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致文存:我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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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013年版前言[2]

为保存历史材料,在张京同志的支持下,我于1998年编印了一本小册子《我与出版》。转眼十四年了。

这十四年,我又写了一些与出版有关的随笔。有对当年“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回忆,有胡耀邦、杨尚昆、张爱萍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川版书的关怀,有回忆彭德怀《最后的年月》一书被停售前后的过程,有缅怀江明、袁明阮和崔之富的情愫,还有一些讲话和短文。篇目最多的是我与作家的交往。我始终认为,密切编辑与作者的关系,是搞好出版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老诗人冯至当年称赞四川出版人“是出版家,不是出版商,也不是出版官”。对不是“出版商”这个说法曾有过争论,理由是现在是市场经济,图书是以商品形式出售的。我以前说过不在“商”字上搞文字游戏。图书有两重性,既属于商品,又是意识形态的载体,不能简单地以金钱来衡量它的价值。也就是说,在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是邓小平一贯强调的。对社会效益好但发行量不大的图书,或列入公益图书,给予补助;或在出版社内统一核算,以盈补亏;也可自费出书。这是文化积累和传承。至于不当出版官(巴金老人也很强调这一点),就是要与作家和作者交朋友,关心他们的思想、写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服务并发扬他们的长处,包括向他们学习。

形势有很大的变化。主要是目前绝大多数的出版社定性为企业,要自负盈亏。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有一个过程,空谈无用,需要探索和创新。长江后浪推前浪,我期待并相信当今的出版人会做得更好。

201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