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上来透口气(奥威尔小说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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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到办公室放下了文件。华纳是一个收费低廉的美国牙医,他把诊所——或“营业所”,他喜欢这么叫——设在了一座办公大楼的中部,左右分别是一间摄影师的工作室和一间橡胶批发公司的办公室。我比预定的时间早到了,不过现在可以去吃点东西。神差鬼使的,我居然走进了一间奶吧。我一向不去这种地方的。像我们这种一星期才挣五到十英镑的人,在伦敦吃饭的地方甭想得到什么好的招待。如果你吃顿饭只想花一先令三便士,你就只能去里昂餐厅、奶品快餐店或ABC餐厅,或者,你可以去雅座酒吧,要一份葬礼餐那样的小吃:一品脱苦啤外加一片冷冰冰的馅饼,比啤酒还要冷。在奶吧外面,一群孩子正在吆喝叫卖刚刚发行的晚报。

鲜红色的吧台后面,一个戴着白色高帽的年轻女郎正在摆弄一个冰盒,在后面某个地方,收音机正在播放着清脆的、叮叮咚咚的声音。我怎么会进这里来呢?走进奶吧的时候我在心里问自己。这种地方的氛围让我情绪很低落。每样东西都亮闪闪的,呈流线型设计。无论你往哪个方向望去都可以看到镜子、珐琅器皿、镀铬的盘碟。钱都花在装修上而不是花在食物上。那些根本算不上是真正的食物。只是一些起了美国名字的东西,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你尝不出味道,不敢相信它们真的存在。每样东西都是从纸盒或罐头里取出来的,要么就是从冰柜里拖出来的,或是从水管里喷出来的,或是从管子里挤出来的。这里很不舒服,也没有私密空间。你坐的是高脚凳,在窄窄的壁架上用餐,周围全是镜子。周围的一切,连同收音机里发出的噪音,都在向你灌输一种想法,那就是食物本身不重要,地方舒不舒服不重要,只要装修亮闪闪呈流线型就好了。如今每样东西都流线化了,连希特勒为你造的子弹也是。我要了一杯大号的咖啡和两份法兰克福香肠。那个戴着白帽子的女郎将东西丢给我,态度就像你喂金鱼吃蚂蚁蛋一样。

门外,一个报童吆喝着:“《星报》!《标准报》!”我看到那张海报在他的膝盖上扑腾着,上面写着“断腿——最新发现”。你会注意到,上面只写着“断腿”。两天前他们在火车站候车室里发现了一个女人的双腿,包在牛皮纸包裹里。接着报纸进行了长篇累牍的报道,整个英国对这两条断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只需要刊登“断腿”这两个字就知道在讲哪件事。现在只有这双断腿是新闻。吃着面包卷的时候,我心想还真是有趣,现在的谋杀案真是无聊,他们就这么把人给肢解掉,弃尸别处,根本比不上以前的毒杀案、克里彭案[7]、塞登案[8]、梅布里克太太谋杀案[9]。我猜想真相是,除非你相信自己将会在地狱里受尽煎熬之苦,否则你根本干不出一票精彩的谋杀案。

这时我咬了一根法兰克福香肠——上帝啊!

说老实话,我并不指望这东西好吃,我以为这东西会像面包一样没什么味道。但是——真是让我大跌眼镜。让我尝试一下向你形容它的味道吧。

当然,这根法兰克福香肠的皮是橡胶的,我那口假牙根本咬不进去,只能像锯东西一样来回磨了几下才把那层皮给磨破。突然间——噗的一声!那东西在我的嘴里像一个烂梨一样炸开了。一种软软的、可怕的东西渗透了整个舌头。但那股味道!有那么一会儿,我不敢相信会有这种味道。然后我卷起舌头舔了那东西一下,是鱼的味道!一根香肠,一根自称是法兰克福香肠的东西,竟然有鱼的味道!我站起身,径直走出店外,那杯咖啡碰都不敢碰。天知道那会是什么味道。

外面那个报童将那份《标准报》塞到我的面前,大声叫嚷着:“断腿!可怕的真相!赛马冠军!断腿!断腿!”我的舌头还在舔着那团东西,不知道去哪儿把它给吐出来。我想起了在某份报纸上读过一篇报道,说在德国那些工厂,每样东西都是用一种叫做人造肉的东西做成的。我还记得他们用鱼肉做香肠,而鱼肉肯定又是用别的什么东西做出来的。这让我萌生一个念头,我把这个现代世界一口咬开了,发现它到底是用什么做的。这就是现在我们这个世界前进的方向。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流线型设计,每样东西都是用别的东西做的。到处都是赛璐珞、橡胶、镀铬钢,整晚都有弧光灯闪耀,头顶是玻璃天花板,收音机一直播放着同样的旋律。没有植被,每样东西都是水泥盖成的,假乌龟在中性水果树下漫步。但当你接触到事情的真相,当你的牙齿咬到某样真切的东西,比方说一根香肠时,你得出的真相就是,橡胶皮下包着腐烂的鱼肉,脏兮兮的东西在你的嘴里炸开。

装好新的假牙后,我感觉好多了。牙齿装得很牢靠,而且不会磨到牙龈,虽然装假牙会让你看上去年轻一些的说法似乎很荒唐,但这的确是事实。我朝一扇商店橱窗的玻璃笑了一下,那些假牙看上去很不错嘛。华纳医生虽然收费低廉,但手艺还是蛮不错的,不会把你弄得看上去像牙膏广告里的人物。他有好几大柜的假牙——他向我展示过一次——全都按尺寸和颜色分门别类。他挑选牙齿的时候就像珠宝商在给一条项链挑选宝石。十个人中有九个会选中我这副假牙。

经过另一扇橱窗时我好整以暇地打量了一下自己。我觉得其实自己的身材并不是那么糟糕。说老实话,我有点胖,但胖得不难看,用裁缝的话说,是“身材壮硕”,而且有的女人就喜欢男人长着一张赤红的脸膛。我觉得我这条老狗生命力还旺盛着呢。我想起了那十七英镑,决定去找个女人。趁酒吧还没关门我还有时间喝一品脱啤酒,为这副新假牙洗礼祝福——有了这十七英镑,我觉得自己很有钱。我进了一间香烟店,买了一支我特别喜欢的六便士雪茄。这种雪茄有八英寸长,说是保证用的全是古巴哈瓦那的烟草。我猜想和别的地方一样,哈瓦那也种了卷心菜。

当我走出酒吧时,我的感觉很不一样了。

我喝了好几品脱啤酒,身体暖洋洋的。那根雪茄的烟雾在我的新假牙四周缭绕,让我觉得心里很宁静。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心田一片清明,如同一个哲学家那么深思熟虑,一部分原因是我无所事事。我的思绪回到了早些时候那架轰炸机从火车头顶掠过时勾起的那些关于战争的想法。我似乎变成了先知,能够预见到世界的结局,并且很享受这种感觉。

我沿着斯特朗大街朝西边走去。虽然天气很冷,但我走得很慢,享受着抽雪茄的乐趣。和以往一样,路上行人鱼贯而行,你很难冲破这些人群。这些人脸上都露出麻木不仁的表情,伦敦街头的行人都是这副德性。路上车水马龙,红色的大巴在小汽车之间穿插前进,发动机轰鸣不断,喇叭响个不停。我觉得这些噪音足以把死人吵醒,却唤不醒这里的活人。我觉得自己似乎是这座行尸走肉的城市里唯一清醒的人。当然,这只是一种幻觉。当你走在一群陌生人中,你很难不把他们想象成蜡像,但或许他们对你也心有同感。最近我老是觉得自己像个先知,我觉得战争就迫在眉睫,即将摧毁一切,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并不奇怪。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有这种感觉。我猜想,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些人里,肯定有人也在脑海里勾勒出炮弹横飞泥土四溅的画面。无论你在想什么事情,在同一时间总会有上百万人在想着同样的事情。但那就是我当时的感觉。我们就站在烈火熊熊的甲板上,但除了我之外没人知情。看着那些神情呆滞的面容穿梭而过,我觉得他们就像十一月的火鸡[10],对即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一无所知。我的眼睛似乎能发出X光,可以看到一具具行走的骷髅。

我想象着几年后的情形。我看着这条街,想象着五年后或三年后(大家都说1941年战争肯定就会爆发)战斗开始后的情景。

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会被炸毁,只是会有一些改变而已,变得破败一些,肮脏一些。商店的橱窗会几乎空荡荡的,而且布满了灰尘,你根本看不到店里面的样子。在一条小巷那头有一个巨大的弹坑,一个街区的建筑物都被铝热剂烧毁了,看上去就像一颗空心的龋齿。到处都静得出奇,每个人都瘦骨伶仃。一个野战排的士兵列队在街上走过,个个瘦得像竹竿一样,拖着军靴在走路。领队的军士长着挺翘的八字胡,一看就是个死倔头。但他也很瘦,而且在撕心裂肺地咳嗽着。咳嗽的间歇他总是以旧阅兵礼式的风格朝他们喝骂。“别那么走路,琼斯!抬起头来!你干吗老盯着地面?烟头几年前就都被人捡走了。”突然间他又是一阵猛咳,努力想让自己停下来,但根本无法抑止,像把折尺一样弓下腰,差点没把肺给咳出来。他的脸色先是一片绯红,然后变成了紫红色,他的胡子垂了下来,泪水夺眶而出。

我可以听到空袭警报和高音喇叭大声宣传我们光荣的部队抓到了十万名战俘。我看到在伯明翰有一间阁楼的后屋,一个五岁的孩子不停地哭喊着要吃面包。突然他的妈妈再也受不了了,冲着孩子吼道:“闭嘴,你这个小畜生!”接着她撩起他的衣服,用力地揍了他的屁股几下,因为现在没有面包,以后也不会有面包。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看到海报、购买食物的长队、蓖麻油、橡胶警棍和卧室窗户里探出的机关枪。

这一幕情形会发生吗?我不知道。有时候我不相信会发生,有时候我对自己说这只是新闻报道引起的恐慌,有时候我打心眼里知道这是根本逃避不了的事情。

我沿着查林十字街走着,报童们正在吆喝叫卖最新发行的晚报。那宗谋杀案又有胡诌的新报道了。“断腿,知名外科医生的断言。”然后我注意到另外一张海报:佐格王的婚礼推迟举行。佐格王!他的名字可真够奇怪的!能起这么一个名字的人一定是个乌黑发亮的黑人。

就在这时,一件怪事发生了。佐格王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今天我已经看见了好几次,与车辆的声音或马粪什么的味道掺杂在一起——勾起了我的回忆。

过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过去一直与你同在。我想你无时无刻不在回想着发生在十年前或二十年前的事情,但大部分时间这些回忆并没有真实性可言。那些只是你所知道的事实,就像历史书里所记载的史实。然后,机缘巧合之下,你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尤其是闻到的气味,触动了你的心灵,不只是勾起回忆这么简单,而是你回到了过去,就像此时此刻一样。

我回到了下宾菲尔德的教区,那是三十八年前。我知道外表上我仍是一个在斯特朗大街上走着的四十五岁的胖子,装着假牙,戴着圆礼帽,但在内心世界,我变成了七岁的乔治·博林,谷物和种子商人萨缪尔·博林的小儿子,住在下宾菲尔德的高街57号。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可以闻到教堂的味道。那种味道非常真切!你知道教堂有股什么味道,一股潮湿腐烂又略带甜腻的尘土味,有烛蜡和熏香的味道,而且还似乎有老鼠的味道。而到了星期天早上又多了一股洗衣肥皂和哔叽布法袍的味道,但最主要的还是那股潮湿腐烂又略带甜腻的尘土味,就像生与死交织在一起时的味道。那其实是化为灰烬的尸体的味道。

那时候我约莫只有四英尺高,得站在跪垫上才能看得见前排。我能够感受到妈妈那件黑色哔叽布法袍摸在手里的感觉,还有穿着长袜拉过膝盖的感觉——那时候我们总是这样穿长袜——星期天的早上他们还总是给我套上一条锯齿状的伊顿公学式的领子。我可以听到管风琴的声音,有两个人在大声吟唱着赞美诗。在我们教堂有两个人领唱,事实上,大部分时候就只有他们两个在唱,其他人没有机会插嘴。一个名叫舒特,是个鱼贩子,另一个是老威瑟罗尔,是个细木工和殡葬者。他们总是相对着站在教堂中殿两边离讲道坛最近的座位旁边。舒特个头矮胖,长着红润光滑的脸庞、硕大的鼻子和下垂的八字胡,下巴似乎从嘴巴下边掉下来了。威瑟罗尔的样貌很不一样。他大概六十岁,是个身材高大筋骨强健的老恶棍,那张脸就像死人一样,长着一头半英寸长的硬挺的灰发。我从未见过一个活人能看上去这么像一具骷髅。在他的脸上你可以看到骷髅头的每一根线条。他的皮肤看上去就像羊皮纸一样,而瘦长的下巴里尽是黄澄澄的大板牙,一上一下地张合着,就像解剖学博物馆里的一具骷髅。虽然这么枯瘦,但他看上去就像铁打的一样精壮,似乎可以活到一百岁,将教堂里的每个人都送进棺材后才会死掉。他们的歌声也有很大的区别。舒特的歌声听起来声嘶力竭,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似乎有人正拿着刀子指着他的喉咙,他正用最后一口气在尖叫求救。但威瑟罗尔的声音像打雷一样洪亮低沉,是从丹田里发出来的,就像地底下有巨大的木桶在来回滚动一样。无论他的歌声有多洪亮,你知道他还储存着充足的气量。孩子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雷公肚”。

他们总是轮流一唱一和,特别是在唱赞美诗的时候。唱最后一句的总是威瑟罗尔。我猜想私底下他们俩是好朋友,但我总是幼稚地想象他们俩是死敌,竭力想把对方给压下去。舒特会高声唱“主是我的牧人”,接着威瑟罗尔会唱“因此我一无所缺”,彻底盖过了对方。你总是知道这两个人哪个会是赢家。以前我总是很期待唱赞美诗这个环节,里面会唱起亚摩利人的王西宏和巴珊王噩[11](佐格王的名字让我想起了这些)。舒特会引唱“亚摩利人的王西宏”,然后大约半秒钟的时间,你可以听到其他信徒和着“又有”,然后威瑟罗尔的男低音唱腔像潮汐一样袭来,那句“巴珊王噩”盖过了众人的声音。我希望能让你听到当他唱到“噩”这个字时那洪亮低沉、气达丹田的唱腔。他甚至带了个儿化音,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以为他唱的是“巴珊王饿了”。但后来我把名字弄清楚了,在脑海中想象着西宏和噩的样子。我看到他们俩似乎像一对古埃及的雕像,就像在一便士百科全书里面见过的那些图片一样,三十英尺高的巨大石像,面对面端坐在王座上,双手摆在膝盖上,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

旧梦重温!那种奇特的感觉——那只是一种感觉,你不能将其描述为一种活动——我们称之为“做礼拜”。那种甜腻腻的、腐烂的味道,星期天大家穿法袍摩擦的沙沙声,管风琴呼呼呼的风声和吵吵闹闹的声音,从窗口透进来的光斑缓慢地在教堂的中殿移动。那些大人都骗你说这种聚会是必须参加的。你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你认为《圣经》里讲述了天经地义的道理一样,那时候你对《圣经》非常迷信。每面墙上都挂着经文,整部《旧约》都烂熟于胸。即使到了现在,我仍记得许多《圣经》里的章节片段。那些以色列的孩子又在主的面前为非作歹。有穿着马裤的亚设,跟随着但一直来到贝尔谢巴,打了他的第五根肋骨,把他给打死了。[12]你从来不明白《圣经》到底在说些什么,你也不想去弄明白。那就像是一种药,味道很奇怪,而你又不得不喝下去,因为你知道药是必须得喝的。里面有很多人名字都很怪,什么“示每”、“尼布甲尼撒”、“亚希多弗”、“哈什巴达达”。那些人穿着呆板的长袍,蓄着亚述式的络腮胡子,骑着骆驼在神庙和雪松间穿梭,做的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献上烤熟的祭品、在炽热的火炉上行走、被钉在十字架上、被鲸鱼吞食。所有这些都与那股甜腻腻的坟墓的味道、哔叽布法袍和管风琴呼呼呼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看到佐格王的海报时,我回到了那个世界。我不仅记起了从前的事情,我甚至回到了从前。当然,这些想法持续的时间不过几秒钟。过了一会儿,我似乎又睁开了眼,我变回了四十五岁的我,回到了斯特朗大街的人流中。但回忆留下了影响。有时候,当你从思绪中醒来时,你感觉自己似乎从一潭深水中走了出来,但这一次恰好相反,当我回到1900年的时候,感觉似乎更为真实。即使到了现在,我的眼睛睁开着,那些该死的傻瓜匆匆忙忙地走来走去,街上的海报、汽油的味道和汽车引擎的噪音对我来说似乎都比不上三十八年前下宾菲尔德星期天早晨的情景来得真切。

我丢掉那支雪茄,慢悠悠地走着。我可以闻到那股死气沉沉的味道。我真的可以闻到。我回到了下宾菲尔德,那一年是1900年。在集市的马槽旁边,送信人的马正在吃着马粮袋里的饲料。在街角的那家糖果店,威勒太太正在称出半便士的酒味糖球。拉姆普林小姐的马车驶了过来,马夫穿着土黄色的马裤,双手抱在胸前。以西结伯伯正在咒骂乔伊·张伯伦[13]。募兵官穿着一身猩红色的军装和一条蓝色紧身裤,戴着平顶军帽,昂首阔步地走来走去,捻着挺翘的八字胡。喝得醉醺醺的酒鬼跑到乔治酒店后面的院子里呕吐。维多利亚女皇在温莎城堡中,上帝在天堂里,基督在十字架上,约拿在鲸鱼肚子里[14],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在炽热的火窑里[15],亚摩利人的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坐在自己的王位上互相打量着对方——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只是坐在那儿,保持着彼此之间的距离,就像两只消防犬一样,又像是水火不容的狮子与独角兽[16]。

这一幕已经永远成为过去了吗?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我属于那个世界,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