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完秦安的叶兰回到电视台很快完成了稿子任务。记者赵晓锋很喜欢这名女实习生,聪明剔透,文笔不错,下手很快,只要稍微一点拨就很快写出很好的稿子来,根本用不着他多操心。他带过好几个实习生,还没有遇见过这么优秀的。所以特别喜欢她一点也很正常,而且,他们还是同乡,都是无锡人。
完成了工作任务后,叶兰意犹未尽,心潮澎湃。她仍沉浸在先前与秦安的意外相遇。
很快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思索片刻,叶兰准备趁热打铁另外动笔写了一篇关于秦安的详细报道。
其实,以前,叶兰并不喜欢听大多数的现代流行音乐,觉得很喧嚣,很空洞,不能令人回味无穷,特别是有些歌的歌词实在太差。比如有的歌词为了追求简单回归朴素,却整成了粗俗的顺口溜;有的歌词矫情造作,空洞无物,无病呻吟;还有的歌词太直白,没有一点含蓄的美感。但叶兰一直很喜欢听一名歌星唱的歌,那名歌星就是秦安。她喜欢他的名字,听起来像China中国的发音。他唱的歌也是有相当的中国味,比如他的代表作《龙腾虎跃》、《中国男儿》、《情剑山河》、《华夏英雄》和《笑看风云》等等。他的歌,曲调雄浑激越,铿锵有力,荡气回肠,同时又深情款款,十分抒情。他的歌的词大都精炼优美,读之令人口角噙香,回味无穷。叶兰一直是他忠实的歌迷,默默地欣赏,默默地聆听,默默地感受那一份独特的旋律。也曾和同学们一起痴迷过,疯狂过,彻夜难眠过,但经过三年高中、四年大学生活以后,这份喜欢渐渐淡出她的心扉,变得不为人知了。追星,是要有冷静的头脑的,不是说喜欢就要疯狂到底,毕竟,明星是属于大众的,他不会随意走进平常人的生活之中。
更何况,叶兰也仅仅是对他的歌喜欢而已。她从来没有买过他的相关海报及介绍他的杂志刊物,没有听过他的音乐会,更没有想过会在真实的生活中遇见他。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而已。
然而,就在叶兰即将忘却他的时候,她却在生活中真真实实地遇见了他。
如果,如果她没有当实习记者,那么,她也许这一辈子永远也不可能遇见他。
她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一直朦胧喜欢的那种类型的男人竟然真有其人!
她也不会再次燃烧起这份久远的热情。
可是,叶兰却鬼使神差地当了娱乐报道的一名实习记者。
而且,在她刚实习两个多月的时候,她就遇到了他,这不能不说是冥冥中的定数。
运用最美妙的文笔,运用最谦恭的词汇,叶兰使出浑身解数写下了关于秦安南京演出火爆的报道,竭尽赞美之辞,却又分寸拿捏得当。成稿后,叶兰迫不及待地把这篇文章贴到她的人气很旺的博客--"小叶子的园地"上去,并投到相关的报刊杂志。一个从小爱好文学艺术的女生,一个在南大新闻系毕业的高材生,认真写出一篇连她自己都得意的文章,那样的文章自然不会差。
一切妥当之后,叶兰就开始静静地坐在被窝里,纵情地回忆先前采访秦安时的情景。
从没有想像过,他会是这样的一个男子!
从没有想像过,他会有那种别样的气质!
即使是有点落寞的味道,仍然是那么优雅无限,气宇非凡!
第一次遇见他,叶兰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自己当时的内心感触:震憾人心!
那样的目光,那样的神情!
是生疏的,又是熟悉的。是远的,又是极近的!
无法言传。
叶兰还清晰地记着,当时他的头上有一缕金色的发丝闪闪发光,那是化妆师的特意点缀。一低头,厚密微卷的头发就会微微颤动。他那身黑色的紧身劲装仿佛会呼吸,有生命,是那么生动清新。而他深深的眼眸,叶兰竟一时无法找到最恰当的词语来描述,有点忧郁,有点沧桑,却绝不乏光彩烁烁、炯炯有神。是柔和的,也是锐利的,是深情的,也是淡漠的,是矛盾的,又是和谐的,总之,那种特殊的感觉,有如一枚飞速而来的子弹,瞬间就强烈直抵人心。
慧星撞击地球,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