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朗
那时,杜晓蕊刚大学毕业。她身材丰腴而健美,让人容易联想到乡下的芭蕉树,一旦穿上漂亮而时尚的短裙,走在街头,一路的男人准看得眼饧骨软。她的脸上有一般贫苦女孩的早熟和世故,连恋爱也不例外。见面那一天,她的微笑像一只花骨朵儿,矜持而不开放,话说得少,几乎不吃东西。这样,他认为她至少不讨厌,他现在认同了《围城》里方鸿渐的观点:“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就够资本了。”他自己也这样考虑:把爱情看轻一点,而不感到痛苦,就跟把钱看轻一点,而不觉得很穷的道理一样。
他比杜晓蕊大12岁。他的哥们说,就凭这一点,应该娶她。他在心里补充一点,她比艾玫长得漂亮。娶一个比另一个女人年轻漂亮的女人,是对另一个女人的报复。兴许艾玫不在乎,如果她心里根本不在乎,那他们之间的爱情就真的荡然无存了——那是一种深深的悲哀。但他相信她在意,就跟他在意她嫁了一个英姿飒爽的军官,而自己以头撞墙一样。
他白天几乎没有思念过杜晓蕊,这好比他白天坚信世间不可能有鬼。恋爱小册子里说:你早晨醒来第一个想到——自然而然地想到的那个人,应是你真正最爱的人,如果你不知自己所爱的人是谁,那就测试一下吧。他测试了,每一天张开眼想到的那个人还是艾玫——别人的妻子。他开始和杜晓蕊约会,也许,感情可以像一棵树一样培植出来,而淡忘一段情就是把树连根拔起。他现在要种一棵树,拔一棵树。
杜晓蕊的吻湿漉漉的。先有性后有爱,还是先有爱后有性,这跟世间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一样,他不愿意去思考了。像杜晓蕊这样惹火的女人,大概世上的男人看她第一眼,都会先起情欲,后生爱意——如果有的话,因为男人的生理反应永远比心理反应快,这好比光的传播速度快于声音,所以打雷时我们总是先见闪电而后闻雷声。
那一个夜晚,送杜晓蕊回家之后,他躺在床上发愣。他和艾玫认识14年,相爱5年,由爱而敬,始终未破处子之身——这件事让他的哥们取笑不停,而与杜晓蕊见面三回,便做完了所有的男女之事。世上有一些事是不可思议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老话的意思是:有情人难成眷属!倘若终成如花美眷,也必经山重水复、九曲回肠。听朋友说,艾玫结婚时不拍结婚照,不摆喜酒,不派喜糖,一切都秘而不宣地进行。他觉得真好笑,心想你们会不会不洞房呢?或者,洞房,缓期两年执行?
他的婚礼十分隆重。他喝得酩酊大醉,睡到半夜醒来,发觉杜晓蕊就躺在自己身边,高耸的胸脯均匀地起伏,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她仿在梦中,自己也仿在梦中。他侧过脸去想吻她,她突然张开眼睛,幽幽地说:“你今天喝了那么多,不是因为高兴,是因为伤心!”啊!他以为她很简单,什么都不知道,想不到她一直深藏不露,现在图穷匕见。“以后不许你想到她……”她重新闭上眼睛,他又侧过脸去吻她。
一年之后,杜晓蕊生了一个女儿——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天使。他一下子变得宽容和平和,一下子冲淡了心中的怨恨、妒忌。从此,他乐意过一种平淡而快乐的家庭生活:用他的大手牵着女儿的小手走路,端量着女儿熟睡的小脸,给女儿讲“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为女儿煮早餐、梳头和绑鞋带……
当他的女儿上幼儿园时,有一天,他带女儿去书店买儿童读物,再一次偶遇艾玫。他有点愣,只会说:“那个……那个……”她倒很大方,把他的女儿抱起来,问长问短,诸如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认识几个字了?还送给她很多图书。分别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其实要找到对方很容易,只是,他觉得没必要。他的朋友说,艾玫夫妇不育,只养了两条狗。
又过了几年。他发觉,他真的很久没有想过艾玫了,有,也是一闪而过,像电影里的群众演员露面的机会一样,现在一年里想她的时间,加起来也抵不上以前的一天。有人说:“爱就是一生一世,不爱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他认同后半句。爱,不一定天荒地老,不爱,倒可以做到不闻不问,形同路人,在岁月的长河里,在各自柴米油盐的生活中,互相淡忘。到那个时候,情人便变成了一条阑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