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大学刚毕业时,她去他的公司面试。
那时他公司只有他和王凯两个人,其他事务所面试台前都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只有他们的位置上有零散的几个人。
可他站在人群里就独成风景,有人说,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光原体。
那时候的她对他一见钟情,打算给知名事务所投简历的她,就因为看见了他,所以放弃了。
从一开始公司只有三人,直到现在的大规模。
谭勋渐渐在律师行业打响名声,并且成为律师界的大帅哥,公认的又帅又温柔。而且他聪慧过人,人脉广阔。与他聊天时,他言之有物,每每一语中的。每次跟他交谈寥寥数语,便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
这种男人,自然很容易吸引很多异性,加上他不懂拒绝,身边的女人总是络绎不绝。
倒不是因为他花心,而是因为他善良地觉得拒绝会伤害人,所以他身边所谓“暧昧”的女人很多。
以至于当与暮成功地追到他的时候,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认为自己是在梦中。
谭勋答应做她的男友了!
那段时间,这是她每天早上起来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那简直是光想想就很幸福的事情啊……
与暮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
她是被电话声吵醒的,一接起,助理小王在电话里着急地问她:“与暮姐,你什么时候来公司啊?现在都九点多了,十点就是拍卖会,若是太晚过去,我们就混不进去了。”
与暮倏地从床上跳了起来,拍卖会!她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她洗漱、穿衣,准备好迪欧一天的食物。
与暮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她懒得回去拿伞,顶着包冲进雨中。
她打了车,车上开了冷气。
她闭了闭眼睛,车内冰冷的冷气也吹不走她心里的烦闷,即使在心里告诫自己一百遍不要再去想谭勋,可从床上起来那刻,她竟忍不住跑到窗前往下看,结果下面空空荡荡的,也空荡了她些许期待的心。
这算什么呢?难道她还在奢望谭勋会像电视里痴情的男主角一样,在女主角家楼下吹一夜的风只为等她出现?
与暮打开窗子,深深吐出一口气,将自己心里的烦闷都吐了出去。
与暮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助理小王已经在门口等了。
见与暮下车,小王总算轻了一口气。
小王今年大学刚毕业,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虽然只是实习,却是个任劳任怨,做什么事都很有干劲的女孩子。与暮很喜欢她,便让她在身边当助理,好好培养。
拍卖会会场设在大楼的一楼会议厅。
两人混进去之后,里面已经来了许多著名的收藏家、艺术家,有的西装革履,有的唐装褂子,着装不一,却个个派头十足。
与暮来这里和拍卖会无关,只是想请参加这场拍卖会中的一个大人物,当他们手上一个案子的证明人。
在来这之前,与暮已经被全公司的人打击,说她绝对不可能找得到这个大人物当证人,就算找到了,人家也绝对不乐意。
两个“绝对”并没有打击到与暮的信心,她总相信,世界上没有努力却做不到的事情。
“与暮姐,你说这里哪个才是我们要找的人?听说来头不小呢。”
是啊,当初拍到现场唯一的证据便是这位大人物的车以及他的号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