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纪以后,同样的话仍然适用。尽管哲学家们费尽心力地想对全世界表明,自由意志不是一种幻觉,也并非是不可能之事。但是,在一切有关意图和目标的问题上,街上的男男女女们仍停滞不前。他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这个谜,却找不到谜底。在某种程度上,科学设定了一个人的行为有某种原因,但这似乎不可避免地剥夺了这个人自我表达的自由。不过,他会觉得自己是在自由地选择下一个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是不可预测的。但行为不是随机的,它必然有一个原因。在实践问题上,哲学家们对这个问题的解析方式,无法让普通人可以理解。斯宾诺莎说,一个人和一块山上滚下的石头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人认为他是在掌控自己的命运。这有点儿作用。康德认为,在试图理解因果关系时,纯粹的理性会让自己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中。而出路便是假设有两个不同的世界,一个按照自然规则运转,另一个则由理性的行为控制。洛克说,“询问一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与问他的睡眠好不好或问他的品行是否端正一样毫无意义。”休谟说,如果我们的行为是被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对此无能为力;或者如果我们的行为是随机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无能为力。现在我们弄清楚了吧?
我希望,这本书已足以让你相信,求助于后天并不能摆脱决定论的困境。如果个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同龄人和社会,那么它就是被决定的;它并不自由。哲学家亨利克·沃尔特(Henrik Walter)指出,一个99%由基因决定而1%由自己的行动能力决定的动物,比一个1%由基因决定而99%由后天决定的动物拥有更多的自由。我也希望,我所说的一切可足以让你相信,先天以基因的方式影响行为,这并不会对自由意志造成特殊的威胁。在某种程度上,基因是个性的重要贡献者这样的消息应该令人欣慰:个体的人性不受外界干扰,这像是提供了一个抵制洗脑的堡垒。至少,你是由自己内在的力量决定的,而不是被他人的力量所决定。正如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以教义问答的形式所说的那样:
我希望我的生活和选择,能够由我自己来决定,而不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非他人意志的工具。我希望自己成为主体,而不是他人行为的对象。
顺便提一下,许多人到处散播,基因影响行为的发现会让律师们大肆为自己的当事人开脱罪行,说其犯罪行为是由他们的遗传命运决定的,而不是自己的选择。这不是他的错,尊敬的法官大人,这是他的基因所决定的。实际上,迄今为止,法庭上很少有律师会这样辩护。尽管它被用到的频率会增多,但我没觉得它会在法庭审判中掀起一场惊天动地的革命。从一开始,这个世界便对法庭上决定论式的托词习以为常了。律师们总是提出这样的理由来减轻当事人的责任,例如说他精神失常;或是受到配偶的逼迫;或是不由自主这样做,因为他在孩提时代曾被这么对待过。甚至哈姆雷特也以精神失常为自己辩护,向雷欧提斯(Laertes)解释为什么他杀了对方的父亲波洛涅斯(Polonius):
我所做的,伤害了你的感情与荣誉,使你怀恨在心。但是,现在我要说,那是我的疯症所为。对不起雷欧提斯的,是哈姆雷特吗?
不,绝对不是哈姆雷特!
倘若哈姆雷特丧失了他的心志,然后他不由自主地做了一些对不起雷欧提斯的事,那么,这些事情不是哈姆雷特所干的,而哈姆雷特也不会承认。但是,这些事情是谁干的呢?就是哈姆雷特的疯症干的!
既是如此;那么;哈姆雷特本身也就是一个受害者,而他的疯症就是可怜的哈姆雷特的敌人。
基因是加入托词清单的另一个理由。此外,如史蒂文·品克所提出的那样,以减轻责任的方式为罪犯开脱,与裁定他们是否有自由意志选择自己做过的行为无关;它仅仅与阻止他们再次这样行动有关。但是,在我看来,基因辩护仍然很罕见的主要原因是,它是一个完全无用的辩护方法。在尽力推翻不利于他的控诉时,一个承认天生犯罪倾向的罪犯不太可能赢得陪审团的支持。而且,在受审时,倘若他承认自己有谋杀的天性,则不可能说服陪审团释放他再去杀人。使用基因辩护法的唯一用处在于,承认犯罪事实以后避免被宣判死刑。首个使用基因辩护的案例见于亚特兰大,事实上是一个谋杀犯史蒂芬·莫布里(Stephen Mobley)用它提出免于死刑的上诉。
我现在想要实现一个更大的目标:劝你信服詹姆斯未能使你相信的事情,即自由意志是真实存在的,无论先天和后天的情况如何。这并不是要贬低那些伟大的哲学家们。我相信,直到最近的实证科学出现以前,自由意志一直无法得到解析;就如同DNA 结构被发现之前,生命的本性也无法被探明一样。这个问题不能只靠思想来解决。很可能,在我们更好地了解大脑之前,处理自由意志的问题仍然为之尚早。然而,我相信,这个解决方案如今已初露端倪,因为我们已能理解基因在大脑运作中发挥的作用。
那就开始吧,我首先要从加利福尼亚的一个有想象力的神经科学家说起。他名为沃尔特·弗里曼(Walter Freeman),此人主张:
因此,对自由意志的否定,源自认为大脑被嵌在线性的因果关系链中……自由意志和普遍决定论是线性因果关系导致的两个不可调和的对立面。
这里的关键词是线性,事实上弗里曼用它来指代单向性。万有引力影响炮弹的降落,反之则不成立。人类心智的一个独特习惯便是将一切归因于线性因果关系。这也是许多错误的源泉。我并不关注把原因归于一些不存在之物这样的错误,例如相信雷神托尔敲打东西就会产生雷声;或给偶然事件找寻理由以及着迷于占星术。我所关注的是另一种错误:相信意向性的行为肯定有一个线性原因。这只是一种错觉,一种精神幻象,一种错误引发神经元的本能。这种本能十分有用,就像是把电视屏幕上的二维图像当成是三维图像这样的幻觉一样有用。自然选择赋予人类心智一种能力,可以探知他人的意图,更好地预测他们的行为。我们喜欢用因果比喻作为理解意愿的方式。然而,这仍是一种错觉。行为的原因存在于一个循环的而非线性的系统之中。
这并不是要否定意愿。有意向的行动能力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可以在大脑中确定其位置。它存在于大脑中的边缘系统,下面这个简单的实验就可以证明:一个动物前脑的任何一部分如果被切除,它就会失去某个特定的功能。它会失明、失聪或瘫痪。但是,它仍然会发起有意向的行为,这一点不会错。一个动物大脑底部的边缘系统如果被切除,它仍可以完好无损地听、看和行动。如果被喂食,它会吞咽。但是,它不会主动地发起任何行为。它丧失了自己的意愿。
威廉·詹姆斯曾写过,早晨躺在床上告诉自己要起床。起初,什么也没有发生;之后,在没有注意到确切的起床时间和方式的情况下,他发现自己已经起床了。他怀疑,意识以某种方式报告意志的影响,而不是意志本身。大致说来,由于边缘系统是一个无意识的区域,他的想法是有些道理的。在你意识到之前,大脑就已经发出了做某件事的决定。本杰明·李贝特(Benjamin Libet)对有意识的癫痫病患者所做的颇具争议的实验似乎支持这个观点。该实验在癫痫病受试者处于局部麻醉状态时刺激他们的大脑。通过刺激他们左脑中接收右手感觉输入的部分,李贝特让受试者有意识地感知到其右手有触觉,但是,在半秒钟之后他们才会有此感知。接着,通过刺激左手,他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还加上右脑中相应区域里的一个直接的潜意识的反应,该区域已通过一根更直接、更快的神经接受到来自左手的刺激。显然,大脑能够接受并实时作用于感觉,之后才不可避免地有延迟,需要在这个延迟阶段里将感觉在意识中加以处理。这说明意愿是潜意识的。
弗里曼认为,循环的因果关系可替代线性因果关系,结果也可以影响原因。这把行为能力从行动中去除,因为一个圆是没有起点的。想象一群鸟沿着海岸呈曲线飞翔,每只鸟都是一个个体,在飞翔中自己做每个决定。鸟群中没有领队,但它们转向时行为一致,仿佛彼此连接在一起。它们每次转向的原因是什么呢?假设你是其中的一只鸟,你向左转,这会使邻近的一只鸟几乎同时也会向左转。但是,你转向是因为邻近的另一只鸟转向,而它会转向,则是因为它在你还没转向之前就认为你在左转。这一次飞翔中,这种小的调整逐渐结束,因为你们三只鸟看到其他鸟的行动时纠正了自己的路径。但是,下一次飞翔中,整个鸟群便养成了突然左转的习惯。重点在于,你寻求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线性顺序是徒劳的,因为第一个原因(你的转向)受到了结果(邻鸟的转向)很大的影响。原因仍随着时间推移一个个出现,但它们之后便可影响自身。人类过于痴迷单向性原因,根本无法摆脱这个思维定式。我们编出一些荒谬的神话,例如一只蝴蝶翅膀的拍动就可引发一场飓风,徒劳地想要在这样的系统中坚持线性因果关系的存在。
弗里曼不是唯一支持非线性因果关系是自由意识根源的人。德国哲学家亨利克·沃尔特相信,自由意志的全部理想都是一个幻觉,但是,人们的确拥有较弱程度的自由意志,他将其称为天生的自律。这源自大脑中的反馈回路,其中一个过程中的结果将成为它下一步开始条件。甚至在受体完成信息发送之前,大脑中的神经元便已对受体做出反馈。反馈改变了发送的信息,这又转而改变了反馈,如此下去。这种观点是许多意识理论的基础。
现在,我们试着想象,这是在一个平行系统中,成千上万的神经元同时互相交流。你看不到混乱,就像是你看不到鸟群里会混乱一样,但是,你将会从一种主导模式忽然过渡到另一种。你清醒地躺在床上,大脑里天马行空,思绪乱飞,从一个想法随意地转到另一个想法。每个想法都是自发产生的,因为它都与最后一个想法相连,这时神经元的一个新模式将要主导意识;然后,一个感觉模式突然介入其中,闹钟响了。此时另一个模式取代了之前的那个(我该起床了),接下来又是一个别的模式(再过几分钟起吧)。之后,在你意识到大脑中某个地方做了决定之前,你发现自己正在起床。这显然是一个有意向的行为,不过它在某种意义上是由闹钟响铃决定的。试图找到实际起床行动的最初原因是不可能的,因为它已被掩埋在一个循环的过程中,其中思维和经验互为养料。
甚至基因本身也深陷于循环的因果关系之中。直到目前,大脑科学近年来最重要的发现是,基因受到行动的操控,反过来行动也受到基因的支配。控制学习和记忆的CREB 基因不仅是行为的原因,也是行为的结果。它们像是齿轮,对受到感觉调控的经验做出反应。它们的启动子被设定为由于各个事件而开启和关闭。那它们的产物是什么呢?是转录因子,即开启其他基因启动子的装置。那些基因改变神经元之间的突触连接;这又转而改变了神经回路,从而吸收外部经验后又改变了CREB 基因的表达。如此下去,循环不已。记忆是这样的,大脑中其他系统也有类似的循环。感觉、记忆和行动通过基因机制相互影响。这些基因不只是遗传的单位,这个描述并没有抓住它们相互联系和影响这个要点。基因本身便是把经验转化为行动的精妙机制。
我不敢妄称我已对自由意志做出了有条不紊的描述,因为我认为目前这种描述无法存在。自由意志是随着不断改变的神经元网络而产生的循环影响的总和与产物,在基因之间的循环联系中无所不在。用弗里曼的话来说,“我们中每一个人都是意义的一个来源,是我们的大脑和身体里新的构造的源泉。”
我的大脑中没有“自我”,只有一些不断变化的大脑状态,是历史、情感、本能、经验和他人影响(不必说巧合)的浓缩和提炼。
寓意:自由意志与一个由基因预设并运作的大脑完全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