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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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这个夏天跟米克记忆中的夏天并不相同,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没有什么值得留念或是能用语言描述的事情,但她体会到了某种变化。那段时间,她很兴奋。早上会迫不及待地起床,开始新的一天。晚上,她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睡觉。

刚吃完早餐,她就会带孩子们出去,除了一日三餐,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头,多半是在街上闲逛,她拉着拉尔夫的婴儿车,小不点跟在后面。她满脑子都是各种想法和点子。有时,她会突然抬头张望,有时她会来到镇里某个陌生的地方。还有一两次,他们在街上撞见了比尔,她正埋头想问题,比尔拽着她的胳膊,她才回过神来。

清晨,天气带着些许凉意,他们在人行道上的影子在身前拉得长长的。但到了中午,天气炽热难耐,火辣辣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很多时候,跟她有关的计划都和冰雪有关。有时她感觉自己在瑞士,山上白雪皑皑,她在凉飕飕、浅绿色的冰面上滑行。辛格先生也同她在一起。也许卡洛尔·隆巴德[7]或是阿尔图罗·托斯卡尼尼[8]会在收音机上演奏。他们会在一起滑冰,然后辛格先生掉进了冰窟窿里,她奋不顾身地从冰面下游过去,救了他的命。这段画面一直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平日里,他们溜达一会儿后,她会将小不点和拉尔夫放在阴凉的地方。小不点是个好孩子,米克把他训练得很乖巧。她要是告诉弟弟,不能去听不到拉尔夫哭声的地方,他就绝不会去两三个街区以外的地方跟别的孩子玩弹球。他会自个儿在童车附近玩,所以,她即使撇下他们,也用不着太担心。她要么就是去图书馆看《国家地理》,要么就是到处闲逛,脑子里想别的事,要是她身上有点钱,就会去布兰农先生的餐馆买瓶饮料或者一块“美可味”巧克力。他会给孩子打折,五分钱的东西三分钱就能买到。

不过,不管她在干什么,总也少不了音乐。有时,她会一边走路,一边哼着曲子,有时,她会在心底静静地听歌,脑海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音乐。有的是在收音机里听来的,有的就存在于她的脑中,并不是从哪里听来的。

晚上孩子们睡觉后,她就自由了。这也是她一天中最重要的时光。她独自一个人在黑暗中的时候,会发生很多事情。吃过晚饭后,她就会跑出去。晚上做的事情她跟谁也不会讲,妈妈问起时,她就会编些能圆得过去的谎话。不过,大部分时候,别人喊她,她也会假装没听见,一溜烟跑走。但对她爸爸可不会这样。爸爸的声音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让她没办法逃离。他算是镇子里块头最大、身材最高的男人了。但他说起话来却轻言细语,他一开口,人们都会觉得惊讶。不管她有多赶时间,只要爸爸叫她,她准会停下来。

这个夏天,她发现爸爸身上有了某种变化,变得像是让人不认识了。以前,她从没真正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他时常还会叫她。她会进入他工作的外屋,在那里站上几分钟,但是,尽管她仍会听爸爸说的话,但心思早就不在了。一天晚上,她感到自己像是突然才认识爸爸。那是一个极为平常的晚上,她也不晓得为什么一下子就明白了。自那以后,她感觉自己长大了,爸爸在她心中的形象跟在别人眼中的别无二致。

八月末的一个晚上,她正急急忙忙地赶时间,九点之前要赶到一所房子里,绝不能耽搁。爸爸叫了她,她便走到前屋。爸爸没精打采地坐在工作台前。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自然。去年出事前,他一直做着油漆匠和木匠的工作。每天早上天还没亮,他就会穿上工装裤出门,一去就是一整天。晚上,他有时会摆弄钟表,算是加班吧。他老想在钟表店找份工作,这样,他就可以穿着洁白的衬衣,系着领带整天坐在工作台前。如今,他已经不能再干木匠的活计了,便在房子前面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廉价修理钟表”。不过,他看上去跟大部分钟表匠不一样,镇中心的钟表匠多是些手脚麻利、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犹太人。爸爸坐在工作台前个子实在太高,大骨架像是松松垮垮地连在一起。

爸爸盯着她,米克能看得出来爸爸并没有什么缘由要叫她,只是太想跟她说话了。他正绞尽脑汁地想引出个话头,褐色的眼睛在那张瘦长的脸上显得格外大,他的头发都掉光了,苍白的秃顶给人一种裸露的感觉。他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可米克着急要走,一刻也不能耽误。爸爸瞧出来她正赶时间,便清了清嗓子。

“我有东西给你,”他说,“没多少,但你也许可以用它买点吃的。”

其实他大可不必仅是因为孤独想跟人说说话就给她五分钱或是一角钱。他赚的钱每个礼拜只够她喝两次啤酒。眼下,椅子边上的地板上放着两瓶酒,一瓶已经空了,另一瓶刚刚打开。他一喝啤酒就想找人说说。爸爸摩挲着皮带,她瞥开目光。这个夏天,他跟小孩没什么两样,老喜欢把那些五分和一角的硬币藏起来。有时藏在鞋子里,有时候藏在皮带割开的夹缝里。她不大想要这枚一角的硬币,但当他伸手递给她时,她自然地张开手接下了钱。

“我手头上的事多着呢,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他道。

可真相绝非如此,两人都心知肚明。他根本没多少钟表可修,干完活后,他会在房子里到处转悠,找点琐碎的事干。晚上,他会坐在工作台前,清洗旧发条和齿轮,在上床睡觉前会尽量消磨时间。自从他的髋骨骨折后,就再也做不了油漆匠和木匠活儿,不过,他时时刻刻都给自己找点事做。

“今晚我想了很多,”她爸爸说,倒了杯啤酒,在手背上撒了点盐。他舔舔盐,从杯子里喝了一口酒。她急着出门,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她爸爸也注意到了,很想跟他说点什么,但他把米克叫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想跟她说会儿话,他起了个头,却只说了半截。他们就这样看着对方。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谁也没说话。

正是在这个时候,她好像重新认识了爸爸。倒不是说她了解到了一个新的事实,一直以来,她对爸爸所有的了解都是浅尝辄止。现在,她突然意识到总算了解爸爸了。他是个孤独的老人。因为哪个孩子都不会去主动找他,因为他没挣几个钱,像是在这个家里就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孤独的时候,他想跟某个孩子亲近亲近,可他们忙得无暇顾及,哪里晓得爸爸的心思。他总觉得自己没什么用。

两人互相看着对方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这一点,感觉怪怪的。她爸爸拿起一根手表的发条,用一个浸过汽油的刷子清洗着。

“我知道你赶时间。我只是想跟你打个招呼。”

“没呢,我不赶时间,真的。”她说。

那天晚上,她坐在工作台附近的一张椅子上,两人聊了一会儿。他们谈到了账户和开销,还说他换一种方式工作的话,情况会是怎样。他喝着啤酒,其间他眼泪都出来了,他用衬衣的袖子揩了揩鼻子。那晚她跟爸爸待了好一会儿,尽管她有十万火急的事。但不知怎的,她不能将脑海里的那些事告诉爸爸——无非都是些跟炎热漆黑的夜晚有关的事。

那些夜晚都是秘密,是整个夏日最重要的时光。黑暗中,她独自走着,像是镇子里就剩下她一个人了。夜晚,几乎所有的街道都跟她的家所在的街区一样熟悉。有些孩子害怕在黑暗中走在陌生的街上,可她不怕。女孩担心不知从哪里突然跳出一个男的,把她们当成已婚妇女一样强奸了。大多数女孩都是疯子,如果块头跟乔·路易斯[9]或者跟山人迪恩[10]一样大的人跳出来找她打架,她准会溜之大吉。但要是那人的体重不超过她二十磅的话,她一定会将那家伙揍得屁滚尿流,然后继续赶路。

夜晚多美,她可没空去想害怕这档子事。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她身处黑乎乎的地方,她满脑子想的都是音乐。她走在街上的时候,还会唱歌给自己听。她感觉整个镇子都在聆听,却不晓得唱歌的人是米克·凯利。

正是在夏日那些无拘无束的夜晚,她慢慢摸清了音乐的门道。镇里的富人区家家户户都有收音机,所有的窗户都是开着的,她走上街头,听着那美妙无比的音乐。一段时间过后,她便知道哪家的收音机里有她想听的节目。有一户人家对那些好听的管弦乐节目一个都没落下。晚上,她会跑到那所房子里,偷偷溜到漆黑的院子里静静地听着。房子四周长着漂亮的灌木丛,她会坐在窗户附近的灌木丛下。节目结束后,她便将手插进口袋里,一个人站在黑黢黢的院子里,久久地回味着。这也是整个夏天最真实的时光——听收音机里的音乐声,然后用心揣摩。

“请关上门,先生。”[11]米克说。

小不点如同带刺的荆棘一样。“请帮我个忙,小姐。”[12]他不甘示弱地回应道。

在职业学校学西班牙语挺带劲的,说外语总会让她觉得自己见多识广。每天下午上学的时候,她都会得意地说着西班牙语的新单词和句子。起初,小不点被难倒了,她喜欢一边说外语一边观察小不点脸上的表情。不过他很快就弄明白了,没过多久他就能将她说的每一句话复述出来,也记住了她学的每一个单词。当然啦,他并不明白那些句子是什么意思,不过她也并没有想表达句子本来的意思。没多长时间,这孩子就追上了她,她干脆不说西班牙语了,而是含糊地发几个音应付。但这仅有的伎俩很快就被他识破了,谁也甭想骗得了精明的小不点。

“我会假装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这房子。”米克说,“这样我就能瞧出装饰好不好看了。”

她走到外面的前廊上,然后又进入屋子,站在门厅里。她、小不点、波西娅,还有她爸爸忙活了一整天,为派对装饰门厅和餐厅。装饰的东西无非是秋天的树叶、藤蔓和红色的皱纸。餐厅的壁炉架上面和衣帽架后面是鲜黄色的树叶。他们还在墙上装点了藤蔓,餐桌上放着盛潘趣酒的大杯子。红色的皱纸像流苏一样从壁炉架上垂落,椅背上也缠着不少。装饰够了,没问题。

她揉搓着额头,眯缝着眼睛。小不点站在旁边,模仿她的一举一动。“我真希望派对能顺利,真的。”

这是她头一次举办派对。她参加的派对也不过四五次。去年夏天,她去参加了毕业舞会,但没有一个男孩请她跳一支舞。她只是站在盛潘趣酒的大杯子旁边,所有的点心都吃光了,她就回家了。这回的派对肯定不会像上次一样。再过几个小时,她邀请的人就会来了,到时候肯定很热闹。

她几乎记不清派对的点子是怎么生出来的,上职业学校不久后她就有了这个念头。中学才好玩理。跟语法学校没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如果她和黑泽尔、埃塔一起去上速记课,她可能不会喜欢,但是她得到了特许,可以跟男生一样上机械课。机械课、代数课和西班牙语课都很有趣。语文太难。她的语文老师是米纳小姐。大伙都说米纳小姐把她的脑袋卖给了一个著名的医生,价钱是一万美元,这样,在她死后,医生就可以把她的脑袋切开,弄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聪明。写作课上,她会问些这样的问题:“请列出当代八位著名的约翰逊博士。”“引用《威克菲尔德的牧师》里的十句话。”她会按字母顺序点名,上课的时候,成绩单就打开放在那里。尽管她很聪明,却是个讨人嫌的老女人。西班牙语老师去过欧洲。她说法国人会扛着长面包回家,包也不会包。他们站在街上跟人说话时,长面包会撞在路灯柱上。法国连水都没有,只有酒。

职业学校几乎堪称完美。课间休息的时候,他们会在走廊里穿来穿去,午休时间,学生会在体育馆里玩耍。不过,有件事总让她耿耿于怀。走廊里的人成群结队,所有人似乎都有特定的圈子。一两个礼拜过去了,她也只能跟在走廊和课堂上认识的人打打招呼,仅此而已。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圈子。在语法学校的时候,无论她想和哪帮人玩,只管去就行,简单得很。这里就不同了。

头一个礼拜,她一个人在走廊里来来回回地走着,心里老惦记这事。她想融入某个小圈子,在上面花的心思不比在音乐上的少。这两件事始终占据着她的脑海。最后她想到了派对的点子。

她对邀请的对象有严格的要求。语法学校的和年龄小于十二岁的孩子一律没被邀请。她只邀请十三岁到十五岁之间的孩子。她请的人都是能在走廊里说得上话的人,要是她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也会想办法打听。家里有电话的,她会打电话,其余会在学校当面相邀。

在电话里,她总是说同样的话,还会让小不点把耳朵贴过来听。“我是米克·凯利。”她说。如果他们对这个名字不怎么熟悉,她会不停地说,直到他们弄清楚是谁。“礼拜六晚上八点我打算举办舞会,邀请你参加。我住在第四大街一零三号A公寓。”A公寓几个字在电话里听起来挺像那么回事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很高兴。有几个男生挺难缠的,试图耍小聪明,老是打听她的名字。其中有个男孩还想抖机灵,说什么“我不认识你”。结果她马上呛了他一句。“一边凉快去。”除了那个自作聪明的家伙,一共有十个男孩、十个女孩,她知道他们都会来。这才是个派对该有的样子嘛,保管跟她参加过的,听说过的派对都不一样,肯定比那些强。

米克最后检查了一遍门厅和餐厅,在衣帽架前“老脏脸”的照片下站定,“老脏脸”是妈妈的祖父,曾是内战时的一名少校,后来战死疆场。也不知道哪个孩子给照片画了眼镜和胡子,铅笔印倒是擦掉了,可那张脸却脏得要命,她索性叫他“老脏脸”。裱框的照片在一张三联照的中央,两边是他的儿子。他们看起来跟小不点一般大,身穿制服,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后来也死在了战场上,不过都是许久以前的事了。

“要举办派对了,我打算把照片取下来。我觉得这张照片太普通了,你不觉得吗?”

“我不晓得,”小不点说,“那咱们是普通人吗,米克?”

“反正我不是。”

她把照片放在衣帽架下面,装饰的效果不错。辛格先生回家后准会喜欢的。空旷的房间看起来很安静。桌子也准备好了,只等着上菜了,吃过晚饭后派对就算开始了。她进入厨房,看看点心准备得怎么样。

“你觉得一切都会顺利吗?”她问波西娅。

波西娅正在做饼干。点心放在炉灶顶部。有花生酱、果冻三明治、巧克力脆饼和潘趣酒。三明治上面盖着湿答答的洗碗布。她偷偷瞥了一眼,不过并没有拿。

“我都跟你说过无数遍了,保管都会顺顺利利的。”波西娅说。“我只要做完家里的晚饭,回来就会系上那条白围裙,给你们上好吃的。不过我九点半前就得走。今天是礼拜六,我、海伯伊、威利也都有事。”

“当然,”米克说,“我只希望你帮我把开头打点好——你晓得的。”

她没忍住,拿了一块三明治。她让小不点跟波西娅待在一起,自己进入中间的屋子。她今晚要穿的裙子平平整整地放在床上。黑泽尔和埃塔还不错,考虑到她们不打算参加派对,还把最好的衣服借给了她。埃塔借给她的是一件蓝色的双绉长晚礼服,一双白色的舞鞋,一顶水钻冕状头饰。这些衣物漂亮极了,很难想象她穿在身上会是什么样子。

临近傍晚时,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投下长长的斜影。如果需要两个小时为派对梳妆打扮,那现在就得开始了。想到即将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米克哪里还坐得住。她慢慢走进洗手间,脱掉旧短裤和衬衣,打开水龙头。她开始擦洗粗糙的部位:脚踝、膝盖,尤其是手肘,洗澡花的时间不短。

她一丝不挂地来到中间的屋子,开始穿衣,先是穿上丝绸连衫衬裤和丝袜,还戴上了埃塔的胸罩——纯粹是为了好玩,然后小心翼翼地穿上裙子和舞鞋。这还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米克在镜子前站了好长一会儿。她个子很高,裙子的下摆也就在脚踝两三英寸以上的部位,鞋子太短,挤得脚生痛。她又在镜子前驻足良久,最后觉得自己要么像个蠢货,要么是个大美人。就这两种可能。

她换了六种发型。额前一绺抹不平的头发有点小麻烦,于是,她打湿刘海,弄成三个卷发。最后,她将水钻头饰戴在头上,涂上厚厚的口红和胭脂。打扮完后,她像电影明星一样抬起下巴,半眯着眼睛,慢慢将脸从一边转到另一边。还真是漂亮。

她觉得自己活脱脱像换了个人似的,跟米克·凯利完全不是一个人了。派对还有两个小时才开始,她穿成这样不好意思让家人看到。于是,她再次来到洗手间,锁上门。她不能坐下来,免得把礼服弄皱了。她站在地板的中央。四周封闭的墙似乎将她所有的兴奋都压在里面。她感觉自己跟过往的米克·凯利截然不同。她知道这个派对比她生命中的任何事物都要美好。

“太棒了!潘趣酒!”

“这裙子太漂亮了……”

“哎呀!你算出那道三角题了,四十六乘以二十……”

“借过!别挡路!”

参加派对的人涌进屋子,前门不停地开开合合。尖锐高亢的声音和轻言细语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最后,屋子里只剩下喧嚣了。女孩子穿着漂亮的长晚礼服成群地站在一起。男孩则穿着干净的帆布裤、军训服,或是崭新的深色秋季套装,在屋子里来回穿梭。房间里热闹得很,米克谁也看不清楚。她站在衣帽架旁,望着整个派对。

“所有人都拿着邀请卡去约人吧。”

起初,房间里太吵,谁也听不清楚,也搞不清楚状况。男孩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在潘趣酒杯前,桌子和藤蔓都见不着了,只能在那群男生的头上瞧见爸爸的脸,他微笑着往小纸杯里倒潘趣酒,身旁的衣帽架底座上放着一罐糖果和两块手帕。几个女孩以为今天是米克的生日,她向她们道了谢,打开礼物,却并没有告诉她们,她还要八个月才满十四岁。每个人都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打扮得跟她一样。他们身上的味道也极好闻,男孩子在头上抹了油光锃亮的发油。女孩子则穿着颜色各异的长裙站在一起,宛如一簇鲜艳的花。开头还不错,派对的开场十分顺利。

“我有部分苏格兰—爱尔兰血统和法国血统,还有……”

“我有日耳曼血统……”

她去餐厅前又高声吩咐大家拿上请柬。不一会儿,他们就在门厅集合了。所有人都拿着请柬,背靠着墙,三五成群地排着队。派对这就算真正开始了。

这时发生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人群突然安静下来。男孩都站在屋子的一边,女孩则站对面。不知什么原因,所有人同时没有出声。男孩举起手里的邀请卡,看着女孩,房间里寂静无声。按理男孩应该邀请女孩跳舞。可怕的寂静仍在蔓延,情况越来越糟糕。她参加派对的次数又不多,有些束手无策。男孩用拳头互相击打,随即叽叽喳喳地聊起来。女孩咯咯地笑着,尽管她们没有看男孩,你也准能猜得到,她们满脑子想的是自己会不会受欢迎。可怕的寂静消失了,但屋子里弥漫着一种紧张不安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有个男孩走向一名叫德洛丽丝·布朗的女孩,刚邀请完她,别的男孩也纷纷走向德洛丽丝。她的邀请函很快排满了,他们这才把目标转向一个叫玛丽的女孩。然后一切照旧。后来倒也有一两个女孩被邀请了。因为她是举办派对的人,有三个男孩过来邀请她。但也仅限于此了。

大家在餐厅和门厅里无所事事。男孩大多围在潘趣酒杯前,都想在其他人面前出风头。女孩则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倒是笑声不断,假装玩得很开心。男孩和女孩在互相揣摩对方的心思。房间里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气氛。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了哈里·米诺维兹,也就是他们家的邻居。米克打小就认识他。尽管他比她大两岁,可她发育比他好,夏天,他们经常在街边的草地上摔跤、打闹。哈里是犹太人,但长得不怎么像。今晚,他穿得十分利落,进门时还把一顶带羽饰的巴拿马草帽挂在了衣帽架上。

不过,引起她注意的并不是他的衣物,而是他的脸。他的脸变了,因为他并没有戴平日里经常戴的牛角框眼镜。一粒红肿的针眼从一只眼睛里出来了,为了看清楚,他得像鸟一样把脑袋歪向一边,还老是用他那细长的手摸针眼,像是很痛一样。他想喝潘趣酒的时候,纸杯差点没伸到她爸爸的脸上。米克看得出来他缺不了那副眼镜。他很紧张,老是冒冒失失地撞到别人身上。除了她,哈里没邀请别的女孩跳舞,邀请她也只是因为她是派对的主人。

潘趣酒都喝光了。她爸爸怕场面尴尬,便和她妈妈一起去厨房做柠檬汁。有人在前廊和人行道上。她很高兴能呼吸夜晚凉爽的空气。从灯火通明的闷热房间里走出来,她能在黑暗中闻到秋天新的气息。

这时,她发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一群住在附近的孩子在人行道边和黑乎乎的街上。有皮特、傻蛋、贝贝和排骨,一大群人都在,有的比小不点还小,有的不止十二岁了,有的孩子连她都不认识,不知怎的,他们闻到了派对的气味,都跑过来看。有的孩子跟她一样大,甚至还有比她大的。她一个也没邀请,不是因为他们对她做过卑鄙的事,就是因为她对他们做过不怎么光彩的事。那群人全都脏兮兮的,穿着普普通通的短裤、邋里邋遢的灯笼裤,或者日常穿的旧衣服。这会儿,他们只是在黑漆漆的地方晃荡,在一旁看着派对。看到这些孩子,悲伤和警惕的情绪同时涌上心头。

“我邀请你跳舞了。”哈里·米诺维兹假装在读请柬上的字,但她看到那上面什么也没写。这时,她爸爸来到前廊,吹了声哨子,第一支舞开始了。

“对,”她说,“走吧。”

两人沿街区走着。身穿长裙,她觉得自己派头十足。“瞧那边,快瞧瞧米克·凯利!”黑暗中一个孩子高声喊道。“瞧瞧她!”她充耳不闻,仍旧往前走,但她知道那人是排骨,总有一天要他好看。她和哈里快步走过漆黑的人行道,来到街尽头,拐入另一个街区。

“米克,你多大了,十三?”

“快十四了。”

米克知道他在想什么,这档子事也一直让她头痛。她现在已经五英尺六英寸高,体重有一百零三磅,可她才十三岁。参加派对的孩子在她身边一个个就跟小矮人一样,哈里是个例外,他只比她矮几英寸。没人想跟一个比自己高半头的女孩跳舞。不过,也许抽烟会阻止她长太高。

“我光是去年就长了三点二五英寸。”她说。

“有一回我在市场看到一个女人,得有八英尺五英寸高。不过,你怎么着也长不了那么高吧。”

哈里在一株幽暗的紫薇前停下脚步。四下无人。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摆弄起来。她靠过去瞧了瞧,是他经常用手帕擦拭的那副眼镜。

“对不起。”他说着戴上眼镜,米克听见他深吸了一口气。

“你就应该一直戴着眼镜。”

“是的。”

“你出门怎么不戴啊?”

夜静如墨。穿过街道时,哈里抓住她的胳膊肘。

“派对上有个小姐说男生戴眼镜是娘娘腔。那人……呃,也许我……”

他的话只说了半截,跟着,他突然把身子绷直了,跑了几步,跳起来去够头顶四英尺来高的树叶。她能在黑暗中看清高高的叶子,他的弹跳力真不赖,一下就够着了。他把树叶放在嘴里,在黑暗中对着假想敌打了几拳。她追了上去。

跟平日一样,一首歌浮现在她的脑海里。她独自哼唱起来。

“你在唱什么呀?”

“是一个叫莫扎特的家伙写的歌。”

哈里心情不错。他侧步走着,活像一个步伐轻盈的拳击手。“我怎么听着像德国人的名字。”

“估摸就是吧。”

“法西斯吗?”

“什么?”

“我是说那个叫莫扎特的家伙是法西斯或者纳粹吗?”

米克想了一会儿。“不是。你是说的最近的事,这家伙早死了。”

“好事。”他再次在黑暗中挥着拳头,希望她能问问原因。

“我说是好事。”他再次说道。

“为什么?”

“因为我讨厌法西斯。要是被我在路上撞见了,我准会杀了他。”

她望着哈里,街灯下的树叶在他脸上投下闪烁、斑驳的影子。他很兴奋。

“为什么?”她问。

“天哪!你不看报纸的吗?是这么回事……”

他们又绕回了街区。她家里喧嚣震天。大家在人行道上又是叫又是跑。她感到肚里一阵恶心。

“没时间同你解释了,除非我们再绕着街区走一圈。我不介意告诉你我为什么讨厌法西斯。我很乐意跟你说道说道。”

这可能是他第一次有机会将这些想法在人前高谈阔论。可惜她没时间听。这会儿,她正忙着观察屋前发生的事。“好吧,回见。”他们的约会结束了。她现在可以到处看看,想想眼下乱糟糟的场面。

她不在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她离开时,所有人穿着漂亮的衣服站在那里无所事事,那也称得上是个真正的派对。可现在,也就过了五分钟,那个地方活像个疯人院。她走了后,那些孩子从黑暗中走出来,冲到派对现场。他们的胆子也太大了。该死的皮特·威尔斯飞快从前面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杯潘趣酒。那些家伙穿着松松垮垮的旧灯笼裤和日常的普通衣服,不停叫啊、跑啊,跟被邀请的人混在了一起。

贝贝·威尔逊在前廊疯跑一气,她还不到四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会儿,她应该跟小不点一样在家里睡觉。可她将潘趣酒高高举过头顶,一级级地走下台阶。她没有任何理由出现在这里。布兰农先生是她的姨丈,她随时可以在他那里得到免费的糖果和饮料。米克刚走上人行道便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给我马上回家,贝贝·威尔逊,赶紧的。”米克四下看了看,想知道还能做点什么来收拾这副烂摊子。她朝傻蛋走过去,他站在黑乎乎的人行道远端,手里拿着纸杯,迷迷糊糊地看着大家。傻蛋才七岁,穿着短裤,没穿上衣,光着脚丫子。他也没有大声喧哗,可米克看着眼前的一幕差点没疯掉。

她抓住傻蛋的肩膀使劲儿摇晃。起初,他紧咬着下巴,不一会儿,他的牙齿咯咯地响起来。“给我回家,傻蛋。别在这里晃荡了,我又没邀请你。”她松开手。傻蛋感到很难为情,慢慢往街那头走去。但他并没有回家。他走到拐角处,米克看见他坐在路缘上,远远地看着派对,他以为坐在那里她就看不见了。

总算摆脱了傻蛋,她顿时松了一口气。但她很快又有了烦心事,索性把他叫了回来。大孩子才是罪魁祸首。真是一群没有教养的孩子,她从没见过胆子这么大的家伙。把所有的饮料喝得光光的,生生把这么好的派对弄得一团糟。他们将前门撞得哐当作响,大声喧哗,互相撞向对方。她朝皮特·威尔斯走过去,因为所有的孩子就属他最坏。那家伙戴着橄榄球帽,还老撞别人。皮特已经十四岁了,却还在七年级留级。米克走到他面前,可他个子太大了,不能像摇傻蛋一样摇他。米克叫他回家,可那家伙晃动着身子,头朝下朝她猛冲过来。

“我在六个不同的州待过。什么佛罗里达啦、阿拉巴马啦……”

“这是用银色的布做的,还有饰带……”

派对全搞砸了。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地说话。从职业学校邀请来的人跟街区附近的孩子混在了一起。男孩和女孩仍然三五成群地各自站在那儿,没人跳舞。屋子里的柠檬汁也快喝光了,杯底剩下一点点饮料,上面漂浮着几片柠檬皮。她爸爸向来对孩子都很好。不管谁把纸杯递给他,他都会给人家倒上潘趣酒。她进入餐厅时,波西娅正拿三明治给大家吃,不到五分钟就没了。她只分到一块果冻三明治,粉红色的果汁从面包里渗了出来。

波西娅在餐厅里看着派对。“这也太好玩了,我不走啦。”她说,“我已经捎话给海伯伊和威利了,礼拜六晚上就让他们自己过好了。大家都这么兴奋,我要等到派对结束才走。”

“兴奋”一词恰能形容这个派对。她能在房间、走廊和人行道上充分体会它的含义。她自己也很兴奋,经过衣帽架上的镜子时,她看着身上穿的那件漂亮的礼服、自己漂亮的脸蛋、面颊上的胭脂,以及头上的水钻饰冠。兴许是屋子里的装饰、职业学校的朋友和挤成一堆的孩子才让她如此兴奋。

“瞧,她在跑呢!”

“哎呀!你就省省吧……”

“别像个孩子似的!”

一群女孩抓着裙摆在大街上奔跑,头发在脑后飘扬。有的男孩砍下丝兰带刺的长枝条,拿在手上追着女孩乱跑。职业学校的新生穿的行头的确是为了参加正儿八经的舞会,可他们的行为举止却同小孩无异。半是玩乐,半是正经。一个男孩拿着枝条跑过来,她也撒腿就跑。

派对这档子事到这里算是彻底结束了。这只不过是一次普普通通的玩乐,可她却从没经历过这么疯狂的夜晚——全是拜那群小孩所赐。他们就跟传染病一样,自打他们进入派对的现场后,其他人早忘了他们中学生的身份,忘了他们快是成年人了。好比下午洗澡前,你跑到后院打几个滚,弄一身泥,只是想感受一下进入浴缸时的那股痛快劲儿。礼拜六的晚上,所有人都跟野孩子一样疯狂地打闹,她觉得自己才是他们当中玩得最疯的那个。

她高声叫喊着,推搡着,有什么新花招,她总是头一个尝试。她嗓门很大,跑得飞快,无暇顾及别人在做什么。她上气不接下气,总算没有精力把那些疯狂的事都做个遍。

“街那头有个沟!沟!沟!”她第一个冲了过去。街区铺了新的管道,挖了一道很深的沟。沟边的大火盆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她迫不及待地想爬下去。于是,她跑到轻轻晃动的火焰旁,跳了下去。

要是穿上那双网球鞋,她落地时会像猫一样轻盈。可她脚上的高跟舞鞋滑了一下,肚子撞到管道上。她屏住呼吸,双眼紧闭,静静地躺在那里。

她久久地回忆这场派对,想着它本来应该会是什么样,想着职业学校新认识的朋友,还有她每天都想融入的圈子。回到学校的走廊上,她将会有不同的感觉,因为她知道那些人也没什么特别的,跟别的孩子没什么两样。派对虽然被被毁了,也不是什么坏事。但一切都结束了,是的,结束了。

米克从沟里爬了出来。几个孩子在火盆边上玩耍,火盆发出红通通的火光,拉得长长的影子忽闪忽闪地跳动着。一个男孩跑回家,戴上了生面团形状的面具,那是提前为万圣节买的。派对并没有变,变的是她。

她慢慢朝家里走去。经过那群孩子身边时,她没有说话,也没有看他们。门厅里的装饰扯了下来,所有人都在外面,屋子看起来空空荡荡的。她进入洗手间,脱掉蓝色的晚礼服。裙边破了,她将礼服折起来,这样破烂的地方就瞧不出来了。水钻头饰不知道去哪儿了。旧短裤和衬衣还留在原来的地方。她穿上衣裤。经历这件事之后,她不能再穿短裤了。今晚过后就不能再穿了,没错。

米克站在前廊上,没有涂脂抹粉的脸是那样的苍白。她将双手握成喇叭状放在嘴边,深吸了一口气。“都回家吧!要关门了!派对结束了!”

在这个静谧的夜晚,她再次孤身一人。现在还不算太晚,街边,黄色的光在窗户上投下四四方方的光影。她双手插在裤兜里,头歪向一边,慢慢地走着。她没有留意方向,走了许久。

房子渐少,院子里有大树和黑色的灌木。她环顾四周,发现来到夏天到过多次的房子旁。她的脚不知不觉地把她带到了这里。来到屋前时,她等了等,确保没人看见,然后才进了侧院。

跟往常一样,收音机仍然开着。她在窗旁驻足片刻,观察屋子里的人。秃头男子和头发花白的女人在桌旁打牌。米克坐在地上。这里真是个隐蔽的好地方。四周是枝繁叶茂的雪松,她藏身其中,谁也发现不了。今晚收音机里的节目不怎样——有人在唱流行歌曲,结尾大同小异。她感到空虚,伸手往口袋里掏了掏,摸到一些葡萄干,一枚七叶树果和一串珠子,还有一根香烟和火柴。她点燃烟,双手抱膝。她感到空虚至极,内心既没有感觉也没有思想。

收音机里的节目一个接一个,不过全是垃圾。她也没有特别在意。她抽着烟,扯了一小把草叶。过了一会儿,新的播音员说话了。他提到了贝多芬。她在图书馆读过有关这个音乐家的书。他的名字听起来包含字母“a”,拼写时却是两个“e”。他跟莫扎特一样是德国人,不过他生前说着外语,住在外国,她也想这样。播音员说马上要播放他的第三交响曲。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因为她想再走一走,并不在意收音机里播放的是什么。这时,音乐开始了,米克抬起头,拳头抵住喉咙。

怎么会?那一瞬间,音乐的开场犹如天平一样从一侧晃到另一侧,像散步又像行军,像上帝在夜里昂首阔步地走过。她身外的世界突然凝固了,只有开篇的乐章在她内心燃烧。她甚至听不见后面的音乐,但她坐在那里,攥紧拳头,一动不动地等着。过了一会儿,音乐声又起,比先前更带劲,更响亮。这回,那音乐跟上帝没有任何关系了。她,米克·凯利成了主角,白天,她踽踽独行,夜晚,她只身一人。在烈日下,在黑暗中,满脑子都是计划,内心酝酿着情感。这音乐就是她——没有半点虚假。

她没法听清音乐的全部。但这音乐在她内心沸腾。到底是哪部分?她必须牢牢记住精彩的篇章,仔细回味,事后才不会忘记。也许她应该放松下来,将每个乐章都听一遍,不去想,也不用努力去记住。天哪!整个世界就是这音乐,可她却听不够。这时,音乐开头的乐章又重新回来了。每个音符由不同的乐器串在一起,如同攥得紧紧的拳头重重地敲打她的心脏,至此,第一部分乐章结束了。

这音乐不长也不短。其实,它和时间一点关系都没有。米克坐在那里,双手紧紧地抱着腿,嘴巴用力咬着她那咸咸的膝盖。她可能听了五分钟,也可能听了半个晚上。第二部分乐章是黑色的,是节奏缓慢的进行曲。虽不悲伤,但像是整个世界都死了,变成了黑色,不必再回头去想死亡以前的世界。一种号角乐器演奏着清幽、悲伤的旋律。跟着,音乐声愤然扬起,底下却激荡着兴奋的曲调。最后,黑色的进行曲再度响起。

也许这交响乐的最后部分才是她最喜欢的——曲调欢快,犹如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在奔跑,以一种艰难、自由的方式在跳跃。这种美妙的音乐才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东西。整个世界就是这交响乐,她怎么也听不够。

终于结束了,她抱着膝盖,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收音机开始播放另一个节目,她捂住耳朵。刚才的音乐只是让她痛苦和空虚。这会儿,她已经完全不记得交响乐的任何乐章,连最后几个音符都忘了。她努力回忆着,那些声音却再也没有回来。终于结束了,唯有她那像兔子一样蹦跳的心脏,以及那可怕的伤痛。

收音机关了,屋子里的灯也都熄灭了。夜如墨染。米克突然用拳头捶向大腿。她用尽全身力气击打同一块肌肉,直到眼泪顺着面颊滑落。但她仍然觉得力道不够。灌木丛下有锋利的石头,她抓起一把石子,在同一个部位摩擦,直到手里渗出血来。然后她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仰望夜空。大腿上锥心的痛让她的心情好过些了。她软绵绵地躺在潮湿的草地上,过了一会儿,她的呼吸终于舒缓下来。

为什么那些探索者不看看天空?如此便知道地球是圆的了。天空是弯曲的,如同一个巨大的玻璃球内侧,深蓝色的天空星光闪烁。夜晚是那样的宁静,弥漫雪松温暖的气味。她试着没去想音乐的时候,音乐却回来了。乐章的第一部分重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就跟刚才演奏的时候一样。她不急不慢、安静地听着,就像解几何题一样,这样才能记住。她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声音的形状,不会再忘。

现在她感觉很好,她把本来耳语的声音大声说了出来。“主啊,饶恕我吧,因为我不知道做了什么。”她为什么会想到这句话?过去几年,所有人都知道所谓的上帝根本不存在。她想起心以前心目中上帝的模样时,脑子里出现的却是辛格先生裹着长长的白色床单时的样子。上帝从不说话——也许她这才把辛格先生当成了上帝。她把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像在正对着辛格先生说话:“主啊,饶恕我吧,因为我不知道做了什么。”

这部分乐章美妙、清晰。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以唱出来。也许在将来的某个早晨,她刚刚醒来便会记起更多的曲调。要是她还能将这首交响乐再听一遍,准会记起更多的乐章。要是她能再听四遍,四遍就够了,也许就都记住了。也许吧。

她又听了一遍开头的乐章。音符越加舒缓,她感到自己正慢慢地沉入黑魆魆的地下。

米克陡然惊醒。空气变得冰凉。快要醒来时,她梦见老埃塔·凯利把所有铺盖都卷走了。“把毯子给我……”她想这么说来着。跟着,她睁开眼睛。天空一片漆黑,所有的星星都不见了。草地上湿漉漉的。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害怕爸爸担心。然后她又记起来那首交响乐,也分不清现在是午夜还是凌晨三点。她撒开脚丫子,急急忙忙往家里赶。空气中弥漫着秋天的味道。脑子里的音乐声响亮而急促,她向着家的方向,在人行道上越跑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