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梦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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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与梦的问题相关的科学文献[4]

在下文中,我会证实有种心理技术,或许能对梦做出解释,若这种技术得到应用,那每个梦都能展现出一种有意义的精神构造,并和清醒生活的心理活动内部某个点产生特别的关联。另外,我会更深入地将梦的难以理解之处形成的经过,尽可能解释清楚,进而推导出各类引发梦的精神力量的性质。就是这些力量彼此的组合与冲突造就了梦。我的描述就终止于此,因为梦的问题已经发展成综合性更强的问题,要解决它,只能参照其余类型的资料。

我会评价一下此前与梦相关的著作和在现代科学中梦占据的地位,形式类似于序言,因为之后我很难再有机会谈及这些问题了。经过数千年的讨论,在梦的问题上依旧没有多少科学见解——这是文献中普遍承认的事实,再给出证明好像很多余。这些著作的索引在本书的附录中,其中包含很多令人兴奋的观察,很多跟我们的主题相关、非常吸引人的资料,不过很少涉及梦的本质,更有甚者,根本完全没有涉及,也没有最终解答梦的任何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而只接受过普通教育的读者,对这一领域的知识了解自然更少。

可能有人会问[5],对于梦,史前原始部族的人有何见解,他们在形成对世界、灵魂的概念时,梦发挥了何种作用;这是个很诱人的题目,可是我只能舍弃,因为我不打算就该领域的问题展开探讨。我一定要向大家推荐约翰·卢伯克爵士、赫伯特·斯宾塞、E.B.泰勒等人的著作,我只想补充一句,这些范围广阔的问题与推断,要在我们完成目前梦的解析这项任务之后才能开始领悟,否则会遇到巨大的困难。

古希腊和古罗马人[6]对梦的态度,肯定能展现史前人类对梦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很明显,梦跟他们信仰的超自然世界关联紧密,是鬼神对他们的启发。并且对做梦者来说,梦毋庸置疑存在某种重要目的,通常是对未来的预兆。以梦的价值与可信程度为依据,对梦进行归类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梦的内容和梦给人的印象变化多端,要对梦形成统一的观点很困难。古代某些哲学家对占卜的一般看法,当然会多多少少影响他们对梦的态度。

梦在亚里士多德的两部著作中,已被视为心理学研究的一个方面。梦并非源自上帝,其性质并非神圣的。由于梦的天性是“恶魔一样的”,而非“神赋予的”,即梦并非源自超自然的启发,其依然遵从人类精神法则,尽管该法则跟神的意旨还是有关联的,因此可以说,梦是“恶魔的”。梦的定义是人在睡眠期间产生的心理活动。

亚里士多德已经了解了梦生活的一些特征。比如他了解到,睡眠中某些轻微的刺激会被梦转化成强烈的刺激,“人只是身体某部位有轻微的灼热感,却会梦到自己正在火中行走,热得不堪忍受”。据此,他推导出梦能将清醒时没有感觉到的一些身体变化,首次清晰地告知医生。[7]

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人将梦视为神的产物,而非做梦者内心形成的,这点我们已经了解。另外有两种显然对立的思想,在各个时代对梦的阐述中发挥作用:第一种认为梦是真实的,具备价值,能够向做梦者发出警报,或预示其将来;第二种认为梦是空乏的,没有价值,是为了引导做梦者走上错误道路,或是毁掉做梦者。

格鲁普(1906年,第二卷,第930页)以马克罗比乌斯和阿尔特米多鲁斯的一种分类方法为依据,引述原文:“梦分两种。一种被认为不涉及将来,只被现在或过去影响。其中包含失眠症,对某个确定的观念或与其对立的事物——比如饥饿或是饱食——的直接再现,对某种观念的想象范围,比如噩梦或是梦魇予以扩张。另外一种梦与之相反,被认为左右了将来。其中包含在梦中直接接纳神谕之类的预言,对将来某个事件的预测,以及要做出解释的象征梦。在很多个世纪中,一直流传着这样的学说。”

“梦的解析”的问题,跟梦的各类不同评价关联紧密。[8]通常说来,人们都期待梦能预示某种重要结果,不过,并非全部的梦都能马上得到解释,而要确定某个令人费解的梦是不是对某件重要事情的预示同样不可能,所以人们极力想将一个难以理解的梦变成能够理解且具备关键意义的。生活在古代后期塔迪斯的阿尔特米多鲁斯是公认最了不起的解析梦的权威,他的著作《详梦》内容翔实,保留至今,足可以对其余相关著作的损失做出弥补[9]。

古人接纳的史前与梦相关的观念,必定跟他们对宇宙的普遍见解百分百吻合。人们习惯将这种见解当成真实,投射到外部世界,但是唯有在心灵生活中,这种见解才具备真实。而且他们对梦的见解的思考,只是他们早上醒来后,梦给清醒内心留下的最重要的印迹:梦相较于内心的其他内容,好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外部印迹。某些情况下,我们认为现代已经没有支持梦的超自然来源说的依据了,其实并非如此。只要曾经占据主导的广阔的超自然领域尚未彻底臣服于科学阐释脚下,那么那些虔诚、神秘的作者便会牢牢守住这种剩余观念;另外还有一些人,很理智,没有奇思异想,仅仅是利用梦这种现象匪夷所思的性质,为现存的、超人的精神力量的宗教信仰寻找支撑(如哈夫纳),很明显,部分哲学派系(比如追随谢林[10]的人)之所以对梦生活评价很高,正是因为古人对梦的神圣性质毫无争议。对梦的预警性和预示将来的力量的辩论,也一直没有终止过。无论拥有科学态度的思想家怎样强烈地感受到一定要抛开这种信仰,并试图用心理学解释搜集到的所有跟梦相关的材料,都是力不从心。

无论对梦的研究在一些方面多有价值,都没有通向任何特殊方向的发展路线可以遵循,没有稳固的基础,可以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因此,编写梦的科学研究史难度很高;所有新作者基本都是从头来过,对同一个问题重新审视。若我想依照年份顺序,总结、评论与梦相关的全部作者的观念,那我必然无法综合阐述梦的知识当前的状况。因此,相较于以作者为依据,我宁可选择以题目为依据的论述方式,在顺次提出有关梦的问题时,我会尽可能对文献中牵涉到的每个问题的解决材料加以利用。

因为梦的文献相当分散,并跟其余很多学科混杂,要全部搜集起来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记叙过程中,只要我没有漏掉基本事实和主要观点,大家就权且满足吧。

前段时间,大部分研究梦的作者都有种趋向,把睡眠与梦关联起来处理,依照惯例,他们还要对某些跟病理学相关的相似状况,某些诸如幻象之类跟梦相似的现象展开研究。近期的著作则刚好相反,出现了对论题加以限制的趋向,更有甚者,将研究对象局限在梦生活范畴内的特定问题。这种改变产生了一种信念,就是要解释梦这类模糊不清的问题,得出统一结论,必须借助一系列详细的研究。这种信念让我感到欣慰。本书能做出的小小贡献,便是这类以心理学为主要性质的详细研究。至于睡眠问题,我少有机会讨论,虽然精神结构中也有一些功能性条件的改变,牵涉到睡眠状态的某一特性,不过由于睡眠大致属于生理学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不准备谈及睡眠类问题。

我们在就梦现象本身展开科学研究时,产生了下列问题。对这些问题要分别予以思考,但其彼此间多多少少会有重合,这是不可避免的。

一、梦和清醒生活间的关系

刚从梦中醒来的人难免会产生一种幼稚的念头,认为尽管梦本身并非从另外一个世界而来,但自己无论如何都算是在另外一个世界逗留过。老生理学家布达赫对梦的现象做出了细致、慎重的描绘(1838年,第499页),他在经常被引用的这段话中,表述了这样一种信念:“平凡的生活中包含着勤奋与愉悦、痛苦与快乐,到了梦中,这些都不会复现。梦拥有相反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超越平凡的生活,更有甚者,在我们满怀忧虑,痛不欲生,或是竭尽所能寻求问题的解决时,梦呈现给我们的内容也都跟这些一点关联都没有,或仅有很少的关联;或梦仅仅展现主要格调和真实象征。”I.H.费希特(1864年,第一卷,第541页)也曾谈及这些“补充的梦”,并说了相同的话,说它们是精神自我治愈性质的神秘馈赠之一。[11]在自己的著作《论梦的性质与起源》中,斯图吕贝尔也有相似的观点:“人在梦中,便与其清醒意识的世界脱离了。”他还说(同上,第17页):“我们对清醒意识井井有条的内容的记忆和它的正常行为,也在梦中消失了。”此外还有(同上,第19页):“心在梦里基本没有记忆,跟清醒生活的日常内容与事件彻底隔离。”

不过,对于梦和清醒生活间的关系,大部分作者的看法都与此相反。比如哈夫纳(1887年,第245页)认为:“梦首先是清醒生活的延续。我们的梦跟自己近期意识内部的观念往往存在密切关联。在之前一天的遭遇中,总能找到梦的线索,只要认真寻觅即可。”对布达赫的言论,维安特(1893年,第6页)的反对尤为激烈:“因为事实上,大部分梦很明显是将我们带回平常生活,而非与之脱离。”莫瑞(1878年,第51页)用格言的方式说:“我们的梦便是我们看到的、表达的、想得到的、付诸行动的。”在自己的心理学论著中,杰森明确写道:“一般说来,是做梦者的人格、年龄、性别、阶级、教育水平、生活习惯,还有他此前生活中的所有事件和体验,共同决定了他的梦的内容。”

在这一问题上,哲学家J.G.E.马斯的态度最为含混[12](1805年,第一卷,第168页及第173页)。温特斯坦(1912年)引用了他的话,表示:“经验证明,我们最热衷的事物梦到的次数最多,这证实我们的梦必然受到我们热衷的事物影响。充满野心的人会梦到自己拔得头筹或必定会取得成功。恋爱中的人会梦到自己四处奔波,使恋人的愿望得到满足……一旦在内心长眠的欲望与厌憎被唤醒,便会跟某些相关观念组合成梦,或使这些观念进入业已存在的梦中。”

梦的内容建立在现实生活基础上的观点,古代就出现了。拉德斯托克(1879年,第134页)说过,远征希腊前,薛西斯一世[13]遭到大家的劝阻,可是他再三梦到有人催促他动身。有个名叫阿尔塔巴努斯的波斯释梦者,老迈而聪慧,说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语中的。

在说教诗《物性论》中,卢克莱修写下了下列诗句:“无论我们热烈追求什么,无论我们对过去怎样念念不忘,心灵都会专注于我们追逐的对象,并会频繁在我们的梦中现身;辩护人寻找证据,琢磨法律;将军指挥决策,征战沙场。”

西塞罗(《预言》)的诗歌跟莫瑞多年后表述的意思一模一样:“彼时白天的思考与行为的残留,在灵魂内部波动最为激烈。”

梦和清醒生活间的关系涉及的这两种观念彼此矛盾,好像难以达成一致。我们就此想到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8页之后)对梦的看法。在他看来,只能对梦的特征展开一组非常矛盾的比较,要对其展开描绘是完全不可能的,他表示:“第一个比较包括两点,梦彻底退出现实生活,以及梦和现实生活彼此不断入侵、依傍。梦和清醒时感受到的现实生活之间有无法跨越的隔阂,也可以说是彼此封闭的,双方彻底隔离……梦让我们摆脱现实,将我们对现实正常的记忆抹杀掉,让我们到另外一个世界过另外一种生活,完全迥异于现实生活……”然后,希尔德布兰特又说,我们的全部生命和存在方式在我们入睡以后,便好像“在看不见的活动门里彻底消失了”。一个人能在梦中乘船抵达圣赫勒拿岛,跟被囚于岛上的拿破仑用摩泽尔葡萄酒做一单生意,这名退位的国王热情招待了他,等他醒来,发现这个有意思的幻想成空时,会觉得很失落。希尔德布兰特继续说,不过,我们先来对比一下梦和现实,做梦者从来没有卖过酒或是想过做个卖酒商人。对于拿破仑,他一点怜悯都没有,还因为爱国之情对其满怀愤恨。他跟拿破仑全无私人关系,甚至拿破仑在岛上离世时,他还没有出生,因此,梦的经验就好比位于两段前后相继、彼此统一的生活之间的迥然不同的事物。

随后,希尔德布兰特又说:“可明显与之相反的说法也有可能百分百正33确。在我看来,(梦和现实)依然同时存在彼此独立、隔绝的关系和最亲密的关系。更有甚者,我们能够说,所有内容的梦都是从现实中,从对现实默默思考的理智生活中产生的……梦的结果再变化多端,都跟现实世界密不可分;梦严肃至极、滑稽可笑的构造的基本材料,要么来自我们亲眼看到的感性世界,要么已经在我们清醒的思想内部占据了位置。换言之,梦的源头便是我们的内外部既有经验。”

二、梦的材料——梦中的记忆

梦的内容所有的构成材料都多多少少源自体验,即在梦中复现或是重新记起,这在我们看来确凿无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梦的内容和现实间的这种关系,能在对比中轻而易举得到。刚好相反,我们需要细致观察这种关系,不仅如此,很多梦会在很长时间内都无法解析。因为尽管梦的记忆功能展现有多种常被谈及的特性,却无法解释。我们很应该深入考察这些特性。

某些情况下,我们觉得自己梦到的内容并非我们清醒时的知识或是体验。我们对梦中的某样事物有印象,却不记得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体验过,或是在什么时候体验过,于是便对梦中事物的源头产生了质疑,倾向于相信梦具备一种能力,可独立产生。但通常在许久过后,我们又因一种新体验,记起已被遗忘的一件事,并将梦的源头一起揭示出来。因此,我们必须承认,相较于清醒时的记忆,我们在梦中了解、记忆的事物范围更广阔。[14]

德尔波夫(1885年,第107页之后)曾列举过一个非常令人瞩目的梦例。他做了个梦,看到自家院子白雪遍布,雪地里有两条小蜥蜴,就快冻僵了。他很喜欢动物,便将它们拾起来,帮它们取暖,然后送它们回到原先的住所——一个位于墙上的小窝。他知道蜥蜴很喜欢吃墙上生长的一种蕨类植物,便摘了少许叶子喂给它们吃。在梦中,他了解到这种蕨类名为Asplenium ruta muralis。梦还在继续,但情节偏离了,后来才又回到蜥蜴这里。当时,又出现了两条蜥蜴,正在吃剩下的蕨类叶子,这让德尔波夫很惊讶。环视四下,他看到第五、第六条蜥蜴正朝墙上的小窝爬去,它们排成一条长队,占据了整条路,朝同一个方向爬……

在清醒状态中,德尔波夫仅了解少量植物的拉丁文名字,Asplenium并不包括在内。自己能准确说出一种蕨类叫这种名字,让他很惊讶。他的梦有少许误差,这种蕨类准确的名字叫Asplenium ruta muraria。要说这是种巧合,可能性不大。对德尔波夫而言,自己怎样在梦中得知“Asplenium”这个名字,是个未解之谜。

这名哲学家做这个梦是在1862年,过了16年,他在拜访一位朋友时看到了一本小小的花卉标本册子,瑞士一些地区的人向外国人出售这种册子,留作纪念。突然之间,他回想起来了。掀开这本册子,他清楚看见在自己梦中出现的Asplenium,他还在底下亲手写下了这个拉丁文名字。这时能够确定了。他这位朋友的妹妹在1860年蜜月旅行时跟德尔波夫见过面,她送给哥哥这本标本册子,由一名植物学家口述,由德尔波夫耐心地在所有植物标本下方写下拉丁文名字。

而德尔波夫有幸又找到了这个梦另一部分被遗忘的源头,使其更应该被记录下来。1877年,他偶然发现一本旧杂志的插图中有一支长长的蜥蜴队伍,跟他在1862年梦到的一模一样。这本杂志是1861年的,在德尔波夫的印象中,该杂志出版第一期时,他就开始订阅了。

在清醒生活中无法记起梦中能自由安排的记忆,是一项相当显著且具备理论价值的事实。为了引起更大关注,接下来我要列举几个“记忆强烈”的梦。莫瑞曾说,有段日子,白天他脑子里总是反复出现一个词汇“Mussidum”,他对这个词汇唯一的了解是它是法国的一个小镇。一天晚上,他梦到跟一个人交谈,对方说自己来自Mussidum,问他知不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他说它是法国多尔多涅省一个小镇。醒来后,莫瑞对自己在梦中说的话半信半疑,便去查地名词典,结果竟是对的。这证实了人在梦中拥有更多的知识,不过还没有找到知识被遗忘的原因。

杰森(1885年,第551页)报告了一个很久以前的梦,也是相似的状况。这是老斯卡里格尔(曾被亨宁斯引用,1784年,第300页)做的一个梦,他作了一首诗,歌颂维罗纳的名人。他还梦到有个人说自己叫布鲁诺勒斯,因他没提到自己,向他抱怨。尽管对此人毫无印象,斯卡里格尔还是为他写了几首诗。之后,斯卡里格尔的儿子得知,的确有个名叫布鲁诺勒斯的人生活在维罗纳,人们将他视为评论家,为他举行纪念活动。

瓦希德(1911年,第232页之后)曾经引用了赫维·圣丹尼斯描绘的一个记忆强烈的梦,[15]其特征是前一个梦中没有辨别出的记忆,被后一个梦补足了。“有一回,我在梦中看到一名年轻金发女子。她在跟我妹妹交谈,向我妹妹展示了一件刺绣。在梦中,我认为我之前肯定经常跟她见面,她给我的感觉非常熟悉。醒来后,我依然清楚记得她的容貌,但是我跟她根本素未谋面。随即,我又梦到了相同的场景。……在第二个梦中,我跟金发女子交流,问她之前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面。她说:‘当然见过,伯尼克海岸你没有印象了吗?’我马上醒了,对梦中所有的细节都记忆深刻。”还是这位作者(依旧是瓦希德引用的,同上,第233页至234页)提及,33他有一位音乐家朋友在梦中听见一支曲子,但他之前对此好像一点印象都没有。过了几年,他终于在一本旧乐曲收藏录中找到了这支曲子,可对于自己之前有没有看过它,他依旧不复记忆。

在《心灵研究协会记录集》中,麦尔斯发布了自己收集的这种记忆强烈的梦,可是这些资料我没能找到。

我认为,所有梦的研究者都会发现一种十分常见的状况:某些清醒时没有记起来的知识和记忆,在梦中却得以运用或浮现。为神经质病人做精神分析时,在一个星期内,我要多次说服病人相信,他们在清醒时毫无记忆的引语、脏话之类,他们在梦中的确很熟悉,并对其加以应用。在这里,我还要列举一个纯粹的记忆强烈的梦例,从中能轻而易举地看出只会出现在梦中的知识的源头。

我有一位病人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他在一家餐厅点了一道“Kontuszówka”。他跟我说了这个梦,问我什么是“Kontuszówka”,他从来没听说过。我说这是波兰一种酒的名称,我一早就从广告招贴中清楚知道了这种酒,他不可能自己创造出这个名词来。他一开始不怎么相信,过了几天,他到一家餐厅去,走到街道拐角处,看到了广告招贴,其中就有这种酒的名称,而最近几个月,他每天都要从这条街上走最少两次。

在我自己的梦中,[16]我留意到偶然成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能否找到梦中某些特殊元素的源头。举个例子,写本书的前几年,我脑海中反复出现一座构造简单的教堂尖塔,至于在什么时候看到过它,我却无论如何都回想不起来。之后我忽然想起,我肯定是在萨尔茨堡到赖兴哈尔之间的一座小型火车站上看到过它。1886年,我第一次从那里经过,而做梦时已是90年代后期。近几年,我将所有精力都用来研究梦,不断在梦中见到这个特殊的地点,几乎要生厌了。梦中,我在自己左侧看到一片黑暗的空间,隐约有很多形状怪异的砂岩。我模糊地回想起来,那是一个啤酒窖的入口,不过我并不愿意相信。梦中这一景象有何意义,源头为何,我都搞不清楚。1907年,我在机缘巧合下到了帕多亚,1885年之后,我再未踏足此地,这让我感到遗憾。首次造访这座漂亮的大学城时,我没有看见乔托在迈多拉·德尔竞技场教堂画的壁画,很失望。当天我启程前往教堂,又中途折返,因为听说教堂当天不对外开放。过了12年,重新来到此地,我决定先去参观竞技场教堂。走在通往教堂的街上,差不多到1885年我折返的那个地点时,我在左侧看到了一个有很多砂岩的地方,频繁在我梦中出现的地方就是这里。事实上,这是一座餐厅花园的入口。[17]

复现于梦中的材料,有一部分的源头并非清醒时思想的记忆与活动,而是童年时期的经验。有几位作者留意到并着重指出了这一点,我只要将他们罗列出来即可。

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23页)说:“我已明确表明,某些情况下,梦会借助一种神奇的复现力量,让童年时期遥远甚至不复记忆的事情重回内心。”

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40页)说:“我们观察到,某些情况下,有些被之后的累积掩藏至深的童年经验,会被梦发掘出来,而那些特殊的地点、事件、人物依旧维持原样,鲜活生动,令这一观念更加醒目。这种产生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或拥有极高精神价值,之后又以清醒意识的快乐记忆在梦中呈现的经验,并非梦的全部内容。梦中深刻的记忆,也包含那些能一直上溯到童年时期的人物、事物、地点、事件的形象。这些形象可能在梦中和清醒时都给人怪异、陌生的感觉,因为它们可能没有巨大的精神价值或毫不生动,或原本拥有这二者,却早就失去了。”

沃尔科特(1875年,第119页)说:“童年与少年时代的经验极易在梦中出现,这点尤其引人注目。我们不再回想或觉得一早就失去价值的事情,却在梦持续的提醒下回想起来。”

记忆强烈的梦由以下状况引起:童年材料主动出现在梦中,而大家都知道,大多数材料都因记忆的意识官能空缺变得很不清晰。我再来举几个梦例。

莫瑞(1878年,第92页)说起自己童年时代经常从出生的地方莫尔去邻近的特利波特村,彼时那个村子正在建造一座桥,莫瑞的父亲是监工。有一天夜里,莫瑞梦到自己又到特利波特村的街道上玩耍。有个身穿制服的男人走到他身边,莫瑞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叫C,是守桥者。醒来以后,莫瑞质疑梦中的记忆是否真实,去问一名老女佣,她从他幼时便开始照料他。女佣说:“C就是你父亲建桥时那个守桥者。”

为更深入地证明梦中的童年记忆是正确的,莫瑞(同上,第143页至144页)又列举了一个梦例。做梦者是一位F先生。小时候,他住在蒙特布里森。在离开当地二十五载后,他准备回去看看,跟阔别多年的几位亲友见见面。启程前一晚,他梦到自己抵达了蒙特布里森近郊,碰到了一位自称T的先生,此人是他父亲的朋友,但他从未见过此人。他记得幼时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可醒来后已经忘了他的模样。过了几天,F先生真的到了蒙特布里森,到了他在梦中好像搞不清楚的那个地点,碰到了一位绅士,就是他梦到的T先生,他马上认出他来了,不过跟他的梦比起来,T先生本人看上去年纪大很多。

在这方面,我也能以我的一个梦作为例子,不过梦中上溯的是一种组合,而非印象。我曾在梦中见到一个人,并了解到他是我故乡的一位医生。我看不清他的脸,却觉得他跟我一名中学男老师好像同一个人,我时而还会碰到这位老师。醒来后,我想不到这二人有何关联。可在问过母亲后,我了解到这位医生出现在我的童年时期,他还是独眼。尽管他下巴上的一道伤疤或许会提醒我回想起他的职业,但我跟他已经三十八年没见过面了,在清醒状态下,我也不认为自己曾经回忆起他。

从另外一方面说,很多作者都认为,大部分梦中发现的元素都源自做梦前几日,这一观点似乎在尝试制衡过度突出童年经验在梦中发挥的作用的观点。更有甚者,罗伯特(1886年,第46页)公开表示,通常说来,正常的梦只跟做梦前几日的印象相关。然而,我们会看到,罗伯特这一梦的理论基本点是,将最近的印象放到最前面,最久远的印象融入背景中。不过,他的表述也有正确的成分,我的研究能为其提供证明。在美国作家纳尔逊(1888年,第380页之后)看来,两天或三天前的印象在梦中出现的频率最高,一天前的印象似乎还不够模糊,不够遥远。

部分作者不喜欢讨论梦的内容和清醒生活间的紧密关联,他们时常遭遇以下事实:清醒时占据思维的深刻印象,只有在某种程度上退出白天的思维活动后,才会在梦中出现。所以人们失去亲人后,虽然满心悲痛,却无法梦到他们(德拉格,1891年,第40页)。另一方面,近来有位观察者海拉姆小姐(海拉姆、维德,1896年,第410页至411页)搜集了一些反例,认为在这一点上,所有人的心理都有其特殊性。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征是复现材料的选择,该特征最显著,理解难度也最高。我们发觉除了最重要的东西外,最不重要、最没有异议的细枝末节同样值得回忆,跟在清醒生活中没有区别。对此,部分作者感到十分惊讶,我会列举出他们中的几个。

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11页)说:“梦的元素并非源自振奋人心的大事,或前一日让人不得不留意的勃勃兴致,而是源自偶然的细节或最近无关紧要的小事,或许久之前的经验——这点最吸引人。人们因亲人亡故陷入巨大的悲痛,夜不能寐,记忆在此时反倒变得一片模糊,导致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又悲伤不已。而另一方面,在路上行走时,我们跟一个额头长疣子的陌生人擦身而过,对他并没有过分留意,但在我们的梦中,这个疣子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39页)说:“解析梦时,经常发现梦中有些元素的确产生自一两天前的经验,然而,这些经验在清醒时看,要么零散不重要,要么过后即忘。偶然听到的对话,不经意间看到的其余人的动作,擦身而过的人与物,阅读时看到的零散内容等,都属于这类经验。”

哈夫洛克·艾里斯(1899年,第727页)说:“一般情况下,我们在清醒生活中最深藏不露的情绪和反复思考的问题,都不会马上出现在梦的意识中。刚发生的事能复现于梦中的,大多是白天的零碎小事或已被遗忘的印象。而白天最让人精疲力竭的活动,夜晚却进入了最深层次的睡眠。”

宾兹(1878年,第44页至45页)就是以梦中记忆的这个特性为依据,表达了对一度赞同的梦的解析的反对意见:“正常的梦也有相似的问题。我们为何一直梦不到昨天的记忆印象?为何总是无缘无故梦到那些年代久远、基本没有印象的事物?梦中意识为何总在激活那些毫不重要的记忆场景,对过去的经历感受最敏锐的脑细胞却一直保持缄默,直到清醒后才很快被激活,参与新活动?”

梦中记忆选中的是清醒经验中毫不重要所以无人留意的元素,这很容易导致梦依靠于清醒生活的事实被普遍忽略,或最低限度,让我们随意借助一个梦的例子为这种依靠做证明,变得非常困难。惠顿·卡尔金斯小姐(1893年,第315页)统计并分析了自己和诸位同事的梦,发现11%的梦跟清醒生活无明显关联。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12页之后)的意见是,若我们能为探究梦的源头付出足够多的时间与耐心,必然能对每个梦做出解析。他表示,这是一项“极度繁琐却不会得到回报的工作。原因就是,为了它,我们要从记忆最偏僻的角落搜索出各类一点精神价值都没有的事件,或是从过后马上就忘掉的事件中,挖掘出此前各类毫不重要的事件。”很遗憾,这位作者的眼光如此锐利,却因为这个不好的开头而没有勇气继续走这条路;若他继续走下去,可能已经触碰到了梦的解析的主旨。

对所有普通的记忆理论而言,梦中记忆的展现方式相当重要,这点毋庸置疑。它让我们了解到“所有精神印象都不会彻底消失”。(肖尔茨,1893年,第59页)或如德尔波夫所言:“就算是最微不足道的印象,留下的印迹也不可能消失,并能在任意时间死而复生。”从很多精神生活的病理现象中也能得出相同的结论。之后,我们还会提及一些梦的理论,尝试借助人忘却的白天里的部分经验,为梦的荒诞与跳跃作出解释。若对刚刚谈及的梦中记忆非同一般的能力还有印象,就能感知这些理论的矛盾性了。

人们或许会将梦的这一想象彻底归入记忆现象,认为梦作为某种复现活动对外展现出来,就算是在夜里,这种活动也如常进行,其自身便是目的。这跟皮尔茨(1899年)的观点可能吻合,他说做梦的时间与梦的内容存在显著的固定关联——熟睡时做的梦复现的是很久以前的印象,凌晨时做的梦复现的是近期印象。然而,因为在处理将要回忆的材料时,梦采取了不一样的方式,所以这种观点从开头便无法成立。斯图吕贝尔表示,梦不是各类体验的复现,这一观点是对的。梦走出了第一步,可链条上的第二环却缺失了,或呈现时采用了不一样的形式,或被全新的事物取而代之。梦产生的仅仅是一些记忆碎片,却是梦理论的结论仰仗的普遍原则。也有一些梦的特例,能将人们清醒时记得的经验百分百复现出来。德尔波夫曾提及,他有一名大学同事在梦中复现了自己白天遭遇的一场大难不死的车祸中所有细节。卡尔金斯也提到两个完全复现了前一日发生的事件的梦。之后,我也会谈及一个梦,是对我童年时期一次遭遇的百分百复制。[18]

三、梦的刺激与源头

有一句谚语:“梦是因为消化不好形成的。”这能帮助我们理解梦的刺激与源头。这句谚语说明了睡眠被打搅所以产生了梦这一理论。梦是对打搅的反应,睡眠期间,我们若非受到打搅,便不会做梦。

有相当一部分梦的文献,都在讨论梦产生的原因。很明显,只有在梦变成生物学的研究对象后,才会出现这个问题。古人认为梦是神对人的启发,梦产生于神的旨意或是魔法,这些力量的目的和对它们正确的认知,形成了梦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再四处探寻形成梦的刺激就没有必要了。不过,形成梦的刺激是唯一的还是多种多样的问题,马上出现在了科学领域;也是因为这个问题,人们开始思考,解释梦产生的原因是属于心理学还是生理学范畴。大部分权威人士好像都认同,打搅睡眠的原因即梦的源头可以是类型多样的,身体与心理受到的刺激都能变成梦的刺激。可对于梦的产生元素的排序与重要性,大家的观点却不太统一。

梦的源头不会超出以下四种类型,也可以把它们当作对梦的分类:1.外部(客观的)感觉刺激;2.内部(主观的)感觉刺激;3.内部(器官的)躯体刺激;4.纯粹精神来源的刺激。

(一)外部感觉刺激

哲学家斯图吕贝尔与梦相关的作品,多次提醒我们对梦的问题展开思考。其子小斯图吕贝尔曾出版了一部他对一位病人的观察记录,十分有名。这位病人患有皮肤感觉缺失症,几个高级感官也失去了感觉。此人跟外界相连的感觉通道只剩了一小部分,若这些也都关闭了,他便会陷入昏睡。而我们如果想睡觉,通常也会想办法构建一种类似于斯图吕贝尔这一实验的环境。我们将眼睛这一最关键的感觉通道关闭,同时尽可能让其余感觉不再受到刺激,或让已经开始的刺激保持原状。就算无法百分百做到这些,也能睡着。我们无法彻底避免自己的感官受刺激,或让感官的兴奋活动全都暂停,随时都会因强烈的刺激醒来。这证实:“内心即便在睡眠期间,也不会切断跟躯体外部世界的关联。”我们的感官在睡眠中受到刺激,极易转变成梦的源头。

这种刺激数目繁多,既有适合睡眠的刺激,又有无法避免只能一直忍受的刺激,还有能让人从睡眠中醒来的偶然性刺激。比如一道刺眼的光,一种能听到的噪音,一股刺鼻的味道。睡眠期间不经意的动作,让身体某个部位暴露出来,因此觉得冷,或是因为改变姿态,感受到压迫,受到蚊虫叮咬,或一些很小的变故,都会让我们的多种感官在夜里受到刺激。有细心的观察者搜罗了一系列梦例,其中清醒时留意到的刺激跟部分梦的内容普遍契合,把这些刺激当成梦的源头也无不可。

接下来我会引用杰森搜罗的一些同类型梦例,其中牵涉到感官刺激都是客观的,且从一定程度上说都是偶然的。

“各种隐约听到的声音,都能引发与之对应的梦中情境。打雷能让我们感觉自己身在战场;公鸡打鸣会演变为人的惊叫声;吱嘎作响的门能让我们梦到有人入室盗窃;被子掉下去,会梦到裸身走路或是跳进水里;斜躺在床上,双脚落到床外,会梦到立在悬崖边上或坠崖;头滑落到枕头底下,会梦到头上方高处有一块石头,就要落下来砸到我们;精液积攒,会做充满情欲的梦;某个部位感到疼痛,会梦到受虐、挨打、受伤……”

“有一回,迈耶尔(1758年,第33页)梦到自己被几个人殴打,大拇趾和二拇趾中间被人钉了一根木桩子,仰面躺在地上。醒来以后,他发现自己的两根脚趾中间紧紧夹了一根稻草。亨宁斯(1784年,第258页)曾记录,有一回,迈耶尔用衬衫紧紧缠住自己的脖子,结果梦到自己受了绞刑。年轻时,霍夫鲍尔梦到自己从很高的墙上摔下来,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真的摔到了地上,因为自己的床塌了……格里高利说,他有一回把脚放到热水壶上面,结果梦到自己爬到埃特纳火山[19]上,地表热得不堪忍受。有人睡觉时在额头上放了泥罨剂,梦到有一帮印第安人要剥他的头皮。有个人睡衣湿了,梦到自己被人从一条小溪中拖过。有个人睡觉时忽然痛风发作,梦到自己在宗教法庭的拉肢架上遭受酷刑。(麦克尼什,1835年,第40页)”

若使睡眠者受到系统的感官刺激,便能使其梦到与这些刺激对应的内容,那便可以证明梦的刺激和梦的内容相似的观点。杰森(1855年,第925页)曾引用麦克尼什的言论(同上),其中提及吉罗·德·布萨里安齐(1848年,第55页)曾做过这类实验:“他将自己的膝盖暴露在外面,结果梦到自己夜里坐着一辆邮车旅行。他表示,旅行的人都了解夜里坐在邮车里,膝盖会有多冷。之后,他又将自己的后脑暴露在外面,结果梦到自己在露天的环境里参与一场宗教仪式。此处要解释一下,他所在村子里的村民平时都包裹着头,只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露出头来。”

莫瑞(1875年,第154页至156页)重新观察了自己干预的一些梦(其余实验都失败了)。

1.用羽毛在自己嘴唇和鼻头上搔痒——梦到自己脸上覆盖了一张用沥青做的面具,被人连着皮肤一起撕扯下来,痛不欲生。

2.用镊子磨剪子——在梦中听到1848年革命时期嘹亮的铃声,然后是骚乱声。

3.嗅科隆香水——梦到自己来到约翰·玛丽·玛丽安娜在开罗的店铺中,遇到了一些荒诞不羁的危险经历,具体记不清了。

4.轻轻揉捏脖子——梦到医生正在为自己擦芥子硬膏,并回想起童年时为自己诊治过的一位医生。

5.将一块灼烫的烙铁靠近脸部——梦到“司炉”[20]强行闯入民宅,为了让住户交出钱财,逼迫他们将双脚伸到火盆里。随后,阿布朗特公爵夫人到了,他幻想他是她的秘书。

8.额头落了一滴水——梦到自己身处意大利,正在喝奥维托白葡萄酒,热得浑身冒汗。

9.蜡烛光透过一张红色的纸,反复映照在脸上——梦到燠热难耐的糟糕天气,随后爆发了风暴,他在英吉利海峡居住期间曾经历过这种风暴。

赫维·德·圣丹尼斯(1867年,第268页、第376页之后)、维安特等人也曾尝试用实验干预梦,详见他们的报告。

很多作者针对以下言论发表过自己的见解:“梦能够将感官世界中突然出现的印象编织进梦的结构,用游戏的方式实现一种灾难性的结局,而这好像是事先就安排好的,梦的这种技巧让人惊叹。”(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36页)还是这个作者,又说:“年轻时,我习惯在早上某个确定的时间,用闹钟将自己叫醒,闹钟铃声数百次被放进漫长又彼此相关的梦中,似乎到了这时,梦就该走到终点了,而这刚好就是梦的高潮。”(同上,第37页)

我再援引三个关于闹钟的梦,不过诱因不同(同上,第27页之后)。

沃尔科特(1875年,第108页之后)说:“有一回,一名作曲家梦到自己正在给学生上课,竭力想将一个重要的问题解释清楚。解释完了,他问一名男生是不是听明白了,这名男生大叫道:‘是啊!’声音就像发了疯一样。他气愤地批评这名男生不该大喊大叫,想不到所有学生都齐声大叫起来:‘是啊!’之后,叫声演变为‘着火了’。他醒过来,听到真有人在街上大叫:‘着火了!’”

卡尼尔(1865年,第一卷,第476页)讲了一个故事,关于拿破仑在马车里睡觉时被炸弹爆炸声吓醒。拿破仑梦到自己再度带领军队横渡塔里亚门托河,结果遭遇意大利军队的轰炸,最后忽然惊叫起来:“我们被暗算了!”

莫瑞(1878年,第161页)做过一个很出名的梦。梦中,他生病了,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旁边坐着他母亲。当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的恐怖统治时期,在亲眼见证了多次骇人的屠杀后,他自己也被送进了革命法庭,见到了同在那里的一些大人物,如罗伯斯庇尔、马拉、富基埃-坦维尔等。他接受了审讯,过程记不清了,之后被判处死刑。他被带上刑场,四周挤满了民众。他上了断头台,刽子手将他绑在木板上。木板倾斜,刀落下来,他身首异处。他惊醒过来,发觉床头板倒在自己的颈椎处,跟梦中刀落在他脖子上的位置一模一样。

勒·洛林(1894年)和艾戈尔(1895年)因为这个梦,在《哲学评论》上展开了一场很有意思的辩论。辩论的重点是,从做梦者感觉到刺激到清醒这么短的时间内,能不能将这么多材料压缩成梦。

这类梦让人们觉得,睡眠过程中的客观感觉刺激,是梦一切源头中最确定无疑的一种。外行甚至觉得这是梦仅有的源头。若问一个有一定文化修养但不了解梦的人梦产生的源头,他一定会列举自己做过受外部感觉刺激的梦。然而,科学研究仅止于此是不行的,要在既已观察到的事实中发掘出更深层次的问题:刺激出现在梦中,采用的是另外一种相关形式,而非原样呈现。然而,一如莫瑞(1854年,第72页)所言,梦的刺激和形成的梦之间存在“一种密切但并非唯一的关联”。这时再去看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37页之后)那三个跟闹钟相关的梦,我们便会质疑同样的刺激为何会产生三种不同的梦,为何偏偏是这三种梦,而不是别的梦。

“我做了一个梦,在一个春日的早上到外边漫步。我从绿油油的田地中走到附近的村子,看到村民们都盛装打扮,胳膊下夹着赞美诗,赶去教堂。这天是礼拜日,很快就要开始早上的礼拜了。我也想参与其中。不过,在这之前,我先来到教堂的院子里乘凉,刚才我走路走得太热了。我在那里看那些墓碑上的碑文时,敲钟人爬上了钟楼,这座乡村教堂小小的钟就在钟楼顶端,我看到它在很长的时间内都静止不动,而再过片刻,它就会被敲响,拉开礼拜的序幕。随即,钟真的摇摆起来,发出响声,声音十分尖锐,将我从梦中唤醒。随后,我发现原来是我的闹钟在响。”

“第二个梦例是在一个晴朗的冬天,地面覆盖着很厚的雪。我跟人约好坐单人雪橇去参加一个聚会,可等了很久才有人给我送来雪橇。我将皮毡铺在雪橇上,放好暖脚套,做好了准备,之后便坐上去,等待雪橇出发。又等了很长时间,等到我拉扯缰绳,马才在我的催促下启程。雪橇晃动得厉害,上面挂的铃铛叮当作响,这响声很耳熟。随后,我被巨大的铃声惊醒,再次发觉是我的闹钟在响。”

“第三个例子是我看到一名厨娘,端着几摞盘子从走廊朝餐厅走去。我看到那些盘子摇摇欲坠,提醒她:‘小心盘子。’她不耐烦地说了些自己是这方面的老手之类的话。但我还是凝视着她,满心焦灼,一如我的预测,她忽然被门槛绊倒,数十个盘子全都摔在地上,噼里啪啦摔成了碎片。之后,响声并未停下来,还变成了铃声。我随即醒来,发现依旧是闹钟。”

为什么在梦中心灵会将客观感觉刺激的性质搞混?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103页)和冯特(1874年,第659页之后)就该问题给出了几乎一模一样的解答:心灵在睡眠期间,是在方便产生错觉的前提下接受外界刺激的。我们辨识并且正确阐释了感觉的印象,意思是,只要这一印象足够强,足够清楚,延续时间足够长,我们又有充足的时间对其进行思考,便能以此前的经验为依据,将其划分到正确的记忆组。若没能满足以上条件,我们便会误解印象源头的事物。“一个人在广阔的田野中漫步,远远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一开始,他或许会将它当成一匹马。”再走近一点,他或许又会觉得那是一头牛。到了最后,他终于看清楚了,那原来是一群席地而坐的人。跟以上状况相似,心灵在睡眠期间对外界刺激产生的印象也会产生不确定性;心灵的错觉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外界印象唤醒了或多或少的记忆意象,印象正是借助这些记忆意象才形成了自身的精神价值。而依照斯图吕贝尔的理论,在大量跟意象关联的记忆组中,哪组会被唤醒,在各类可能的联想中,哪种会发挥作用,这些问题同样不能确定,从一定程度上说,是心灵随意选择的结果。

我们在这一问题上要面对两种选择:一是承认我们不可能更深入地找到梦的形成法则,不再探求是否还有其余元素决定做梦者以感官印象引发的幻觉为依据,对梦做出解释。二是可以假定在梦的形成过程中,对做梦者施加的感官刺激发挥的作用很有限,出现在梦中的记忆意象是由其余元素决定的。而我们若能对莫瑞那些实验性质的梦展开细致研究,便会发现,这些实验仅仅解释了梦的源头其中一种必要元素,梦的其余内容好像与此没有关联,再加上其有明确的细节,仅仅借助外界的实验元素对其做出解释是不够的。人们确实开始对错觉学说与客观印象导致梦的形成一事生出了质疑,这种质疑在人们发现梦中这些印象如此怪异,如此难以解释时,变得格外强烈。西蒙(1888年)据此描绘了他做的一个梦:他看到桌子旁边坐了几个巨人,他们正在吃饭,嘴巴开开合合,发出十分可怕的声音,清清楚楚传到他的耳朵里。醒来以后,他得知是有一匹马从他窗前跑过,马蹄发出了有节奏的声音。我可以在没有做梦者从旁配合的前提下,大胆解析这个梦:马蹄声唤醒了对巨人国、慧驷国等跟《格列佛游记》相关的记忆组。这非同一般的记忆组难道不能是动机选择的,而一定要源自外界刺激吗?[21]

(二)内部(主观的)感觉刺激

在梦的形成中,客观感觉刺激发挥着毋庸置疑的作用,虽然有各类反对呼声,我们依然不能不承认这点。若在性质、频率方面,这类刺激看上去都不够充足,无法对一切梦的意象做出解释,那我们便要去寻觅其他源33头。将内部和外部感觉刺激放在一起思考的观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无法确定,但近来对梦的成因的讨论,都很明显地运用了这种观点,只是程度深浅不同。冯特(1874年,第657页)说:“我认为,主观的视觉与听觉,在梦中错觉的形成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们熟知的主观视觉和听觉,共同造就了梦中的幻觉。当我们清醒时,这些感觉都是无形的,但我们眼前一片黑暗时,这些感觉便显现出来了,与之相同的还有传到耳朵里的铃声与嗡嗡声。视网膜的主观兴奋在其中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据此我们才能解释,人们做梦时总能看到很多相似或是一模一样的东西,是什么原因。我们看到了数不清的鸟、蝴蝶、鱼或颜色各异的甲虫、花等,这些虚幻的形状是由黑暗中闪烁的光斑在视野内形成的,其中包含着数不清的光点,在梦中形成了很多独立的影像,因为自身不断运动,便被当作了运动体。梦中时常出现的各类动物形象,显然也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上。这些变化多端的形式可以轻而易举地依照做梦者主观判断的发光意象,选择与之对应的形式。”

由于不像客观感觉刺激那样对外部机缘存有依赖性,主观感觉刺激身为梦象的源头,占据着显著的优势。有人说,可以随时根据需要拿它来作为解释,的确如此。然而,它相较于客观感觉刺激,同样存在缺陷,在梦的形成中只能发挥微不足道的作用,或者无法像客观刺激一样,轻而易举地借助观察与实验被证明。证明主观感觉刺激能产生梦的最重要证据是“睡前幻觉”,或用约翰尼斯·缪勒(1826年)的专业术语“幻视现象”。某些人在睡前极易出现这种生动、多变的意象,睁开眼后还能继续维持很短的时间。莫瑞便经常遇到这种状况,还对其做过细致的研究(此前,缪勒也做过这样的实验),使它们跟梦象的关系,或者说跟梦象的统一性得以保留。在他看来(莫瑞,1878年,第59页之后),一定要确保某种程度的精神被动性,也就是注意力松弛,才能方便形成这种睡前幻觉。睡前幻觉会在进入这种昏沉状态后很快出现(不过此人平时一定要很容易出现睡前幻觉)。此后或许会苏醒,再数次重复这一过程,直到最后睡着。莫瑞发觉,若能在短时间内醒来,便能在梦中辨认出睡前幻觉在眼前形成的意象(同上,第134页之后)。有一回,他在睡前幻觉中看到一帮面目、发型怪异的人缠着他,让他非常反感,醒来后,他依然记得他们的模样。另有一回,他因控制饮食感到饥饿,便在睡前幻觉中看到一只手正拿着叉子,在一个盘子里叉食物。随后,他梦到自己在餐桌旁,听到用餐者的刀叉撞击声。还有一回,他在睡觉前觉得眼睛有点疼,便在睡前幻觉中看见很多极小的字,要辨认出它们,需要看得非常仔细。他在一个小时后醒来,记得自己梦到一本字体非常小的书,阅读相当辛苦。

跟幻视现象一样,对字词、名字之类的幻听也经常出现在睡前幻觉中,之后再出现在梦中,一如歌剧中都有序曲,阐明歌剧的主旨。

近来有位睡前幻觉观察者G.T.莱德(1892年),用跟缪勒、莫瑞相同的方法做了一系列实验,之后他能做到在睡着2到5分钟后忽然醒来,眼睛却继续闭合。如此一来,他便能把刚从视网膜中消失的感觉跟记忆中的梦象对比。他表示这二者的内部关联存在于一切梦中,因为心灵在梦中感应到的事物形状或轮廓,都以视网膜上的光点、光线为基础。如视网膜中平行排列成一行一行的光点,到了梦中,便成了书里的字行。而他本人是这样描绘的:“梦中,我正在看的书页从清楚的印刷逐渐褪变成像是透过纸上一个椭圆小孔看书,字迹非常模糊,因为距离太远了。”莱德的观点是(尽管他没有低估中枢元素在该现象中发挥的作用),视觉性质的梦只有借助眼球的视网膜刺激才能形成。这跟那类在黑房子中睡着后不久做的梦十分契合。但早上就要醒来时,在慢慢变亮的房子里照进眼睛的客观光线,才是刺激梦产生的源头。视网膜自动发出的光具备这种不断转移、转变的性质,跟梦中意象不断转变的过程统一。所有认可莱德的观察很重要的人,都会对主观刺激源头在梦中发挥的作用给出客观评价。因为在我们梦的组成中,视觉意象占据着关键地位。其余感觉都是不连续、次要的,唯一的例外是听觉。

(三)内部躯体刺激

接下来,我们开始从有机体内部探讨梦的源头,应记住,虽然我们体内的所有器官在健康状态下基本不会向我们汇报工作,但当它们处于亢奋状态或患有疾病时,便会变成我们最重要的痛苦源头。这些刺激作为梦的源头,等同于外部感觉刺激或痛苦刺激。斯图吕贝尔的作品中就有这类古老的实验(1877年,第107页)。“相较于清醒时,睡眠期间心灵对躯体的感觉更深刻,更广泛,它不得不接受身体各个部位的刺激,受其影响,但在清醒时,我们根本不会留意这些。”因此,亚里士多德很久以前就说过,一开始生病时,可能在清醒时没有任何感觉,但在梦中却能感觉到,这是因为梦能将印象放大(同上,第3页)。医学界的部分作品对梦有预兆作用并不赞同,却同意梦能预兆疾病(西蒙,1888年,第31页,及部分早期作者的作品)[22]。

梦能诊断疾病的例子出现在书里,好像是最近这些年的事。比如狄西(1892年,第62页之后)曾引用了安提古(1884年,第43页)的一个案例:有位女士时年四十三岁,看上去十分健康,但在几年间,她不断做焦虑的梦,为此她去做了身体检查,发觉自己患了早期心脏病,这种疾病之后导致了她的死亡。

内脏器官的严重病变是很多梦的起因。大多数人都已了解到,频繁做焦虑的梦,说明心脏或肺部出现了病变。梦的这一面的确已被很多权威作者着重点明,在这里,我要做的只是罗列一些参考资料: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70页)、斯皮塔(1882年,第241页之后)、莫瑞(1878年,第33页之后)、西蒙(1888年)、狄西(1898年,第60页之后)等。更有甚者,在狄西看来,出现病变的器官不同,会导致梦的内容性质不同。比如心脏病病人的梦通常都很短,内容往往牵涉到某个人的死亡,而快要醒来时,都会有一个恐怖的结局。肺病病人时常梦到窒息、拥堵或是飞翔之类的情景,且时常重复之前的噩梦(博纳做过很成功的相关研究,脸向下趴着或掩住口鼻做实验)。患有消化疾病的病人,会常常做享用或反感食物的梦。最后一点,所有人都很熟悉性兴奋对梦的影响,躯体刺激能产生梦的理论从这一点中得到了最强大的证明。

另外,所有看过这一问题材料的人,都会留意到有些作者之所以研究梦,就是因为自己的疾病对梦的内容产生了影响,莫瑞(1878年,第451页之后)、维安特(1893年)等人都是如此。

然而,虽然这些都得到了证实,但在研究梦的源头时,它们能发挥的作用却跟我们的想象有很大差距。因为所有人都会做梦,每天夜里都有可能做梦,健康的人也不例外。所以器官病变显然并非做梦不可或缺的前提。我们关注的是普通人做一般梦而非特殊梦的源头。

我们只要再前进一步,便能研究比上文更加多样、广泛的梦的源头,多到无穷尽。若躯体病变确定能成为梦的刺激源头,若承认睡眠期间,心灵脱离了外部世界,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身体内部,那么假设内部器官不用处在病变状态中,就能产生刺激——这种刺激能在某种程度上转变为梦象——并抵达睡眠中的心灵,便是符合情理的。我们在清醒时会产生一种零散、普遍的感受,这仅仅是一种性质隐晦的心境,从医学角度看,是身体的各类器官体系共同造就了这种感受。而夜间则是另外一种状况,还是这种感觉,却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借助各类组成发挥作用,由此变成了促进梦的意象形成的刺激源头中实力最强、最具广泛性的一种。若这个推论是正确的,那我们只要对器官刺激转变成梦象时参照的法则展开研究即可。

眼下我们已开始探讨梦的源头理论,这是医学界所有权威关注的焦点。我们的生命核心(狄西称其为“内脏自我”)的模糊性,跟梦的源头的模糊性非常契合,导致我们无法不将它们关联起来。对医学界人士而言,将植物性机体感觉当成梦的源头的理论格外吸引人,因为它对证明梦和与之相似的精神病有相同的起因,会有帮助;内部器官导致的正常功能感觉的变化与刺激,跟精神病的源头关联紧密。所以躯体刺激理论存在多种起源也很正常。

争议还没有停止,哲学家叔本华在1851年提出的观点,对某些作者影响深远。叔本华认为,人类借助自己的智慧和外部世界的作用,获得了对宇宙的印象,之后利用时间、空间、因果关系模式,重塑了这些印象,最终产生了对宇宙的认知。有机体内部与交感神经系统的刺激,在白天多是借助潜意识作用于我们的情绪。然而,到了夜里,白天繁杂错乱的印象不再困住我们的思想,我们才留意到了身体内部刺激,一如白天听不到溪水流动的声音,夜里却能听到。可除了借助自身独有的功能作用于这些刺激外,理智还能借助何种方式影响它们呢?这些刺激被重新塑造成这样一种形式——占据时间、空间,遵循因果法则——这样便形成了梦(叔本华,1862年,第一卷,第249页之后)。此后,斯尔纳(1861年)和年代更晚的沃尔科特(1875年)又对躯体刺激和梦的意象关系展开了更细致的研究。这个问题留待我们说到各类与梦相关的理论时再谈。

经过长期的持续调查,精神病学家克劳斯(1859年,第1255页)证实,由机体决定的感觉是梦、幻觉、谵妄、妄想的共同起源。有机体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都能成为梦或妄想的源头。机体决定的感觉“可分为两种类型:1.组成普通心境的感觉(正常感觉);2.有机体植物性主要体系原本就具备的特殊感觉,具体又分为五类:肌肉的、呼吸的、胃的、性的和皮肤的感觉”。在克劳斯看来,躯体刺激梦的产生过程是这样的:在某些联想法则的指引下,已经产生的感觉将与之对应的意象唤醒,跟意象组合成有机体结构,但意识只能对这种结构产生不正常的反应。因为这种结构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跟随感觉产生的意象上,对感觉却毫不留意,真正的事实一直被曲解的原因就在于此。克劳斯以“感觉转变为梦象的‘超具体化’”这一专业术语,来形容这个过程。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同了在梦的产生过程中,器官的躯体刺激发挥的作用,但对于决定二者关系的法则,却存在很大争议,并且没有人能解释清楚。因此,要在躯体刺激理论基础上解析梦,便需要解决怎样从梦的内容探寻引发梦的器官刺激这一特殊难题,若不认可斯尔纳(1861年)的解析法则,就会发现,偏偏就是梦的内容才能证明有机体刺激的存在。

各类“典型”梦很多人都做过,内容也很相像,因此在对它们展开解析时,有很多成分都是相同的。比如,我们都非常熟悉这样一些梦:从高处坠落、掉牙、飞行、全身赤裸或衣衫不整而感到窘迫。最后这种梦可能是做梦者踢开了被子或暴露了身体某个部位,纯粹是因为其感觉。梦到掉牙可能是因为“牙齿刺激”,不过这种刺激并不一定属于疾病方面。而梦到飞行,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119页)的解释是,胸膛的皮肤变得麻木时,为了解释肺叶的开合形成的刺激,从心灵生出一种幻觉,能让人觉得自己正悬浮在半空。而梦到从高处坠落,可能是因为皮肤失去压力感时,胳膊忽然甩出去或蜷曲的腿忽然伸直,恢复了这种压力感,这种意识转变就在梦中形成了坠落的幻觉(同上,第118页)。这些解释看似很有道理,却存在显著的缺陷,证据匮乏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人们可以假设有机体的各组感觉在心灵中消失或呈现,形成一个假设体系,最后搭建起完整的梦的解析系统。典型的梦与其源头就说到这里,以后再讨论。

西蒙(1888年,第34页之后)曾为了总结哪种器官刺激会引发哪种梦的规律,尝试将一系列类似的梦对比。他断定睡眠期间一个平常负责展现情绪的器官,若在外部刺激下进入了一般是由情绪导致的亢奋状况,便会梦到跟那种情绪相关的意象。而在睡眠期间,某种器官若处在活动、亢奋、受打搅的状态下,便会梦到跟该器官功能相关的意象。

穆里·沃尔德(1896年)也想借助实验,为躯体刺激理论在某个特殊领域提出的梦的形成元素做出证明。实验具体说来,就是改变人睡眠时肢体的姿势,对比各种睡姿跟做的梦之间的关系。他的结论包括以下几点:

1.梦中肢体的姿势跟现实中肢体的姿势基本一致。因此我们会梦到自己的肢体是静止的,而现实就是这样。

2.若梦到肢体活动,在该活动过程中的某个肢体姿势,必然跟现实中的姿势吻合。

3.做梦者可能会在梦中将自己的肢体姿势赋予别人。

4.在梦中做动作时,或许会遭受阻碍。

5.肢体姿势特别,或许会梦到动物或是怪物,其姿势与做梦者的实际姿势存在相同点。

6.肢体的姿势或许会导致梦到与此相关的念头,比如手指的动作会梦到数字。

我根据以上研究成果判断,在研究梦的意象的决定元素时,就算是躯体刺激理论也无法彻底摒弃其随意性。

(四)纯粹精神源头的刺激

我们在研究梦和清醒生活的关系和梦的材料时发现,从古至今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人们会梦到自己清醒时的经历和感兴趣的事。这类从清醒生活进入睡眠的兴趣,在组成梦和生活之间的精神连接的同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层次更深且不容忽略的梦的源头。它跟睡眠过程中产生的兴趣——睡眠者受到刺激产生的——联合起来,确实能对所有梦的意象的源头做出解释。然而,也有相反的观念认为,睡眠者因为梦,跟清醒时的兴趣拉开了距离,并且我们只会梦到那些曾经让我们非常感动,之后又不再感兴趣的事物,这好像已经成为了一项规律。所以在解析梦的各个步骤中,我们都会加上诸如“经常性”“一般情况下”之类的限定词,并承认一些特殊状况的合理性。

若梦的源头仅用清醒时的兴趣和睡眠期间的内外部刺激就能解释清楚,那对于梦的各个元素,我们就都能作出满意的解释,这样一来,只需再确定精神和躯体刺激在各类梦中发挥的作用,所有工作就都完成了。所有研究者都会有这样的体会,自己对梦的源头的某些(通常是很多)部分毫无了解,人们不可能每晚都梦到自己白天做的事,清醒时的兴趣不可能对梦产生这么重要的影响。

梦的其余精神源头还没被发现。我们因此发觉,梦最特殊的材料,也就是观念性梦的意象的源头,所有文献资料都很少谈及,唯一的例外是斯尔纳的研究资料,我们会在之后说到。这方面的大部分作者,面对这种窘境,都趋向于尽可能降低产生梦的精神元素发挥的作用,这类元素获取难度太高了。他们确实将梦分成了因神经刺激作用产生和因联想产生这两大类别,第二类只有一个源头,就是复现(过去遭遇过的材料,冯特,1874年,第657页之后)。然而,他们不管怎样都免不了会遭遇这种问题:“是不是所有梦都能在无躯体刺激的状况下产生。”(沃尔科特,1875年,第127页)更有甚者,要描绘一个纯联想性的梦,难度也很高,“联想性梦的核心仅仅是松散的组合,或者根本不存在如此真实的核心(源自躯体刺激)问题。梦中背离了理智与常识的思维过程,甚至不再被任何与之关联的躯体或是精神刺激连为一体,只能任由思维的变化多端、杂乱无章控制自身。”(同上,第118页)冯特(1874年,第656页至657页)也努力将精神元素在梦产生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降至最低。他表示,将梦的幻想完全当成幻觉好像也不合情理,事实上,大部分梦的意象可能是错觉,源自在睡眠期间也从未停止的微弱的感觉印象。维安特(1893年,第17页)将相同的观念推广到更大的范围。在提及一切梦的意象时,他很肯定地说:“一开始,它们以感觉刺激为源头,之后才产生了复制性联想,并依附于这种联想。”狄西(1898年,第183页)更进一步确立了刺激的精神源头的界限,“纯粹精神源头的梦根本不存在”,“人们梦到的思想都产生自外部世界”(同上,第6页)。

以著名哲学家冯特为代表的某些作者站在中立立场上,强调躯体和精神刺激(未知的和在白天被当成兴趣的都包括在内)在大部分梦中都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我们会在本书之后的内容中发现,要解开梦产生的谜题,可借助对源自精神、尚未被感知的刺激的揭露实现。而高估并非源自精神生活的刺激对梦的产生发挥的作用,也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因为要发现并借助实验证明这类刺激,都没什么难度。更何况,梦的躯体刺激源头理论跟当前流行的精神病学思想是统一的。人们非常肯定大脑是有机体的主宰。然而,只要能证明精神生活独立于显著的机体变化之外,或精神生活是自发的,就会引起当代精神病学者的恐慌,好像承认这些便必然会重回自然哲学时代,或用形而上学观点解释心灵性质的时代。精神病学者的疑虑似乎是要让心灵受到监护,同时坚信心灵的所有冲动都无法证明其存在有其独有的方式。他们这样做,只表明他们很不信任躯体和精神间因果关联的有效性。就算调查证实某个现象最重要的兴奋源头来自精神,终有一日,更深层次的研究也会找到精神事件的有机体基础。然而,我们现在的知识若还局限在对精神的理解中,便不能否认精神是存在的。[23]

四、为何醒来后会忘记梦

众所周知,早上醒来后,梦会被逐渐忘掉。而梦自然也能被记住,我们了解梦的存在,凭借的就是清醒后的记忆。不过,我们经常觉得,我们记住的只是梦大量内容中的一部分。我们还会留意到,过了一个白天后,早上还清楚记得的梦,在记忆中已经所剩无几了。我们经常很确定自己做了梦,对梦的内容却一无所知。对于梦极易被忘掉这项事实,我们都习惯了,根本不觉得其非常怪异:一个人夜里做了梦,到了白天却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梦,更有甚者,连自己做没做过梦都不确定。而另外一种状况是,对梦的记忆十分长久,迥异平常。我曾经对病人25年前乃至更早的梦做过分析,我自己也对37年前乃至更早之前做过的一个梦印象深刻。这些全都让人惊讶不已,可要马上解释其原因,却是不可能的。

毋庸置疑,梦的遗忘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在斯图吕贝尔看来,其中有很多原因,无法将其解释清楚,斯图吕贝尔为此作出了最详尽的阐述(1877年,第79页之后)。

第一,在清醒生活中引起遗忘的原因,同样也在梦的遗忘中发挥作用。在清醒生活中,我们会遗忘数不清的感觉与知觉,因为它们太过微小或引发的兴奋感太微不足道。很多梦象也是一样,因其本身太过微弱,所以轻而易举就被忘记了,但与它们相邻的更强的意象,却没有被忘记。不过,梦象能否被记住,强度并非仅有的决定因素。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82页)和其余某些作者都承认,人们经常记住了一些虚无缥缈或感觉力量匮乏的梦,却忘记了那些生动异常的梦。另外,清醒时,我们习惯于留意那些发生过很多次的事,而遗忘了只发生过一次的事。可大部分梦象都只会出现一次,梦因此变得更容易被忘记。梦易被遗忘的第三个原因或许更关键:感觉、想法之类要摆脱孤立,置身于某种恰当的关联与组合中,才能不被忘记。若一首短诗被拆分成若干字词,再打乱顺序,记忆的难度就会变得很高。“若依照恰当的顺序将它们组合起来,词语之间相互关联,记忆起[24]来就会变得容易,且很久都不会遗忘。记忆杂乱无序的内容和记忆毫无意义的事物,通常都是一样的艰难。”(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83页)大部分梦都难以理解,没有章法。梦的内容便是由这类缺少真实内容,难以记忆的事物构成的。它们很快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因此难以记忆。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168页)说自己观察到,只有非常特别的梦才不易被遗忘,这一观念跟以上状况基本没有契合的地方。

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82页之后)认为,在梦的遗忘方面,梦和现实生活关联的其余一些元素依然在发挥巨大的作用。在清醒意识中,梦很容易被忘记,这明显跟之前的事实相类似,也就是梦基本不会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有条理的整体,而仅仅是从其中挑选出一些细节,让这些细节脱离清醒记忆不可或缺的精神背景。梦的组合因此难以在心灵的精神有序组织中找到自己的位子。我们无法借助其余事物加强对梦的记忆。“梦的构造好似从我们的心理生活这块地面上升,如云一般漂浮在精神的空间中,然后被风吹得无影无踪。”(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87页)醒来以后,精神又被我们感知到的真实世界占据了,一切梦的力量都不是这一力量的对手。我们因此得到了另外一种能对该问题做出阐释的因素。一如朝阳升起后,繁星就要消失,白天降临后,梦便要为白天繁多的印象让出位置。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梦很容易被忘记,就是大部分人对自己的梦没什么兴趣。不管是科研人员还是其余什么人,若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的梦保持关注,便会发觉自己做梦比平日多了,很明显,是他对梦的记忆变强了,记住的梦多了。

贝尼尼(1898年,第155页至156页)曾经援引博纳泰利(1880年)以斯图吕贝尔的观念为基础,增加的另外两个梦易被遗忘的原因:(1)清醒状态与睡眠状态间正常感觉的更替,对二者的彼此复现没有好处;(2)梦中观念材料的排列组合,跟在清醒生活中的排列组合不一样,导致其不能在清醒意识中获得解释。

虽然梦因为以上原因,变得很容易遗忘,但显然很多梦还是被记住了(就像斯图吕贝尔坚持的那样,1877年,第6页)。相关作者一直在尝试找出掌控梦的记忆的原则,这相当于承认了这一问题依旧让人疑惑不解。近期,一些梦的记忆的特点被着重指出(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169页;狄西,1898年,第148页之后)——原本就应该这么做,比如有些梦早上好像被遗忘了,可白天若有偶然的感觉触碰到梦的内容,对梦的记忆便会复苏。

然而,梦的记忆理论整体而言极易成为被批判的对象,从而使其价值遭到贬低。既然有那么多的梦都被忘记了,那么那些被记住的梦是否曾遭到歪曲就让人很不确定了。

斯图吕贝尔也质疑过梦的记忆的准确性(1877年,第197页):“清醒时,意识极易在无意间歪曲对梦的记忆;我们其实并未梦到各类事物,但我们让自己相信梦到过。”

杰森(1855年,第547页)也曾着重点明这点:“另外有种特殊状况,此前在研究,解析连续、统一的梦时好像并没有得到重视,可我们一定要牢牢记住,在回想这种梦时,我们总会在不知不觉间填充梦象间的空白。事实上,我们记忆中非常连续、统一的梦,极少或者压根儿就不是连续的。在讲述自己的梦时,就算是最诚实的人也免不了会添枝加叶。人的心灵在看待事物时,有种非常强烈的联系习惯,会很不理智地将原先不连续、没有关系的梦看成连续的。”

艾戈尔(1895年,第41页)的一些观念毋庸置疑都是他独立提出来的,但就像是杰森观念的翻版:“观察梦会遇到一个独特的难题,只有马上将自己遭遇的和观察的写下来,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如若不然,用不了多久便会遗忘,可能是部分遗忘,也可能是全部遗忘。后者并不重要,前者却会引发危机。原因就是,在描绘那些尚未忘记的内容时,我们极易借助想象,将破碎的记忆填充为完整的……在不知不觉间,我们成了创造艺术家;而若不断重复我们描绘的梦的内容,便会让我们对这些内容深信不疑。”

斯皮塔(1882年,第388页)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在描绘自己的梦时,我们首次将某种秩序加入了梦中松散组合的因素中。“将先后顺序与因果关联赋予原本并列存在的事物,即让逻辑匮乏的梦变得有逻辑了。”

只有客观验证才能证实我们的记忆是否真实,但对梦而言,这是不可能的,原因是,梦仅仅是我们的个人经历,记忆是我们描绘梦时仅有的依据,既然如此,我们对梦的记忆的价值何在?[25]

五、梦鲜明的心理特征

我们对梦的科学研究,始于一个假设:梦诞生于我们的心理活动。但对我们而言,已经做过的梦却像是一种异己的事物,这很人惊讶。我们基本不承认梦源自我们自身。我们觉得梦是从外部世界进入心灵的,这种感觉的源头在哪里?参照对梦的源头的讨论,可以断定,这种陌生的感觉并非由梦的内容的材料决定,因为无论在梦中还是清醒生活中,这类材料都十分平常。当前我们讨论的这种印象,是不是心灵加工过程对其加以改动或装饰后形成的,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据此试探着描绘出梦的心理属性。

G.T.费希纳在自己的《心理物理学纲要》(1899年,第2页、第520页至521页)中,以超越其余任何人的力度,着重点明了梦和现实生活的本质差异及据此推导出的更具深远意义的结论。他认为,要阐释梦生活在跟现实生活的对比中展现出的特征,“只将梦当作意识阈限下的心理生活”,或让注意力脱离外部世界的影响,都是不够的。更有甚者,他会质疑梦中的场景有别于清醒时的生活场景。“若心理物理活动在梦中和清醒时有一样的场景,那梦在我眼中便成了仅仅是对清醒生活观念无力度的伸展,且一定要是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形式,而实际情况刚好相反。”

我们至今都不了解费希纳谈及的这一心理活动场景的变动到底是什么,也没有人继续他的研究。我认为,从解剖学入手,将其视为生理方面的大脑定位机能,甚至视为大脑皮质的组织分层的可能性都可以排除了。但它若能应用到由一串彼此相连的动力元素组成的精神构造中,便能最终证实这一观念是正确的,充满启示的。

其余某些作者则在重视梦生活更鲜明的特征,并将其视为出发点,获取更深层次的解释中,得到了满足。

我们才说过,刚刚睡着时,会呈现出梦生活的重要特征之一,可称其为预睡现象。施莱尔马赫(1862年,第351页)说清醒状态的特征在于,而非意象的形式。梦采用的大多是意象思维,思想活动出现时,是以概念并且我们能看到,进入睡眠状态后,自主活动变得很艰难,却产生了完全属于意象的不自主观念。梦中会保留以下两种特征,一是自主的概念活动无法完成,二是意象出现(通常跟以上抽象状态存在关联)。我们会在梦的心理学分析强迫下,将它们视为梦生活的基本特征。入睡前幻想出来的这些意象,有着跟梦中意象相同的内容。

因此,虽然梦主要借助视觉意象展开思维,但另外也会借助听觉意象,还有其余感官印象——借助的程度比前面两种意象低。很多事情会在梦中呈现为思想或观念,即或许会呈现为语言表达的残留形式,跟在清醒生活中没什么两样。但梦真正的特色只有一点,就是在梦的内容中展现为意象的重要元素,它们像感觉的呈现,多过像记忆的呈现。我们先不说跟幻觉性质相关的一切争议,所有精神病学者对于这些都非常熟悉。我们先跟该领域的权威探讨一下他们对梦形成幻觉,也就是用幻觉取代思想的论断。视觉与听觉在这一点上有相同的表现:若人开始睡觉时,脑海中记着一串音符,那这一记忆便会转变为曲调相同的幻觉。当此人醒来时,这一幻觉便会再度转变成记忆——在真正睡着之前,这两种状态之间的转变会出现很多次——不过,这种记忆会马上衰弱,并跟之前的记忆有不一样的性质。梦和清醒时与之对应的思维之间,不光只有把观念转变成幻觉这一种区别。借助意象,梦创造了一种情境,用这些意象展现出一个真实事件。一如斯皮塔(1882年,第145页)所言,观念因它们而“戏剧化”。然而,我们要对梦生活的这项特征有全面了解,必须对以下事实有更深层次的认知:我们在梦中好像不是在思考,而是在体验;即我们百分百信任我们的幻觉——这是通常的状况,还有些特例要特别观察。等到醒来后,我们才发觉自己仅仅是在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思考,而没有任何实际经历。真正的梦和白日梦,因为这个特征才得以区分开,而白日梦跟现实一直都界限分明。

布达赫(1838年,第1502页之后)总结了我们讨论过的所有梦生活的特征:“(1)心灵的主观活动在梦中以客观形式呈现出来,因为我们想象出来的东西,被我们的知觉官能当成了感觉印象……(2)睡眠是自我权威终结的象征,所以引发了或多或少的被动……只有在自我权威减弱后,才可能出现跟随睡眠一起出现的意象。”

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心灵对梦的幻觉的信任。在自我“权威”活动结束后,才会出现这种信任。斯图吕贝尔(1877年)相信,心灵在这一点上正确行使了自己的功能,同时跟自身机制协调统一。梦的组成部分真实一如清醒生活中借助感官形成的心理经验(同上,第34页),而绝非某种表象。清醒时,心灵借助字词意象和语言形成观念与思想,到了梦中,却是由真正的感官意象形成了观念与思想(同上,第35页)。另外,由于感觉与意象也像在清醒时一样占据空间,因此梦中也存在空间意识(同上,第36页)。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心灵和心灵的意象与知觉,在梦中与在清醒状态中有相同的关系(同上,第43页)。而这种关系若出现了偏差,是因为睡眠状态中缺少了一种仅有的能区分感知觉源自内部还是外部的标准。将梦象交由仅有的能证实其客观真实性的标准检验,是不可能的。可心灵除了这样做以外,根本无法将那些只是随意相互替换的意象和那些元素不能随意相互替换的状况区分开。无法将因果规律引入梦的内容中,便是这种错误产生的原因(同上,第50页至51页)。总之一句话,心灵之所以信任梦的主观世界,是因为心灵跟外部世界脱离了关系。

在一场有别于此的心理学辩论过后,德尔波夫得到了同样的结论(1885年,第84页):由于在睡眠中,我们跟外界脱离了关系,没有别的印象能跟梦象对比,因此我们相信梦象是真实的。然而,我们并非因在梦中不能检验这些幻觉的真实性,才选择相信它们。在梦中好像能用这样一种方式检验:我们能抚摸梦中看到的玫瑰。德尔波夫认为,只有我们醒来这一经验事实,能作为检验我们是在梦中还是清醒的真实可信的标准。若我醒来时,发觉自己裸身躺在床上,就能判断在我睡着与醒来中间发生的所有事都是幻想出来的。由于我的心理有种(不会睡着的)习惯,会假定存在一个跟我的自我对照的客观世界,因此在睡眠过程中,我会把梦象当作真实的。[26]

所以跟外部世界脱离关系,好像就能被当作梦生活最鲜明特色的决定性元素了。所以援引布达赫许久之前的某些精深透彻的论述就变得很有必要了,既能帮助揭露睡眠过程中心灵和外部世界的关联,又能避免高估上述总结的价值。他说:“睡眠只有在我们的心灵接收不到感觉刺激时才会产生……然而,决定睡眠的真实首要条件是对感觉刺激缺少兴趣,而非缺少感觉刺激。[27]某些感官印象对维持心灵平和或许是很有必要的。磨面工人要听着磨盘转动声才能睡得着,总是点着灯睡觉的人不点灯便辗转难眠。”(布达赫,1838年,第482页)

“心灵在睡眠过程中将自己跟外界隔离,同时从自己的周边地区退回来。……不过,跟外界的关联并没有彻底断开。若在睡眠过程中,我们失去了所有听觉或感觉,除非醒来,否则不会听到任何声音,感觉到任何事物,那我们也许永远都不能被叫醒了。……借助以下事实,这类感觉可以获得更加清晰的证据,那就是通常叫醒我们的不只是感觉印象的强度,还包括其精神关联——一个人在睡眠期间,也许不会被跟他没有关联的字词叫醒,却会被他自己的名字叫醒……所以即使在睡眠期间,心灵也能区分出不一样的感觉……同样是因为这样,一种对某个人意义重大的感觉刺激消失时,也能将此人叫醒。比如习惯点灯睡觉的人,会在灯灭时醒来,磨面工人会在磨盘转动声停止时醒来。他们之所以醒来,是因为感觉刺激中断了。这证明在睡眠中,人们依然能感知这些活动。这些活动没有对其形成干扰,要么是因为这些活动根本不重要,要么是因为它们能让他产生满足感。”(同上,第485页至486页)

就算我们对这些抗议的呼声不予理睬——它们绝对不是微不足道的,也必须要承认,截至目前,我们将梦生活跟外界的隔离当作其特征形成的原因,并不能对梦的奇异特征作出彻底的解释。否则我们便能将梦中的幻觉变成观念,将梦中的情境变成思想,进而解决梦的解析这一难题了。我们醒来以后,就是这样在记忆中复现梦的,可无论我们复现的梦是完整的还是只有一部分,解析梦的难度都不会降低。

一切权威人士的确都斩钉截铁地断言:在梦中,清醒生活的观念材料必然产生了其余更深刻的变化。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27页至28页)就曾点明其中的一种变化:“心灵在感觉功能和正常的重要意识中断后,丧失了感情、期待、兴趣、活动之类生长的土壤。各类感情、兴趣、价值判断等跟清醒生活的记忆意象相关的精神状态,同样承受着……某种不清晰的压力,导致它们跟那些意象也断了联系;在清醒生活中,人、物体、事件、动作之类的知觉意象接连不断地独自复现出来,但它们原本的精神价值却都脱离了它们,导致它们在心灵中随心所欲地飘荡……”斯图吕贝尔表示,在创造意象的陌生性时,意象丧失了精神价值(这是跟外界隔离导致的结果)这项事实发挥了关键作用,而我们也因为这种陌生性,区分开了记忆中的梦和真实生活。

人睡着以后,会马上失去一种精神活动,也就是有意识地引导观念变动的能力。有一点提示,放在任何情况下都颇有道理,就是睡眠状态会对心灵全部的官能产生影响,某些官能的活动基本彻底中止。可是,其余官能是不是能够正常运行呢?这样一来,精神作用在睡眠状态中的降低,是否就无法对梦的鲜明特征作出解释了?在清醒状态中对梦中意象的判定,为该观点提供了依据。梦不具备连续性,能够无条件接纳最矛盾的内容,不理会我们在清醒时的重要知识,对所有的不可能表示认同,并对伦理道德置若罔闻。清醒时,人们若像在梦中一样做事、讲话,会被当成精神失常。对于梦中的精神活动,我们给出了很低的评价,或者判定所有高智商官能在梦中已暂时停止活动,或全部事件都被大幅度歪曲,真相好像就是如此。

权威人士在表达这种梦的观念时,彰显出的统一性迥异平常(本章会另外讨论相关特例);某种针对梦生活的特殊理论或解释,是这些判断的直接产物。不过,我要暂停一般性的讨论,开始讨论一组包括哲学家、医生在内的作者对梦的心理特征的描绘。

勒莫因(1855年)认为:“不连续性是梦的本质特征之一。”

莫瑞(1878年,第163页)对他的观念表示赞同:“所有梦都有不连续、时间偏差、荒谬等问题,绝对合理的梦是不存在的。”

斯皮塔(1882年,第193页)援引黑格尔的话说:“梦一点客观、合理的连续性都不具备。”

杜嘉斯(1897年a,第417页)说:“在梦中,精神、感情和心理都进入了无政府状态,官能随意发挥,没有目的,没有节制;人的心灵在梦中变成了精神的某种自动化。”

就连自身观念跟睡眠期间心理活动目的性缺失的观念存在巨大差别的沃尔科特(1875年,第14页)也说:“清醒状态中,被中心自我的逻辑力量融合为一体的观念生活,到了梦中就变得松松垮垮、不连续、一片混乱了。”

西塞罗(《占卜》,II, lxxi,第146页)对梦的荒谬性作出了最直截了当的评价:“在我们遭遇的所有事情中,最无法想象、最混乱、最异常的状况都存在于梦中。”

费希纳(1889年,第二卷,第522页)说:“一如心理活动从清醒者的脑子里转移到了白痴的脑子里。”

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145页)表示:“在这种丧失理智的活动中,根本无法找到固定规律。梦在脱离了指引人们清醒观念的理性意志与注意力的掌控后,就成了变化多端、一片混乱的涡流。”

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45页)表示:“在推理过程中,做梦者的跳跃让人惊讶!他这样冷眼旁观自己最熟悉的经验被彻底推翻。在那些荒谬的笑话和妄言让他醒来前,他准备不带任何迟疑地接纳哪怕是最违背自然与社会规律的矛盾。做梦者能将三乘三的结果算作二十,而不会觉得有丝毫不妥。而看到小狗颂诗,人死后自行走向墓穴,石头漂浮在水面上,或奉命赶赴伯恩伯格公爵的领地,或前往列支敦士登公国检阅其海军,或在波尔塔瓦战争爆发前夕,被人游说去查理十二世的军队中当兵,做梦者都不会有半点惊讶。”

宾兹(1878年,第33页)关于梦的理论,建立在以下印象的基础上:“梦的内容大多都没有意义。做梦者将原本没有关系的人和事件组合起来,随后又用比之前更缺少理智和意义的人和事件取而代之,宛如转动的万花筒。在不完全睡眠状态中的大脑,就这样不断变换花样,直至做梦者醒来,抱着自己的头质疑自己还有没有能力进行理智思考。”

莫瑞(1878年,第50页)在梦象和清醒思维中间找到了一种对应的关系,对医生而言,这一发现意义不凡。“在理智范围内,这些意象的形成(在人清醒时,这些意象是由意志唤醒的)占据的地位,对应着在运动范围内,舞蹈症和瘫痪症的部分活动占据的地位……”他更进一步,将梦视为“思维与推理能力的一系列退化”。(同上,第27页)

跟莫瑞相同或是相似的各类高级心理功能的相关理论,基本不必再重复了。比如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26页)曾提及,在梦展现出荒诞性之前,已经给建立在关联基础上的心灵逻辑操作罩上了一层阴影。斯皮塔(1882年,第148页)也表示,梦中的观念好像毫无因果关联。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153页至154页)及其余部分作者,都笃信梦缺少判断和推理性。约德勒(1896年,第123页)表示,梦不具备批评和以意识整体内容为依据纠正一系列知觉的能力。他又说:“各类出现在梦中的意识活动的形式,都是不完整、被压抑、彼此独立的。”斯特利科尔(1879年,第98页)等作者在解释梦的内容与清醒常识的矛盾时,给出了梦中的事实很容易被忘记,梦中的观念不存在逻辑等理由。

整体而言,这些作者并不认同梦中的心理作用,不过认可梦中依然有精神活动某种程度的残留。在这方面,论述最清晰的当属冯特,他的理论对相关作者具有决定性影响。大家也许会质疑,残留在梦中的精神活动的性质是怎样的。普遍认为,虽然梦的遗忘性可用来解释梦的部分荒诞性,但复现也就是记忆功能最不受影响,甚至超越了清醒时的这一功能(具体见本章第二节)。斯皮塔(1882年,第84页)认为,梦的指挥者是心灵的感情生活,不会被睡眠影响。此处的“感情”即“组成人类最深刻主观本质的感情的稳定组合”。

肖尔茨(1893年,第64页)的观点是,梦的材料因某种在梦中作用的精神活动,产生了“用比喻的方式再解释”的趋向。希贝克(1877年,第11页)也发现,在梦中,心灵具备能对一切感知发挥作用的功能——“扩大解释”。要估计明显是梦中级别最高的心理功能,也就是意识功能的地位,难度非常高。原因是,据我们了解,梦的所有内容都源自意识,因此梦中有意识,这点毋庸置疑;但斯皮塔的观点是,梦中有的仅仅是意识,而非自我意识。这种区别德尔波夫并不赞同。

主导观念顺序排列的联想规律也适用于梦象,且在梦中,这些规律的主导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强劲。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70页)表示:“梦的展开,好像是以单纯的观念法则或随着观念产生的机体刺激法则为依据的,反省、常识、审美、道德等不会对其造成半点影响。”

现在总结一下以上作者的梦的产生过程理论:我已经罗列出来的(具体见本章第三节)源头各异的各种感觉刺激,先是在心灵唤醒了一系列展现为幻觉的观念,或者如冯特所言,因它们诞生于内外部刺激,所以产生了一种错觉,这样说更加准确。这些观念依照我们熟知的联想规律组合在一起,然后依照这一规律更深入地唤醒一系列观念(或是意象)。心灵中残留的组织和思维功能,尽可能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冯特,1874年,第658页;维安特,1893年)。那些并非来源于外部的意象到底是以哪种联想组合为依据产生了动机,是整个过程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但我们时常能留意到,将梦象连为一体的联想,有别于清醒时的联想,类型相当特殊。沃尔科特(1875年,第15页)说:“联想在梦中以偶然的相似性、刚刚能感觉到的联系性,随意发挥作用。这种偶然、不合逻辑的联想,充斥在所有梦中。”莫瑞(1878年,第126页)为了以梦中观念的关联为依据,对比梦生活和某些精神病,对这种关联非常看重。他总结了“谵妄”的两大特征:“自发或自动的精神活动;观念联想不正常或没有规律。”莫瑞以自己做过的两个梦,为该问题做出了很好的解释。梦象只以词语发音相似为依据组合起来。第一个梦是,他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pélerinage),途中遇到了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对方送给他一把铲子(pelle),这把铲子之后变作了一柄宽大的剑(同上,第137页)。第二个梦是,他在公路上一边走一边看里程碑上标注的千米3(kilometres)数,之后到了一家杂货店,见到有人正在往一个大天平上放千克(kilogramme)砝码,为他称体重。店主告诉他:“这里是济罗罗岛(Gilolo)[28],不是巴黎。”之后他又在梦中见到了半边莲(lobelia),以及他前不久刚从报纸上得知已经离世的洛佩兹(Lopez)将军,之后他又去玩了乐透(lotto)游戏,最后醒来(同上,126页)。[29]

毋庸置疑,我们会发现,若没有争议——这种争议并不简单——我们就不会这样低估精神功能在梦中发挥的作用。以对梦生活很轻蔑的斯皮塔(1882年,第118页)为例,他执意相信,在清醒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心理法则,对梦一样适用。而杜嘉斯(1897年a)则表示:“梦和理智之间根本没有矛盾,更有甚者,梦根本不缺少理智。”然而,这些作者若不能将自己的观念跟梦中的无政府状态和功能崩溃相协调,为双方的统一做出证明,那这些判断就不会有价值。好像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梦中的无政府状态并不是没有秩序的,或者仅仅是种伪饰,一如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从梦中得到的敏锐判断。这些作者要么未以表面现象作为判断的依据,要么将梦向他们展现的现象完全当成了另一回事。

哈夫洛克·艾里斯(1899年,第721页)因此并未在梦表面的荒谬中滞留,而是点明了梦是一个包含着丰富感情与不完备思想的无政府世界,我们对其展开研究,便能对精神生活发展的原始阶段有所了解。

詹姆斯·萨利(1893年,第36页)表述了同样的观点,但更加全面,也更加深刻。①相较于其余心理学家,他更笃信梦有隐蔽含义,所以他的观念我们应格外留意。“梦是保留我们持续(早期)人格的一种方式。我3们在睡眠期间恢复了早期看待、感知事物的方式,重返许久之前主宰我们的冲动与活动。”

明智的德尔波夫(1885年,第222页)表示:“睡眠期间,除了知觉,理智、想象、记忆、意志、道德等全部精神功能都完整保存下来了,只在想象中、易变动的事物上发挥作用。做梦者像演员一样随心所欲地演出某种角色,疯子或哲学家、刽子手或被斩首者、巨人或小矮人、魔鬼或天使皆可。”不过,由于他并未给出任何证明,驳斥与此相反的观念,他的这一观念并未受到重视。

赫维·德·圣丹尼斯认为梦中不具备精神功能,为此提出了最激烈的抗议。莫瑞曾就这个问题跟他展开了生动的讨论。我为寻觅其作品费尽心机,结果未能如愿。在谈及赫维时,莫瑞(1878年,第19页)说:“赫维将所有行动和注意的自由,赋予了睡眠期间的理智,不仅如此,在他看来,睡眠好像只不过是感官关闭,与外界隔离。因此,他认为,睡眠者依然能让自己的思想自由活动,跟关闭了一切感官的人基本没有区别。人在清醒时和做梦时的思想只有一种差异,就是做梦时的思想得到了一种客观、可见的形式,对记忆的展现好像也变成了眼前正在发生的事。”

莫瑞还补充道:“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人做梦时,无法表现出清醒时的理智功能平衡。”

瓦希德(1911年,第146页之后)更加清晰地阐释了圣丹尼斯的作品,为了阐释梦中显著的不连续性,他还援引了一段话(这段话其实是瓦希德的转述,并非原文):“梦象是思想的复件。思想是根本,视象仅仅是附属。我们一定要在视象产生时了解怎样寻找观念的顺序,怎样解析梦的构造,从而对梦的不连续性作出阐释,很多稀奇古怪的现象也将因此变得简单,符合逻辑……我们若了解了怎样解析它们,再不合逻辑的梦也能有符合逻辑的解释。”

约翰·斯塔科(1913年,第243页)表示,此前就有一位名叫沃尔夫·戴维森(1799年,第136页)的作者对梦的不连续性作出了相似的解释,此人的作品我没什么了解。他表示:“我们梦中思想鲜明的跳跃性,都以联想法则为依据,但某些情况下,这些关联在我们的心灵中非常不清晰,导致我们的观念其实没有跳跃,看上去却像是跳跃了。”

在梦作为精神产物价值如何的问题上,这方面的文献存在巨大差异。有的极力贬低——对此我们非常熟悉,有的极力提升,甚至认为梦具备比清醒状态下更强大的功能。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19页之后)将梦的所有心理学特征概括成三大矛盾,而第三大矛盾便是对以上两种针锋相对的价值的估计:“这是一种精神生活的强化与弱化的对比,前者频繁发生,最终变成了高超的技巧,后者却低至人类水准之下。说到前者,我们从经验中看到,在梦极具天赋的创新与构造中,既深刻又亲密的感情、细腻的感觉、清晰的视象、细致的观察、敏锐的才思频繁出现,就算在清醒状态中,都不会出现这一切。更有甚者,我们会梦到一首绝好的诗歌、形象的比喻、出众的幽默、少有的讽刺。梦在面对这个世界时,怀有一种奇异的理想主义观念,并在梦中增强了其对世界本质深刻认知的成效。梦将人们看到的质朴之美展现为圣洁之美,将高贵装点为庄重,将人们畏惧的变成恐怖的形象,将人们感兴趣的变成极具吸引力的笑料。而醒来后,人们或许会继续沉迷于上述体验,觉得类似体验在真实生活中从来没有出现过。”

对同样一件事的看法为何会这样两极化?是否因为某些权威人士忽略了荒谬的梦,某些则忽略了深刻、敏锐的梦?若这两类梦都是存在的,便能证明两种推断都正确,那何必还要探究梦独有的心理特征?梦中既能出现对心理生活最大的贬低,又能出现清醒生活都很难遇到的褒扬,莫非这还不足以证明梦中可以发生任何事吗?这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再方便,都逃33不开一个阻碍:必须坚信梦确实存在鲜明的特征,才能积极对梦展开研究。在梦的基本领域,这类特征广泛适用,完全能让那些显著的矛盾统统不复存在。

在已成为过去的理智时代,对梦的精神领域的研究成功,无疑会更易获得更强烈的认可,彼时主要是哲学,而非精确的自然科学在研究人类的心灵。以舒伯特(1814年,第20页之后)为例,他说精神从外部自然力量中获得解脱,灵魂不再被感官约束,因此产生了梦。小费希特(1864年,第一卷,第143页之后)等人[30]也发表过差不多的观点。他们都表示,梦是心理生活境界的提升,要理解这点,对今人来说好像很困难。如今常将这种观念挂在嘴上的,只剩了神秘主义者[31]和虔诚派教徒。科学思维方式也对梦的评价发挥着全新的作用。尤其是医学领域的某些作者有种趋向,将梦中的精神活动看成琐碎的,无意义的;但哲学家与业余心理学家对该问题的观念,却应受到重视。他们都认为梦具备某种精神价值。那些轻视梦的精神功能的人,会自然而然地将躯体刺激当成梦的源头,反过来,那些坚持梦中仍保留着大半精神功能的人,自然会认为做梦者的心灵就能形成梦的刺激。

记忆是梦生活高级官能中最鲜明的一种,有时就算跟清醒状态的官能对比,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我们已经在这一章的第二节中详细讨论了这点,还列出了一些有力的证据。能够凌驾于时空之上,是梦的第二个优点,早期某些作者已经讨论过,很明显,它并没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25页)曾说,由于这点人们在清醒状态中也能做到,因此它仅仅是一种思维形式,算不上优点。据说,相较于清醒生活,梦在跟时间的关系方面有另外一个优点,就是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受时间进程的影响。例如,莫瑞那个被斩首的梦可以证明,梦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压缩极多的感觉内容,远超过清醒状态。对该结论的抗议有很多。勒·洛林(1894年)和艾戈尔(1895年)曾就梦的表面连续性发表论文,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讨论,十分有趣,不过,由于该问题实在太微妙、深奥,现在还难以下定论。[32]

大量真实案例和查巴尼克斯(1897年)罗列的案例集,好像已经证实了梦中能做清醒时做的理智工作,清醒时没有得到的结论,也许能在梦中得到。另外,梦能解决难题,还能为诗人、音乐家提供灵感。尽管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但对其含义依旧存在很多原则方面的疑问。[33]

至于梦能否预示将来,同样存有争议。这一点无可避免地遭人质疑,却又不断有人下这种结论。由于我们很快就会在自然心理学范畴内,借助一些援引的案例为这一观点找到证据,因此要做到公平,就不能断言其没有半点事实依据。

六、梦中的道德感

鉴于某些对梦的研究深入之后才能出现的原因,我会对以下两个问题分别予以阐述:一是道德和感情会不会进入梦生活,进入的程度如何;二是梦的心理学问题。我们在该领域也会遭遇迥然不同的观念。很奇怪,不同作者在谈及梦中心灵的其余各种功能时,都会出现相同的争议。有些人坚信道德不在梦中发挥主导作用,另外一些人则坚信人的道德本性也存在于梦中。

我们会根据梦的一般经验毫不迟疑地断定第一种观点是对的。杰森(1855年,第553页)说:“在梦中,我们不会更善良,不会有更强的道德感。正好相反,在梦中,意识好像一直处在缄默中,我们不会产生怜悯之情,甚至会犯下盗窃、迫害、杀人等最恶劣的罪行,且毫无悔意。”

瑞德斯托克(1897年,第164页)说:“在梦中,联想的出现和观念的联合不会顾及反思、尝试、审美与道德,这点不应忘记。道德的冷酷占据主导,对道德最缺乏判断力。”

沃尔科特(1875年,第23页)说:“在性方面,梦极其放纵,这点我们都了解。做梦者完全不顾廉耻,缺少道德感与道德判断;他还会看到包括他最敬重的人在内的所有人做那种事,而在清醒状态中,他甚至都没勇气将那个人与那种事相连。”

叔本华却持有截然相反的观点(1862年,第一卷,第245页):在梦中,所有人的言谈举止都与其性格统一。斯皮塔(1882年,第188页)援引了K.P.费希尔(1850年,第72页之后)的观点:在梦生活中,主观感情与欲望或情绪与热忱都得到了自由展现,而人们的道德特征也在其中展现出来。

哈夫纳(1884年,第251页)说:“有道德之人在梦中总会远远避开仇恨、妒忌、愤怒等恶事,展现出崇高的道德;而恶人在梦中也会看到跟清醒时一样的情景。反例极少。”

肖尔茨(朱厄特英译本,1893年,第62页)说:“梦展现真实:虽然我们在面对世界时,会带上高贵或卑微的伪饰,但在梦中,我们掌握了了解自身本质的方法,……在梦中,正义之人不会做出违法的事;就算他违法了,也会产生畏惧感,一如他会畏惧违背他天性的所有事。有个人因梦到自己杀了罗马皇帝,而被皇帝处决。在皇帝看来,人梦到什么,清醒时便会做什么,因此此人必须处决。若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做梦都想不到’是指无法立足于人们心灵和脑子里的事,那这句话从两种意义上说都是对的。”(与之相反,在柏拉图看来,只会梦到其他人清醒时做的事的人,才是最好的。[34])

斯皮塔(1882年,第192页)援引了普法夫(1868年,第9页)改编的一句众所周知的谚语:“把你的梦说给我听,我便能了解你的心。”

希尔德布兰特最关注的问题当属梦的道德问题,在我看过的一切梦的研究作品中,他创作的一部小册子拥有最完美的形式和最多样化的内容,因此我从中援引了很多内容。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54页)曾提出一项规律:生活越纯净,梦便越纯净;生活越污秽,梦便越污秽。他笃信人在梦中也会延续清醒时的道德天性。他说:“再严重的演算错误、对科学原理的破坏或时间误差,都不会让我们感到忐忑,连质疑都没有,可善良与丑恶、正确与错误、道德与罪孽的区别,我们一直牢记在心。康德的绝对规律始终追随我们,不管我们在梦中失去了多少清醒时在身边环绕的东西……不过,这只能解释为,尽管想象、推理、记忆等功能都在梦中遭受干扰,但人性本质即道德本质已在人们的思想中深深扎根,无序的变化不会对其产生影响。”(同上,第45页之后)

两方作者在持续深入地探讨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观念改变或动摇。认为在梦中道德人格不再发挥作用的作者,严格说来对不道德的梦应该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会满怀信心,对从梦的荒诞性推导出真实生活的理智活动的观念表示抗议,同样的,他们也可能拒绝对做梦者应对自己的梦负责一事展开讨论,或试图从梦中的罪恶行径推导出做梦者本质恶劣。那些坚持“绝对规律”在梦中也会发挥作用的人,同样应该理智一些,接纳以下观点:不道德的梦跟做梦者本质邪恶与否也许并无关联。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我们不希望他们做那种应被指责的梦,这样他们便不会对自己的道德产生质疑。

但似乎没有人能满怀信心地对自己的善与恶作出准确的评价,同样没有人能说自己从未做过不道德的梦。虽然在梦的道德问题上持有彼此对立的观点,但两方作者都在尝试解释不道德的梦的源头。新的矛盾出现了:究竟应该从心灵的功能还是从躯体对心灵的恶劣影响中寻觅这种源头?就这样,这两种观点的拥趸在事实的逻辑强制性逼迫下,不得不一起承认,梦的不道德性拥有特殊的精神源头。

即便是相信梦中也存在道德观的作者,都慎重地避免假定人要为自己的梦负全责。如哈夫纳(1887年,第250页)说:“在梦中,我们丧失了思想与意志,而它们是我们的生活具备真实性与现实性仅有的基础,所以我们不必对自己的梦负责……所以梦的欲望与行动便没有善恶之分了。”但之后他又表示,由于人们间接导致了罪恶之梦的形成,因此他们要对此负有某种程度的责任。他们要在清醒生活中用道德清洗自己的心灵,特别是在睡觉之前,这是他们的义务。

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48页之后)深入、详尽地分析了既反对又接纳人要对梦的道德内容负责这一状况。在他看来,在考虑梦的不道德状况时,一定要承认梦的隐含内容借助戏剧化形式展现了出来,并承认将非常复杂的思想过程压缩在了极短的时间内,另外还要顾及它们进展的方式,更有甚者,还要承认梦的观念太过混乱,以至于原先的意义都已不复存在。不过,他也表示自己非常迟疑,做梦者是否可以完全不必为自己梦中的罪恶与错误负责。

“我们若心急想要否定某项有失偏颇的责任,尤其是当其牵涉到我们的目的时,时常会这样说:‘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做那种事。’这一是因为我们认为,在我们能负责的思想领域中,梦的位置最为偏远,且梦中的思想跟真实的我们关联太过松弛,要将其视为我们的思想,难度很高;但既然必须要明确否定这些思想存在于梦中,那就相当于承认了,要实现全面的自我辩护,一定要拓展到梦这个偏远的范畴中。因此,我的观点是,虽然是无心的,但我们依然在这方面说出了真相。”(同上,第49页)

希尔德布兰特继续表示:“梦中所有行为都具备原始动机,曾借助某种方式(期待、欲望或冲动)作用于清醒时的心灵。”这一原始冲动并非梦创造的,梦仅仅是复制了它,拓展了它,用夸张的方式将我们心中的少量历史材料详细展现出来,仅仅是对耶稣使徒“恨他兄弟的人便是凶手”一句话的戏剧化。醒来以后,我们虽然感觉到了道德的力量,对梦中胡编乱造的罪孽一笑而过,但对形成这些罪孽的原始材料,却绝对无法笑着面对。我们认为,自己要对梦中犯下的过错负一定责任。“总之,只要我们对耶稣‘罪恶的念头源自内心’这句基本无可挑剔的话有所了解,就会相信,即便是梦中的罪孽,也会让我们产生基本的罪恶感。”(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51页之后)

希尔德布兰特由此发现,梦中的不道德起源于罪恶冲动的萌芽或是暗示,清醒时,它们以诱惑的形式从我们的心灵经过;他将这些不道德因素加入了他对人道德价值的评判中,不带半点犹疑。历史上那些虔诚、神圣的人,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与评判方式,才将自己看作值得同情的罪人。[35]

这些不一致的思想到处都是;大部分人都有这种思想,它们甚至存在于道德以外的范畴内。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对它们的判断并不严肃。在这方面,斯皮塔(1882年,第194页)曾经援引泽勒(1818年,第120页至121页)的话说:“心灵极少会恰如其分地组织起来,随时都具备充足的力量,避免不重要、怪异、非理性的事物,扰乱人们正常、清晰的思维。了不起的思想家深刻的反思和最庄重、诚挚的思想,都被这些梦一样滑稽、忍无可忍的杂乱思想打搅了,让他们不能不发出怨言。”

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55页)还说了一段话,让这些不一致的思想具备了心理学意义。大致意思如下:因为梦,我们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人类最深刻、最不为人知的本性,而在清醒时,我们根本不能进入其中。在自己的《人类学》中,康德也阐述了相似的观点。他表示,揭露我们暗藏的本性,似乎就是梦存在的目的,它揭露的并非我们当前的状态,而是若采用了另外一种成长方式,我们会长成什么样。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84页)也表示,梦不断向人们揭露他们不想承认的事,仅此而已,因此说梦都是谎言是不公正的。埃德曼(1852年,第115页)说:“梦从不跟我说应该如何评价某人,不过我的确从梦中了解了我对某人的真实评价与感受,这让我十分惊讶。”I.H.费希特也阐述了相似的观点:“相较于清醒时对自己的观察,梦确实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人的整体素质。”[36]

我们会发现,那些跟我们的道德意识矛盾不断的冲动,不过是类似于我们已经了解的一项事实:梦能够获取人们清醒时不会出现,或出现了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的观念材料。因此,贝尼尼(1898年,第149页)说:“我们被长期压制的欲望好像又苏醒了,埋葬已久的热忱又复生了,眼前出现了一些平日里连想都不会想的人和事。”沃尔科特(1875年,第105页)说:“清醒时,我们基本不会留意或不会再记起的思想,却时常借助梦告诉我们,它们还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中。”除了上述内容外,我们再度回想起了施莱尔马赫的观点:人们入睡时,总会有“不随意观念”或意象随之产生。

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将梦所有的观念材料都归纳为“不随意观念”。跟不道德和荒谬的梦的一样,这些材料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疑问。有一点区别很关键:这种不随意观念在道德范畴内的部分,跟我们平日的道德态度是矛盾的,而剩余部分却只让我们觉得怪异、陌生。截止到现在,我们尚未对此做出更深入的研究,并最终解决这一问题。

之后我们要探讨的是出现在梦中的这些不随意观念有何意义,对清醒和梦中心灵的研究来说,梦中这些在道德方面不协调的冲动又会发挥何种作用。新矛盾产生了,权威人士再次分成两大派别。希尔德布兰特等作者认为,就算是在清醒状态中,这种不道德的冲动也具备某种力量,虽因受到约束无法变成实际行动,但到了梦中,它们便会引发某些行动,清醒时我们感觉不到这种冲动,是因为心理受到了压制。梦就这样揭露了人的部分真实本性,另外建造了一条通道,能让我们了解隐蔽的内心。希尔德布兰特(1875年,第56页)正是借助这些条件,才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梦具有预警能力,能像医生承认的梦能将未发现的身体疾病引向人的意识一样,将人们的注意力引至心灵内部的道德薄弱环节。因此,斯皮塔(1882年,第193页之后)肯定也接纳了这一观念,才会在谈及影响心灵的刺激源头时(比如青春期)这样宽慰做梦者:他能做的就是在清醒时谨守道德规范,时刻留意控制恶念,避免将其付诸行动。我们可据此将“不随意观念”视为清醒时“受到压制”的观念,其产生是一种单纯的精神现象。

还有一些作者不认同这一结论。比如在杰森(1855年,第360页)看来,不管在梦中还是清醒状态中,在发烧还是谵妄状态中,这类不随意观念“都带有意志活动结束的特征,同时多多少少带有内部冲动引发的意象与观念的机械连续性”。杰森认为,对做梦者的精神生活而言,一切不道德的梦都只是他对该观念内容偶尔的认知;很明显,它并不能证明做梦者本人的精神冲动。

而莫瑞好像也赐予了梦一种能力,其目的在于解析梦的构造,而非随意破坏精神活动。在描绘那些不道德的梦时,他说:“那是我们的冲动在发表意见,左右我们的行动,虽然理智偶尔会向我们发出警告,但没办法让我们回头。我有自己的错误和罪恶的冲动,清醒时,我可以抵制且一般都能成功抵制它们。可到了梦中,我却臣服于它们,根据它们的命令做事,没有恐惧与悔意。……我觉得是某种冲动刺激了我心灵中那些构成梦的视象的产生,可是我的意志已经消失了,无力将它们压制下去。”(莫瑞,1878年,第113页)

相较于同类型作者,莫瑞最清晰、最准确地揭露了梦拥有一种能力,可将现在被强力压制或封闭的不道德倾向揭露出来,他表示:“人在梦中将自我彻底展现出来,原始,赤裸,没有半点矫饰,在脱离意志掌控的第一时间,人就变成了各类冲动的傀儡。而在清醒时,他跟各类冲动之间隔着良知、荣誉、恐惧等,它们共同庇护着他。”(同上,第165页)之后一段又写道:“梦中展现了人类本能。人在梦中,便等同于重返自然状态。他的心灵受之后的观念腐蚀程度越小,在梦中越容易被性质相反的冲动影响。”(同上,第462页)他又列举了自己做过的梦,表示自己在梦中很少被这种迷信影响,而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曾强烈批判过这种迷信。

但由于莫瑞只将自己认真观察到的现象视为证明“心理自主”的依据,认为这种自主主导了梦,形成了精神活动的对立面,因此在梦生活的研究中,他这些敏锐的反省并无价值。

斯特利科尔(1879年,第51页)说:“幻觉并非梦唯一的组成元素。比如某个人在梦中遇到大盗而心生畏惧,大盗确实是幻觉,但畏惧是真实的。”为此,我们要留意一项事实:判断梦中感情的方式,有别于判断剩余梦中内容。与此同时,还要解决一个问题:梦中的精神过程,哪部分才能被视作真实的,即能被划入清醒生活的精神过程。

七、做梦与做梦功能的理论

从一个特殊角度对自己观察到的尽量多的梦的特征作出阐释,并确定在更广阔的现象范围内梦占据的地位,所有这些都是跟梦相关的理论。各类理论区别很大,最重要的原因是,它们在确立梦的基本特征时,作出了不同的选择,之后的阐释与关联都建立在该选择的基础上。但因为人们惯于寻求目的性阐释,所以那些将某项功能划分到梦的过程中的理论,更容易被人接纳。

从这一意义上说,我们已熟知了数种多多少少能称之为梦的理论的观念。古代人坚信梦是神明给人类的启发,用于指引人类的行为,人们从中获得了所有与梦相关的有价值信息,这便是一种完整的梦的理论。在梦变成科研对象后,发展出了大量理论,截止到现在,部分理论依旧很不完善。

将这些理论全都罗列出来是没有必要的,不妨以它们对梦中精神活动的数量与性质的基本假设为依据,大致将其分成三种类型。

(1)德尔波夫(1885年,第221页之后)等作者认为,梦中,白天所有精神活动都得以继续,他们假设心灵一直维持着自身机能,不会睡着;不过,有别于清醒时,心灵在睡眠时的功能必定能造就不一样的结果。这些理论能不能在睡眠状态下,彻底区分开梦和清醒思想,是它们要面对的问题。而且它们也无法说明梦拥有任何功能;未曾解释出人做梦的原因,和在不恰当的前提条件下,精神构造的复杂机制能继续运行的原因。做梦好像并非有利的反应,没有梦的睡眠或受到刺激醒来才是。

(2)跟第一种理论相反,有些理论认为梦是低级的精神活动,是松松垮垮的联想,是引入材料数量的减少。这些理论在睡眠的特征中必然会提出一些观念,迥异于上文中德尔波夫的理论。这些理论认为,睡眠对心灵的影响深刻而长远;在隔离了心灵和外界的同时,强行进入精神机制,使其暂停发挥作用。我可以援引精神病学的一个比喻,说第一种理论是依照偏激狂的模式构造梦,第二种理论却认为梦跟心智不足、精神错乱类似。

医学界、科学界都盛行一种理论,说精神活动在睡眠期间丧失了大半功能,因此只能梦到一些支离破碎的精神活动。从普通人对梦的解析的兴趣角度来说,该理论占据了主导地位。它避开了处理梦中很多矛盾的难题,这是梦的解析中最惹人反感的阻碍,这一点应该留意。在它看来,梦是部分清醒造成的结果,如赫尔巴特(1892年,第307页)所言:“某种循序渐进的、部分的、反常的清醒。”如此一来,该理论便能借助一系列持续增长直至彻底清醒的状态,为精神功能在梦中发挥作用的系列变动作出阐释,这种变动就是从它们偶然的荒诞性彰显的无效直至彻底清醒集中精力这段时期,智力功能的变动。

有些人发觉表达梦时一定要用生理学术语,或觉得用这类术语更加科学,他们想得到的都能在宾兹(1878年,第43页)的观点中找到:“黎明之际,这一(迟钝)状态将走向终点,但过程却是循序渐进的。积聚于大脑蛋白中的疲劳元素逐渐消散,持续流动的血液将它们慢慢溶解。分散于各处的细胞逐渐复苏,可其周边地区依旧迟钝。这些四散分布的细胞群开始在人们模糊的意识中独立活动,大脑中掌控联想的那一部分却没有对它们加以约束。由此形成的意象,大多跟近期的客观印象契合,杂乱、荒谬地呈现出来。越来越多的脑细胞脱离了模糊状态,梦的无意义性便慢慢消失了。”在当代所有生理学家和哲学家的作品中,都能找到这类将梦视为不完整、部分清醒状态的观点。而莫瑞(1878年,第6页之后)的论述是最细致的。他好像认为,清醒与睡眠两种状态可在不同的解剖学范畴内来回移动,且每个解剖学范畴都关系到精神的某种特殊功能。而我的观点是,就算部分清醒的理论获得证明,但在细节方面还存在大量问题,有待商榷。

这一观念跟梦拥有任意功能的观念,当然是背道而驰的。其后,宾兹正确阐述了对梦的地位和意义最合逻辑的结论:“我们观察到的所有事实,都让我们断定梦一定要具备躯体过程的特征,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这类过程都没有用处,很多时候,显然还是病态的……”

用在梦中时,“躯体”一词——宾兹用斜体突出了这个词——包含多种意思。第一,它指梦的病因学,由于这种理论有种趋向,尽量不要将梦的诱因引向躯体,因此在利用药物研究梦的实验结果时,宾兹觉得这一含义格外突出。该观点可用极端方式阐述成:在睡眠中,我们若能摒弃所有刺激,便不必也不可能再做梦,等到早上,我们受到新的刺激,慢慢清醒过来,这一过程或许会在梦中呈现出来。然而,睡眠期间不可能不受刺激,刺激会像靡非斯特抱怨的生命胚芽[37]一样,从方方面面,内部、外部,乃至清醒时完全不会留意的部位,入侵睡眠者的身体。睡眠因此受到打搅,心灵的各个角落先后被叫醒。部分清醒导致在很短的时间内,心灵发挥了作用,之后再度进入睡眠状态。梦便是对刺激打搅睡眠的反应,这种反应是偶然且纯粹多余的。

然而,将梦——其终究是心灵的一种功能——描绘成一种躯体过程,还有另外一重含义。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说明梦不值得被划归为精神过程。曾经有人将梦比喻成“对音乐一无所知的人弹钢琴”(斯图吕贝尔,1877年,第84页)。基本只有严谨的科学界人士才会持有这种或类似于这种的观点。该观点认为根本无法对梦作出解释,对音乐一无所知的人如何能弹奏一曲动人的音乐?

反对梦的部分清醒观点的人,很久之前就出现了。布达赫(1838年,第508页之后)说:“第一,认为梦是部分清醒的观点,对清醒和睡眠的理解一点帮助都没有;第二,这仅仅表明,梦中部分精神力量在活动,剩余部分在休息,但在人类的一生之中,其实一直存在这种状况,只是程度有所差别而已。”

这种以把梦当作躯体过程的观点为主导的理论,暗藏了罗伯特在1886年第一次提出的一个很有意思的假设。该假设十分吸引人,因为其能说明梦有一个功利目的。罗伯特的这一理论建立在自己观察到的两项事实基础上:一是人们只会梦到清醒时最无意义的小事,二是人们极少梦到清醒时有兴趣且重要的事情。在之前探讨梦的材料时,这两项事实我们都思考过。罗伯特(1886年,第10页)说,人们从来不会梦到自己深入思考的事,只会梦到清醒时稍作思考或转瞬即逝的念头,这便是普遍存在的事实:“由于梦是由前一日做梦者未曾充分留意的感觉印象形成的,因此解释的难度非常高。”(同上,第19页至20页)所以某个印象能不能进入梦中,关键在于该印象在形成时有没有受到打搅,其本身是不是微不足道,导致根本不必再进行加工。

罗伯特说梦是“躯体的清除过程,借助对该过程的精神反应,人们才意识到了它”(同上,第9页)。梦是将形成以后马上被杀死的思想清除出去。“人若丧失了做梦的能力,大脑中便会积攒很多残缺、加工不完善的观念和表面印象,变得一片混乱,对应该化作整体被吸收的思想造成干扰,从而渐渐丧失正常的神智。”(同上,第10页)梦对负荷沉重的大脑而言,宛如一个安全阀,能够治愈并排泄(同上,第32页)。

能正确理解罗伯特观点的人,不会问他心灵是怎样借助梦中的观念排泄的。很明显,罗伯特是从梦内容的两大特征中推导出,睡眠期间借助一种方式将一切没有价值的印象清除出去,是一个躯体过程;并且做梦只是人们在这种清除过程中接收到的信息,而非一种特殊的精神过程。而心灵在夜里并非只出现了清除这一件事。罗伯特补充说,某些清醒时产生的念头也得以加工,“所有未被清除的思想都借助联想的线索,结合成无害的想象画面,保存在记忆中”(同上,第23页)。

不过,罗伯特在评论梦的源头的性质时,却得出了迥异于上文中占据主导的理论的结论。后者认为,人们若非接连受到内外部的感官刺激,是不会做梦的。罗伯特却认为,梦的源头是心灵,心灵负担过重,要将某些部分清除出去。另外,他还断定,作为梦的决定元素,这些源自躯体的原因只能发挥附属作用,这些元素若没能从清醒生活中得到组成梦的材料,便不可能形成梦,这一观点很合逻辑。他说仅有的束缚是承认梦中起源于心灵深处的荒谬意象,或许跟神经刺激有关(同上,第48页)。所以罗伯特认为梦并非百分百依赖躯体过程。不过,他也不认为梦是精神过程,清醒生活的精神过程中根本没有梦;梦是跟精神活动相关的器官在每个夜晚的躯体过程,还具备一项功能,可避免这些器官紧张过度,或者说可洗涤心灵。

德拉戈也以相同的梦选择材料的特征为依据,阐述了自己的理论。需要留意,他的结论跟罗伯特截然相反,这是对相同事物细小的观念差别造成的。

德拉戈(1891年,第41页)依据失去至亲的个人经历指出,白天充斥着我们思想的事情,并不会在夜晚进入我们的梦,除非有新事件取代它,充斥我们的思想。在调查研究过其余人的经历后,他断定这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他曾观察过一对年轻夫妻的梦,认为这个有意思的例子,能证明这种普遍有效性:“他们若很爱对方,在结婚前夕和蜜月中,就会在梦中见到对方;他们跟性欲相关的梦,都发生在他们和跟他们没有关联以至于厌恶的人之间。”(同上,第41页)而我们会做什么样的梦呢?德拉戈的观点是,前一日甚或更早发生的小事和残留,会成为梦的材料。起初,我们侧重于将出现在梦中的事物当作梦生活的产物,但认真研究过后才发觉那是对我们的经验无意识的复现,只是我们没认出来而已。不过,这类观念材料有一个共性:源自那些比我们的理智对我们的感官影响更激烈的印象,或那些出现后很快便不再留意的印象。印象越不被意识留意,就越有力量,从而越有可能被梦到。

我们就这样得到了罗伯特着重点明的两种类似印象:无关紧要的和没有经过处理的。但德拉戈却转而写道,这些印象之所以能形成梦,是因为它们没有经过处理,而非它们无关紧要。零碎的印象从某种角度说的确也没有被完善处理;它们具备新印象的性质,所以“是受到压力的弹簧”,到了梦中便重获自由。相较于那些微不足道,因而基本没被留意的印象,人们更容易梦到那些自身强烈,却在检查时遭受阻碍或被刻意压制的印象。白天,被约束、被压制的精神力量积攒起来,到了夜里便成了梦的动力,梦中,被压制的精神材料得以展现出来(同上,1891年,第43页)。[38]

很遗憾,德拉戈在这方面的思考就此终止。他认为独立的精神活动在梦产生的原因中只占了极小的成分,所以他的理论属于占据主导的部分清醒论:“总之,梦是一些附属于记忆的思维,没有目的,没有方向。记忆强大到足以将这个过程从中截断,并用一个纽带将它们联系在一起,该纽带的强度与清晰度不定,由彼时睡眠压制大脑活动的程度决定。”(同上,第46页)

(3)第三种理论是,在梦中,心灵有一种能力或者趋向,实现某种特别的心理活动,清醒时,这种心理活动完全或部分无法完成。让这些能力发挥作用,是梦被赋予的一种实用功能。这种理论囊括了早期很多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上的对梦的评论。可我在此只需援引布达赫(1835年,第512页)的一句话:“梦是一种心灵的自然活动,是所有感官中心自由运动的活力,不被个体能力约束,不被自我意识打搅,也不被自身决定引领”。

布达赫等作者把心灵肆意运用自身力量视为心灵在为第二天的工作消除疲惫,积攒精力,其实就像是心灵在度假。所以布达赫用欣赏的态度援引了诗人诺瓦利斯对梦的赞美:“梦是一处避难所,能逃避乏味的生活。它让想象力重获自由,打破了每天客观、呆板的模式,排遣了人类心中无尽的烦恼,让愁眉苦脸的人欢快嬉戏,宛如孩童。我们若不再做梦,必然会迅速衰老,因此只将梦视作上天赠予我们的礼物是不够的,还要将梦视作老去路上的好伙伴。”

普金耶(1846年,第456页)也描绘了梦的复原和治疗功能,且态度更为坚定:“创造性的梦是这些功能的主要发挥者,这些功能跟清醒时的事物无关,是想象力的自由嬉戏。心灵想缓解紧张,让自己从紧张和疲惫中复原,它不希望在睡眠中继续清醒时的紧张状态,因此先创造了一种截然相反的状态。用快乐医治悲伤,用希望和幸福医治焦虑,用爱和友谊医治仇恨,用勇气和未来战胜恐惧,用自信和坚定克服犹疑,将没有希望的期待变为现实。在梦中,很多清醒时一再被撕开的心灵伤口终于愈合,在梦的庇护下,不再受伤。从某种意义上说,时间的治愈作用便是仰仗这些。”人们都觉得睡眠对精神活动有好处,而梦是睡眠给心灵的一种好处,心灵不想丧失对梦的信任。

1861年,斯尔纳提出了一个意义深刻、长远的观点:梦是心灵的一种特殊活动,只在睡眠期间自由扩展。斯尔纳的写作风格有点夸张,对这个观点满怀热情,那些无法产生同感的人势必会对这种热情心生排斥。阐释该观点时,斯尔纳语言晦涩,论述艰深,难以理解,沃尔科特用简单的语言评述道:“这部神秘的巨著中不断出现充满启示意义的亮光,如闪电一样从光芒四射的云朵中照射出来,但并没能照亮哲学家前行的道路。”斯尔纳的学生就是这样评判老师的作品的(沃尔科特,1875年,第29页)。

斯尔纳不相信心灵的能力可在梦中百分百延续。他(同上,第30页)曾揭露出[39],在梦中,人的自我核心(某种自发力量)怎样丧失了神经力,由此引发的人类认知、感情、意志、观念发挥作用的过程怎样被改变,还有这些精神功能的残留怎样变得只具备机械性,而不再具备真正的精神特性。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从理智及任意一种恰当的掌控中,这种或许能被说成是“想象”的心理活动获得了解脱,一下攀升至最高处,不再受任何约束。虽然在梦中,想象将最近清醒时的记忆当成组建自身的材料,但其构造却跟清醒生活一点相像之处都没有。在梦中,它兼具复现和创新两种能力(同上,第31页)。梦的特殊性便是由它的特性组成的。它更愿意展现没有束缚、夸张、奇异的内容。可因为它不被思想束缚,又形成了以下特性:灵活多变、变化莫测。对于温柔的感情和激烈的情绪,它相当敏感,且能迅速将内部世界的内容融合到外部世界变化的图像中。在梦中,想象力的概念性语言表达能力匮乏,只能向人们展示图像。另外,因为没有概念来将描绘简单化,它便将形象生动的图画利用到了极致。所以再生动的梦的语言都是繁冗、笨重的。并且它喜欢用新奇的而非墨守成规的形式展现客观事物,因此效果一定会比较模糊,这导致梦只能展现出客观事物众多特性中的一种,想象的“符号化活动”由此产生……(同上,第32页)还有一个特征很重要,就是在梦中,想象力通常只会描绘事物最大概的轮廓,绝不会将其完整展现出来。所以梦的图景就像是在灵感驱策下完成的速写。但只是复现客观事物,不会让梦获得满足,无论如何都会有种内部需求让它在梦中的自己和客观事物之间建立关联,密切也好,疏离也罢,进而形成一个事件。举个例子,某个视觉刺激导致人梦到路面上出现了数枚金币,于是欢欢喜喜地将它们捡走(同上,第33页)。

斯尔纳认为,梦中,想象力创作艺术作品的材料多半都源自躯体刺激,而在清醒时,这些刺激是很不清晰的。所以跟冯特等生理学家可能严肃过头的理论比起来,斯尔纳充满想象力的理论在其余方方面面都与之截然相反,唯独在梦的源头与刺激方面却与之一模一样。生理学上认为,适应内部躯体刺激的某些观念产生后,对该刺激的心理反应便宣告结束;根据联想,这些观点会再引发其余观点,到这一步,梦中精神事件的发展好像也走到了终点。而斯尔纳还认为,躯体刺激只是给心灵想象的材料,其余作者心目中梦结束的时刻,才是斯尔纳心目中梦开始的时刻。

当然了,梦的想象对躯体刺激的反应并无半点有用的目的。它仅仅是在跟它们嬉戏,用变幻的象征手段,将形成梦的躯体刺激源头的轮廓描画出来。虽然沃尔科特等作者都不认同他的观点,斯尔纳还是坚持梦的想象还存在一种将有机体当成整体,也就是一座完整的房屋展现出来的特殊喜好。好在这并非它唯一的展现形式,它还能利用多座房屋展现有机体的某个组成。比如在一条长街上,两侧都是房屋,这或许是源自肠道带来的刺激。而一座房屋的各部分可用来表示身体的各部位。所以在头疼引发的梦中,天花板可能代表了头,上面有一些蟾蜍一样的蜘蛛,让人厌恶(同上,第33页之后)。

此外所有事物都能代表身体中能形成梦的刺激的部位。“比如火炉能代表肺,火燃烧产生风的呼啸声;空的抽屉或篮子能代表心脏;所有圆形的袋状物或空心物都能代表膀胱。在由男性生殖器官刺激产生的梦中,会出现表示男性生殖器的竖笛、烟斗,或表示阴毛的皮毛。而在女性生殖器官刺激产生的梦中,可能会出现被房屋围绕的院落,表示双腿之间的区域,还可能会出现一条窄狭湿滑的小径,跟院落相连,表示阴道,做梦者一定会走过这条小径,送一封信给某位男士。”(同上,第34页)这种由躯体刺激引发的梦,到了最后,想象力多半会揭开面纱,将器官或器官的功能直接展现出来,这点相当重要。因此,牙齿刺激产生的梦,结尾处多半是做梦者梦到自己的牙被拔下来(同上,第35页)。

在留意形成刺激的器官形状的同时,梦的想象还可能展现该器官内部的东西。比如肠道刺激会让人梦到自己走在一条泥泞的道路上,膀胱刺激会让人梦到自己走在鼓着泡沫的小溪边。刺激引发的兴奋性质或刺激欲望也都会用象征方式展现出来。比如疼痛刺激会让人梦到被一群狗围击或跟一群公牛厮杀,性欲刺激会让女性梦到被裸男追赶(同上,第35页之后)。梦采用的方式十分多样,而想象的象征活动还是所有梦的中心力量(同上,第36页)。沃尔科特更进一步探究了梦的想象本质,同时竭力在哲学体系中帮它找到了它的位子。然而,虽然他这部作品十分优秀,感情充沛,但对那些没有哲学基础的人而言,依旧难以理解。

斯尔纳的象征化想象不具备功利性功能。睡眠期间,心灵跟自己受到的刺激做游戏。人们很有可能会质疑心灵在戏弄自己。我也可能会被质疑没有必要对斯尔纳的理论做出如此详细的研究,毕竟该理论显然是很随意的,背离了一切研究规律。那些无视斯尔纳的理论、态度高傲的人,让我非常不满,斯尔纳的理论基础是他的梦,是对心灵不清晰的部分开展的极具个人天分的研究。另外,几千年来,世人一直觉得该理论的研究主题神秘莫测,但同时也觉得该主题与其意义都非常重要,而精密科学对该主题唯一的贡献就是否定其意义与重要性,精密科学本身也承认了。最后,说实话,解析梦确实有点玄妙。斯尔纳为解析梦付出的努力,在世人眼中就如神经节细胞,如前文中提及的宾兹等严肃的研究者的理论(该理论描绘了渐渐清醒的黎明悄悄进入大脑皮质还处于睡眠状态的大量细胞中)一样难以想象。我想证明斯尔纳的理论中确实存在现实的元素,尽管现在对于这些现实的元素,人们的认知并不清晰,以至于梦的理论必备的普遍特性缺失。而比较斯尔纳的理论与医学界的观念,我们会发现,对梦的解析直到现在依旧徘徊在两种极致之间。

八、梦和精神疾病的关系

说到梦和精神疾病的关系时,我们会想到三个问题:(1)病因学和临床学的关系,比如梦彰显或引发了某种精神疾病状态,或梦结束后留下了精神疾病状态;(2)罹患精神疾病会导致梦发生改变;(3)梦和精神疾病的内部关联,它们的相似之处证明它们有相似的本质。早期医学领域的作者,尤其喜欢研究二者的各类关系,如今解析梦的作者又开始热衷于此,这点在以下作者搜集的文献资料中表现得一清二楚:斯皮塔(1882年,第196页之后、第319页之后)、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217页)、莫瑞(1878年,第124页之后)、狄西(1898年,第77页之后)。桑克提斯近些年也开始集中研究该主题[40]。只要粗略阅读一下这些资料,便足以达成我们的讨论目标了。

要说明梦和精神疾病的临床学、病因学的关联,可以下列观察为例。克劳斯(1858年,第619页)曾援引霍恩鲍姆(1830年,第124页)的言论,表示妄想型精神疾病首次发作的源头,一般都是焦虑或可怕的梦,其核心观念与梦存在关联。在偏执狂之类的病例中,桑克提斯也观察到了相似的状况,判断梦是部分“精神疾病形成的真正源头”。桑克提斯指出,也许是在一场梦中揭露了妄想型材料,才引发了精神疾病;也许是之后更深层次的多场梦,渐渐引发了精神疾病。不过,要解决一些问题,才能证实这种说法。他有一个病人,在做完一个耐人寻味的梦后,就会发作数次轻微的癔症,之后再进入焦虑性抑郁。费利(狄西援引,1898年,第78页)报告过一个案例,由梦引发了癔症性麻痹。梦在这些例子中是精神失常的起因。可要说精神失常先是在梦中出现,在梦中突破,也是正确的。托马耶(1897年)据此留意到一些焦虑梦,指出这些梦就相当于癫痫发作。艾里森(瑞德斯托克援引,1879年,第225页)曾谈及一种“夜发性精神疾病”,白天,病人一切如常,到了晚上便开始出现规律性的幻觉、狂乱等。桑克提斯(1899年,第226页)也报告过自己观察到的某些相似病例(有个酒精中毒的病人大骂妻子红杏出墙,跟妄想症发作一样)。狄西也报告了最近的一些病例(1898年,第147页之后),其中建立在各类妄想性假设、强迫性冲动基础上的病理性行为,源头都是梦。而在吉斯莱恩(1833年)报告的一个例子中,间歇性精神失常代替了睡眠。

随着梦心理学的发展,梦的精神病理学终将会成为医生关注的焦点。

在精神病人康复期间,通常能明显观察到,虽然白天他们的功能已恢复正常,但到了梦中,仍然被精神疾病困扰。克劳斯(1859年,第270页)说这是格里高利第一个发现的。狄西(1898年,第89页)曾援引麦克利奥(1847年)对一名狂躁症病人的描绘,彻底康复一周后,该病人依旧在梦中被狂躁症最具代表性的症状——不断变化的思想和狂烈的热情干扰。

截止到现在,依旧很少有人研究梦在慢性精神疾病中的变化。然而,人们从许久之前就开始着重留意梦和精神疾病的内部关系,二者在一个很广阔的范围内都是统一的。莫瑞(1854年,第124页)说最早发现这种统一性的是卡巴尼斯(1802年),之后是赖鲁特(1852年)、J.默卢(1855年),尤其是哲学家曼恩·德·布莱恩。毋庸置疑,这种比较还能上溯至更早期。在对该问题展开讨论时,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217页)援引了很多梦和精神疾病的相似点。1764年,康德说:“精神病人是清醒的做梦者。”克劳斯(1859年,第270页)也说:“精神疾病是人在清醒时做的梦。”叔本华(1862年,第一卷,第246页)说,梦是短时间的疯狂,疯狂是长时间的梦。哈根(1846年,第812页)说谵妄是种梦生活,不过这种梦的源头是疾病,而非睡眠。冯特(1878年,第662页)说:“在梦中,人们基本能遇到精神病院能出现的所有状况。”

斯皮塔(1882年,第199页)用跟莫瑞(1854年)基本一样的方式,将二者对比基础的区别一一列举出来:(1)自我意识被搁置或至少受阻,无法透彻观察环境的性质,所以不会再感到惊讶,且丧失了道德意识;(2)梦中,各类感官知觉减弱,而在精神疾病中,却往往会大幅增强;(3)观念全部根据联想和再生规律组合成自发序列,同时使观念间的关系丧失比例(夸大与幻象),从而引起(4)人格改变或在某些时候出现人格逆转和性格特征的颠倒错乱。

瑞德斯托克(1879年,第219页)又补充了在两种状况下的材料相似性:“大多数幻觉和错觉都出现在视觉、听觉一般感觉范畴内。嗅觉和味觉在梦中基本不会发挥作用。——发烧的病人与做梦者的记忆都源自许久之前;而做梦者与病人都会将清醒者和健康者已忘却的记忆回想起来。”只有在对所有表情动作的细节,尤其是表情特征的相似性展开观察时,人们才能对梦和精神疾病的相似性有充足了解。

“在梦中,承受着身体与精神折磨的人获得了现实生活中无法获得的健康与快乐。因此,精神疾病中同样有快乐、富贵、崇高的美好情景。一般说来,谵妄主要是由想象中的财富与心愿达成两方面组成的,而这二者的拥有或破灭,便是精神失常的心理学基础。在谵妄中,丧子的母亲感受着身为人母的快乐,丧失财富的男人觉得自己依旧拥有大把财富,遭到背叛的姑娘觉得自己正享受柔情蜜意。”

(瑞德斯托克的这段描述,相当于概括了葛瑞辛格尔详细观察的结果。葛瑞辛格尔清楚点明,梦和精神疾病的观念有一个共同特征,便是欲望获得满足。我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梦和精神疾病的心理学理论的决定因素,都存在于该事实中。)

“梦和精神失常的主要特征是,一系列荒诞的思维和判断力下降。”(瑞德斯托克继续往下说)我们发觉,在这种状态中,我们高估了主体的精神成就,在清醒状态下,这些成就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梦中思想急速涌动,精神疾病中思想迅疾奔驰,二者很是相似,都欠缺了时间概念。梦中可能会人格分裂,比如做梦者将自己一个人的知识分给两个人,外部自我对真正的自我做出纠正。这类似于人们熟知的幻觉性妄想狂。做梦者一样能听到另外一个自我在谈论他的思想。就算是慢性妄想性思想,也跟呆板、反复出现的病理性梦存在共同点。被治愈的谵妄病人通常会表示,患病期间,他们就像做了一场梦,其中并非没有快乐;有时候,他们真会表示生病期间有种做梦的感觉,一如在睡觉时做梦。

瑞德斯托克说完这些以后,顺理成章开始对自己和其余人的观点加以总结:“作为一种变态的病理现象,精神失常可被视为是正常的周期性做梦状况的增强。”(同上,第228页)

克劳斯(1859年,第270页之后)尝试在梦和精神失常中间建立一种比二者的外在相似性更贴近本质的关系。他发觉,这种关系存在于它们的病理学中,更准确的说法是,存在于它们的刺激源头中。他认为,我们也了解,二者的共同基本元素存在于机体决定的感觉、躯体刺激产生的感觉、所有器官的正常感觉中(佩斯,1857年,第二卷,第21页;莫瑞援引,1878年,第52页)。

梦和精神失常有相似点,这是无法否认的,这种相似点是跟梦生活相关的医学理论最强大的驱动力,甚至蔓延到了梦和精神失常的细节特点中。梦在该理论中是无用的干扰过程,是精神活动削弱的体现。可是由于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对精神疾病的源头还没有足够的认知,因此无法寄希望于通过对精神疾病的研究,最终能解析梦。反过来,对梦的态度转变,很有可能会对我们已有的精神疾病内部机制的观念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在解析梦方面付出的努力,也会推动精神疾病的解释工作向前发展。

后序(1909年)

本书的第一、二版中没有增加梦的研究文献,是有原因的。虽然读者不太赞同,我却一直没有动摇。写完了这类似于导言的第一章,我描述早期作者研究梦的方式的动机已所剩无几,再做下去,要花费巨大精力,却不会收获理想的结果。因为此后九年间,并未出现新的有价值的相关材料和观点。这段时期出版的作品,大多没有谈及也没有思考过我提出的观点。而那些自诩为梦的“研究者”的作者极少留意我的作品,他们正是不愿掌握新知识的典型,但科学领域的工作者,就是以不断掌握新知识为特征。他们正契合了阿纳托尔·法朗士的嘲讽:“饱学之士没有好奇心。”若在科学领域也有报复的权利,那我当然可以不理会本书出版后问世的文献。有科学期刊刊登了几篇对本书的简短评论,对本书缺乏了解,简直是误解,对此,我只能说一句话,让他们重读本书——或让他们读读本书!

很多医生已经决定采用本书中的精神分析方式医治病人,他们分析了很多梦,并将结论发表出来。另外还有一些作者发表了类似的作品。我将他们的作品加入自己的论述,是因为他们并不只是肯定了我的观点。在本书末尾,我又新增了一个参考书目,囊括了本书第一版之后的大多数重要作品。桑克提斯(1899年)对梦的综合性论著(出版后很快出现了德文译本)跟本书基本是同步出版,因此彼时我们无法互相评论。我的结论是,他费尽心机写成的作品毫无思想,甚至无法让读者联想到我探讨的问题,真是件憾事。

有必要提及的只有两部跟我讨论梦的方法十分接近的作品。年轻的哲学家赫尔曼·斯沃博达(1904年)在精神领域引入了威廉·弗里斯发现的生物周期(23天,28天)。在自己被想象力充斥的工作中,他极力想用这把钥匙解开梦的谜题。他的研究结果好像低估了梦的意义。他认为梦是记忆的集中,这些记忆在做梦的当天夜里构成了第一次或第几次完整的生物周期。我一开始跟他通信时,觉得他对该理论的态度不够严肃,之后才明白我是错的。接下来,我还会说到我观察到的一些结果,关系到斯沃博达的提议,不过我并未从中得到有力的结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一种与梦相关的观点,跟我的理论核心百分百契合,这让我非常惊喜。这一观点比我的作品问世更早,不可能被我的作品影响。所以这位作者是仅有的跟我有着相同理论要点的作者,我一定要为此庆贺。这一观点出自一本名为《一个实在论者的幻想》的书,作者署名“林库斯”,第二版问世于1900年[41]。

后序(1914年)

以上辩解是1909年写的。之后情况变化,我解析梦的作品开始受到重视。可这种情况却导致我不能再对先前的文献加以拓展。《梦的解析》引来了一系列全新的问题与思考,人们借助各种各样的方式,对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可是由于他们的观点都建立在我的观点之上,在将自己的观点阐释清楚之前,我不能对他们的观点作出评判。在近期的文献资料中,我找到了一些我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加以研究,在随后的几章中,它们会在恰当的地方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