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又是一个飘雨的周末,晚饭后,随意的逛逛,不知不觉来到了华师大的校园。校园的静谧是我内心最渴望的净土,在校园里走着,看着三三两两的情侣,内心有了那么点伤感!来到河边,细细的雨滴使河面上泛起了云雾,迷迷茫茫的。梦幻般里,我仿佛,看到灵就坐在河边的那块大石头上。颖儿,来,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有个小姑娘,很聪明,老师给她做一道数学题,1+1=?她想都没想就回答是2。老师说,你答错了!我没错啊,小姑娘不服气!颖儿,你觉得这个小姑娘答错了吗?没错啊!我想都没想就回答了!
哈哈,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姑娘啊!灵,惹不住笑了!你觉得1+1=2?难道,1+1不是等于2?
是啊,1+1不是等于2,灵,有点忧伤。很多时候,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就不等于2。那等于多少呢?我也不知道,灵,更忧伤了!
那么多年过去了,今天又想起了你,灵。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失去的东西还会再回来吗?当你说,过两个月会来上海看我,我真的有点激动,可是激动之后呢?这几年里,你,我都变了!当我们再次面对的时候,又会怎样?可能只有陌生吧!
想起来了2年前,我离开原来单位的情景,当我把一张写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辞职信,交到校长手里的时候,她非常的诧异,颖儿,你在我们学校那么出色,为什么要离开?我没说什么,我说,只是,我想离开了!
其实,现在也经常会路过原来的单位,但是,我从没有想进去的欲望!离开了就离开了!仿佛是逝去的爱,断了线的风筝,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今天群里发生了点小摩擦,几秒里,好几个人退群了!我突然觉得,有些东西其实很脆弱,就像一个美丽的花瓶,似乎天天在你身旁,可是,一不小心,它被打碎了!你,只能看着满地板的碎片回忆它曾经的美好!
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既然破碎了,就难以再愈合,就象那只摔破的吉它,再已听不到那原来的音色……
流年似水,那错过的爱情
未成熟的心总是充满叛,在还没完全成熟的大脑中,固执的认为父母所说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在父母的监视下我们还是悄悄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做认为对的事情。上网,打架,喝酒。和一大群混混在一起,至到最后自己也成为他们口中的混混。还口口声声的高呼自由万岁。只是那太稚小的心,能否承受的了以后现实的束缚。
和曦的相识是在某个夏天的操场,他穿着白色的T恤,身上带着暧暧的阳光。干净的像个天使,虽然我不崇拜天使,但那一身暧暧的阳光让我移不开眼,忍不住对他吹了一个口哨,他却脸红的低头走开。男生也会如此害羞,真是一个有趣的家伙。从此有他出现的地方我都会不经意的留意他的行动。那个夏天他成为我脑海里唯一的风景。喜欢坐在蓝球场个的双杠上看他打球,他的动作总是那么漂亮,虽然得他不是最多的。这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不会影响我观赏的心情。喜欢看他在灌蓝成功后脸上那天真的笑。至到最后,我相机从不离身,只是为了捕捉那天真,温暖的瞬间。
mary说:“你已经彻底沦陷,直至无可救药。”我不否认。因为我也不知道从何事起,喜欢写一些煽情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可以找到他的影子。mary说:“你忘记他吧,老师眼中的尖子生,全校女生的白马王子,知名企业的公子哥,你认为他会对你上眼。”“别说了。”我无力的低头,mary所说的是我一直未想过的问题,或许是我们还未成熟的大脑自己选择了忽略。“我只是怕你受伤,知道吗,这个夏天,你已经离我们好远,只是为了一个不可能爱上你的男子。”“mary,不会的,就像你所说的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也不可能为不可能的事做无用功。”最后一句说得连自己都觉得没有力气。真的是这样吗?
以后的很久,都没在去过蓝球场,有他出现的地方,我也尽量回避,看着照片上他的笑,完美的没有瑕疵,想像那是在一个怎么样干净的坏镜下才能笑得如此。注定我的爱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以为已经放下了所有,却在一次意外中所有的一切又偏像了另一条轨。半晚1点30正想从网吧出来。起身就看见了他,在昏暗的灯光中,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保持着他的干净。正想装着漫不经心的从他身边走过,他却突然对我说:“是你?好久不见。”那种口气像是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我回一个浅浅的笑:“是的好久不见,”那一晚他是陪他同学去寻一个喜欢上网彻夜不归的表弟,我带他们走完附近的网吧,最后在一家路边的小网吧找到他同学的表弟。送他们回家后就只剩下我们。
“你最近很忙吗?”
“嗯?”
“明天有和其它学校的比赛如果你不忙,来给我加油,好吗?”
“好。”
灯光下我看不到他的表情,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感觉是那么触手可即。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注意到我的,或许是帮他捡球的一个抬手,或许是他每次回头都被我拍下的瞬间。但这都不重要了。我清楚的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远的不只是一条鸿沟。是现实的世俗。但还是绝定了明天去看为他加油,因为这一次不在是自己的独角戏,是他邀请我为他加油的。女人总是这样,既然知道最后的结果,但过程中总是带着星星点点的希望。
这件事过后,他总会叫我去看他打球,还会在休息的时候过来陪我说话。我们的关系也慢慢变化着。然而学样的流言传得如此之快,那天我像平时一样去看他,他却没在球场上。他的好朋友说因为我的关系他现在被叫到教导处了。我就一直在教导处的外面等他。他出来看见我,给了我一个微笑,只是不在带着以前的无优。那一天我们都很晚回家。坐在学校的草地上,他说:“我总觉得你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们总是看到我的外表,我感觉不到她们的真心。”“你错了,我是坏孩子。”“可是我喜欢上你了,你眼睛里好像总是藏着故事。那么忧伤。”我没有说话,我没有告诉他那所有的忧伤都是因为他,那所有的故事都是关于他的。听到你说的喜欢,我以经很高兴了。
我给了他一张卡片,上面是我空间的地址,主题是他的相片,一整个空间都是他的相片,还有那些关于他的文字。空间的主题栏我写的“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温暖”。
我不知道他看到后会是怎么样的神情,在他说完喜欢我的第二天我就转学了,因为在那之前的一个星期他的母亲有找过谈过,我对那个华丽的女子说:“我会离开。”然后便真的离开了。那些还未开放的花,就以经调谢。
后记:
多年以后的某一天,男子对自己的妻子说,以前上学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女子,那是他第一次喜欢的女子,那个女子的眼神总是带着淡淡的优伤。
初恋,那一抹躲不掉的云
初遇到她的时候,她跟男朋友在一起,但是,我就是被她迷住了,乌黑的长发像海藻一样,垂在腰间。干净的笑容犹如春风一样,深深的印刻在心里,这就是我的初恋。我就是深深地被她吸引,我想,前生我们一定是相爱的恋人,今生注定要相见,注定要有所纠缠。
我为了跟她认识,联络所有跟她认识的人,要她的联系方式,他们不理我,他们把我当成一个疯子。到最后,她的那些朋友,见到我就绕道走。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理智迅速化为灰烬。我只是喜欢她,喜欢她喜欢到丧失理智,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会栽在这个女子的手里,为她生为她死。
有时候我想,人类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有的人与你在一起长达一个世纪,但还是善于遗忘,而有的人,只一眼,便能骚动你的整个青春年华,一辈子深入到骨髓,至血肉毛发。我想,我对她就是这样的感觉,虽然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她已经深入到我的生活里,每天想想她,成了我的必修功课。
我没想到,她会再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会在梦中见她,直到相思致死。那天天气尚好,我在校园里散步,偶尔伸一下懒腰,来祭奠一下这难得的春色。谁知就在我打着哈欠的时候,看到了她,微风吹起了她长长的头发,在我的心底泛出阵阵的涟漪,此刻的自己是幸福的,我一直看着她,她转过身来,四目相对,我感觉到她的眼神中有一丝慌乱,脸一下变成粉红色,很可爱。我没想到在那时候她与男朋友已经分手了。
登陆QQ的时候,偶尔的在朋友的空间里找到了她,我终于知道她叫叶小萌,然后就马上加上她,当时她在线,就跟她聊起来,她说起话来很忧郁,根本不像我见到她时的样子,原来她在众人面前一直在伪装。
她一直在我的面前说起她的前男友,她不知道我在电脑的这头,会暗自神伤。她说,你真是个怪人,总是说一些出其不意的话,不过,很开心。
我就是天生哄人开心的料。
嘉安,我想见你。
……
为了赢得她的好感,我特意买了一件自己很满意的套装,纯黑色的,再加上黑白条纹的围巾,恰到好处。为此,晚上一夜没睡,我怕睡觉醒来是一场梦,所以像傻瓜一样,盘腿坐在床上一个晚上,以至于早上眼睛周围黑得不成样子。就这样去赴约了。
她老早都在咖啡厅里等。她那天穿着一身白,白色的宽腿裤,白色的紧身马甲,她把长发盘起来了,异常的干练。要说变化,那就是她变得成熟了,一种女性的魅力,一种任何男人见了都有想了解她的冲动。
她笑着对我说,嘉安,你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原来,那天的偶遇她已不记得。
那你说,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样子的?我反过来问她。
应该是痞痞的样子,头发乱蓬蓬的,嘴里应该叼根烟,说话特幽默。可是现实中的你看着那么白皙,文静,让我有点缓不过来。
你想象中的我就那么不堪吗?
不是,很多女生不就喜欢坏坏的男生嘛。再说了,谁知道真么清秀的男孩子会说出那么大胆的话。
那你还想见我?
她低头不语,过了很长时间她对我说,嘉安,我很难过。看着她柔弱的眼睛,我就知道,我这辈子会栽在这个女子的手中,一辈子都与她纠缠,直到老死。她的一句“我很难过”触动了我的心,就那么轻轻的触动了一下,就可以让我为她喜为她悲。我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怎么伤害了她,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有多么爱那个男人,反正就在那一刻,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她的难过,长长的睫毛垂落在脸颊,泪珠簌簌的落下,重重的砸在了地下,扩散出一朵朵颓败的花。她不知道的是,我看到她这样是多么的心疼,她不知道的是,我已经落得这般躯壳。
不久之后,叶小萌离开了这所城市到外地打工,我送她到车站。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心情与雨天一样,异常的沉闷,我不舍得她,但是她的去意已决,但就在她上车的时候,小萌突然转身紧紧的拥抱著我了,我愣了一下,身体很僵硬。我听到她带着哭腔对我说,嘉安,谢谢你,谢谢你这一段时间的陪伴。
我一句话都不说,因为我明白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我只希望用我自己温暖的体温来蔓延她瑟瑟发抖的身躯。对我来说,这一刻是如此的幸福。
失去叶小萌的岁月是难熬的,有的时候会收到她的短信,有的时候会躺在床上想着她笑的时候的样子。有时候聚会,遇到昔日的同学,他们问我择偶的标准,我就会按照叶小萌的样子来说,因为叶小萌在我心中是最完美的,我喜欢她。
小萌打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她的声音很奇怪。她只要一这样,我心里就异常的紧张,我怕她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嘉安,你能过来一下吗?小萌像个小猫一样抽泣。
怎么啦,出什么事情了吗?
没什么,就是想你了。听到这句话很开心,但是总是觉得她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连夜赶到小萌的住所的时候,她的头发乱蓬蓬的,蹲坐在地下,脸苍白,眼神飘移不定,我一下子就抱住了她。我说,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自己累了。
那到底怎么了,说啊。
嘉安,很开心见到你。她有气无力地说,嘉安,你能帮我个忙吗?
你说,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去做了。
明天跟我见个人。
当对面的那个人坐稳了之后,我就全部明白了。那人清瘦,脸苍白,戴着一副眼镜,笑起来牙齿很白。那人正是叶小萌的前男友,看着他看小萌的眼神,我就知道没戏了,那人是爱着小萌的。
这是我的男朋友。小萌指着我对那男子说。
……
你放手吧,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小萌,我是真的离不开你,我以后不会那样对你了,你答应我,好吗?
我决心已定。
那男子对我说,那么,你要好好的照顾她,她怕冷,你要要时常替她暖脚。她很任性,你要包容她。她每天早上必喝一杯鲜牛奶,你要每天早上在她起床之前,就把牛奶准备好。她的胃不好,不要让她吃生冷的东西。他没说完,小萌失声痛哭,边哭边说,不要再说了。拉着我就跑了出去。
原来她的前男友醺酒,只要一喝酒就打她,她也痛苦过,也彷徨过,她真的很喜欢那男人,但是,有一天她实在受不了啦,提出了分手。她实在受不了这个男人对她实行暴力。
看得出她是爱着那个男人的,只是出于无奈。我不知道我这样趁人之危好不好,我很害怕失去小萌,我害怕突然有一天她离我而去。我只是每天按照那个男人嘱咐的来照顾小萌,她渐渐的脸上有了血色,也会笑了,她会笑着对我说,嘉安,你是个好人。但是叶小萌,你却从没对我说过“我喜欢你”。
一直以来,我都跟在叶小萌的身后,跟不上她的步伐。但是小萌,偶尔你也可以转过身看看我,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待。
如果,我们的相遇是一场恶作剧的话,那么我们为何要相遇,叶小萌请你告诉我好吗?我担心的一天终于来了,小萌,没有说一声的就离开了我的生活,我知道她还是忘记不了她的前男友,我知道她还是会回到那个人的身边,我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之后我便再也没交过女朋友,我一直都在想念一个叫做叶小萌的女孩子,她海藻似的头发,整日整夜,魂牵梦绕。房间里一直都回绕着《白月光》这首歌,那凄凉的语调,让我时常会想到小萌,不知道她过的还好,那个男人还打她吗?
大学毕业之后,我没事情做,就去了一趟乌镇,那个安静的小镇,叶小萌时常对我说,以后我要住在乌镇。我没想到就那么巧的遇见了小萌,她变得又黑又瘦,只剩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的转。她看到我惊了一下,转瞬微笑着看着我,嘉安,我请你吃饭。
问道,她为什么自己一个人,她笑着说了这样一件事情,原来她的前男友的了一种怪病,随时都有可能猝死,正是因为这种病,他的脾气才变得如此暴躁。最后小萌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离开了我,回到了前男友的身边,照顾他,直到他死。
嘉安,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他。看到她的泪光,我终于明白,我是永远都不能进入小萌的内心了,一辈子都不能了。
我走的时候,小萌送给我了一个护身符,她说,嘉安,我没什么送你的,这是我起很早到庙里求来的,希望你永远都幸福。小萌,你就是我一生的幸福啊,如今我还是独自一人,你让我如何幸福?我是永远都得不到你的爱情,我最终一无所有。
白狐的眼泪
苏樱樱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清香,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都弥漫着薄荷的清香。
晚自习,所有的同学都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有钢笔过纸的沙沙声,寂静中,暗香浮动。
是她,苏樱樱,她带着淡淡的薄荷清香来了,银亮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利的声音,美丽而妖娆。
我那时和苏樱樱一个班,落了榜,到这里来补习,曾经的意气风发都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在这个高四的班级里,男生和女生很少往来,可是苏樱樱是个意外,她永远招摇,如山野中盛开的红玫瑰,诡异而艳丽。
她是高四六班的特色,千娇百媚带着淡淡的薄荷香。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课时,她来到我的桌前,轻轻地笑着,风情万种地递给我一张纸条。
这是第一次一个美丽的不可思议的女孩递给我纸条,我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抖,以至于有勇气打开纸条的时候,赫然发现纸条上的字已被汗水渍模糊,那潮湿的蓝色,朦朦胧胧。
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忽然想找到一个出口,心都燃烧起来,一片片,如野火花,我飞快地跑到水龙头下,拼命地冲头。才是初夏,小城就燥热难耐,大朵大朵的合欢花盛开的妖娆艳丽,充满诡异的气息,我们的教室在新生教学楼后面的院子里的第一排,平房,三间,如果不是苏樱樱的尖锐的高跟鞋声,真让人疑心是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的荷花园里见面。
一中的侧面,有一个荷花池,每年都会淹死人,可是,每年去游泳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有人叫它鬼魅池,加上大片大片的合欢花和荷花,使得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的时候,母亲对我说,小生,妈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充满鬼魅气息的院子。
我不过是落榜几分的书生,而且是和全国重点的大学差几分,这所学校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这里补习的学生大多数次年都会考上全国重点大学。
我执意来到这个小城。
在我给最好的朋友写的信中,我写到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清华复旦等等,他们回信的时候说,小生,我怀疑你是去补习还是去艳遇。
艳遇这个词或许对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子来说是极普通的事情,但对于一个才十九岁的男孩子来说,是充满难以言喻的刺激的。我果然发生了终身难忘的艳遇。
那夜,静谧而温柔,苏樱樱坐在荷花池畔等我,穿着湖绿色的裙子。事隔多年,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在远处,我便闻到淡淡的薄荷清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才发现苏樱樱正在吸烟。
我微怔,只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女孩子吸烟,一种难以言喻的优雅配合一种近乎极致的败落之美。
看了许久,我开口说苏樱樱,你吸烟的样子好美。
她轻笑,笑容千娇百媚,她柔柔地说,书生,你喜欢我吗?
这句话更惊住了我,我说,苏樱樱,我喜欢你,声音有丝怯怯的。
她叫我书生,她的娇媚让我想起她好像是小倩,我读过聊斋。现在,在这温柔如水的月光下,让我想起书生和小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书生,你帮助我好不好,这样,我才有希望上大学。
我能行吗?可以帮助这样美丽的女孩是多少男生所梦寐以求的呀。
怎么会不行呢?我们都是第一,差别不过是你是正数我是倒数。
好的,我轻声应道,心里扑通扑通跳不停,手心里直冒汗。初夏的荷花刚开,散发淡淡的莲花香,苏樱樱拉住我的手,他们都说我很美丽,是真的吗?
我与苏樱樱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到她,我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钟,我穿过艳红的合欢树来到教室,十分钟后,淡淡的薄荷清香由远及近地传来,是苏樱樱,她让我叫她樱桃。
坐在我身边,点一支红烛,我笑看伊人,真的是美丽,美丽到极致。我讲数学、物理或化学,她总是低低的轻笑,被我骂了,会小心翼翼地哄我,书生,我以后听话好不好?她乖巧柔弱的模样让我很心动。
我想,我还是喜欢她偶尔展露的纯真。
晚上,我们还是最晚一个离开,依旧是蜡烛下,粉红色的初夏,她美丽娇柔的容颜擦着淡淡的胭脂,散发着迷人的薄荷清香。我曾怀疑她用了薄荷味道的香水,但是她说,书生,我从不用香水。
为了方便回宿舍,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也害怕被宿舍管理员发现。我说,樱桃,你穿白色的裙子很漂亮,她就依我的话穿白色的裙子和白色的船鞋,纯真而媚惑。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清纯淡雅的女孩,如静静的莲花。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十,我考正数第一。
她再次约我到荷花池畔,穿着淡紫色洋裙,清秀淡雅。她轻轻地笑,书生,我请客,我进步了。
我知道这段日子她在学习上用心了些,或者抄袭也未可知。她考大学根本没有希望,这是我们早已心知肚明的事情,所以彼此心照不宣地不提这伤心的事情。我曾经问她,为什么要花钱来上补习班,她说反正我家里有钱,不过是想让我在学校混一年,等满十八周岁的时候去深圳哥哥的公司做文秘或者为他的服装设计走秀。
我想,容貌美丽的女孩子到哪里都可以混迹江湖,我便不行,考大学是我成为人上人的唯一出路。所以我认真而严肃地告诉她,苏樱樱,我要考北京大学。
苏樱樱还是请了客,是离学校极远的一家叫做潋滟的小酒馆,她害怕别人遇到,我更害怕。
她喝酒吸烟的模样风情万种,美丽到极致。
我是第一次喝酒,二锅头,五十六度,才喝一口,我的眼泪便被呛出来,她说,到底是书生。
醉里看她,觉得苏樱樱是美丽的,那种放肆而张扬的美丽,我看她,眼神专注认真,她问,书生,你喝多了吧?
她要热汤面为我醒酒,我吃不下,跑到外面吐得一塌糊涂。
然后,我稀里糊涂地被苏樱樱拉上出租车。
她带我到一间单身公寓,充满淡淡的兰花香,她说,现在是半夜,她没有办法回到宿舍,只好和我一起到她哥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间小小的却不失雅致的公寓里。
雨开始下,声声撞击玻璃,我胃烧得厉害,心跳的也厉害,莫名感觉有热毛巾擦我的脸,苏樱樱转身的瞬间,我拉她入怀。
时间恍若定格般。
我们好像都很尴尬,气氛暧昧的让我害怕,再接着是吻,缠绵悱恻,是她先吻我的。
然后,苏樱樱问,书生,你敢吻我吗?
她挑衅地看着我,媚眼如丝。
雨声哗哗作响,我低头吻住她,缠绵。
我想,不知我们有没有未来,不过今天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天蒙蒙亮,我怀里有个散发着淡淡的薄荷清香的美丽女孩。
半个月后,我们参加高考。
苏樱樱削了2B铅笔给我,为我买来水果和绿豆粥,所有人都知道苏樱樱是喜欢我的。
合欢花开了,荷花亦开了,而我和苏樱樱也注定要分手,高考结束,我去北京,她去深圳。
最后一次,她缠着我,书生,你吻我好不好?
我说,有人。
她不依。
在黑色的树林,只有温柔如水的月光。
她轻声问,书生,你不会不要我了吧?
我说,不会。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是极度空虚的,明天会怎样我不知道,但是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所发展的一切不是我能控制的。
半个月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一所名牌大学,虽然不是北大,但足以让我母亲欣慰。
苏樱樱总是给我打电话间或写信,她总是问你爱不爱我,你想不想我,她的声音卑微的让我心痛,她的字亦是极丑的。
我是想她,但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联谊会学生会,我又能歌善舞还会拉小提琴。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必然,我结识了一个美丽淡雅的女孩,她叫郑晓聪,长发飘逸,那样的清那样的纯,如不经世事的神仙姐姐王语嫣。郑晓聪说她喜欢我,她第一次见到我拉小提琴就这样说,然后她给我弹钢琴曲,为我跳独舞,这样聪颖美丽的女孩在瞬间俘虏了我的心,何况她家世良好,父亲是上海某公司的董事长,母亲是大学教授,她是因为喜欢北京才来北京的。
那随风飞扬的落叶
南方的冬天总是来得特别迟!
早上起床的时候,气象台说冷空气将在傍晚时分抵达,出门的时候,我特别加了一件外套。
一直觉得自己是不属于这座城市的,就像那白色的蒲公英,只是过居停留罢了。在风起的季节,注定要飘向远方……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我会不会感到不舍?那些留在这座城市的记忆,我又是否能一一带走?所以,很多时候,我会像现在这样,一个人穿梭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企图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锁进眼眸。
可是,有些东西,再怎么不舍,再怎么努力,始终是带不走的!
街道两边的小路上堆满了厚厚的落叶,萧瑟的枝条,烙印出一个无比忧伤的画面,思绪,像握在手心里水,慢慢地、慢慢地淌出来……
那年,我挎着一个花格子背包,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从车站走出来的时候,我看着匆匆忙忙的人群,来来往往的车辆,挺拔俊俏的高楼,这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
来到公车站台前,看着一辆辆的公车从我身边驶过去,看着渐渐暗淡的夜色,偶尔会有一些摩托车司机过来问我要去哪里,我用充满惶恐的眼神看着他们,使劲地摇头,却不敢说一句话。
我开始害怕,我想,他也许不会来了!
来这座城市之前,阿奇跟我说,他有一个哥们刚好在这座城市,于是吩咐了他到车站接我,安排我的生活。阿奇是我的高中同学,他一直都喜欢我,但我已经很多次地表白心迹,我和他之间只是同学,或者朋友关系。但他仍然很关心我,也许,他想感动我吧,说真的,很多次,我都被他感动了,但我很清楚,那并不是爱!
暗淡的夜色渐渐地又亮了起来,到处一片灯火辉煌的景象。我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多久,我累了,真的很累,唯有靠着站牌坐了下来,用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看着这一切,这就是城市里的夜,竟然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迷离!
这时,他走到我身边,不断地看着我,过了许久,才开口问我是不是小梦。我看着他,眼泪涮涮地往下流,你不知道,我听到他叫我名字那一刻,心里面是多么的温暖,那种感觉,就好像漂浮在茫茫的大海中,突然抓住了点什么。
他向我道歉,说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把时间给耽搁了,让我在这里久等了!然后叫了一辆的士,我就这样跟着他上了车,一路上,我们都不说话,我甚至不知道他将带我去哪里。可是,我一点也不害怕,从他叫我的名字那刻开始,我突然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那种亲切甚至超越了我和阿奇之间的友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他产生这种感觉!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甚至连他叫什么名字都还不知道!
来到小区里,车停了下来。他付了钱后,便打了个叫我下车的手势,然后,我就像一个害怕迷路的小女孩一样跟在他背后,来到了他的住处。
他住的房子不大,一房一厅,虽然简简单单,却收拾得很整齐。他叫我今晚暂时住这里,明天再带我去找房子。
我看着他房间里的单人床,他似乎看出我心里面的疑惑,笑了笑,指着厅里的沙发,说放心吧,我今晚睡这里。
抱着背包走回房间的时候,我回过头问了他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林振。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依稀闻到枕边散发着属于他身上的气息,我在想,他为什么都不喜欢跟我说话?是不是很讨厌我?想着想着,竟然睡着了。
我想,我真的太累了!
第二天醒来时,他已经做好了早餐。我们面对面坐着,我不敢抬头看他,只是拼命地吃着面条,他看着我说,别吃那么快,小心呛着。然后,夹了个荷包蛋放到我碗里。
他说:吃过早餐后,带你去买些日常用品,然后去找房子。
我说:去哪里找?
他说:说了你也不知道,跟着我就是了。
我沮丧地低下头,继续吃着面条。他问我是不是生气了,我摇着头,他突然就笑了,他笑起来很好看,那笑容像春天一样温暖、一样明媚。
我也笑了。
吃过早餐后,我们便出去找房子,穿过一条条大街小巷,走了一天,我的脚已经起泡泡了,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不是房子太差就是价钱太贵!
林振看着一拐一拐地落在后面的我,说是不很疼?要不咱们先回去?
我说:不疼,我可以走。
他皱着眉头,转过脸,怕我看见他满眼里的疼惜。他说,咱不找了,你先在我那里住着,迟些再作打算。
就这样,我在林振那里住了下来,因为暂时还没找到工作,我就呆在家里给他收拾房子、洗衣服、做饭,然后等他回家,恍然间,一个月就这样过去了。
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挺幸福的,甚至会思想混淆,以为我们已经是一对小夫妻,我就是传说中的孟姜女,每天都等着自己心爱的人回来,不过,我比她幸福,因为我等的人他每天都会按时归来。
有一天,他很晚了都没回来,我的心好像被悬空了一样,可是,我却不知道该到哪里找他。将近十点钟的时候,门铃响了,我看着站在门外的他,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他伸出手,一边帮我擦着泪,一边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真是大傻猪!然后,他看着桌子上的饭菜,问我是不是还没有吃饭。
我说:我要等你回来一起吃。
他看着我,眼睛红红的,然后紧紧地把我抱进怀里。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剧烈加快,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林振说给我找了份工作,进去他朋友的公司做编辑助理,他说我这么喜欢文学,应该会喜欢这份工作的。
他还说,公司里有提供女生宿舍,我可以搬到公司去住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很是高兴。
我也应该感到高兴的,可是,却莫名地感觉失落!我想,我要离开了,离开这个住了一个多月的小房子,离开这个房子里的主人。
我是那么地不愿意、那么地不舍!
我问林振,我搬出去后还能不能回来这里?
他把一条锁匙交到我手上,说我什么时候想来都行。
我握紧手里的锁匙,高兴坏了,以为这是得到了他某种程度上的肯定。
以后,每当有假期,我都会去林振那里,依然给他收拾房子,和他一起买菜做饭,然后他会带着我一起穿越在这座城市之间。
我生日那天,林振给我买了蛋糕,在整间屋子里都装上了小闪灯,看着一闪一闪跳跃的灯光,我觉得自己就好像童话里面的灰姑娘一样,林振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位白马王子,他给了我一个梦一样的世界。
许完愿后,我们一起吹蜡烛,林振的额头撞在我的额头上,他跑了过来,捧起我的脸,问我有没有撞疼了。
我看他那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脸突然越来越贴近我的脸,然后我感到嘴唇麻麻地、甜甜的。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林振不好意思地放开我,我接过电话,竟然是阿奇。我早应该想到是他的,每年的生日,他即使不陪我过,也一定不会忘了给我电话。
他还是那句很老土的话:生日快乐。
我还是那句很客气的话:谢谢。
一个人过生日吗?
不是,林振陪着我。
你知道吗?你叫他名字的时候声音特别温柔。
你想得太多了。
其实,我真的很妒忌他。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沉默。
我能不能跟林振说几句话?
林振一直都是他的哥们,可是,阿奇说这句话的语气,好像他从来就没认识林振似的。
我把手机递给林振,林振一边说一边走到阳台去,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他回来时,脸上带着笑,可是,我总觉得他的笑里面有种说不出来的伤感!
吃完蛋糕,林振就送我回去,一路上,他都是沉默着,我一直在期待他会跟我说些什么,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躺在床上,我一直在想,难道他刚才吻我只是一时冲动吗?不!不是的!他是喜欢我的。
想到这里,我很幸福地笑了。
如果幸福可以停留或者延续,那么,我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