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起得很早,像往常一样,一群人争先恐后地冲向厕所,我的排名比较靠后,只能提着裤子干等,那时天还没亮,窗上有一层蒙蒙的水汽,我闲着无聊,伸手在上面写了四个字:何事如此?嫂子见了啧啧称赞:“呀,哥的字写得真好!”我笑笑把字擦去,又想起了博尔赫斯,如果这老汉也是个混账搞传销的,他又该如何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我断定他不会觉得有趣,只有满肚子的苦闷与日俱增,一天到晚撅着嘴骂骂咧咧,最后实在受不了了,用西班牙语骂一句“你奶奶个熊”,便“扑通”一声栽下楼去。
早饭极其简单:半盆清水,盆底有几十粒孤独的米。他们都练有一手绝技:不用筷子,不用刀叉,一边喝一边摇晃饭盆,最后喝得干干净净,一粒不剩。我技术不行,水喝光了,盆底的米却不肯下来,只好用手刮。还问他们:“今天怎么没馒头吃?”一群人都笑,嫂子告诉我:“以后都没馒头了,早饭只有这个。”我皱眉抱怨:“这怎么能吃得饱?”管锋来了一句:“饥饿才有力量!”管老汉笑起来:“这饭吃不饱,可这饭有好处,你看我,吃这饭一年多了,原来那些毛病呀,糖尿病呀,高血压呀,全都没了。”后来我接触到比较正规的解释,才知道这叫“行业饭”,虽然吃不饱,可益处多多,一盆清水貌似平凡,却可以清肠胃、理浊气,还能保持头脑清醒,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万能金丹。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有句名言: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承认一加一等于二。不承认一加一等于二,则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如果一盆清水能治病,它必然也能救国;既然能救国,必然也能拯救全人类;既然能拯救全人类,这盆水就是上帝。这就是传销者的逻辑,所以每天早上我们都要喝一盆上帝,这盆上帝不仅能治病,还能磨练我们的意志,更能教会我们人生的道理,所以我们都将成为英雄。
每当有人因为受不了这盆上帝而离开,传销者就会撇着嘴嘲笑他不争气,“吃不了苦”、“逃兵”、“懦夫”。其实英雄也不是饿出来的。残酷的环境确实能磨练意志,可有个前提:除非逼不得已,没人应该吃无谓的苦。这是和平年代,大多数人都没必要去冒充英雄,只需要过好自己的日子,种田、打工,过安分守己的生活,又何必追求那钢铁般的意志?
吃过饭在屋里转了一圈,我忽然看见茶几上多了一份文件,约有七八页纸,封面是两只对握的手,下面有八个斜体大字:团结务实,开拓进取。这事不同寻常,我到上饶三天了,没看到一页纸,没见任何人翻过一页书,我有睡前阅读的习惯,一天不读书,就觉得那天白活了,现在居然看到文字了,心潮一阵澎湃,赶紧翻开,只见标题是四个黑体大字:“业务洽谈”,正文是这样开场的:“下面由我为您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我们从事的是连锁销售,我们合作的公司是香港华兴国际贸易公司……”后面全是介绍如何发财的,怎样月入万元,怎样一个月赚六位数,文字极其不堪,啰唆、重复,时有错别字,毫无文采可言,看来这应该是某个人的讲话稿,其中还有这样的句子: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做解释了……无论在任何地方,这样的文字都不能算是好文字,尤其让我想不通的是它的题目,“洽谈”是个动词,一个人要蠢到什么程度,才能想出这样的标题?
古人评价文字拙劣有三重境界:放狗屁、狗放屁、放屁狗,第一境界谓之不雅,身为人而大放狗屁,不过气味难闻;第二境界谓之不通,身为狗而大放其屁,已非人类所为;第三境界谓之不堪,做狗也就罢了,还是一只专放臭屁的狗,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在我看来,给这文件取名叫“业务洽谈”的那厮就是第三境界中人,活该乱棒打死。可就是这么一份破东西,传销者都视之为“圣经”,每天早上朗诵一遍,还必须背得滚瓜烂熟,我在里面二十三天,几乎能背下来了,他们都夸我聪明,我不这么想,只感觉智商嗖嗖下降。
按洗脑程序,看完《业务洽谈》,就该给我算一笔账,告诉我未来两年会赚到多少钱,传销组织里分五个级别: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看起来“业务”挺多,其实只有一个业务:拉人头。我现在是实习业务员,要升到业务组长,至少要拉一人入伙;要升到业务主任,最少要拉够九个人,这期间大概可以赚到几千块,用他们的话说,只是“零花钱”;从业务主任到业务经理,要发展六十四个下线,每人至少交三千八,我提百分之十,可以赚两万多,已经是月入万元的精英了;从业务经理到高级业务员,那就更厉害了,我要发展六百个下线,提成比例也更高,能赚到二十多万[5],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总共能赚二十四万多一点[6]。说实话,我不太相信这二十四万能够全数到手,与其指望幕后那个骗子诚实履约,还不如指望天上掉鸡腿。
这是最简单的数学题:如果我把所有的家人、亲戚、朋友都拉来,凑够六百个人,每人交三千八百元,总数是二百二十八万。我因此能赚到二十四万,还不足一个零头。拿二百二十八万换二十四万,这就是传销者追求的“成功”。
这是一个吸血鬼的游戏,每当有新人加入,大大小小的吸血鬼就会为之欢呼,把各种口径的吸管插到他身上,疯狂吸血,他们把这叫做“团队的力量”。美剧《真血》中有一段台词,说世间最重的罪孽就是跟吸血鬼搞同性恋,绝不会得到天主的宽恕。我觉得同性恋还不是多大的罪过,把无辜的人变成吸血鬼才是真正的罪无可恕。
这笔账还没算完,如果我能升到高级业务员,我就有福了,每个月都能赚二十多万,足足赚上几年,然后带着五百万到一千五百万的现金回家享福。有位姓龙的经理曾经问我:“你知道五百万有多少吗?”我摇头,他比比画画地揭晓答案:“五百万!能装两大麻袋!两大麻袋!你扛都扛不动!”后来知道,这位龙经理曾在车站当过搬运工,对麻袋情有独钟,在他的世界里,麻袋是非凡之物,可以取代一切度量衡,举凡物之多少,无非一大麻袋或一小麻袋,这活儿干得比秦始皇漂亮多了,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见过银行卡。
那是元月二号,由嫂子和小琳带路,继续洗脑。因为早饭只喝了一盆清水,我饿得肚子咕咕直叫,小琳倒很体贴,主动劝我去吃点东西,恰好路过肯德基,我招呼他们一起进去,可谁都不肯挪步,小庞笑眯眯地告诉我:“你去吧,我们都不饿。”
我平生不爱独享,不过真是饿极了,进去吃了一份肯德基早餐,又额外买了一个缤纷假日桶,一大桶鸡翅和鸡块,热腾腾的,味道喷香扑鼻,可他们三个谁都不肯吃,只好提在手里,跟着他们转过几条小巷,又进了一栋居民楼,还是相同的场景:破床、破被、破桌子,桌前端坐一个小伙儿,姓罗,当然也是公司做得非常出色的罗总。
罗总高中没毕业就南下打工,后来被朋友骗到了上饶,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骗来了很多人,现在已经当上了经理,也是月入过万的精英。这位精英为人谦和,虽然收入不菲,却依然住着简陋的房子,忍着饥饿、闻着臭气,几个月不洗一次澡,天天跟人挤一张床,听着对方打嗝、磨牙、放屁、说梦话,却觉得如同置身天堂。
开场白都是一样的,先问我来了几天了,我说第四天,罗总眉眼舒展,大声赞叹:“哥,恭喜你,已经过了行业第一关,也是最困难的一关——大浪淘沙!”
这堂课主要探讨“连锁销售”是否违法,罗总喜欢设问式授课,说两句就要提问,问题极其弱智,他却觉得含义深远,非逼着我回答,不答都不行。第一个问题:“哥,你了解传销吗?”我吹牛,说多年以前就有所接触,那时我刚开始做生意,经常应酬客户,有一次在夜总会里叫了几个小姐,其中之一就是搞传销的。这话暗含讽刺,他似乎没听出来,继续提问:“哥,那你觉得传销违法吗?”我这样回答:“我有个师弟毕业后去了英国,前些天回国探亲,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席间也提起传销,据师弟说,传销在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他一拍大腿:“哥,你说得太好了!”旁边的嫂子也是一脸笑意。
这位师弟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说实话,当时我并不清楚传销在国外是否合法,直到几个月后,在香港著名的FCC餐厅,我拿这问题问英国人、美国人和澳大利亚人,才知道传销,尤其是以拉人头为主的“老鼠会”,在所有国家都是被禁止的。罗总的观点与此相反,按他的说法,传销在国外不仅合法,而且形势一片大好,他的战友遍布世界各地,个个龙精虎猛,堪称精锐之师,还掰着手指头跟我举例:“美国发达吧?你知道美国的传销是怎么个情况吗?我告诉你,哥,在美国,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都在搞传销!”
我不置可否,心里偷偷地笑,想美国人够弱智的,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非去搞什么传销,资本主义果然腐朽堕落无可救药。罗总讲兴奋了,脸上光彩焕然,又提了一个问题:“既然很多国家都允许传销,为什么我们国家要禁止呢?”我被他问烦了,说你讲你的,我听着呢。罗总摇身一变,眨眨眼就成了历史教授,开始给我讲安利、完美和玫琳凯的中国之路,按他的说法,传销是本好经,只是被中国的歪嘴和尚念坏了。自从传销进入中国,坏事就层出不穷:层层加价、偷税漏税、绑架勒索、打迷魂针、灌迷魂药……说到这里,罗总长叹一声,手抚胸口,表情无限忧伤,忧伤了半天,又提了一个问题:“哥,那你觉得连锁销售违法吗?”我不说话,他讪讪地等了一会儿,自顾自地往下说:“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还想问你:你知道什么叫违法吗?”我暗暗生气,心想我大学读的就是法律,这厮竟敢问我这么小儿科的问题,阴着脸回答:“怎么说我也念过大学,上过法律基础课,你的问题太简单,我就不回答了,你继续说。”他点点头:“要判断一个事情是不是违法,首先要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哥,你说对不对?”
我强压怒火不吭声,他还是不肯放过我,两眼炯炯直视,非要我回答。我气不打一处来,心想反正是你让我说的,那就说个痛快,刚要开口,小庞看我神色不对,悄悄踢了我一脚,我没理他,一点点挺直腰杆,“法律问题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这么说吧,在私权领域,法律不禁止,就是许可;在公权领域,法律不明文授权,即是禁止——你知道什么是公权和私权吗?”他愣住了,张口结舌地望着我,我继续给他上课:“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违法,有许多因素,要看行为主体的资格,要看具体的事实,还要看他侵害了什么,还要看他的行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你知道这些名词都是什么意思吗?”
按照标准的洗脑程序,这堂课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因为连锁销售是新生事物,国家还没有立法,没有立法则谈不上违法,最多算打法律的擦边球[7]。这话非常可笑,因为法律讲求精确,一个行为要么违法,要么合法,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擦边球”。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既然“连锁销售”是国家引进的,就必然是合法的,又何必去打什么玄而又玄的擦边球?事实上,不管传销者如何辩解,传销就是传销,违法就是违法,****上插满了鲜花,依然还是一泡****。根据我后来的调查,传销在中国有许多名目: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直复营销、框架营销、连锁加盟、网络营销……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不承认自己是传销,而且竭力划清自己与传销的界线。还是那个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只要它不销售产品,只拉人头,它就是传销,是邪恶的,是在全世界都被禁止的“老鼠会”[8]。
这堂课讲得不太顺利,最后草草收场。下楼后我怒气不息,跟小琳发牢骚:“我一把年纪了,他还拿我当小孩!什么人啊这是?”小琳安慰我:“哥,他不是拿你当小孩,他就是这个风格。你要原谅他,行业里有水平高的,也有水平低的,你听不懂没关系,回去让王浩给你讲讲,他水平高,一讲你就懂了。”我心想就这么点破事,有什么难懂的?怎么还用三讲四讲?
那桶肯德基已经凉了,一直没人吃,只好提回住处。一向神出鬼没的王浩果然等在那里了,他是大干部,态度也比较和气,跷着二郎腿又给我讲了一通,我暗自琢磨:到底谁在幕后主持这一切?小琳刚提到王浩,王浩就在家里等着了,肯定是专门为我补课的,这帮家伙挺有效率啊。王浩讲了十几分钟,我一直假装虚心,还拍他马屁:“哎呀王总,还是你厉害,这么一说我就全明白了。”他眯着眼笑,嘴里还在谦虚:“哪里哪里,哥,是你悟性高。”
很快中午饭做好了,一人一小盆米饭,只有一道菜,是一脸盆黄豆芽,按团伙规定,这一大盆菜只能放一瓶盖油,约有两三克,炒出来的菜寡淡至极,没油味,没盐味,没作料味,只有豆芽本身的苦味,嚼在嘴里就像一团乱草,怎么都咽不下去。王浩告诉我:“这菜吧,它就不能叫做菜,没有油、没有作料,根本不是炒出来的,就是用白水煮出来的,你看这汤,一点油花都看不见。”我点头称是,心想终于开了眼界了,原来这就是三毛五能吃到的东西。嫂子鼓励我:“哥,别看这菜难吃,其实也是在磨练你的斗志,如果你不想吃这菜,那就努力学习、努力发展,只要上了经理,以后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天天大鱼大肉也没人管,嘿!”
我勉强吃了两口,实在咽不下去,把那桶肯德基提到桌上,招呼他们一起吃,所有人都笑,可就是不动筷子,我在其中算年纪大的,干脆放肆点,强行摊派,把鸡腿、鸡翅分成几份,每人分了一份,管老汉年纪最大,给他的肉也最多,一群人吃得都挺香,嘴上却不肯承认,嫂子严肃警告:“哥,今天我们给你面子,以后不行,下不为例啊。”我笑笑答应,心想这伙人可真够慷慨的,吃我的鸡肉,我还得领他们的情,看来是我们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心里暗暗地打定了主意,想明天我肯定还要买,肉在碗里,我就不信你们能忍住不吃。
按传销者的说法,政府一直暗中支持这所谓的“连锁销售”,所以我们都算国企员工。国家关心我们,为我们制定了许多政策,其中就包括伙食标准。那位热爱麻袋的龙经理曾经对我说过:“每天吃多少米、吃多少面、吃多少菜、放多少油,全是国家规定的!”
“国家规定”就是法律,当然不能违反,所以每个人都必须饿肚子。在上饶的二十三天,我见过营养不良的老人,见过面黄肌瘦的青年,上到十八岁,下到五十四岁,人人都在挨饿,人人营养不良。我在里面二十三天,瘦了八斤,有个叫康喜的,来了半年,瘦了五十斤。小琳亲口对我说过,她几次差点饿昏过去。她只有十九岁,还在长身体,还是个孩子。
有人骂你,你会讨厌他;有人打你,你会恨他;有人不让你吃饱,他就是你的敌人。但传销者恰好相反,有人逼他们饿肚子,他们爱他;有人折磨他们的精神,他们更爱他;有人骗光他们的钱财,他们依然爱他。
鲁迅说: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