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庸
不管你住在地球的哪一面,每天早上九点钟走上街道,你会看到这座城市里最庞大的一个族群正快速移动而去。到下午五点钟,这个族群会再度回来。每一座城市,每天。
是的,他们是本世纪人类在制度上的最大发明。他们是男人族群与女人族群之外最大的一个族群,他们每天都在为关于上班这件事烦恼或快乐。
很奇怪的是,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上班这件事重要过以往任何时代。每个城市里,温婉独行的家庭主妇变少了,油头粉面的西城恶少变少了,衣香鬓影的淑女绅士变少了,长袍行吟的诗人书生变少了,只有西装革履的上班族变得愈来愈多了。这是一个企业的生命比我们的人生值钱、老板的指示比老婆的指令严重的时代--办公室变成我们人生最重要的场所,喜怒哀乐、是非成败都发生在这里;上班这件事变成我们人生的主体,个人风格只是次要的附属品。大部分人们活得像钟面上的指针,滴答滴答,日复一日,跑都跑不掉。
当然,现代人其实要的很多,付出这样的代价,人们要的是在上班这件事里寻求自己的定位、自己的价值,还有,别人的肯定和别人的认同。除了老板用他的钱来换取你的人生,你用你的人生去换取他的钱之外,上班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它的意义。只是,任何有意义的事都仍然有其荒谬成分,就看意义和荒谬之间的对比到底有多大了。
对我个人来说,光是每天固定上班八小时(有人甚至更多)就荒谬得令我害怕。上班族所谓的成就感,在我看来更像是一个奴工辛勤敲打完一块大岩石后对着自己说:"嗯,这块石头敲得不错。"却忘记了他脚上的镣铐和满手的老茧。
那么,平衡点在哪里呢?我觉得,上班这件事就像婚姻一样,你需要它,但它其实违反你的天性。比起分秒必争的高效率工作,办公室里的摸鱼打混才是更接近人们天性的,就像婚姻里的男人女人还是会渴望甚至实验其他的爱情一样。现代人在一天上班八小时这件事上加了太多附加价值,每个人都想攀着企业这只大气球飞上蓝天,企业倒过来加在个人身上的各种管理制度,却把大伙儿都变成了转轮上的老鼠,每天对着悬挂在自己鼻子前的红萝卜跑上八小时或是更久,渐渐忘了工作本质里最单纯的、无目的的乐趣。
人会结婚,因为多少有点犯贱;人会工作,因为多少能耍点贱。如果我们抛开成功、效率之类工作魔咒,在上班这件事上多一点摸鱼打混,把它变得更单纯,在人生这件事上多一点品质管理,把它变得更丰富,也许我们终于能为这个时代大多数人找出一些比较好的平衡点。
二十九岁那年的一个夜晚,我走路去上班。那是我第一份工作,时数少待遇高的报社漫画编辑。已经迟到很久了,我却愈走愈慢。我计算了一遍之前的岁月,竟然有二十五年我在上学退学、补习班、军队和办公室之间度过,因为我必须做别人认为我必须去做的事。第二天我辞职了,我不愿意再花另一个二十五年必须去上班。
十五年过去了。就某种程度来说,现在的我依然是个上班族,因为我每天还是必须花固定的时间在桌前作画。只是,那是我的书桌,不是别人给我的办公桌。
也许,这就是我在上班的意义和荒谬之间选择的平衡点。就像面对婚姻一样,如果非要不可,你总可以选择一种适合你自己的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