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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刘氏夫妇

“啊!我…我又穿越了?”安奇昏迷了整整两天才醒了过来,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身处在一间陌生的房间内,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你醒了?快将这碗药喝下,喝完就赶紧离开这里。”一个妇人面色不善的端着一碗药走了进来,安奇头痛欲裂,看这妇人眼熟的很,可就是想不起来了在哪里见过她。

“谢谢这位婶婶了。”安奇伸手端起药碗,喝了一口,那苦涩的味道疯狂冲击着安奇的味蕾,“这药好苦啊。”

“苦也得喝,喝完赶紧走。”妇人说道,接过碗,强制性的将药灌进了安奇的口中。

“咳咳…”苦涩的味道本就难以下咽,又被这妇人一灌,安奇呛得上气不接下气,药水从口鼻中流出,引的安奇一个劲儿的咳嗽。

妇人心善,虽说对安奇很是讨厌,可见到安奇此番模样也忍不住有些自责,轻轻拍了拍安奇的后背,递给安奇一块毛巾,“你…你没事吧?”

“没事,咳咳。”感觉好点之后,安奇才朝着妇人开口,“小子看婶婶眼熟的很,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你…你这登徒子,还敢问我?”不提还好,提起来妇人就一肚子气,平日里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好不容易出去转转,还被眼前的登徒子大庭广众的抓住了衣角,自家夫君是个暴躁脾气,若是将此事说与他听,依那憨货的脾气,怕是要惹出许多事端,可谁能想到,自家夫君居然把这登徒子带回家里来了,还让自己照顾他,怎能不气?

听到那句熟悉的“登徒子”,安奇才想起来眼前的美妇是何人,同时也知道自己并没有再次穿越,依旧是在这宋朝,也怪自己当时太过鲁莽,别说现在,就算是后世也不能随便拉一个陌生女子吧,“实在是抱歉,那日小子唐突了婶婶,不过,小子真的不是什么登徒子啊…”安奇胡乱的擦了把脸,露出了一张稚嫩的脸庞。

“你怎这般年轻?”妇人惊呼道,本以为这衣衫褴褛的登徒子怎么也得三十的年纪了,谁能想到居然如此年轻。

“啊?小子今年未满十八,自然年轻了。多谢婶婶救命之恩,小子这便先走了,再次向您道歉。”安奇朝着妇人鞠了一躬,活动了一下略微酸痛的手脚,抬腿便走。

“你等等。”妇人赶忙开口,自己虽说生的貌美,可毕竟也快四十的年纪了,当眼前这孩子的娘怕是都绰绰有余了,自己居然误会他想要非礼自己,还打了他一个耳光,不由的感觉有些尴尬,“你昏迷了两天,吃过饭再走吧。”

“那麻烦婶婶了。”安奇笑道,此时哪还顾得上什么面子问题,能饱饱的吃一顿,一顿顶三天便再好不过了。

……

“哈哈哈哈,原来你与夫人之间还有这般趣事?哈哈哈。”误会解开了,妇人便没有瞒下去的必要了,吃饭时和刘倒爷说了二人初次见面时的事情,惹得刘倒爷哈哈大笑。

“别吃了,病刚好吃这么多怕不是一件好事,我且问你,你因何流落于此啊?我看你年纪轻轻,皮肤白净,不像是穷人家的子弟,你的家人呢?”刘倒爷开口问道。

提起这件事情安奇鼻子就泛酸,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可自己的经历如何向旁人说呢?

“你这人,是想急死我吗?莫要学那小女儿作态哭哭啼啼的,我在此地颇有人脉,说不准还能帮帮你。”刘倒爷的性子和他的外貌一般,见不得别人磨磨唧唧的。

“多谢刘倒爷好意,怕是刘倒爷也没有办法帮助小子啊,我从来到这汴京城那天起,便又成了孤儿了…”安奇如同木偶一样一个劲儿的朝着嘴里扒饭,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美妇白了刘倒爷一眼,“你这人,尽是说些不合时宜的话。你叫安奇是吧?你现在可有住处?”

“回婶婶的话,小子晚上栖身在城西的那间破庙之中,白天便在街边乞讨,当日想念亲人同时也是饿极了,才走出庙门唐突了婶婶。”安奇解释道,想想自己那天类似于傻子一般的行为,可能只有这样解释才能说的过去吧。

“那破庙怎能住人?这样吧,你到我这猪肉铺子做个学徒,好歹有个住处,也省的在街边乞讨,你看如何?”

“小子谢过刘倒爷了。”

闲扯了几句,安奇对眼前的刘氏夫妇有了许多的了解,刘倒爷幼时痛失双亲,拜了一个杀猪匠当师傅,出徒之后卖了房子土地,来这汴京城开了一家猪肉铺,因为穷苦人家出生,对穷人的生活十分了解,所以经常会免费给穷人家的小孩一些肉吃。这刘倒爷为人豪爽,又颇有善名,每逢初一十五便亲自杀猪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众人,所以这“刘倒爷”的称呼怕也是众人真心实意喊出来的,刘夫人姓王,也是苦命人,正是因为刘倒爷的帮助才免于被卖到青楼之中,虽然这刘倒爷面貌狰狞,却颇得佳人芳心,最终结成良缘,可好人没好报,夫妻二人结婚多年却不曾诞下一个子嗣。

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干净的麻布衣服,安奇再次走进大堂。

“哈哈哈,你婶婶都说了那日的事情只是一个误会,你莫不是要学那和尚一般,削发明志不成?”刘倒爷看到安奇便开口大笑,安奇一脸懵的抓了抓头,一抓才发现自己的脑袋上空空如也,洗澡的时候为了洗干净一些,将自己的发套一并摘了下去,结果忘记戴了,现在的安奇正留着后世的学生头。

“那个,我看刘倒爷的徒弟们都留了短发,干活方便,小子也就将头发剃掉了。”安奇开口说道。

“你这小子,又不是我徒弟,他日有了其他营生自行离开便是,你这又是为何啊,哈哈。”

“身无所长,怕是想找个其他的营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刘倒爷,小子去了。”

“去吧去吧,今日勾栏新来了个说书先生,你且忙着,晚点我带你去听书。”刘倒爷挥了挥手,端起了茶杯。

“好嘞。”安奇笑道,朝着后厨跑去,自己没有杀过猪,就连鱼也没有处理过,刘倒爷的徒弟们看这皮肤白净的少年不像是个干粗活的样子,便把最轻松的捡柴切肉交给他来做,虽然也很累,但安奇却乐在其中,有点事做总比在街边乞讨要好的多吧。

“安奇兄弟,一会师父要带你去听书?”安奇好说好动,不一会的时间便和刘倒爷的徒弟们混熟了。

“是啊,松哥,你也要去吗?”和安奇说话的青年名叫李松,比安奇大不了几岁,是刘倒爷最得意的一个徒弟。

“我可不去了,肯定又是那尉迟恭的故事,听了几百回了,背也背下来了,我那师父啊,杀猪年头多,那血腥味道都透进骨头里了,每次去听书啊,身边的人都离他远远的,若不是我们这些徒弟陪他,他一个人是不会去的,这次好了,你来了,我们也便能歇歇了。”李松笑道,还给了安奇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对此安奇倒是无所谓,味道再大还能有自己一周不洗澡的味道大么?这次安奇可真的想错了,刘倒爷身上的味道岂能仅仅用大来形容,简直是冲,深入骨髓的血腥味道混合着酒气,活脱脱就是一个行走的垃圾桶。

安奇强忍着那股刺鼻的气味,和刘倒爷来到了传说中的瓦舍,毕竟人家救过自己的命,而且还收留了自己,虽说他的徒弟几乎都是走投无路被收留来的,相比之下,忍受一番味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瓦舍内一片漆黑,周围分布着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勾栏,虽然天气寒冷,可人着实不少,远处若隐若现的传来了一道道红光,待那红光近了安奇才发现那是瓦舍内的伙计提着的一个个大红灯笼,灯笼高高挂起,勾栏也依次掌起了灯,一时间整个瓦舍张灯结彩,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杂曲,舞蹈,相扑无一不吸引着安奇的目光,虽说各种晚会看了不少,但这近距离的观赏绝对古味浓郁的表演安奇还真的是头一次。艺伎身着白衣,如蝴蝶般在勾栏上翩翩起舞,将瓦舍内的氛围推向了顶峰。安奇陪着刘倒爷在说书人的勾栏下坐着,想离开却也没什么理由。

这说书人讲的是隋唐英雄传,不敢多说,这隋唐演义安奇起码看了十遍了,对里面的故事也是滚瓜烂熟,根本没有兴趣听下去,可刘倒爷不同,当说书的山羊胡子讲到尉迟恭救李世民的时候,他激动的无以复加,仿佛救李世民的是他自己一般。

“好啊,好!”刘倒爷大声呼喊着,还从身上摸出几枚铜板丢到了勾栏之上,那说书的山羊胡子讲了几回,便草草落幕了,朝众人拱了拱手,蹲下身子开始捡地上的赏钱。

“这倒是个不错的赚钱方法啊……”安奇暗想,心中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