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可改变的身体构造,有些人勇敢,有些人怯懦,有些人自信,有些人谦逊,有些人温顺,有些人固执,有些人好奇心强,有些人漫不经心,有些人做事麻利敏捷,有些人做事磨蹭迟缓。
——约翰·洛克
一个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上,不仅继承了一套基因,也从经验中学习了很多经验。但是她还习得了其他一些东西:相距甚远或很久以前的人们创造的字词、思想和工具。人类主宰了地球,而大猩猩则濒临灭绝,其原因并不在于我们有5%特殊的DNA,不在于我们学习关联理论的能力,也不在于我们能以文化的方式活动,而是在于我们跨越时空积累文化和传递信息的能力。
文化这个词至少有两种含义。它可以指高雅艺术、鉴赏力和品位:例如歌剧。它也可以指仪式、传统和民主特色:例如在鼻子上穿根骨头围着篝火跳舞。这两者之间有一个交汇点:人们身穿礼服端坐着欣赏《茶花女》(La Traviata),这就是鼻子上穿根骨头围着篝火跳舞的西方版本。这个词的第一个含义源于法国启蒙运动。La culture 的意思是文明——一个对进步的普遍衡量标准。第二个含义来自德国浪漫主义运动:die Kultur 是德国文化所独有的民族特征,也是日耳曼精神最初的精髓。与此同时在英国,福音运动兴起,并开始反击达尔文主义,此时文化指代的是人性的对立面——使人类凌驾于猿类之上的灵丹妙药。
在我想象的那张照片上,留着华丽小胡子的弗朗茨·博厄斯,把德国对文化的诠释带入了美国,并将其转化为一门学科:文化人类学。他对接下来一个世纪里先天后天之争的影响非常大,无论怎么说都不为过。通过强调人类文化的可塑性,他将人性扩展至无限的可能性,而不是将其束缚在诸多限制的囚牢里。正是他最有力地植入这种观点:文化将人类从本性中解放出来。
博厄斯的顿悟产生于坎伯兰湾的海岸边,坎伯兰湾位于加拿大北极地区巴芬岛的海岸。1884年1月,25岁的博厄斯正在绘制海岸地图,努力想要了解因纽特人的迁徙和生存状态。他最近把研究兴趣从物理学(他的毕业论文主题是水的颜色)转至地理学和人类学。那年冬天,在唯一一个欧洲人(他的仆人)的陪伴下,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因纽特人:他与巴芬岛民一起住在他们的帐篷和圆顶雪屋里,吃海豹肉,坐狗拉的雪橇出行。他心存谦逊地体验这一切。博厄斯不仅开始欣赏招待他的主人们的各种生存技能,也欣赏他们精湛的歌技、丰富的传统和复杂的习俗。他也曾目睹他们在面临不幸时表现出的尊严和坚忍:那年冬天,许多因纽特人死于白喉和流感;他们的很多狗也死于一种新的疾病。博厄斯知道,人们将流行病的爆发归咎于他。这不是最后一次,一个人类学家总想知道他是否把死亡带给了实验对象。他躺在狭小的雪屋里,听着“因纽特人的叫喊,狗的咆哮和孩子的哭声”,他在日记里坦诚写下,“与文明的欧洲人相比,这里的’野蛮人‘的生活根本不算什么。然而我相信,如果生活在同样的条件下,欧洲人绝不可能如此乐于工作并这么开心快乐!”
事实上,他已充分准备好接受文化平等。他的父母是犹太人,居住在德国明登的莱茵兰镇,以倡导自由思想而自豪。他的母亲是一位教师,向他渗透了“1848精神”,1848年也就是德国革命失败的那一年。在大学时,博厄斯曾与一个反犹太人的小混混进行了一场决斗,从此脸上永远地留下了疤痕。“我想要的,以及我毕生为之奋斗的,是人人平等的权利”,他在给来自巴芬岛的未婚妻的信中这样写道。他狂热地追崇特奥多尔·瓦伊茨(Theodor Waitz),此人提倡人类团结:世界上所有种族都是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这一信念让保守分子大为恼火。它吸引了那些被达尔文扰乱心神的《创世纪》(Genesis)的读者们,但对那些实行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的人作用不大。博厄斯也深受以鲁道夫·冯·魏尔啸(Rudolf von Virchow)和阿道夫·巴斯蒂安(Adolf Bastian)为代表的自由人类学柏林学派的影响,此学派强调文化决定论,反对种族决定论。因此,博厄斯这样总结他的因纽特人朋友,“野蛮人的心智可以感知到诗歌和音乐的美,只有肤浅的观察者才会说他们看起来愚蠢并毫无感情。”他这样说一点儿也不奇怪。
博厄斯于1887年移民到美国,并着手把文化研究而非种族研究定位现代人类学的基础。他想建立这样的理念,“原始人的心智”(这也是他最具影响力的作品名称)和文明人的心智在任何方面都是平等的;同时,不同群体的文化之间存在深层次的区别,与先进文化也有很深的差异。民族差异的根源在于历史、经验和环境,而不在于人们的生理和心理。他起初想要证明,人们在移民到美国若干代以后,头的形状甚至都会发生改变:
东欧的希伯来人,原本头型很圆,现在却变长了;南部的意大利人,在意大利时头型相当长,现在却变短了;因而,来到这个国家以后,这两种人的身体结构都趋于一致。
如果头的形状——许久以来一直是种族分类主要依据的内容——可受到环境的影响,那么“心智的基本特征”也一定会受到影响。不幸的是,最近的一次对博厄斯所记录头盖骨形状数据的重新分析显示,压根儿没有这回事。即便接受了新国家的同化,这些族群仍然保留了各自不同的头盖骨形状。博厄斯的诠释其实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
虽然他强调环境影响的重要性,但博厄斯并不是极端的白板论者。他对个人和种族做了关键的区分。正是因为他认识到不同人的个性上存在很大的天生差异,所以他才不相信种族之间存在天生的差异:这个观点后来被理查德·列万廷(Richard Lewontin)从基因的角度证明是正确的。从一个种族中任意挑出两个人,他们之间的遗传差异要远远大于不同种族之间的平均差异。事实上,博厄斯的观点几乎在任何方面都是很现代的。他强烈反对种族主义,相信文化决定论,不信民族特质一说,他还热情倡导所有人应该拥有均等的机会,这些都在该世纪后半叶里成为政治美德的标志。不过那时博厄斯已离开人世。
和惯例一样,他的一些追随者们走过了头。他们逐渐摈弃了博厄斯对个人差异和人性普遍特征的认可。他们犯了一个人们常犯之错,即认为一个命题是真的,那么另一命题就必定为假。他们认为由于文化影响了行为,那么先天的东西都不能影响行为。最初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在这方面最为过分。她研究萨摩亚人的性习俗,其目的就是为了揭示西方社会的婚前禁欲和与性相关的困扰完全以种族为中心,因而是“文化性”的。实际上现在我们都知道,在访问该岛的短暂期间,米德受到几个少女的恶作剧愚弄。而且,20世纪20年代的萨摩亚人如果和美国人对性的态度上有区别的话,那也是更加谨慎一些。
但是损害已经形成,人类学与华生和斯金纳影响下的心理学一样,开始完全信奉白板说——即认为人类的所有行为都仅是社会环境的产物。
在博厄斯改革人类学的同时,同样的主题也开始主宰社会学这门新兴科学。与博厄斯同时代,并也留着小胡子的埃米尔·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对社会的因果关系提出了一个更有力的论述:社会现象只能由社会事实予以解释,不能用任何生物学知识来说明。所有的文化都源自文化。杜尔凯姆比博厄斯年长一岁,出生于法国洛林,从这里越过法国边境就到了博厄斯的出生地。他的父母也是犹太人。然而,和博厄斯不同,杜尔凯姆是犹太教士的儿子,祖辈们也都是犹太教士,他整个青年时代都在研究犹太法典。他漫不经心地研究了一段时间天主教,之后进入精英云集的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在博厄斯游历全世界、住雪屋、和美洲土著人交朋友并移民的时候,杜尔凯姆只是专注于研究、写作和论证。除了曾在德国短暂学习过一段时间,他整个一生都待在法国的象牙塔里,起初在波尔多,后来去了巴黎。他没有多少可写传记的材料。
然而,杜尔凯姆给萌芽状态的社会学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他将社会学的研究立足于空白的概念上。人类行为的原因——从性嫉妒到大众性的歇斯底里——都源于个体之外。社会现象是真实的、可重复的、可界定的以及科学性的。(杜尔凯姆羡慕自然科学家所掌握的铁的事实——物理羡妒是软性科学家们的普遍心理状态),但是这些现象不能回溯至生物学。人类本性是社会力量的结果而非原因。
人性的通用特征参与细化工作,从而形成了社会生活。但这些特征不是其原因,也没有赋予它某种特殊的形式;它们只是促成了社会生活的形成。集体表现、感情和倾向并不是由个人意识的某些状态所引发的,而是由该社会群体整体所处的状态导致……个人本性仅仅是可塑的原材料,需要接受社会因素的塑造和改变。
博厄斯和杜尔凯姆,以及研究心理学的华生,代表了人类心理可完全由外界因素塑造这种白板说的巅峰。它否认和拒绝一切天生的东西,史蒂文·品克最近的著作《白板说》(The Blank Slate)将该论断驳斥得体无完肤。
但是,它肯定人类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这是无可争辩的。杜尔凯姆帮助博厄斯在人性之墙上放了关键的一块砖——此砖就是文化。博厄斯摈弃了以下的观点,即所有的人类社会都由或多或少受过良好训练的学徒组成,他们的目标是英国式绅士;而且社会里有一个由许多阶段组成的阶梯,所有的文化必须走过这个阶梯才能抵达文明。为了取代这种观点,他提出一个设想,普遍的人性由不同的传统折射到分立的文化里。一个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先天本性;但在同样的程度上也归因为其同胞的风俗习惯。他似乎从所在的群体中汲取了一些东西。
博厄斯提出了一个悖论,如今该悖论依然存在。如果人类的能力在任何地方都是相同的,德国人和因纽特人拥有对等的心智,那么为什么文化是多样的?为什么巴芬岛和莱茵兰不能共有一种单一的人类文化?又或者,如果是文化而非本性,导致了不同社会的形成,那么文化又怎么能被认为是平等的?文化演变的一些事实表明,一些文化比其他文化更加先进,而且如果文化可以影响心智,那么一些文化的确可以孕育出更优秀的心智。博厄斯学识上的继承人,例如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在解答这个悖论时,声称文化的普遍性不值一提;“适用于所有文化的心智”根本不存在;除了明显的感觉以外,人类心理没有共有的成分。人类学必须关注差异而非相似。
我对他的回答非常不满,尤其是因为它有着显而易见的政治危险——没有博厄斯的心智平等论,偏见从后门溜了进来。这会导致自然主义的谬论——即由事实推理出道德;或者由“实然”推理出“应然”——这些都是基因组上帝所禁止的。它也会导致决定论的谬误,忽略混沌理论的教训:确定的规则并不一定产生确定的结果。国际象棋的规则极其有限,但你在几步棋以内便可以有上亿万种不同的玩法。
我不相信博厄斯这么说过,但从他的立场出发而得到的逻辑推论是,技术进步和心理停滞之间存在巨大反差。博厄斯本人所属的文化拥有轮船、电报和文学;但它在精神和感受力方面,比起靠狩猎和采集果实生活的不识字的因纽特人,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优越性。这个主题经常在与博厄斯同时代的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的作品中出现。对康拉德来说,进步是一种妄想。人类本性从未进步,只是注定在每一代人中重复与祖先同样的特性和状况。有一种普遍的人类本性,重新体验祖先们经历过的胜利与灾难。技术和传统仅仅将这种人性折射到当地文化中:在一个地方可见蝴蝶结领结和小提琴;在另一个地方可见鼻部饰品和部落舞蹈。但是蝴蝶结领结和舞蹈并没有塑造心智——它们只是表达心智。
观看莎士比亚戏剧时,我常常为他对人们个性理解的精深程度所震惊。他笔下的那些人物钩心斗角起来或追求伴侣时一点儿也不单纯或原始;他们厌世且饱经风霜,是后现代主义者,自我意识强烈。大家可以想一想碧翠丝(Beatrice)、伊阿古(Iago)、埃德蒙(Edmund)或杰奎斯(Jaques)的愤世嫉俗。刹那间,我忍不住想,这似乎有点奇怪。他们决斗时使用原始的武器,交通出行落后不便捷,水管设施也完全过时。然而,他们向我们诉说的爱、绝望、愤怒和背叛,完全表达了现代生活的复杂和微妙。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他们作者的文化条件并非有利。他没有读过简·奥斯汀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也没有观看过伍迪·艾伦的表演;没看过毕加索的画作;没听过莫扎特的乐曲;没听说过相对论;也没有坐过飞机或在网上冲浪。
博厄斯提出文化平等论,绝不是证明人性是可塑的,而是取决于接受一种不可改变的普遍人性。文化可以决定自身,但它无法决定人性。讽刺的是,玛格丽特·米德最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为了找到一个年轻女性不受性约束的社会,她不得不拜访一个想象中的地方。像它之前的卢梭一样,米德在南太平洋地区找寻人性的某些“原始”之处。但是,原始的人性根本不存在。她未能发现人性的文化决定论,这种失败就像是狗叫不出声一样。
那么,让我们倒过来看决定论的观点,问问为什么人类本性似乎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形成文化——产生累积的、技术性的和可遗传的传统。在只有雪、狗和死海豹的地方,人类渐渐发明了这样的生活方式,既有歌曲和信仰,又有雪橇和雪屋。究竟人类大脑中有什么东西,可以帮助人类取得这样的伟绩,而且这样的天赋又是在何时显露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