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午后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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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的词义来说,斗牛不是一项运动。换句话说,公牛与人之间的斗牛比赛是不平等的,人们也没有希望要做到平等比赛。确切地说,斗牛就是杀死公牛,这是一场悲剧。这场悲剧是由公牛和相关斗牛者一同出演的,无论演得好还是糟糕,在这场悲剧中,人是有凶险,但是公牛才是一定要死的。因为斗牛士能够随意地调整他与牛角之间的远近距离,但是人的凶险度也许会加强。在封闭的斗牛场内,徒步斗牛的规则是依据多年经验制定的,如果人学习并的确没有违背这些规则,人会得到对牛采取一些措施的许可,以防被牛角伤到。只要斗牛士没有违背这些规则,他就能在他与牛角收缩距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地依靠自身的反应能力及对这段距离的估计,躲避牛角尖带来的伤害。如果人出于疏忽、手脚缓慢、动作死板、无知莽撞,或者违背基本准则里的任何一项,为展示不同招式而一时脚下不稳的话,情形都会发生变化,人会被牛顶住夹住,被活活摔死。斗牛场内的人每完成一个动作都被称为一个“suerte[7]”,这个术语并不啰唆所以应用很广。它的意思就是act[8],但用act这个词会产生异义,因为在英语里act又包含戏剧的意义。

人们在第一次观赏斗牛时会说:“公牛也太笨了。不去撞人,总是冲向红披风。”

公牛只会冲向密织棉布织成的红披风或者朱红色的哔叽做成的穆莱塔,如果人去撩拨它,就要同时注意手中挥动的红布,让公牛看不见人,只能看到红布。因此,去看novilladas,即见习斗牛士与三岁公牛的比赛,才是刚开始观看斗牛的人的理想选择。在那些斗牛表演中,见习斗牛士是在观众关注下不断实战学习斗牛规则的。他们不能牢记或明白自己最佳的活动区域,还有不明白怎样让公牛总是跟着挑衅的红布而把人丢在一边,导致牛并不总是朝着红布冲去的。熟知一条条规则是一回事,面对着想戳死你的牲畜时,还能记起这些必需的规则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观众并不想对掌握公牛的本事的好坏进行评论,而只是想要看人怎么被摔死、戳死,那他理应先去观看见习斗牛士的演出,然后去看完整意义上的斗牛,即西班牙语的corrida de toros。无论如何,要想知道一些有关技巧的知识,先去观看新手的表演应该是很有必要的事。因为,在生疏的条件下,我们使用那些奇怪的词所称呼的知识,总是会瞧得最分明。在新手表演中,斗牛士犯的错误,以及犯错后引起的后果,观众们都可以看到。观众还可以询问些斗牛人员的训练情况,训练不充足的人还会因此影响自己的士气。

我还记得有一次在马德里,在夏天的某个极热的周日,很多条件不错的人都出城去北部海边或者去山里避暑了。晚上六点的时候,我们听通知说有斗牛比赛,能够看到三名意气飞扬的新斗牛士,他们已经杀了六头托巴尔公牛,但这三人后来都没有功成名遂。我们在木栅栏后的第一排坐着,能够清楚地看到第一头牛出场时的情景。多明戈·埃尔南多雷纳,一位个子矮小、脚踝粗壮、脸色苍白、神情紧张、样子土气,穿着租来的廉价斗牛服,像饿肚子一样的巴斯克人,他要是试着刺死这头公牛的话,不是出丑,就是被公牛杀死。埃尔南多雷纳根本控制不住他那两条因紧张而不听使唤的腿,他也想平稳地站着,缓慢挥动双手抓着的红披风去挑衅那头公牛,但是他在那头公牛冲过来时,根本没法站稳,两只脚慌乱、仓促地快速跳开。显然,他已经把持不住自己的两只脚了。他不顾两只紧张得想避开危险的脚,硬是装出沉稳的样子来。大家看到了觉得很搞笑,他们很多人心里明白,要是看到两只牛角直冲自己而来,自己也会吓成这样的。对与他们有相同缺点的任何到斗牛场里讨生活的人,他们仍然感到不悦,观众们正是因为这个弱点,觉得自己与这种被认定是高收入的谋生手段无缘。轮到另外两个斗牛士上场时,他们驾驭红披风游刃有余,与他们的表演相比较,埃尔南多雷纳两只脚紧张的样子就更显得糟透了。他最后一次到斗牛场斗牛是一年多之前的事了,那时他仍旧无法使情绪镇静下来。等到完成短标枪投刺,轮到他带着红布和剑出场去斗牛,在他为刺杀公牛做准备,并最终刺死它的时候,那些看到他畏缩的行为就喝倒彩的观众心里想:又要出丑了。他就在我们下面的场地里拿起穆莱塔和剑,他漱口时,我都能看见他脸上不断抖动的肌肉。公牛双眼盯着他,紧贴栅栏站着。埃尔南多雷纳知道这时慢慢走向公牛是没机会了,自己的双腿已经站不稳了。他心里明白,自己如果不想失去在这斗牛场里的位置只有一个方法。他跑向那头公牛,并在彼此距离十码的地方时双膝跪在了沙地上。他为了不被观众讥笑就采取了那种姿势。他用剑拨开红布,膝行而前。牛双耳竖立着,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人,盯着那块三角形红布。埃尔南多雷纳一面挥动着红布,一面用双膝跪行前进了一码。公牛扬起了尾巴,低着脑袋急冲而来,刚一撞到人,埃尔南多雷纳就结结实实地从地上被顶飞了,他像一个包袱那样在空中翻转了一下,同时双腿还在空中乱蹬,随后就摔在了地上。公牛在找寻他时,却被另一个斗牛士手中挥动的红披风引开了注意力,便朝那人冲了过去。埃尔南多雷纳从地上爬起来寻找他的剑和红布,许多沙土蹭在他苍白的脸上。就在他站起来时,我发现他租的那条很脏的灰色厚绸裤开了一条很长的口子,几乎从屁股露到了膝盖再露到了大腿骨。他自己也发现了,并伸手去遮掩,神情十分讶异,这时人们翻过栅栏跑过来要送他去医院。他犯了一些技术性失误,当公牛直冲到面前时,他没有把穆莱塔举在自己与公牛之间。当公牛低着的脑袋撞到红布,即到了被称为裁决时刻时,他也没有做到一边迅速弓身后退,一边极力把被棒和剑挑开的红布往前举起来,以避免朝红布冲过来的公牛顶到人。其实这只是个单纯的技术性失误。

那天夜里,我在小餐馆中没有听到人们对他有任何怜悯。他愚蠢、拙笨、训练不足,为什么他非要去当斗牛士呢?为什么还要跪下呢?他们说他是个懦夫,懦夫才会跪下。但如果他真是懦夫,那为什么又非要去当斗牛士呢?因为他是接受酬劳公开进行表演的人,他控制不住的紧张表现没有获得人们的怜悯。在公牛面前溃不成军,还不如直接死在牛角下好些呢!直接被捅死是种光荣!若他是控制不住焦灼的心情踉跄着后退,而不是双膝跪地时被公牛捅死,那样虽然会招人讥笑,但也会获得人们的怜悯,人们清楚那是训练不足的原因。他要控制住双腿继续挑衅公牛过来,是被公牛吓破胆时最困难的事。即使所有控制住双腿的努力都会让人们觉得非常搞笑,但跪着也是一种光荣,但埃尔南多雷纳并没有获得那个用双膝跪在地上斗牛的方法。现今只有最讲究技艺的斗牛士马西亚尔·拉兰达才会这个技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跪姿才被认为是光荣的。而埃尔南多雷纳的表现把自己的焦灼心情暴露出来,表现出焦灼的心情并不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羞耻的是承认心底是焦灼的。道理与人们不怜悯那些自杀的人一样,当斗牛士因为缺少技巧而认可自己控制不住双脚,在牛跟前一下子跪倒的时候,他是不会得到人们的怜悯的。

对于我自己而言,因为我不是斗牛士,而且还对自杀很感兴趣,所以我的问题是该怎样进行描写。我总是在夜里醒来时,打算回想我会忘记的事,即我确实见到过的情景,最终我记起来了,我想起了一切有关的东西。他从地上站起来,苍白的脸上沾着泥沙,绸马裤的大口子从腰裂到了膝盖,那时关键的事是我看到了他脏兮兮的马裤,他开了口子的脏内衣,还有那雪白雪白、白得惨不忍睹的大腿骨。

在新手的斗牛演出中,除了探索斗牛技巧和因缺少技巧而产生的后果之外,你还有机缘学习怎样应对有缺点的公牛的方法。在见习斗牛时,会安排一些由于某些明显缺点而不能用于正式斗牛的公牛,它们总会被杀死。在任何一种形式的斗牛中,几乎所有公牛都会暴露出缺点来,斗牛士需要修正这些缺点。但是这些缺点,比如视觉缺点,有些见习斗牛在一开始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修正缺点的方式不对,或者因没有修正而产生的不幸结果,都是一望而知的。

正式斗牛时公牛一定会被杀死的,这不是一项运动,而是一场悲剧。在规定的十五分钟的预备刺杀和进行刺杀的时间用完时,如果斗牛士仍然不能使公牛致死,公牛就会活着被引导者带领出去,这会使斗牛者遭受污辱。根据法律,务必在外面的牛栏中把这头活着出来的牛杀死。正式得到承认的斗牛士只有百分之一的概率会殒命,除非他经验尚浅、疏忽、很久没有进行训练或者年纪太大、双脚笨拙。但是,如果斗牛士技艺精湛的话,他可能会自由增加自己所处的死亡危险的程度。然而,他必须在不违背为保护他而制定的规则下才可以增加技术难度。换言之,在非常凶险的环境下,如果他还能够做一个动作并仍然能保持身体平稳,那就是他的荣耀。如果他因为疏忽、不重视基本规则、因身体或头脑笨拙或者因鲁莽而遭遇危险,那就是他的羞辱。

斗牛者务必用胆量和技艺来战胜公牛。只有用优雅的动作战胜对方,斗牛看上去才会是悦目娱心的。除了刺杀的一瞬间,力量对于斗牛士是没有什么用的。绰号“公鸡”的吉卜赛人拉菲尔·戈梅斯现年快五十岁了,是绰号“小公鸡”的何塞·戈梅斯的哥哥,也是吉卜赛斗牛士世家中戈梅斯这个姓氏活在世上的最后一人。有一次,有人问他在斗牛时都会使用哪些方法来磨炼、增加体力。

“力气?”“公鸡”说,“我要力气有何用,老兄?我去磨炼身体增加力气跟半吨重的牛比?让牛去有力气得了。”

如果斗牛场上的牛在限定的十五分钟内没有被刺死,事后也没有在牛栏里被杀,而是同意它再次出场,同意它也像斗牛士一样积累经验,那所有的斗牛士都会被这些公牛捅死吧。野生动物和没骑马的人之间的第一次遭遇是形成斗牛运动的根源。现代斗牛的主要条件是公牛未曾进过斗牛场。原来的斗牛可以让先前进过斗牛场的公牛再次进场,这导致太多的人殒命,因此教皇庇护五世在一五六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公布敕令规定,要把所有允许在自己国家进行斗牛的天主教君主驱赶出教会,而且那些在斗牛场里殒命的人一律不许举行天主教式葬礼。在教皇敕令公布后,西班牙依然没有中止斗牛运动。在大家都赞同公牛只能在斗牛场内出现一次的条件下,教会才容忍了斗牛运动。

因此你也许会认为,如果想把斗牛变成一种真正的运动,而不仅只是一场悲剧,就应当允许公牛再次入场。我曾经在外省城镇见到过这样不遵守法律规则而上场的公牛。那是在城中的广场上,用大车连在一起,堵住广场出入口,临时围成的场地,那是非法的capea,也就是允许上过场的公牛再次进场。那些首次在广场斗牛中体会斗牛的,都是雄心勃勃,没有幕后老板资助的斗牛士。那也算是一项运动,一项非常残酷粗暴、原始粗野的运动,大致上来看也是一项真正的业余运动。只是因为斗牛会有身死的危险,因此参与这项运动的美英业余运动员并不是很受欢迎的。不管是贴近死亡,还是远离死亡,死亡都不是吸引我们投入这项运动的原因。吸引我们的是那种成功,我们用避免失败来替代避免死亡。这是一个很好的象征,不过如果要做个运动员,那死亡与运动联系越是亲密,越得需要更多的睾丸[9]。在广场斗牛时,公牛基本是不会被杀死的,这对那些珍爱动物的运动员有很大的吸引力。外省那些城镇人一般都很贫困,每场比赛都要杀牛,他们负担不起。而有志向的斗牛士也都买不起剑,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到广场斗牛来学技巧了。这样就使那些富裕的运动员有了机会,因为有钱他就付得起钱买公牛、买剑。

但是因为公牛智力增长的原因,再次进入斗牛场的公牛并没有什么看点了。进攻了一两次之后,公牛就会待在原地不动了,它只在觉得有信心捅倒拿红披风挑衅自己的大人或孩子时才会进行进攻。若是公牛遇到一群人并冲向人群,它就会看准一个人追着跑,无论那个人如何左右躲避、拼命奔跑、绕弯摆脱它,它都会一追到底,直到把他捅倒。如果把牛角的尖磨平了,那看着公牛追来捅去的,还是很有看点的。如果不肯的话,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去惹怒公牛,当然那些想去尝试斗牛的人,也不见得真能把自己的勇气表现出来。那些进入广场中的人的情绪是十分兴奋的,因而可以看出是不是能让斗牛者比观众更觉得有趣味,它是一次对某项业余运动的真正的验证,只要观众觉得有趣能够吸引他们了,也就可以收取入场费赚取利润了。这项运动也就出现了职业化的痕迹,而最细微的淡定或沉稳的表现,都会立即得到热烈喝彩。但是,如果没有磨平牛角尖,那这个场景就让人心里发慌。这时拿着麻袋片、衬衣、旧披风代替斗牛红披风的大人或孩子,会在好像牛角已经被磨平的状态下去挑衅公牛。唯一的不同就是,如果让这种公牛把人捅倒、撞倒在地,那他们很可能就会受很重的伤连当地医生都无法治好。在巴伦西亚省广场斗牛中,有一头曾经最最骄横的牛,它在五年职业生涯中杀死了十六个大人和孩子,而被它重伤的人高达六十多个。虽然有时进入广场斗牛的人也会像力求实现当职业斗牛士的人那样表演,以这种办法免费得到斗牛经验,但大多数人仅仅只是为了试试,或为了得到当时强大的刺激。也许是为了能把这种在午后酷热时,在自己家乡的斗牛广场参加过藐视死亡的运动作为以后回忆起来的乐事。很多人发觉自己没有勇气,但他们希望自己拥有勇气,很多人是怀有这样的虚荣心进场的,但他们至少是进过斗牛场的。除了满足自己内心的需求和进场与牛角逐过之外,他们其实什么也没得到,这只不过是一件让做的人会永远牢记心中的事罢了。一头牲畜睁大双眼向你冲来,一心要捅死你,与此同时,你还看着它低下头亮出要刺死你的凶器冲你一步步地逼近,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把人所期冀的兴奋引发了出来,因此总有人愿意进入斗牛场内,为了满足曾经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骄傲,为了满足曾经斗过一头真正公牛的乐趣……纵然当时不一定能实际感受到多少乐趣。如果这个城镇能承担得起杀牛,或者人们激愤的情绪失去控制的话,那公牛也会被杀掉的,到时大家就会一股脑儿朝公牛冲去,每人手里都拿着刀子、匕首、屠刀和石块。可能会有人被夹在公牛的两角之间,被它上下甩动着,没准会把一些人顶到空中,但肯定会有几个人紧紧抓住牛尾巴,一群手持刀子、匕首的人一股脑儿冲上去,冲着牛又砍又杀,直到它跌跌撞撞倒地为止。整个业余斗牛,也可以称作群斗,虽然很刺激,但却是非常粗鲁、杂乱的,与正式斗牛的形式相差太远了。

那头杀死十六人、重伤六十多人的公牛,是被用很奇异的方法杀死的。它杀死的人当中有个差不多十四岁的男孩。那男孩的哥哥和姐姐在他被杀后一直跟着这头公牛,也许他俩想在广场斗牛结束后,在公牛被关进木笼子时趁机杀掉它。这头公牛身价很高,看管也十分周密,所以想杀它是很艰难的。他们两人就这样跟了两年都没机会下手,只是这头公牛去哪儿,他们两人就跟到哪儿。虽然政府三番五次公布法令想取消广场斗牛,而且当时政府又一次这样规定了。考虑到这头公牛年龄也大了,它的主人就决定把它送到巴伦西亚屠宰场去。两个吉卜赛青年就跟到了屠宰场,因为这头公牛杀死了他弟弟,他就期望让他来杀牛。人们答应了他的要求,随后就准备杀牛。他先是剜掉了木笼子里的公牛的双眼,冲着它眼窝吐口水,然后他拿着匕首很费劲地把公牛颈椎骨之间的骨髓切断。杀死公牛后他还恳求能再把公牛的睾丸割下来,这个恳求也被应允了。他和妹妹在屠宰场外面尘土飞扬的马路边生起火,把用铁丝串起来的两个睾丸放在火上烤,烤熟后就把它们吃掉。之后,他们便离开了屠宰场,头也不回地沿着大路离开了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