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赤焰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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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梦魇缠身

年初的一日,我开始生病。那天日现九晕,大地震颤,万鸟投湖,国人恐慌。国师穹布说,这是千年罕有的大凶兆。

我躺在用白石垒砌的巨大密殿里,面对着耸立的神像,聆听围绕周边的法师们吟唱作法,昏昏沉沉,在幻觉和现实中来回游走。这是一种异常诡异的病,高烧不止、呕吐、精神恍惚、幻听、气力衰竭,伴随而来的还有无休无止的噩梦。

穹布说龙妖在我身上下了籽。

“龙妖?”听到这个解释,我苦苦一笑。

龙妖,雄者面目丑陋,凶煞嗜杀;雌者,倾国倾城,常化为女子,妖媚惑生。传说她们拥有一双比天空还深邃的眸子,望一眼,便迷失心智、无法自拔。眸中精华,谓之龙籽,乃是情劫之物,被龙妖结籽的人,轻则身死魂灭,重则祸国殃民。

穹布看着我,目光闪烁,带着极大的忧虑和不忍。若我是常人,恐怕早就被斩去四肢,奉上祭坛,化骨扬灰,但我不是!我叫黎穆,天生就是个哑巴。在帝国,更多的人叫我将军。

追溯凡人悠久古老的时间源头,我的祖先就已经出现在这方天地之中。根据传说他们是神之子嗣,流落人间。最初的时间里,他们扶老携幼,辗转流离,翻过连绵高山,穿越汹涌长河,进入高原腹地,在最接近天空和云朵的地方定居下来,繁衍生息,才有了这出云帝国。

出云帝国,原名琼雄,意为大鹏鸟之地。鹏,传说中天神的化身,绝云气,负青天,一鸟凌空,百鸟影从。它是天空的王者,也是我们出云人的图腾。出云帝国,幅员万里。一千多年来,历经一代代出云王的统治,雄踞雪域高原,辉煌夺目,成为不朽。出云王都穹窿银城,千年以来如同一尊沉默的巨兽,蹲伏在高耸的山丘之上,守望脚下的万里疆土。

落日的余晖下,红褐色的山峰仿佛一簇从天空坠落而下的巨大火焰,最高处的王宫,与云烟之中若隐若现,大鹏鸟盘旋其上。

我在这里生活多年,熟悉它的每一块砖瓦,每一处细微的变化。它是家,却从未属于过我。整个庞大的帝国都属于黎弥加——我挚爱的哥哥——99万大军的统领,高原的雄者。

“将军,王上召你议事。”穹布停在床前沉声道。穿着羔羊皮的穹布,精神饱满,总感觉他的智慧随时都会从身体里逸散出来。作为帝国成就最高的法师,他是父王生前最信任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出云人叫他“白银穹布”,意思是他像银子一样纯粹神圣。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糟老头,一个泡在酒罐子里的糟老头。我从来没有看到他骑在皮鼓上游行于空中,也没有看到他用鸟羽截断铁器。我只看到一个糟老头,又脏又臭,身上散发着秃鹫的气息。但他是我最亲近的人。如同父亲。

我比画着,问他,是否帝国又有战事?

自从父王死后,帝国如同斜阳,摇摇欲坠,叛乱四起。十四岁时我就披上白甲随黎弥加征战四方,十年来,我成为帝国最优秀的将军,战功卓著。

“大仗没有,小仗总是不断的。”穹布微微一笑,转而又面无表情地说:“王上召你,乃为别事。”话音刚落,我看到他欲言又止的表情。

暮色之下的穹窿银,被晚霞覆盖、被无数翻飞的旗帜覆盖、被响彻天地的号角声覆盖。每一次我看到它,就会想:究竟是谁造就了这一切。

穿过挂满白幡的房屋、岩洞,穿过被雪水冲洗得一尘不染的街道,穿过无数跪拜的人群……拉杰,是我的白狼,出云最大的一头战狼,很兴奋,一直在前领路。

出云人喜白,宫殿是穹窿银的心,是王的居住之地。用纯净山石、香灰筑成的宽厚墙体,外表镶上无数雪色的贝壳。白色雪山一样的墙体,顶起朱红色的飞檐,檐角蹲伏着用纯金打造的99只面向各方的大鹏鸟雕像。最高处,是一根擎天的巨竿,几十条白幡迎风飞舞,上面的金色大鹏鸟纹徽,在山峦之外都能看得见,那是出云人世世代代的图腾。

侍卫小心翼翼地将我放置在后宫的花园后便悄声离去。

已经初冬,园中花房里的花朵却开得烂漫,满树的山茶洁白如玉,馨香扑鼻,沁人心脾。一人,一狼,淹没在这花海中。良久,拉杰骤然弓身,脊毛竖起,很快又变得欢快跳跃。

有人来。

一袭锦服,婀娜翩跹。

“病,好点儿了吗?”她站在我面前,粲然一笑。我的心便似春水一般荡漾开去。我微微欠身,却不敢再看她的脸。比画着:禀王嫂,毫无起色。

她叫婷夏,是格列王室,父王灭了她的国,屠了她的城,只带她一人回到穹隆银。那时,她只有五岁。再大的仇恨,在时间面前也都毫无抵抗力。

她在宫里和我、哥哥一起长大,亲如家人。我看她哭,看她笑,看她从一个懵懂的女孩成为帝国最美丽的女子。看着她在月圆之夜翩然而舞,也看着她被黎弥加拉上王座,成为他的王后。她是我最爱的女人,现在是我的嫂子。

“这种病,很难好得了。”一声高呼,自梁柱后传来。这声音让婷夏脸上的微笑转瞬即逝。黎弥加一身白衣,黄金王冠下,是一张被时间和责任雕琢而出的坚毅的脸。他不算英俊,却有着成熟男人独特的魔力,仿佛永远不会变老,不会衰竭。

我们在一起度过童年、少年。晚上依偎在一起蜷缩在岩洞口,在白月光下入睡。那样的日子似乎永无止境,但是却又转瞬即逝。

我的父王,一生只爱我母后一人。母后生我的时候难产,两日两夜方才分娩,差点儿死掉,为此,在我的记忆里,父王一直对我没有好脸色。

我两岁的时候,别的孩子都能牙牙学语,而我始终沉默不言,当父王得知我是个哑巴的时候,一声长叹。幼童时的我,常常被人取笑。不少贵族子弟取笑我,他们叫我小哑巴阿穆,每当这时,黎弥加就会挡在我的前面。在我的心中,他一直就是一座山,一座可以依靠的山。

在别人眼中,黎弥加,是长子,是未来的王。而我是个四肢瘦小、脑袋硕大的内敛孩子。柔弱,敏感,可有可无,连做黎弥加的影子都不配。但阿妈溺爱我。她将我不能说话归结于自己身上,竭尽所能地供给我一切。而父王对我远比任何人都要严厉、残酷。五岁时我就被送去修行,接受每一个出云少年必须承受的军事磨炼。那些年,我时常直面生死,变得冷静、凶狠,并成为出云最年轻的将军。

我十四岁时,阿妈对黎弥加说,你一生不会再受苦,因为所有的苦,你的弟弟已经全部替你承受。那是阿妈在世的最后一句话。我清楚地记得说完这句话,她看着黎弥加,又看了看我,微微叹了一口气便闭上了眼睛。

眼前,雄伟的宫殿下,黎弥加静静地看着我。

他的目光,鲜有这样的亲密神色。他说:“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天神降下这样的祸事在我弟弟身上。这可是我唯一的弟弟!”

我笑,告诉他:不过是病,不要相信那些无稽之谈。

“国师的判断,是不会错的。他说是龙妖作梗,那就是。”黎弥加蹲下来,拉起我的手。

多年前的一个夏日午后,他浑身是血把我从仇敌的刀光中救出来,拉着我飞奔而逃,也是如此的表情。那时的赤脚少年,转眼长大。不变的是这一双温暖宽厚的手。

“你要离开穹隆银了。”他说。

我对于他的话反应平淡,我早知会有这样的结果。出云帝国的王都穹隆银,是不会容纳一个被龙妖下籽的人。在常人眼里,这不是一般的病,而是少有的凶兆。

婷夏的身体,微微一颤。

“为什么?”她带着无尽的关切问道。

黎弥加转过身,盯着婷夏,又看了看我,满眼怒气,很快又勉强笑了一下:“年初凶兆连连,帝国上下人心惶惶。大臣们将此归结到穆的身上,说他被龙妖下了籽。”

婷夏摇头:“这不过是毫无根据的说法罢了。他是你的弟弟,他不能离开穹隆银……”

“这里我说了算!”黎弥加暴怒,脖子上青筋绽出。婷夏欲再说什么,被我用眼神制止了。

黎弥加回过身,目光沉痛:“我不想让你离开,但举国上下都视你为祸端,我也无能为力,尽管我是王。他们原本要送你上祭坛,化骨扬灰。但我和穹布的坚持才允许你进入神山修行。”

“去神山修行?”婷夏闻言,脸色惨白。

神灵之山,被誉为世界的尽头,也是帝国的圣地。它耸入云天之上,高绝苦寒,除了法师,凡人不进,鸟兽不入。

“他已病成这样,倘若进入神山,便九死一生,凶多吉少……”婷夏为我求情。

黎弥加急促地打断她的话:“已经定了!”

婷夏恸哭:“你这是报复!”

“他是我弟弟,怎是报复?!”黎弥加怒目相向。

“嗷——”拉杰一声怒哼,冲着黎弥加露出白森森的牙。

“这只爬虫!”黎弥加骂了一句,然后看着我,眼眶通红。

黄昏时分,我离开穹隆银。天上下起雪,纷纷扬扬,覆盖整个世界。我坐在车上,裘袍被风紧紧抓住,似乎不愿离开。离开时,我没有回头看一眼穹隆银。

狂风依然在卷积着鹅毛大雪呼啸而至,整个天空响彻着冷冽的响声。

婷夏曾经说过她最喜欢雪,在她的格列国,雪是传说中的天女化身,降临凡间,以此净化污秽喧嚣的尘世。婷夏曾经告诉我,当年出云大军攻破格列王都的时候,就下起了一场大雪。连同那雪花一起降落的,还有无数弩箭、矛枪、火油。雄伟的王都被三十万大军围困了半年,终于城破。出云的白甲禁卫攻入皇宫时,婷夏的父王和兄长战死,母亲拖着她,在高楼之上举火自焚。

“那么大的火,映红了半边天,黑烟冲入云霄,仿佛一个张牙舞爪的妖怪。我那时很怕,不过看到雪落下来,就觉得心安。”婷夏跟我说那段往事的时候,脸上泛起一丝微笑。她用微笑对抗国破家亡,她说活下去,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她没死在那场大火中,是父王救了她。那时父王的心里,应该也是痛苦的。他是英明雄武的出云王,是胜利者。出云与格列的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他纵马进入格列王都的时候,看到遍地的尸体,连同倾塌的亭台楼阁,一同被大雪掩盖。一座王城,没有活着的人,只有一个立于雪中的女孩,昂头看雪,嘴角挂着微笑。那微笑,让父王心中生出巨大的悔恨和不安,所以他不顾劝阻,执意将婷夏带回穹隆银。

风大,雪紧,车厢里却很温暖。宽大的车厢,铺着雪豹皮,温着酒。我最喜欢的酒,用来自南部山谷中最上等的鸡爪谷酿造,浓烈如火,喝下一口就会感觉全身都在燃烧。

我剧烈咳嗽,一声连着一声,几乎连呼吸都很困难。我的身边一直带着一把白柄刀,精铁为身、象牙为柄,没有任何的华丽装饰。微红的刀刃散发着一股凛冽气息,以酒祭之,刀身颤抖,发出阵阵嗡鸣之声。一柄刀,一壶酒,这是我的全部。

马车摇晃,疾驰行进,忽又骤然停下。

“将军,前方有人。”卫士低声道。

我敲敲车厢,示意他继续行进。

“是王后。”卫士的声音中带着无可奈何。酒水送到嘴边,始终没有喝下,我握着酒盏的手在颤抖。

“将军,见还是不见?”

这个问题,十年来,几乎每一天都在拷问着我。每一日,每一时,每一刻,那张脸都会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此美好,但她却是我的王嫂。我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一个人、一座山。

“见吧,将军,算是告个别。”卫兵笑道。

是呀,告个别。自此之后,山高水远,或许再难相见。

我掀开车帘,狂风灌入,吹散酒气。

前方山口,是婷夏。一人、一马,白衣飘飘。

我赶紧下车,踩着积雪快步向前,没膝的大雪吱吱作响。

她说:“你这就走了吗?”

我点头。

沉默,长时间的沉默。

我的目光始终不敢望向她的脸,只能看着路边,看着山峦,看着更远处的空空荡荡。

“听说每到这个季节,俄摩隆仁上的雪莲就会全部盛开,白色的雪莲,在雪夜绽放,天上的星光徐徐照射下来,美得让人心醉。”她说。

我点头,依然是沉默。

“听说那里是早年你修行的地方,有九百九十九个修行洞,无粮无水,无床无榻,四周雪兽徘徊,百人入,一人回。”

我深吸一口气,点头,看着脚下。

她就在我面前,我们之间,一步之遥,却又似隔天涯。

“听说俄摩隆仁的山顶,有着最美的云烟,它们流转、翻滚,终年不散。人死之后,灵魂就在那里相聚。”

我依旧点头。

她的脚向前一步,那双鹿皮靴尖对着我的脚。

“你曾经说过,要带我去看那云烟,我一直记得。”她的声音很低,吐气如兰。

我告诉她,我记得,一直记得。我还告诉她,以后,我会带她去看,看那世上最美的雪莲,还有落满雪水晶一般的神山。

“现在!我不要以后,我要现在!”她突然高叫一声,逼近我。

我抬起头,看到那张脸上落下两行晶莹的泪,但很快结成两道细小的冰痕。

我比画着:不可能!我是祸端,一人前去神山,是修行,是惩罚。你是王后,不可同行。

“我不是王后!我一个人逃跑出来时,就已经不再是王后。”她嘶吼道,“穆,你知道我从未在乎过这个王后。你知道这十年我过着怎样的生活,你知道我从未爱过他。”

我感到不知所措。即便在尸积如山的战场上,我也从未如此慌张。

黎弥加爱着你!

“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她说。

即便是成年,她和我说话的语气、表情,也与幼时毫无二致。

我曾经看到她哭。一个女童蜷缩在殿堂的角落里茫然无助地哭泣。她说她做了一个噩梦,梦见死去的父母和兄长。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我牵着她,穿过连绵的宫殿,去看花开。洁白的山茶,放在水晶垒砌的温房里,经过精心照顾,终于开出花来。那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一朵花有它的寒冬、繁春,有它的轮回,有它的芳香,人也一样。我当时如此告诉她。

她站在树下笑,头顶上一朵一朵山茶次第盛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笑,这世界上最美的笑容。然后黎弥加出现,将她扛在肩上,大笑着离去。

“父王说宫里来了个叫婷夏的小美人。从今之后,你是我的。以后我是出云王,你就是王后。”黎弥加说。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从黎弥加的口中。我们三人的初见,似乎冥冥中就已经注定结局。

“你会带我去吗?”她的身体剧烈颤抖,看着我,簌簌泪下,“一直以来,我是王后,但以后我不是,我要陪你去俄摩隆仁!我要做一个寻常女子,陪你熬过那无数漫漫长夜!”

不可能。我愤怒地告诉她:这绝对不可能,黎弥加不会同意,出云民众不会同意,我同样不会同意。

“为什么?!”她的声音剧烈颤抖,让人无比心痛。

我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动摇,任何的动摇都意味着迈向无法逃脱的万丈深渊。

因为黎弥加的尊严!因为出云帝国千千万万民众的安宁和幸福!你这样太自私了,你是王后,要为出云帝国养育子嗣,保证帝国的绵延流长。

她终于无言。

我转身上车,放下帘幕。卫兵甩响马鞭,马蹄卷雪,疾驰而去。她的身影自车窗外掠过,我的泪水终于可以肆意流下。

婷夏,这世界上有太多无可奈何的爱,只能深埋于心中,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它注定不被尘世所允许。

“将军……”卫兵沉沉道。

我端起酒盏,一饮而尽。酒已凉,饮下,冷到骨髓,旋即又腾起烈火,烧得我肝肠寸断。

“将军,出城之前,我见到逻萨使者,听说弗夜坚赞意欲和我们出云联姻。”卫兵道。

逻萨使者?弗夜坚赞?联姻?我不由得一愣。

弗夜坚赞这个名字在雪域有一个更广泛流传的尊号——昭日天汗,他是我最为忌惮的对手。昆蕃部落,原本世代生活于河谷之中,在长久的年月中,他们始终臣服于出云。和出云相比,他们如同一只蝼蚁,但正是这只弱小的蚂蚁,如今成长为可以动摇出云根基的巨象。经过三十二位王汗的努力,成为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他们的首领囊日坚赞,雄心勃勃,不甘心于出云的统治,始终想要取而代之。在我未懂事的年月中,昆蕃和出云之间的战争爆发过好多次,尽管我们胜多败少,但出云从未找到能让他们屈服的办法。后来,囊日坚赞被手下毒死,昆蕃分崩离析,所有出云人都松了一口气,但谁也没想到囊日坚赞的儿子、年仅十三岁的弗夜坚赞不仅迅速平定叛乱,更是凭借他的睿智,将分散的昆蕃部落打造成坚如磐石的昆蕃帝国。在他的带领下,昆蕃人定都逻萨,崛起于高原之巅,兵强马壮,公开举起反抗出云的战旗,在它的影响下,许多部落纷纷投靠,致使出云帝国战火四起。

新兴的昆蕃,年轻而生气勃勃,在弗夜坚赞的带领下,磨砺尖角,剑指着穹隆银。年轻的弗夜坚赞精通骑射、角力、击剑。不仅武艺出众,而且英俊高大,善于吟诗,文武全才,昆蕃人尊称他为“昭日天汗”,意思是“像太阳一样永远照射四方的众汗之王”。在高原,许多人暗地里将他比作太阳,将黎弥加比作月亮。“月亮的光芒尽管洁白万丈,但日头出来,就会月落西山。”昆蕃,已成为千年出云帝国最大的威胁。

事实上,自黎弥加继位以来,他与弗夜坚赞就屡屡交锋。尽管逻萨人英勇善战,但出云帝国由大鹏鸟和战狼组成的不败兽军还在,出云帝国99万把白柄刀锋利无双,结果毫无悬念。尤其是四年前,黎弥加和弗夜坚赞皆御驾亲征,在高原之巅展开血战,逻萨人一战而败,打得弗夜坚赞不得不罢手言和。这几年,尽管弗夜坚赞暗地怂恿其他部落起兵反叛,致使双方小战不断,不过昆蕃和出云表面都保持着克制的和气。现在这个可怕又可敬的敌人竟然派使者到穹隆银提出联姻,不知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没人比我更了解黎弥加,世间的女子,他只爱婷夏一人。这么多年来,他无数次拒绝臣下要他纳妃的提议。

“现在穹隆银已经吵成一锅粥。将军,相对来说,更多人认为王上应该答应这次联姻。”卫兵兀自说着话,随即又叹了口气:“如果王上真的纳妃,那王后就太可怜了。”

我呆若木鸡。或许正是这件事,让婷夏鼓足勇气偷跑出来找我。

表面上看,她是至高无上的王后,黎弥加深爱的女人。倘若联姻成功,连黎弥加对她的爱,恐怕也要有人分享了。

婷夏,尽管我一万个愿意,但我不能带你走。我甚至自己也朝不保夕,俄摩隆仁的神山之巅,或许就是我的坟墓。

大雪更紧,我们和这风中的雪花没什么不同,无法掌握自己飞落的方向,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