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爱在灯火熄灭时(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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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快樂常在?快樂何在?

(七)

快樂的日子並不長久,有人說,也許快樂的日子並不存在過,只是相比起來,那段日子比較不那麼痛苦而已。我卻想,回想時能微笑的話,那總算快樂過吧?

我七歲那年弟弟李向善出生,我叫李思倩,父親的名字叫李立仁,母親則叫江倩。那天我在診所咬着波板糖等細佬出生,一班察警衝入蔡醫生的診所把阿媽和細佬兩條人命從鬼門關拉回來之後,人去樓空,額頭大汗淋漓的阿媽躺在診所內的床上,虛弱無力地招手叫我過去。

我見她哭得隻眼紅腫,阿媽把五元遞給我說:「小倩,幫阿媽叫隔壁張太煲一煲豬腳薑過來,之後回家等細佬。」然後又把一個放着玉佩和一百元的紅封包遞給我說:「回去給細佬戴上,能幫他定驚。」

我回去依言叫張太煲了豬腳薑,晚上張太抱着細佬過來,我就替細佬戴上玉配。然後半夜阿爸回來了,卻連看也沒有看向善便倒在床上。

我等了一天又一天,阿爸早出晚歸,阿媽卻沒有回來過。

每次我問阿爸:「阿媽去了哪裏?」

阿爸只淡淡回答說:「她走了。」

每當向善哭的時候,阿爸便會跟着哭,他不逗也不看看向善的臉,有時突然衝出門口,有時徹夜不回,有時他只是抱着向善,坐在阿媽慣常坐着的一張酸枝椅上,雙眼向前望,眼淚一直流。

自那時起,我便充當了「奶媽」的角色,換尿布、餵奶、煮飯等等都一手包辦。

我小時候有一排哨牙,常常給別的孩子取笑,尤其是東區的一班小霸王,他們是那些黑幫和撈家的兒子們,常常混在一塊。有次買菜回家途中,被小霸王「大黃蜂」瞄到了,他一個身影閃到我的身前,攔路說:「哨牙妹!你去哪裏呀?」

旁邊的輝仔附和道:「她回家當『奶媽』啊!」大家一臉怪異地桀桀在笑。

「奶媽」這個名詞是指那些給嬰孩喂哺人奶的女人,照顧孩子的應該叫「保姆」才對。雖然我才十歲八歲,但在城寨住久了,心底裏很清楚「奶媽」這個稱呼有哪些侮辱和下流的成分,心中覺得非常難受。

大黃蜂說:「啊!是啊!哨牙妹是沒有老母的!」

「她老母跟佬走了!」

「她老母以前跳脫衣舞的!」

「我阿爸說他也操過哨牙妹的老母!」

「老母」這兩個字,是在說粗口的時候專用的一個名詞。

一班小流氓就在我面前不停地拿我沒有母親這回事來取笑,而且盡說着些不三不四的話,他們每一句都像刀鋒般刺進我的骨髓,我不停告訴自己「阿媽不是這樣的!阿媽不是這樣的!」

那天回家後,我這輩子第一次失控地、狠狠地哭了。

阿爸回家見我雙眼腫得像兩隻大雞蛋,於是便問我發生甚麼事。

我將大黃蜂的說話跟他說了,我哭着問阿爸:「這是真的嗎?大黃蜂說的是真的嗎?」

阿爸把我抱坐在膝蓋上,輕拍我的背安慰說:「當然不是真的,他們說的話你一句也別相信。」

阿爸的話讓我的心安定不少,但我還是忍不住問道:「那阿媽去了哪裏?她為甚麼不回來了?」

這句話我一直哽在喉頭不敢問,每次當我看見阿爸和向善一起哭,每次當我聽見阿爸在半夜發惡夢時,我就告訴自己,千萬不要問出口。但這時,我還是終於忍不住問了。

阿爸回答道:「你阿媽去了澳洲。」

我問阿爸:「澳洲在哪裏?」

他說:「澳洲在很遠很遠的地方,要搭飛機才能到的。」

我一聽到「搭飛機才能到」,就開心得不停在笑,因為既然阿媽在那麼遠的地方、住在那麼大的房子裏,就不可能被大黃蜂的父親玷污了。

阿爸還說,那裏的人每一個都住在大屋裏,不像我們城寨中的家庭屈居在一個個百來兩百呎的地方。相比起其他人,我的家有二百五十呎,卻只有阿爸、我和弟弟,已是玩伴中最寬敞的了,他們每一次到我家來玩時,都非常羡慕。但在澳洲一個家庭卻住在幾千呎的大屋內,其實我那時候連幾千呎是有多大的概念也沒有,只想:「可能比我現在的家大兩倍吧?」

我還幻想,有天阿媽會回來,帶着我們一起搭飛機到澳洲去。

從那天起,每當那班小流氓來惹我時,我便理直氣壯地告訴他們:「我阿媽去了澳洲!澳洲要坐飛機才能去到的!你們去過了沒有?坐過了飛機沒有?」

城寨中又有誰坐過飛機了?那班小流氓只瞪着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樣子,那我就得意地道:「我阿媽遲些還會接我一齊坐飛機去澳洲的!」看着大黃蜂和輝仔他們那豔羨的樣子,我心裏就樂透了。

從那天起,我便常常走到天台上去等飛機,是,是「等」飛機,不是「看」飛機。

我總是站在天台上,伸着脖子向前望,一看見飛機來時,就捉緊那短短的幾秒鐘從飛機那些細小的窗戶搜索,希望能看見阿媽在窗內笑着向我揮手。然後,她就會回到家裏,牽着阿爸、細佬和我的手說:「我們一起搭飛機到澳洲去。」

一家人都笑得像顆笑口棗。

(八)

我的母親是一個脫衣舞孃。

五十年代時期,撈家和黑幫在城寨築起搭棚,找來一班從大陸逃到香港卻無以維生的少女來跳脫衣舞,阿媽就是其中一人。在舞棚後面,是一間間大煙館(即鴉片館)、紅丸館、賭館、妓寨和粉檔(即****檔)。阿爸某天本來在油麻地榕樹頭聽粵曲聽得入神,但忽地有人叫喊:「用五蚊看美女跳脫衣舞啦喂!」,於是他便被人用專車送進九龍城寨,從此一入寨門深似海。

聽阿爸說,第一次遇見阿媽便被她吸引而深深着迷了,但他再三強調,並不是因為阿媽的誘人身段。

他說,看完脫衣舞表演之後,走到舞棚後打算去賭館消遣,他忽地看到一個美女在昏暗的燈光和煙霧下,在一班世上最低俗與污穢的人群之中,坐在一角看書。

那本厚厚的書在發光,照亮了美女的側臉,阿爸記得很清楚,那本書的名字叫做《家》。

那刻,他被這在出於污泥而不染的女孩深深吸引着,心中燃起一股從未有過的純真想法,他很想很想給這個女孩一個家。當女孩意識到有人緊緊盯着自己時,抬頭一望,阿爸才發現她原來是剛才台上那個挑起了他強烈慾火的脫衣舞孃。

就是這種純真與慾望交雜的混合激情,令阿爸下定決心要娶阿媽回家。

(九)

在我的記憶中,阿媽是個喜歡笑的女人,她無論對着誰可以哈哈大笑。我十四歲生日的那天晚上,夢見阿媽替我舉辦一個生日派對,阿爸、細佬、依蘭、蔡醫生、大牛、七嬸等等都在,我們在城寨開了一間冰室,喝着可樂唱生日歌,還有一個好大好大的西式蛋糕。

阿媽在出門前替我梳辮子,我望着鏡中的自己,問她:「媽,人活在世上是為了甚麼呢?」

她愛惜地摸着我的頭髮說:「女人就是為了嫁個好歸宿,建立一個家。」

我問:「為甚麼?」

她說:「你現在還不懂,長大以後就明白的了。」

當我醒過來時,夢境已落空了。在漆黑的空氣中,我流着淚問阿媽:「我們的家呢?」

(十)

細佬向善的性格與眾不同,因為他擁有一種特別的能力——陰陽眼。不知是否因為和鬼魂接觸得多,他彷彿早已看透了生死,或其他很多我看不透的東西。

由於向善能通靈,所以他從來沒有考試的壓力,因為考試和讀大學只是為了將來能比較容易賺錢,而靈媒、神棍或風水佬,在任何年代的社會上都很「煞食」。

不過即使如此,阿爸仍然希望向善好學,他總是感慨地說:「讀多點書做人才懂得分對錯。」

向善七歲才入讀小學一年班,乃是因為阿爸怕他亂和「空氣」說話會嚇壞老師和同學,又怕他會被同學欺負和排斥,足足把他「特訓」了一年才上學。但其實是多餘的,向善一出生就是老人精,腦袋又特別靈光,我甚至懷疑他考試時有鬼神幫助「出貓」,因為他每次考試真的如有神助似的,次次都拿第一名。

當發現向善出類拔萃,年年考第一時,阿爸就希望向善將來做個律師或醫生,不要做靈媒了。怎知細佬卻埋怨說:「律師這種職業呢,重理性不感性,甚至沒有人性,好像很有道義但其實最可以為錢不分青紅皂白;醫生這種職業更慘,一輩子都不能做錯事,斷錯一次症就斷送一世前途,嘩!多恐怖呀!這些工作不是正常人做的,怕怕!我寧願自由自在,還是見鬼輕鬆一點。」

連有聖人質素的細佬也說自己做不來,醫生和律師果然是「天下第一等苦人」。不過我想,難道見鬼做靈媒就是正常人的職業麼?但話說回來,活佛一句話能比一百個嘴巴,阿爸聽了之後如五雷轟頂,也沒有再叫他做醫生律師了,還說:「啊!那還是做靈媒好!」

這時細佬就給一個「你又來了!還是不懂!」的臭臉。

對細佬來說,見鬼不過是一種像比別人跑得快一點的能力,根本沒甚麼用處。

他其實最想做的職業是——歌手。

就連他幫客人和去世的親人傳話時,都是用唱歌方式來表達鬼魂的意願的。

我問向善,為甚麼每次通靈時都要唱歌呢?好好地說話不行嗎?向善說:「這叫做創意!可以緩解工作壓力!其實死了的人不可怕,活着的人才最麻煩,人死了就算了,簡簡單單,灑灑脫脫,但活着的人卻要問長問短,自製複雜。」

(十一)

阿爸有一個別名——叫「電線李」。因為他的工作就是幫人駁電線,有時候也會整水喉。城寨內全是僭健出來的建築物,大廈越建越高,但連地基都沒有,當然也沒水沒電,要從街外駁進去。城寨人口稠密,四處都是縱橫交錯的電線和水喉,當中就有不少是阿爸的傑作。

在向善出生的那天我問蔡醫生阿爸去了哪裏,蔡醫生說:「他去了追龍。」

小時候我在城寨的屋頂和玩伴玩追飛機,我曾經以為阿爸比我們厲害千萬倍,他能去追一條活生生的、在天空上飛舞的神龍。細佬出生後有好幾年,我一直以為他是龍的化身,是阿爸在天上終於追到一條龍,把龍的靈氣迫進阿媽的肚子裏,所以他才會這樣與眾不同。

我們住在龍津路,從龍津路一直走便是光明街,我常常聽到阿爸說要去光明街追龍,心想光明街一定是個被神靈照着白光、藏着神龍的地方,總是很好奇想去看看,但阿媽嚴厲地不准我到光明街去玩。但我總是禁不住好奇心,幻想着或許有天我會遇上一條真正的神龍,他會問我想要個怎樣的願望,那麼,我就會回答說:「請你帶我坐飛機去太空吧!」或許神龍會說:「不用坐飛機,坐在我背上一會兒就到了!」

阿爸阿媽不大管我到哪裏去玩,反正小孩子都不會到太遠的地方,於是有次我趁其他玩伴不為意,便拉着大牛和我去光明街看龍。

大牛膽子比我大很多,他一聽到龍就雀躍不已。我們鬼鬼祟祟地走到光明街街尾,探頭去看,只見有七、八張像椅子一樣高的四方形子桌子在暗巷內散落,但說桌子又不像,因為其實都不過是木箱。從較近的一張「桌子」看去,上面點着四、五枝白蠟燭,有幾個成年人坐在矮櫈上,一隻手拿着一個銀色的紙兜,一隻手拿着一枝銀色的、用紙卷成的吸管,他們把紙兜放在燭火上,吸着那些兜內飄起的煙。我努力地看看紙兜內有甚麼東西,發現有一些類似白色的粉末模樣的東西在兜內。

我看得莫名其妙,這些人在黑漆漆的地方,點幾枝白蠟燭就是追龍麼?丹藥不是紅色的麼?為甚麼紙兜內的粉末是白色的?大牛也看得一頭霧水,只是不停地吟着:「龍龍龍龍龍……出來吧!」

我忽然想起,天后廟的二叔說過招魂是用白蠟燭的,難道他們要招了鬼魂來才能追龍?

我把這個想法告訴大牛,他即時嚇得臉青,這時一個臉白得像鬼一樣的男人向我們大喝道:「喂!兩隻小鬼在這裏幹甚麼?」

他一面追着我們喊打,我們就一邊奮力狂奔、一邊大呼着:「鬼呀!鬼呀!」逃離了光明街,以後也不敢再去了。

向善出生前,每當阿爸出門口,阿媽便厲聲問他:「死佬!你又去哪裏呀!」

阿爸總是說:「我去幫人駁電線。」

阿媽總是大呼說:「是不是又去『上電』了?一日到黑去光明街,你把錢都花到這些地方去幹甚麼!」

阿媽拉着阿爸不讓他去,但阿爸總是不理,阿爸出門後,阿媽就坐在床角喃喃自語說:「我們的日子本來好好的,錢都被你吸****吸掉了……」

每次阿爸回來後總跪低向阿媽認錯,他說不去「電台」「上電」就全身沒有力,變成一條死魚,連電線水喉都駁不了、甚麼工都做不了,無法賺錢,所以他才要去光明街,他不過是去追龍而已,追一次龍才五毫子,花不了多少錢,他一定要去,他是為了保住這個家才去。

我那時總是以為,阿爸是去捉龍回來賺錢養家。但神龍太厲害,每次都逃走了,所以他把錢都花光去買裝備,阿媽則責備他和心疼錢都花掉了。

到很久之後我才明白到,原來阿爸是因為去了「追龍」才保不住這個家。

最後,亦是因為沒有再去「追龍」才保住了我和向善。

因為他根本不是去追天上的神龍,他只是去吸毒。

光明街一點都不光明。毒販、拆家在黑暗中用毒品來燃起道友心中的一點光,只是為了把他們推進更深的黑暗。

阿媽走了之後,阿爸才終於沒有再去光明街,也沒有聽見他去追龍了。不過,他有好長的一段時間,真的變成一條死魚。

(十二)

上了中學不久,阿爸找人替我裝了個牙齒矯正器,痛得我眼淚不停在流,但阿爸跟我說:「你想不想被人笑?」

我搖了搖頭,阿爸說:「變漂亮了就沒有人敢笑你的了。」這句話我一直很懷疑,因為自從我裝了牙齒矯正器後,別人只笑得我更厲害。

我回家後試圖用拑子把那矯正器脫掉,幸好那時向善已有幾歲,他立刻走向隔壁找李嬸嬸打小報告,我才能保存一排牙齒。我記得李嬸嬸還跟我說:「等幾年拆了牙套就變成個大美人了!那時不就可以去選港姐了?」

我沒有想過要當香港小姐,更何況幾年時間,對一個十多歲的女孩子來說,實在是太漫長了。

記得那年我十一歲。那時候吃雪糕、冰條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我放學後把細佬從李嬸嬸那裏接回家,經過士多店時,向善忽然嚷着要吃「孖條」。我數一數身上,只有兩元,一條孖條要一毫子,一毫子夠我買晚飯了,於是便跟向善說:「不可以,錢要留來買菜呀。」

怎知向善聽到後,竟忽而哇哇大哭起來。

我本想硬着心腸拉他回家的,但他就是站在士多店前死纏着不肯走。士多店老闆四叔拿了一包山楂餅過來,逗着向善說:「乖吧,別哭了,叔叔請你吃山楂餅。」

向善卻毫不理會,依舊站在那裏大哭,我把那山楂餅塞在向善手中,逗着他說:「乖啦,我們回家去,你別哭啦。」

怎知向善一手把山楂餅丟在地上,頓着腳哭道:「我要吃孖條!我要吃孖條!」

他的固執把我惹火了,我忍不住舉起手罵道:「你是不是不乖?你再哭我就打你了!」

向善只有哭得更兇,口中還是嚷着:「我要吃孖條!我要吃孖條!」

我一下狠狠地打在向善的屁股上,罵着他道:「你是不是不乖?你要扭計是不是?快收聲!」

那是我第一次打向善。

但怎知他卻越哭越兇,哭到聲音都抽咽了,還是說着:「我要吃孖條!我要吃孖條!」

我不明白向善為何突然這麼固執起來,平時他是很乖巧的,從不會扭計說要甚麼。這時向善用他那小小的手指頭,指向坐在士多門口的四嬸,口中突然不嚷着要吃孖條了,卻嚷道:「媽呀!嗚~~媽咪呀!」

那時四嬸正抱着她六歲大的女兒在吃孖條。

那次是我第一次聽見向善喊「媽」。

於是我花了一毫子買了一條孖條,撕開白色的包裝紙,往袋內吹了一口氣,好讓黏着紙袋的雪條和紙袋分開,然後把孖條取出來給他。向善接過後竟然「啪」的一聲把孖條分成兩半,把其中一半遞給我說:「家姐,分一半給你。」

我心下鬱鬱不歡,跟向善說:「家姐不要了,你自己吃吧。」

向善卻竟然又哭了,我只好勉強要了那半條孖條。

向善把孖條吃得「雪雪聲」,我卻感受着那漸漸融化在口腔內的橙色冰水,在三十多度的夏天下,我背上透着一絲絲涼意、臉上滑過一串串溫熱。

那冰冷的半截孖條,好鹹。

(十三)

自那天向善懂得喊「媽」之後,他便常常問我:「家姐,為甚麼我們沒有阿媽的?」

「家姐,阿媽是不是死了?」

「家姐,阿媽在哪裏啊?她會不會回來和我們一起去吃孖條啊?」

「家姐,我想去荔園,聖誕節可不可以寄聖誕卡給聖誕老人,請他叫阿媽和我們一起去荔園啊?」

別人說阿媽和別的男人走了,又說阿媽搬出城寨了,又說阿媽被撈家捉回去再淪落風塵了,這些話我都不怕,只是最怕阿媽真的死了。

我問向善:「細佬,如果阿媽死了,你不是會見到她的魂魄嗎?」

向善抓抓頭,根本不知道甚麼是魂魄,他從來都只是對着空氣叫「叔叔」、「姨姨」、「哥哥」、「姐姐」,因為他那時才四歲而已。

我問他:「那你有沒有見到一個長頭髮、捲捲的、比阿爸矮半個頭,皮膚很白、常常笑的女人?還有,她很喜歡穿花裙子的!」

我翻出阿爸和阿媽的合照給細佬看,細佬搖搖頭說沒有啊,我心裏總算舒了一口氣。

但當我問到十八歲還在問這一個問題時,我心頭反而覺得越來越覺得沉重了。

有一天我放學回家,看見有一封信是寄給阿爸的,信的回郵地址竟然是英文。這是第一次我看見有人寫信給阿爸。我一看見那回郵地址時,心跳差點停了。上面雖然沒有寫是由誰寄出的,但我還懂得英文回郵地址中兩個字的意思:「Sydney, Australia」(澳洲,悉尼)。

我把信拿在手裏很久很久,我很想打開來看,我很想知道阿媽是不是要把我們接去澳洲了。但可惜我結果還是沒有打開,只偷偷把信放回冰冰冷冷、用薄鐵片製成的信箱裏去。

也許我根本不夠勇氣,很怕承受不起夢想會落空,怕寄信來的人不是阿媽,怕知道阿媽根本不會接我們到澳洲去。

我最怕最怕的,是信中的人說阿媽已經死了。

(十四)

沒有母親的日子並沒有停頓下來,我還是每天上學、放學、煮飯、洗衣服、拿着水桶去取水。阿爸因為向善能通靈而多了收入,不過卻寧願他多留在家裏溫習、聽歌、唱歌或看電視,就算是和其他小孩子玩也好。

阿爸總說:「小孩子就該有小孩子的童年。」

不過最多人找向善問的並不是死人的事,而是六合彩號碼。阿爸都一一幫向善擋開了,他常勸別人腳踏實地才是健康的成功關鍵,暴發戶是很容易猝死的。

我一放學便會立即回家,絲毫不想在學校多留一分鐘。

我在學校內很少說話,以免自己那口難看的牙套暴露出來。我的中學在區內雖然略有名氣,但我在校內只算是那種乖巧但成績平平的學生,但我一點都不在乎,只務求做到不突出、不引人注意、老師很少會叫我答問題、同學少拿我來開玩笑就好。我只望能「半隱形」地渡過那幾年戴着牙套的日子,這也就是我除了去澳洲外最大的願望。

我在校內最要好的朋友只有霍依蘭一個。那年我中二,某天天氣冷得彷彿到冰點,依蘭放學後卻拉我到一旁,悄悄跟我說:「今天遲些走陪我留一會行不行?」

依蘭平時跟我一樣,放學也很少留在學校的,今天突然說要留下來,顯然有點不對勁。

我道:「幹甚麼?」

她扯着我的衣袖說:「你先答應我才說。」

依蘭是我的最好朋友,但今天天氣那麼冷,我更想回家去,於是便說:「我要回去煮飯呀!」

依蘭指着我的鼻子說:「你是不是那麼沒有義氣呀?」

我說:「不是沒有義氣,但你又不說是甚麼事。」

依蘭無可奈何地說道:「今天……放學有籃球比賽。」

我會心地笑了,扭了她的臂膀一下,道:「說!是誰?」

依蘭雙脥泛紅,道:「他……是讀A班的。」

我和依蘭在B班,A班就是全級成績最優秀的那一班了。我驚訝地道:「A班?你不是看上那大肚強吧?」

大肚強是全級最肥胖的一個男學生,但成績卻優異得嚇人,我們常常猜度,他的腰圍最少有五十吋。

依蘭打了我一下,嗔道:「當然不是啦!」

我笑道:「那是誰?」說罷用手肘碰了碰她的臂膀,和她糾纏了一會,她千叮萬囑我不能告訴別人,直至我差點要發毒誓,她才肯道:「他叫韓再新。」

如果說我的命中真的註定了某些人和事,也許這個名字也是其中一部分。

我對運動一向毫不熱衷,那些甚麼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總之和「球」字拉上關係的東西我一向沒有感覺。依蘭常說我是個書呆子,整天只往圖書館去逛,也不看看運動場上的風光多旖旎。我就說在兩三度的冷風下,球場上的風光只有一隻隻凍僵了的企鵝等待宰割而已。

那場籃球賽打成怎樣我已完全記不起了,我只記得一張清俊的臉在球場上東來西竄,每當他射入一球時,依蘭拍手叫囂得比誰都更響亮,我和她認識了這麼久,從來不知道她有一副那麼大的嗓子。

之後的幾年,我們的話題除了學校的八卦和家庭瑣事外,就只圍繞着一個韓再新。依蘭迷戀他得不得了,簡直是朝思暮想。他是校內的運動健將,甚麼籃球、排球、乒乓球、田徑、跳高等等,總之有比賽就總有他的份兒,頒獎台上冠亞季軍永不落空,一離開球場就變回文質彬彬的樣子,成績出眾,除了依蘭,他的仰慕者確實也有不少。

更何況,他住在九龍塘,不是九龍城。

由於依蘭的關係,我就被迫瞪着眼天天望着這一個男孩子。漸漸,就算依蘭不迫着我,我也自願和她去看球賽、自願成為籃球隊的工作生、自願做我從沒想過的啦啦隊。漸漸……漸漸……我的眼睛、我的腦袋、我的心,通通都被這一個影子佔據了。

我不敢讓依蘭知道,我只裝作一切都是為陪好朋友而做。我那時候心想,只要我一輩子不說,這個秘密就只有一輩子的藏在我的心裏。

十四歲,果然是很純真的歲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