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上来透口气(奥威尔小说全集)
55216700000006

第6章

星期四是赶集的日子。大清早农民们就拿着长长的榛树枝做的鞭子赶着牲畜来到集市,他们一个个长着南瓜一样红通通的圆脸,穿着脏兮兮的罩服和大大的靴子,上面沾着干牛粪。一连好几个小时,集市里十分喧闹:狗在叫,猪在哼,驾着货车想过路的农民挥舞着鞭子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嘴里骂骂咧咧的,买卖牲畜的人大声嚷嚷着,挥舞着木棍。当他们牵着一头公牛来到集市时,总会引起一阵喧哗。虽然那时候我还很小,但我惊讶地发现大部分公牛其实都是温顺无害的牲畜,只想安安静静地走进畜栏里,但要是半个小镇的人没跑出来追着它撵的话,公牛也就不能称为公牛了。有时候,某一头被吓坏的牛,通常是一只半大的母牛,会挣脱缰绳,冲进一条巷子里。如果刚好有人在巷子里,他就会站在中间,朝后面挥舞着双臂,就像风车的扇片,嘴里喊着:“喔!喔!”据说这对动物有催眠的作用,而动物们确实很害怕这个声音。

到了晌午的时候,几个农夫会走进我家的小店里,伸手摸摸当样品的种子,让谷粒从指尖滑落。事实上,父亲很少与这些农民做生意,因为他没有送货的货车,也不能让他们赊账。他只能做些小打小闹的生意,卖点喂家禽的饲料或是卖点马粮给那些商人的马匹什么的。米尔农场的老布鲁尔是个吝啬鬼,下巴长着灰白的胡须,老是站在店里一呆就是半个小时,伸手去摸那些喂鸡的谷粒,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让谷粒掉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什么也没买就走了。到了晚上,酒吧里坐满了喝得醉醺醺的人。那时候啤酒一品脱才两便士,而且不像现在的啤酒,那时的酒烈得很。在布尔战争期间,募兵官每个星期四和星期六晚上都会到乔治家开的劣质啤酒吧,盛装出席,出手非常阔绰。有时候,第二天早上你会看到他领着某个块头壮硕、脸膛赤红、温顺如绵羊的农场帮工走了。那个帮工喝得醉醺醺的时候拿了一先令的征兵安家费,到了早上发现要想反悔得倒贴二十英镑。镇里的人总是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俩经过,摇晃着脑袋,似乎在目送葬礼。“看看,居然去当兵了!想想吧!一个大好青年竟然去当兵!”他们觉得十分惊讶。在他们眼里,男人去当兵就像女人沦落风尘一样。他们对待战争和军队的态度很奇怪。他们抱有一种古老的英国式观念,认为那些身穿红色军装的人都是些人渣,全都会死于酗酒,直接下地狱。但另一方面,他们都很爱国,在窗户上挂着英国的米字旗,坚信英国从未打过败仗,以后也不会打败仗。那时候每个人,连那些非国教徒在内,总是唱着关于“细细的红线”[19]以及那些年轻的士兵战死遥远沙场的伤感歌谣。我记得这些年幼的士兵“在子弹和炮弹横飞的时候”总是难逃战死的命运。那时候我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我知道子弹是什么东西,但我的脑海中总是会闪现出扇贝的壳在空中飞舞的奇怪情景。[20]当马弗京围城之急[21]得以解除时,大家的欢呼声简直要把屋顶掀翻。那时候他们相信布尔人会把婴儿扔到空中,然后用刺刀将他们捅死的传闻。当孩子们在老布鲁尔身后骂他是“南非佬”的时候,他就会气急败坏,战争快结束的时候他把自己的胡须剃得干干净净。大家对政府都抱着同样的态度。他们都是赤胆忠心的英国人,坚信维多利亚女皇是历来最英明的君主,而外国人都是渣滓。但他们都不想纳税,如果可以赖掉的话,连上狗牌都不肯。

战争前和战争后下宾菲尔德一直是自由党的票仓。但在战争期间进行过一次补选,结果是保守党获胜了。那时候我还太小,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知道自己是个保守党人,因为比起红色的彩带,我更喜欢蓝色的。我记得这个主要是因为一个醉汉在乔治酒吧外面的人行道上摔了一跤,碰伤了鼻子。大家都太兴奋了,没有人去注意他,他就在太阳底下躺了好几个小时,身边的血都干了,变成了紫红色。到了1906年大选时,我已经长大了,多多少少知道政治是怎么一回事,这一次我支持自由党,因为大家都支持自由党。我们追着保守党候选人跑了半英里,把他扔进一口长满了浮萍的池塘里。那时候的人对待政治可严肃了,大选前几周就开始储备臭鸡蛋。

我还很小的时候,布尔战争爆发了。我记得父亲和以西结伯伯大吵了一架。以西结伯伯在高街旁边的一条街上开了一间小小的鞋店,兼营织染。生意很萧条,而且每况愈下,但问题并不大,因为以西结伯伯没有结婚。他是父亲的半个哥哥,年纪大了很多,起码得大了二十岁。在我认识他的那十五年里,他的样貌几乎没怎么变过。他是个相貌堂堂身材高大的老人,长着一头白发和我所见过的最白的鬓须——就像蓟花的冠毛那么白。他总是习惯拍打着身上那件皮围裙,站得笔挺——我猜这是弯腰太久了的反应——然后冲着你劈头盖面地大吼着他的想法,最后以可怕的呵呵呵的笑声结束。他是那种十九世纪自由党的忠实拥趸,老是问你格莱斯顿[22]在1878年说过些什么,然后就把答案告诉你。而且他是下宾菲尔德少有的几个在这场战争中想法始终没有改变过的人之一。他总是公然斥责乔伊·张伯伦和一些他认为是“帕克街[23]无赖”的人。现在我似乎还能听见他和父亲吵架时所说的话。“那帮人和他们所谓的辽阔帝国!对我来说辽阔个毛!呵呵呵呵!”然后是父亲的声音,他的声音平静、忧虑而谨慎,回击他说白人肩负着责任,我们要解救那些被布尔人[24]虐待的可怜的黑人。以西结伯伯声称自己支持布尔人,坚决抵制大英帝国的扩张,于是两人大约有一个星期没有说话。当布尔人暴行的传闻传开时,他们又吵了一架。父亲对这些传闻感到非常忧虑,和以西结伯伯讲起了这些。不管他赞不赞同大英帝国的扩张,难道他认为这些布尔人将小婴儿扔到空中再用刺刀捅死是正义之举吗?就算那只是黑人的小婴儿。但以西结伯伯只是当着他的面大笑一通。父亲完全搞错了!把小婴儿扔到空中的不是那些布尔人,而是英国士兵!他一直拽着我——那时候我只有五岁——比划着说:“告诉你吧,就这么把他们扔到空中,像串青蛙那样把他们捅死!就像我这样把这个小家伙给扔上去!”然后他把我甩了起来,几乎松开了手。我真切地看到自己飞了起来,落下来时插在一把刺刀上。

父亲和以西结伯伯很不一样。我对祖父和祖母所知不多,我还没出生他们就去世了。我只知道祖父是个补鞋匠,后半辈子娶了一个种子商的遗孀,这也就是我们这间小店的来历。虽然父亲谙熟生意,而且工作勤奋努力,但这份工作实在是不适合他。除了星期天和偶尔几个晚上外,我总是记得他手背上、脸上的皱纹和头上稀疏的头发里嵌着的谷粒。他结婚的时候已经三十好几了,而我对他最早产生印象时他已经快四十岁了。他个头矮小,头发灰白,性情沉静,总是只穿着衬衫和白围裙,因为和谷物打交道的缘故,总是灰头土脸的。他的头很圆,鼻子很扁,胡须很茂密,戴着眼镜,长着黄油一般颜色的头发,我的头发也是这种颜色,不过他就快谢顶了,而且头上总是沾着粉末。娶了那个种子商的遗孀后,祖父的日子改善了不少。父亲到沃尔顿文法学校上过学,这里的农民和境况好一些的贸易商都把儿子们送去那里,而以西结伯伯则喜欢吹嘘说他从未上过学,是在下班后秉烛夜读自学成才的。不过,比起父亲,他确实脑筋要灵活一些,他能和任何人进行辩论,喜欢长篇大论地引用卡莱尔[25]和斯宾塞[26]。父亲的脑袋瓜不是很灵光。正如他所说,他从未好好“读过书”,语文也不是很好。只有在星期天下午不用忙碌时,他才会好整以暇地坐在客厅的壁炉边,用他的话说,“好好读一读”星期天的周报。他最喜欢的报纸是《人民报》——而妈妈喜欢读《世界新闻报》,因为她觉得里面谋杀案报道多一些。现在我看到了那幕情形:一个星期天下午——当然是夏天,那时总是夏天——空气中飘荡着烤肉和蔬菜的味道。妈妈坐在壁炉的一边,开始阅读最新的谋杀案报道,但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嘴巴张得大大的。父亲坐在壁炉的另一边,穿着拖鞋,戴着眼镜,慢悠悠地读着印得脏兮兮的报纸。你的周围洋溢着夏天的柔和气息,窗户上有天竺葵,某个地方有一只燕八哥在咕咕咕地叫唤着,我自己则拿着《少年杂志》躲在桌子底下,幻想着桌布其实是一个帐篷。吃茶点的时候,父亲一边咀嚼着萝卜和大葱,一边若有所思地说着刚刚读到的内容:火灾、船难、上流社会的丑闻、如今这些新型的飞行器、有个家伙(我发现时至今日,每隔三年星期天的周报就会将他的事迹再报道一回)在红海被鲸鱼给吞了,过了三天才被救出来,全身被鲸鱼的胃酸泡得发白。父亲总是对这则故事和那些新型的飞行器抱以怀疑,除了这些之外,他相信报纸里说的每件事。直到1909年,在下宾菲尔德没有人相信人类发明了飞行的技术。大家信奉的思想是,如果上帝要让我们飞,他会给我们造出一双翅膀。以西结伯伯会反驳说如果上帝要让我们跑得快,那是不是他得给我们造出一对轮子呢?但就连他也不相信那些新型飞行器是真的。

只有在星期天下午,或者每星期的某一天晚上,父亲才会到乔治酒吧坐坐,喝上半品脱啤酒。其它时候父亲一心想的就只有生意的事情。虽然其实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但他似乎总是很忙碌,不是在院子后面的阁楼搬麻袋和包裹,就是躲在店里柜台后面布满灰尘的小房间里用一根短短的铅笔在笔记本里加减数字。父亲为人诚实,很有责任感,希望卖的东西都是好货色,不会坑人,而就算在当时,这样的经商之道也是挣不到钱的。他适合当个芝麻绿豆小官,比方说邮政局长或驿站站长什么的。但他既拉不下脸皮,也没有雄心壮志去筹款扩展生意,也不会去想办法扩展新的销售渠道。他唯一展现出想象力的经历就是发明了一种喂鸟的混合饲料(取名叫“博林杂料”,方圆五里内蛮有名气的),而这还得感谢以西结伯伯。以西结伯伯很喜欢养鸟,在他那间阴暗的小店里养了很多只金翅雀。他认为笼养的鸟羽毛变得黯淡无光是因为饲料太单一了。父亲在小店后面的院子里耕了一小块地,种了大概有二十种用铁丝网隔开的谷物,他把这些种子晒干,和普通的鸟粮谷粒掺在一起。商店的橱窗里挂着那只红腹灰雀杰奇当作博林杂料的活招牌。当然,和其它笼养的红腹灰雀不一样,杰奇的羽毛从不会变暗。

打从我记事开始,妈妈就是个胖女人。显然,我一定是继承了母亲的脑垂体分泌失调或别的什么病症,才会变得这么胖的。

她块头很大,比父亲还高一些,头发金黄一些,经常穿着黑色的长裙。除了星期天之外,我记得她总是穿着围裙。如果我说她老是在做饭,或许会有点夸张,但也不至于完全与事实不符。当你回顾很久以前的往事时,你似乎看到人们总是以他们特有的姿态固定在一个特别的地方。你似乎觉得他们总是在做同一件事情。当我想起父亲时,我总是想起他站在柜台后面,头发上沾满了粉末,拿着铅笔头加减数字,把笔尖放在双唇之间浸湿。而当我想起以西结伯伯时,就会想起他那可怕的白胡子和笔挺的身躯,还有他拍打着皮围裙的模样。而当我想起妈妈时,我记得她站在厨房的桌旁,前臂沾满了面粉,正在搓面团。

你知道那时候人们家里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面积很大,而且很低矮阴暗,天花板上横着一道大梁,地板用石头砌成,下面有地窖。我小的时候每样东西看起来都特别大。一个大石头水槽,没有水龙头,但有一个铁水泵,一面墙上有柜子,一直连到天花板,还有一个黑得像石墨一样的大灶台,一个月要烧半吨煤。妈妈站在桌旁搓着一大团面团。我就在旁边爬来爬去,摆弄着柴火捆、煤炭块和锡做的捕甲虫的圈套(家里所有阴暗的角落都长了甲虫,用啤酒就可以引出来),时不时爬上桌子想讨一点吃的。妈妈不准饭间吃零食,你总是听到同样的回答:“自己乖乖地一边去!我可不会纵容你,一会儿吃饭时没胃口。你这是嘴巴馋,肚子小。”不过,偶尔她还是会切一小片糖腌的果脯喂给你吃。

以前我喜欢看妈妈擀面团。看一个人干自己拿手的活儿总是一件赏心乐事。看一个女人——我是说,一个懂得烹饪的女人——搓面团也一样。她带着庄严专注的神情,看上去似乎很满足,就像一位女祭司在主持神圣的祭祀。当然,在她的脑海中,她就是一位女祭司。妈妈的前臂强壮结实,粉红的皮肤上沾满了面粉。当她做饭时,她的一举一动非常精准坚定。她得心应手地使用着搅蛋器、搅拌机和擀面杖。当你看到她做饭时,你知道她进入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一切都是她所熟悉的。除了读一读星期天的报纸和偶尔说长道短之外,妈妈和外面的世界接触不多。虽然她读起书来比父亲轻松,而且不像父亲,她既读报纸也读中篇小说,但她依然无知到难以置信的程度。甚至在我十岁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她不知道爱尔兰在英国的东边还是西边,我怀疑直到世界大战开战的前夕她仍然无法告诉你首相是谁。而且,她根本没有半丁点儿兴趣去了解这些事情。后来,我读到关于东方国家的书籍,知道那里奉行一夫多妻制,女人被关在秘密的闺房里,由黑人太监看守着。我总是想象着要是妈妈听说这些事情的话,一定会惊呆的。我几乎可以听到她大叫起来——“够了!把他们的妻子那么关押起来!真是太羞耻了!”她可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事实上,她一辈子都生活在一个小小的天地里,安心当一个贤妻良母。就算在我们自己家里,有几处地方她是从来不会去的。她从不进院子后面的阁楼,也很少去店里。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未招呼过一个客人。她不知道货品都放在哪里。除非磨成面粉,否则她根本不知道麦子和燕麦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她要操心呢?小店是父亲的生意,是“男人的工作”,就算是在钱方面,她也没多大的兴趣。她的工作,“女人的工作”,是料理家务、做饭洗衣、照顾好孩子们。要是她看到父亲或别的大男人试着自己缝纽扣,就会大发脾气。

说到一日三餐和其它家务,我们家是那种每件事情像发条时钟一样精确的家庭。或许不能说像发条时钟一样,因为听起来太机械化了。用“自然过程”加以形容会比较恰当。你知道明天早上桌子上肯定会有早餐,就像你知道太阳一定会升起一样。妈妈这辈子总是晚上九点睡觉,早上五点起床,她觉得晚睡不好——那些腐败堕落的外国人和贵族才会做出这种事情。虽然她付钱给凯蒂·西蒙斯带我和乔伊去散步,但她绝不肯请一个侍女帮忙做家务。她坚信请来的侍女会把灰尘扫到柜子底下。我们的早餐总是准时弄好,非常丰盛——煮牛肉配饺子、烤牛肉配约克夏布丁、煮羊肉配酸豆、猪头肉、苹果馅饼、葡萄干、果酱卷——一直都是这么丰盛。传统的育儿观念仍然在起作用,但落伍的速度非常快。理论上孩子们仍然会被鞭笞,如果不乖的话就只有粗茶淡饭的待遇。如果吃饭时你发出声音、打嗝、不吃“对你有益的东西”或“顶嘴”,你会被赶下饭桌。但实际上我们家的纪律并不是那么严。妈妈的态度凶一些,而父亲虽然总是说“孩子不打不成才”,但实际上他拿我们两个孩子没辙,特别是乔伊,根本管束不了,从小他就是个刺头。他总是说“要狠狠地”揍乔伊一顿,还总是告诉我们以前爷爷总是会拿皮带狠狠地抽他,但从未付诸行动。现在我知道他所说的那些其实都是谎言。乔伊十二岁的时候力气已经大得妈妈管不住他了,根本拿他没办法。

那时候父亲们总是对孩子们整天说“不许这样不许那样”。你会经常听到一个男人吹嘘如果他发现儿子抽烟、偷苹果或掏鸟窝,会把他“活生生揍死”。在有的家庭里,殴打孩子的现象确实存在。马具商老拉沃格罗夫有两个儿子,一个十六岁,另一个十五岁,块头都很大,被他逮到在花园的小棚里抽烟,于是狠狠地揍了他们一顿,惨叫声整个小镇都可以听到。但拉沃格罗夫自己就是个老烟鬼。鞭笞似乎一点作用也没有,所有的男孩子都偷苹果、掏鸟窝、迟早学会抽烟,但大家都认为孩子们就得打骂才有出息。事实上,任何有趣的事情都被严令禁止,当然,只是理论上如此。据妈妈所说,一个男孩子想要做的事情都“很危险”。游泳很危险,爬树很危险,滑雪橇很危险,堆雪球、吊在牛车后面、玩弹弓和飞盘很危险,甚至钓鱼也很危险。所有的动物,除了内勒、两只猫和红腹灰雀杰奇之外都很危险。每只动物都有独特的伤害你的方式:马会咬人,蝙蝠会钻进你头发里,地蜈蚣会钻进你的耳朵里,天鹅扇一扇翅膀就能打断你的腿,公牛会撞你,毒蛇会“叮”你。据她所说,所有的蛇都会叮人。当我拿着那本价值一便士的百科全书对妈妈说毒蛇不叮人,只会咬人时,她只是叫我不要顶嘴。蜥蜴、无脚蜥、蟾蜍、青蛙、蝾螈也会叮人。除了苍蝇和黑甲虫之外,所有的昆虫都会叮人。除了每日三餐吃的东西之外,基本上一切东西都有毒,或“对你有害”。生土豆有致命剧毒,蘑菇也有毒,除非是那些从杂货店里买回来的。生醋栗会让你生疝气,而生山莓会让你长皮疹。如果一吃完饭就去洗澡,你会死于胃抽筋;如果你的拇指和食指中间被割伤了,就会得强直症,而你用煮鸡蛋的水洗手就会得疣子。基本上店里每样东西都是有毒的,所以妈妈在门口设了一道门。牛饼有毒,喂鸡吃的谷粒、芥菜籽和卡斯伍德牌家禽饲料也有毒。糖果对你有害,而三餐之间吃零食也不好,但有趣的是,有些东西妈妈同意在三餐之间吃。当她做梅酱时,她总是让我们吃从上面撇掉的那层甜甜的皮,我们总是敞开了肚皮猛吃,一直吃到要吐为止。虽然几乎世界上每样事物要么有毒,要么很危险,也有一些东西拥有神秘的好处。生洋葱几乎包治百病,用长袜包住脖子可以治喉咙疼。往狗喝的水里加点硫磺可以当成补药,于是后门那边老内勒的碗里总是有一块硫磺,在里面搁了很多年还是没有溶化。

我们总是在六点钟的时候吃茶点。四点钟的时候妈妈料理好了家务,从四点到六点她总是会安安静静地喝一杯茶,按她的说法,“读一读报纸”。事实上,只有在星期天她才会读报纸,工作日的报纸只有当天的新闻,偶尔才有谋杀案的报道。但星期天报纸的编辑们摸透了人们不在乎谋杀案是不是最新的,要是没有新的谋杀案,他们就用旧的谋杀案报道顶上,有时甚至会刊登帕尔默医生[27]和曼宁太太[28]的案件。我觉得妈妈一定觉得下宾菲尔德外面的世界到处都是杀人犯。她特别热衷于谋杀案,因为正如她经常所说的,她不知道人原来可以如此邪恶。割断自己妻子的喉咙,在水泥地板下埋葬自己的父亲,把小婴儿扔到井里!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父亲和妈妈结婚时正值开膛手杰克[29]闹得人心惶惶,小店的窗户晚上会用木百叶窗封起来,就是从那时开始的。给商店的窗户封木百叶窗已经不流行了,高街的许多商店都不这么做了,但妈妈觉得躲在木百叶窗后面心里很踏实。她说她一直有种可怕的感觉,开膛手杰克就躲在下宾菲尔德。克里彭医生案——不过那是多年之后的事情了,那时我已经几乎快成人了——搞得她不得安宁。我现在似乎可以听到她在说:“肢解他那可怜的妻子,把她埋进摆放煤炭的地下室!多么残忍的想法!要是让我逮到,一定会好好收拾他!”有趣的是,当她想起那个可怕的小个子美国医生残忍地肢解自己的妻子(而且非常干净利落地把所有骨头都剔了出来,把头扔进海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就会眼泪汪汪的。

但工作日她读得最多的还是《希尔达家居伴侣》。那时候家家户户都会订这份刊物。事实上,这份报纸现在还在发行,只是受到战后出现的更为主流化的妇女报纸的冲击和排挤。前几天我才看到过这份报纸。这份报纸变了,但比起其它报纸变动并不算太大。里面仍然有一连刊登六个月的连载小说(结局永远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家居指南》这个栏目也没有变,同样还刊登着缝纫机的广告和治疗风湿腿痛的疗方。改变的地方主要是印刷和插图。童年时候理想的家庭主妇是蛋形计时器身材,而如今她必须是圆柱体身材。妈妈读得很慢,而且觉得花了三便士买一份《希尔达家居伴侣》就一定得读完。她坐在壁炉旁边那把黄色的旧扶手椅上,脚搁在壁炉架上,支架上放着一个小茶壶煮着浓茶。她会慢慢地从封面读到封底,读完连载小说、两则短篇故事、家务指南、扎姆-布克牌药油的广告和对读者来信的回答。这一本《希尔达家居伴侣》通常能让她读上一个星期,有时候她甚至读不完。有时候,壁炉的热力或夏日午后绿头苍蝇的嗡嗡声会让她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五点三刻的时候她就一下子惊醒过来,看了看壁炉架上的时钟,然后焦虑万分,因为茶点就快赶不及了。但茶点总是能按时准备好。

在那些日子里——确切地说,直到1909年——父亲仍请得起一个小男孩跑腿,他总是让他看店,回家吃茶点,手背上沾满了面粉。然后妈妈会停止切面包,说道:“让我们做祈祷吧,老爸。”我们都把头垂在胸前,爸爸会毕恭毕敬地喃喃说道:“主啊,感谢您赐予我们食物——我们感激万分——阿门。”后来乔伊长大些,妈妈会说:“今天你给我们做祈祷吧,乔伊。”乔伊就会说上一通。妈妈从不做祈祷,那是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夏天的午后总是有绿头苍蝇在嗡嗡作响。我们家不算很卫生,事实上,下宾菲尔德没有几户人家很卫生。我想镇里一定得有五百户人家,大概不到十户人家有浴室,大概就五十户人家有现在所说的盥洗室。到了夏天我们家后院的垃圾桶总是臭气熏天,家家户户都蚊虫肆虐。我们家的护墙板里有黑甲虫,厨房炉灶后面有蟋蟀,当然,店铺里有粉虱。那时候,就算妈妈这样持家有道的妇女也觉得有黑甲虫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些虫子就像柜子或擀面杖一样,是厨房的一部分。但蚊虫实在是太多了。在凯蒂·西蒙斯所居住的酿酒厂后面那条破败的巷子里,房子里长满了臭虫。如果是自己家里有臭虫,妈妈或任何开店人家的妻子会羞死的。事实上,看到一只臭虫却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才是合乎礼仪的事情。

体形硕大的绿头苍蝇总是飞进食物橱,充满渴望地落在摆肉的纱罩上。人们总是说:“该死的苍蝇!”但苍蝇是上帝缔造的,除了给肉套上纱罩和使用捕蝇纸之外,你对它们无能为力。前面我说过我记得的第一样东西是红豆草的味道,但垃圾桶的味道也是童年的回忆之一。当我想到妈妈的厨房,想到那儿有石头地板、诱捕黑甲虫的圈套、壁炉的铁架和黑漆漆的灶头时,我总是似乎听到绿头苍蝇嗡嗡嗡的声音和垃圾桶的味道,还有老狗内勒那股强烈的狗骚味。上帝知道还有更糟糕的味道和声音。你想听哪种嗡嗡嗡的声音呢?绿头苍蝇的还是轰炸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