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才,我喝了一杯蜂蜜,吃了一只白水煮蛋,然后心满意足地坐在这里,开始回味这只从老家带来的鸡蛋。
从前极讨厌吃鸡蛋,蛋白寡淡无味,蛋黄粗糙噎嗝,每次迫不得已要吃,都是囫囵吞枣三两下解决,再赶紧喝一大杯水哗哗啦啦冲下去。
觉得它不那么难吃是有一年实习,住我姑姑家。姑姑是个特别优雅的女人,弹古筝,学瑜伽,有专门的练功房。每天早晨,她都要求我跟她一起吃一个鸡蛋。打火,坐锅,放水加鸡蛋,盖上盖子开始计时。水沸腾后立即熄火再闷十分钟。省燃气。这时鸡蛋的温度刚刚好,热乎不烫手,剥壳干净利落。看她纤纤素手剥出一颗光洁而晶莹的鸡蛋,简直是我那段时间的必修课。姑姑吃鸡蛋什么也不加,“原汁原味最好。”我味重,得配腐乳才吃得下。腐乳我一般爱红方。筷子头轻沾红料,点在蛋白上,再空口来一点腐乳白。原来鸡蛋也不那么难吃嘛。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又回到学校念书。每天早晨买一只白水蛋,一枚烧麦。从食堂到教室有几十级长长的台阶,路上刚好可以吃完他们。秋天来临的时候,风开始凉了起来,看周围每个人形色匆匆,不停往前,越发觉得手心里攥着的鸡蛋更加瓷实,有温度。从繁忙的工作中再到学校,时间突然慢了下来,几乎停滞。周遭的一切事物像置于放大镜前一样,从前被我忽略的美好成倍地展现在眼前。食堂里卖早点的大叔不是坏脾气,只是严肃而已,多对他微笑几次,他也会不好意思地嘴角上翘。胖阿姨的头发每天都梳得光溜溜的,还老别着彩色的发卡。曾经觉得无所事事的发呆,也变得意味深长。奢侈地花一个下午坐在银杏树下,旁边停着我黄色的脚踏车。叶子打着旋儿落下来,落在树下看书的男生肩上,落在女孩背着的书包上。以往要陪酱料才能吃下去的白水煮蛋,终于白口也能吃得有滋有味了。
当我静下心来,慢下咀嚼的频率,发现最讨厌的蛋黄居然如此销魂。跟吃蛋白掰成小块不一样,蛋黄是整个入口。不忙着吞咽,咬开,让蛋黄在嘴里散开,两边的咬肌也运用起来,加上舌头的搅动,蛋黄分裂成无数个小蛋黄颗粒,像跳舞一样自由。以前觉得粗粝的口感在跟舌尖磨合的过程中,像“活”起来了,几乎每个细胞都能感受到它们的悦动。如果这时候再来一杯原生蜂蜜水,甜而不腻,清爽舒畅地打喉咙、胃里流过,真是早晨最美的开始。
白水煮蛋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保持鸡蛋的原味。像人一样,每种食物都有自己的秉性、气味,如若失了这气味,像人失了性格一般,大同小异,毫无个性可言。每只鸡蛋都是有性别和性格的,有温和柔嫩的软妹子,这种用一两分的力度就能敲开,但剥起来费劲,蛋壳容易成小碎片,薄膜粘性十足,会带起娇嫩的蛋白。稍不注意剥出来的鸡蛋就像青春期发育的痘脸,坑坑洼洼,不忍睹也不忍下口。有厚实彪悍的大汉子,六七分力度敲开都不破坏蛋白,韧性弹性极佳。还有外刚内柔的御姐,三四分力度即可,只要能敲开一条缝隙,剥起来是一气呵成,往往蛋壳还能薄膜的粘合下成一个整体。
不知道对煮蛋的着迷是源于对姑姑的崇拜,还是源于食物本身。如果较起真儿来,后者更多吧。当我渐渐成熟时,在匆忙不知所踪的路上,愈加明白,每次坐下来认真品味一份食物,认真感受每个环节的起承转合,与其说是对食物的赞美和尊重,不如说在享受食物给予我的馈赠。
如同认真了解一个人,知晓一件事,当我愈加触摸到他们的真实,就会像我对白水煮蛋萌生喜爱和欢愉的情愫一样,也愈加多一分理解和接纳。而这个过程当中,我所感受到的同等礼遇,也会像煮蛋抽丝剥茧后展现的洁白,光一般存在那里。
万事万物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内在。街边小贩或许卑微,可在他的家人眼里是有爱的父亲,有担当的丈夫。一闪而过的的士司机,他的一生也绝对发生了不少多姿多彩的故事。小巷子里修了十多年鞋的师傅,原来服过十多年的兵役呢。野地里的百合花,在春天兀自开放又独自凋零,她美给谁看呢?只有那些愿意驻足,愿意留心,愿意倾听,愿意尊重每一个平凡的个体的人,才能看到,也才配看到,这细微的美。
就像我好友调侃,只有你这么作的人,才能吃个白水煮蛋都写篇文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