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死在午后(海明威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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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斗牛,按照盎格鲁-撒克逊语言中的词义解释,不是一项运动,换句话说,斗牛并不是公牛与人之间的平等竞赛,也没有要达到平等竞赛的企图。确切地说,斗牛是一场悲剧,是公牛的死;这场或演得好或演得差的悲剧,由公牛和相关的人共同表演,在这场悲剧中,人有危险,但是牲畜是必死无疑。人的这个危险可能会增大,因为斗牛士可以任意调整他接近牛角的远近程度。根据多年的经验制订出了在封闭的斗牛场内进行徒步斗牛的规则,这些规则如果让人了解并得到遵守,就允许人对公牛采取某些行动而不被牛角钩住。只要斗牛士遵守这些规则,他就可以在缩短他与牛角之间距离的情况下,越来越依靠自己的反应能力以及对这段距离的判断,避免牛角尖的伤害。被牛角顶伤这个危险,是人自己找的,如果人出于无知、动作缓慢、手脚迟钝、招式鲁莽或者一时踉跄为实施不同招式而没有遵守根本规则中的任何一条,那么,情况也会发生变化,牛会将人顶住,将他摔死,危险变成了必然。人在斗牛场内所完成的每一个动作都叫作一个“suerte[1]”。这个术语因为简短所以用起来最方便。它的意思即act[2],但act这个词在英语里又有戏剧的含义,因此用了它会产生混淆。

首次观看斗牛的人说,“公牛也太笨了。老是冲着红披风,不去顶人。”

公牛只会朝着密织棉布做的红披风或者猩红的哔叽做的穆莱塔冲击,如果人去逗引它,并且注意手中红布的挥动,使得公牛只看见红布而看不见人。因此,一个人真正开始看斗牛,应该是看novilladas即见习斗牛士与三岁公牛搏斗。在那种斗牛表演里,牛并不是老冲着红布的,因为那斗牛士是在观众注视下学习斗牛规则,他们不是总能记着或明白自己最合适的活动范围,以及如何叫公牛老跟着逗引的红布而把人撇下。了解一条条规则是一回事,面对着要把你捅死的牲畜需要这些规则的时候还能记得起来,那又是一回事。如果观众是要看人怎样被摔死、捅死,并不想评判控制公牛的方法之优劣,那他就该先去看见习斗牛士的表演然后再去看corrida de toros,即完全意义上的斗牛。如果想了解一点技巧方面的知识,不管如何,先去看看新手表演应该是一件有益的事,因为,我们用那个怪词儿称呼的知识,在不熟练的情况下运用总是看得最清楚。在新手表演中,观众可以看到斗牛士犯的错,以及所犯错误带来的后果。观看的人还可以知道一点人员的训练情况,或者训练的不足之处以及因此而对胆量造成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在马德里,我们去看新手表演,那是仲夏的一个很炎热的星期天,有条件的人都出城到北方的海边,或者到山里去了;到了晚上六点钟才说有斗牛,说可以去看到三名争取当剑杀手的新手,杀了六头托巴尔公牛;而这三人后来在这行当中都没有成名。我们就坐在木栅栏后面的第一排。第一头牛出场时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果多明戈·埃尔南多雷纳——一个矮个子、粗脚踝、样子土里土气的巴斯克人,脸色苍白,穿着一套租来的廉价斗牛服,神情紧张,像没吃饱肚子似的——如果他要刺杀这头公牛,他就会不是出丑,就是让公牛捅死。埃尔南多雷纳控制不了两条腿的紧张。他是想静静地站着,双臂慢慢移动,用红披风去挑逗那头公牛,可是,那头公牛冲击的时候他无法站定,两只脚急速、紧张地跳开去。很显然,他自己已经管不住那两只脚了。两只脚很紧张,要逃脱危险,他自己又要装出个模样来,众人见了觉得很好笑。他们觉得很好笑是因为他们许多人心里明白,要是看见两只牛角直冲过来,自己的两只脚也会这个样子的。他们照例免不了对任何跟他们有同样缺点的人到斗牛场里赚钱感到不满,因为正是这一点使他们,即观众,与这种被认为收入很高的谋生方式无缘。轮到另外两个剑杀手上场,他们对红披风掌握得特棒,这么一来,跟他们的表演相比,埃尔南多雷纳两只脚的紧张样子就更糟了。他有一年多没到斗牛场来玩牛了,根本无法抑制紧张的情绪。等到短标枪投刺完毕,该由他带着红布和剑出场去跟公牛逗,为刺杀公牛做准备,并最后将它刺死,这时候,那些见他做出胆怯动作就喝倒彩的人们心里明白:要闹笑话了。在我们下面的场子里,他拿起穆莱塔和剑,漱了漱口,这时候我看见他脸上的肌肉在抽动。公牛紧靠栅栏站着,两眼注视着他。埃尔南多雷纳知道自己的两条腿靠不住,要慢慢地朝公牛走去是做不到的。他心里明白,只有一个法子能让自己待在这斗牛场内的一个地方。他朝公牛奔去,到了相距十码的地方,双膝跪在沙地上。那样的姿势使他不会被人笑话。他用剑挑开红布,两腿跪着朝牛移动。牛盯着人,盯着三角形红布,两只耳朵竖起来,两只眼睛一动也不动,埃尔南多雷纳又用双膝移近了一码,并且抖动手中的红布。公牛的尾巴竖起来了,脑袋低下,冲了过来,刚一碰着人,埃尔南多雷纳就沉沉地从地上弹到空中,像一只包裹一样翻转了一下,这时候的两条腿也在空中乱踢,接着跌落在地上。公牛还在找他,却看见另一个斗牛士手里拿着展开的红披风在挥动,就朝那人冲去。埃尔南多雷纳从地上站起来,发白的脸上沾着沙土,寻找他的剑和红布。就在他站起身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租的那条脏兮兮的灰色厚绸裤开了长长的一条口子,从屁股到膝盖几乎大腿骨都露出来了。他自己也看到了,现出十分吃惊的神色,伸手去捂住,这时人们翻过栅栏,跑过去要把他送医院。他犯下的技术性错误是,没有将穆莱塔举在自己与公牛之间直至公牛冲上前来;然后,到了所谓的判定时刻,即公牛低下的脑袋碰着了红布时,他又没有做到一面弓起身体后退,一面把棒和剑挑开的红布尽量朝前方举起来,好让朝红布冲过来的公牛顶不到人的身体。这是个简单的技术性错误。

那天晚上,在小餐馆里,我没有听到有人们说同情他的话。他无知、迟钝、好久没有训练了。他为什么硬要当斗牛士?为什么要下跪呢?因为他是个胆小鬼,他们说。膝盖是胆小鬼用的。如果是个胆小鬼,他为什么又硬要当斗牛士呢?人们对控制不住的紧张表现没有自然的同情,因为他是一个收了钱作公开表演的人。在公牛的面前逃跑,还不如被公牛捅死来得好一些。被捅死是光彩的;在他控制不住紧张的情绪踉踉跄跄往后退的时候被公牛捅死了,而没见他双膝跪在地上,那样人们是会同情的,虽然会让人嘲笑,但是人们知道那是因为缺乏训练之故。因为让公牛给吓破了胆的时候最难的事是稳住双脚让公牛过来,所以任何稳住双脚的尝试都是光彩的,即使人们见了那样子滑稽会取笑。可是,埃尔南多雷纳双膝跪在地上,并没有掌握在那个姿势上跟公牛斗的技巧。这个技巧是当今最讲究技术的斗牛士马西亚尔·拉兰达所掌握的,也正因为是这个缘故,跪姿才成为光彩的;而埃尔南多雷纳承认了自己的紧张情绪。流露出紧张的情绪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只有承认心里紧张才是可耻的。斗牛士由于缺乏技巧并且因此而承认自己稳不住两只脚,一下子跪在牛的面前,这个时候,人们是不会同情他的,那跟人们不同情自杀的人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我嘛,由于我不是个斗牛士,同时又对自杀很感兴趣,因此我的问题是如何描述的问题。夜里醒来我试图回想看来我会记不起来的是什么,对啦,是我确实看见过的情形,终于,我记起了有关的一切,想起来了。他从地上站起来,脸色苍白,沾了泥沙,绸马裤从腰到膝盖开了大口子,在那个时候,我看见的就是他肮脏的马裤,他开了口子的肮脏内衣,还有雪白、雪白、白得不忍再看的大腿骨,要紧的是这件事。

同时,在新手表演中,除了观察斗牛技巧和因缺乏技巧而造成的后果之外,你还有机会了解如何对付有缺陷的公牛的方式,因为,由于有某些明显的缺陷而不能用于正式斗牛的公牛总在见习斗牛中被杀死。几乎所有的公牛在任何一种方式的斗牛中都会表现出缺陷来,这些都须由斗牛士来纠正,可是在见习斗牛中,这些缺陷,譬如视觉缺陷,在一开始就非常非常明显,因此,纠正缺陷的方式,或者因没有得到纠正而造成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正式的斗牛是一场悲剧,而不是一项运动,并且公牛是一定要被杀的。如果剑杀手杀不了公牛,在规定的准备刺杀和进行刺杀的十五分钟结束的时候,公牛就要由犍牛引领、被活着带出去,杀公牛的人名誉扫地;根据法律,公牛必须在斗牛场边上的牛栏里被杀死。剑杀手即正式认可的斗牛士被捅死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一,除非他没有经验、无知、好久没有受过训练或者年纪太大、双脚不灵活。但是,如果剑杀手懂行的话,他可以任意增大自己所冒的死亡危险的程度。但是,他增大危险时必须遵守为保护他而定的规则。换句话说,做了一个如果他在极端危险但仍旧能保持身体平衡的情况下知道怎么做的动作,那就是他的荣耀。如果他因为无知、无视根本规则、因身体或头脑迟钝或者因鲁莽而冒险,那就是他的耻辱。

剑杀手必须以见识与技术来制服公牛。只有在以优美的动作去制服对方的限度里,斗牛看上去才是美的。力气对于斗牛士是没有多大用处的,除非是在刺杀那一瞬间。拉菲尔·戈梅斯别号“公鸡”,快五十岁了,吉卜赛人,是别号叫“小公鸡”的何塞·戈梅斯的哥哥,是戈梅斯这个姓氏的吉卜赛斗牛士世家活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成员。一次,有人问他在做些什么体育锻炼来增强体力去斗牛。

“力气,”“公鸡”说,“我要力气干什么,老兄?牛有半吨重。我去锻炼身体增强力气跟牛比?让牛去有力气好了。”

如果允许公牛也像斗牛士一样增长见识,如果在斗牛场十五分钟规定的时间里没有刺死的公牛事后不在牛栏里被杀掉,而是允许再次出场,那么,这些公牛会捅死所有的斗牛士,如果斗牛士都遵守斗牛规则的话。斗牛是建立在野生动物与不骑马的人之间第一回相遇这个基础上的。公牛以前从未进过斗牛场,这是现代斗牛的根本前提。早期的斗牛,是允许以前进过斗牛场的公牛再次入场的,被牛捅死的人太多了,于是教皇庇护五世于一五六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发布敕令,凡是允许在自己国家进行斗牛的天主教君主都要逐出教会,而且在斗牛场里捅死的人一律不得举行天主教式葬礼。鉴于西班牙在教皇敕令发表之后仍继续不断地举行斗牛,教会只在大家都同意公牛只能在斗牛场内出现一次的情况下容忍斗牛。

你也许因此会认为,如果允许公牛再次进入斗牛场,那么,斗牛就可以成为真正的一项运动,而不仅仅是一个悲惨的场面而已。我在外省城镇看到过这样的公牛,违反法律规定上场。那是临时围起来的场地,在城中的广场,把大车拉在一起,堵住通广场的出入口,那是非法的capea,也就是用上过场的公牛的广场斗牛。有雄心大志、但没有后台老板资助的斗牛士,都是在广场斗牛中头一回体验斗牛的。那是一项运动,一项非常野蛮、原始的运动,而且大体上是真正的业余运动。然而,恐怕由于斗牛有死的危险,因此,在参加运动的美英业余运动员当中是绝对不会受到多大欢迎的。我们在运动中不会为死所吸引,无论是接近死,还是逃脱死。我们被胜利所吸引,我们以避免失败来取代避免死。这是一个很好的象征,但是,如果死与竞赛关系越是密切,那么,要做个运动员,就得有越多的睾丸[3]。在广场斗牛中,公牛难得被杀死。这样对爱好动物的运动员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外省城镇一般都很穷,负担不起杀牛的,而有志向的斗牛士谁都花不起钱买剑,否则他也不会看中广场斗牛来学艺了。这样就为有钱的运动员提供了机会,因为有钱他就付得起公牛的钱,自己也买得起剑。

然而,由于公牛智力发育的道理,再次进入斗牛场的公牛也没有什么看头。公牛冲击了一两回之后就会站住不动了,只有公牛觉得有把握捅倒拿红披风引诱它的大人或小孩的时候,它才会冲击。如果面前有一群人,公牛冲进人群,它就会看准一个人穷追,不管那人怎样左躲右闪、拼命奔跑、绕弯子,它都会穷追到底,把人捅倒。如果牛角尖头是磨平了的,那么公牛的追呀、捅呀,一时间是很有看头的。哪一个人也不必去惹公牛,要是他不想这么做的话,当然,想去斗一斗牛的人,也难得真的去显示一下自己的勇气。对于那些进入了广场里面的人来说这是非常令人激动的,它是对一项真正业余运动的一次考验,看看是否会让运动员比观众更加觉得有趣(一旦观众觉得有趣到了足够的程度,收取入场费也就有利可图,那么这项运动也就有了职业化的萌芽),而最细微的冷静或镇定的迹象,立即就会博得热烈欢呼。但是,如果牛角尖没有磨平,那就是个人心慌乱的场面了。这时候大人、小孩拿麻袋片、衬衫、旧披风当作斗牛红披风跟磨平牛角的情况下一样去引逗公牛;唯一的不同是,如果人让公牛捅着,掀倒在地,他们很可能就会落下当地医生无法治的创伤。曾经有一头公牛,是巴伦西亚省广场斗牛最最得意的,它在五年当中,捅死了十六个大人和小孩,六十多人被它严重捅伤。进入广场斗牛的人,有时候也像争取当职业斗牛士的人一样表演,以此免费获取斗牛的经验,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像个业余斗牛士,纯粹是为了运动,为获取眼前的刺激,而且是极大的刺激;也是为了今后回想起来的乐趣,即在自己家乡的广场,一个炎热的午后,曾有过对死的藐视。许多人进入场内是出于虚荣心,他们希望自己是有勇气的。许多人发觉自己一点也没有勇气,但至少他们是进过场子的。他们除了自己内心的满足即与牛进过场子之外,其实没有什么可以得到的,这件事本身不过是一桩做的人日后会永远记在心里的事罢了。让一头牲畜冲你过来,朝着你睁大眼睛,有意要将你捅死,同时你还看着它那低下的脑袋上要刺死你的角一步步逼近,那样的感觉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引起了人所希望的激动,因此总有人愿意进入广场斗牛场内,为了满足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自豪感,为了满足曾经与一头真公牛斗过几下子的乐趣,尽管当时实际感受的乐趣不一定很大。有时公牛被杀了,如果这个城镇有钱杀得起牛,或者老百姓激情失控的话,大家朝公牛蜂拥上去,人人手里都拿着刀子、匕首、屠刀、石块。也许公牛的两只角之间会夹住一个人,被公牛上下掀动着,可能有人被摔到空中,但肯定有几个人扯住牛尾巴,一群人手拿刀子、匕首一拥而上,朝牛砍呀、杀呀,直到它跌跌撞撞,倒在地上。整个业余斗牛即群斗,虽则很刺激,但却是非常野蛮、混乱的举动,它跟正式斗牛的程式相差十万八千里。

那头捅死十六人、捅伤六十人的公牛,是被用非常古怪的方式杀死的。它捅死的人当中有一个是大约十四岁的男孩。事后那孩子的哥哥和姐姐一直跟着这头公牛,也许是想在广场斗牛结束后公牛关进木笼子找机会暗地里杀掉它。这么做很难成功,因为这头公牛身价非常高,看得也特别牢。他们两人就这么跟踪了两年,也不动手,只是这头公牛到了哪里,那里就有他们两个人。又到了政府颁布法令要废止广场斗牛(那是一回又一回地废止过了)的时候,公牛主人决定把公牛送到巴伦西亚屠宰场去,因为这头公牛年龄毕竟也大了。两个吉卜赛人就跟到屠宰场,那小伙子要求让他来杀牛,因为这头公牛捅死了他弟弟。他的要求被同意了,于是便着手杀牛,他先是把木笼子里的公牛挖去了两只眼睛,对准眼窝吐唾沫,接着,他用匕首割断公牛颈椎骨之间的骨髓(割起来也挺不容易)。这样杀死公牛之后他要求再割下公牛的睾丸,这个要求也得到了同意。他和他妹妹在屠宰场外面尘土飞扬的街路边生了一堆火,又用铁丝刺穿两个睾丸,放在火上烤,待睾丸烤熟,都吃了。就这样,他们不屑一顾地离开了屠宰场,顺着大路出了城。

注释

[1]西班牙文,意为“方式”、“斗牛技巧”、“招式”等。

[2]英文,意为“动作”,在戏剧中也作“幕”解。

[3]参阅“术语释义汇编”cojones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