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谁的青春仓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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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爱怎能忘记 (1)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到那个军区大院了。

我很想念那里每天五点半准时响起的悠扬的号角,还有随之而来的气势非凡的跑步声,新兵清脆新鲜的敬礼,健康蓬勃的绿色,小孩子晃悠着结伴去马路对面的学校里上学,甚至是附近卖结实耐穿也舒适的军用球鞋的阿婆。

当然,还有秦榛。

我是上初中的时候,才认识秦榛的。那一年元旦放假,爸爸又照旧搬出他傻大傻大的音响,放上老旧的舞曲,又招来他所有的部下,预备开通宵的Party。那些有着纯朴憨厚笑容的军人,几乎都是来自遥远的北方。冬天的时候,手背、脸颊上还会习惯性地有冻疮留下的暗红的斑痕。我喜欢看他们笨拙扭怩地跳舞,有时候看着看着会很没修养的哈哈大笑,而后自以为是地混入其中,教他们如何狂放地扭屁股,晃脖颈。

这其中有个被我称为“秦叔叔”的军人,最喜欢拉着我的手跳舞。每次见了我,也都会呵呵笑着用短短的胡碴扎我的脸蛋。过年过节的时候,还会买大堆好吃的给我;但要求是,我必须搂着他温暖的脖颈,亲亲他的额头。

他这样喜欢小孩子,却从来都是一个人孤独的来去。那年元旦他没和我跳舞,却在角落里一个劲地抽烟。最后Party散的时候,爸爸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说了句:老秦,别担心,我会想办法的。他的眼里,才一下子像是窗外的天,泛起黎明的颜色。

一个月后,我放学回家,刚进军区大院的门,便听见有喜庆的鞭炮声,憋不住的笑似的,不停歇地炸响过来。我是个爱看热闹的人,拔腿便往那“声源地”跑去。刚刚住脚,便被秦叔叔给欢欣地拉住了。同时跟过来的,还有一个笑容柔和甜美的漂亮女人,和年龄与我相仿的穿鼓鼓囊囊大棉袄的男孩。秦叔叔把男孩推到我的面前,介绍说:“秦榛,这就是我信里常提起的肖营长的宝贝女儿,肖安;快问肖安妹妹好,以后你们就是同学了,可要好好跟肖安妹妹学,别那么爱逃课打架了。”我听了,以一种军区女孩子特有的骄傲和大度,落落大方地伸过手去。而对面的秦榛却是冷硬地瞟了我一眼,迅急地把因冻伤而红肿的右手,往我手里一碰,便唰地抽了回去。秦叔叔有些尴尬地朝我笑笑,说:安安,秦榛这孩子在东北农村里野惯了,不怎么懂礼貌,你别生他的气啊;今天晚上,你们一家都过来,让阿姨给你们做东北的好菜吃,记住一定要来啊!

那天晚上为了秦叔叔的面子,我勉强跟爸妈去吃了“团圆饭”。否则,单是那个叫秦榛的男孩子凛冽不友好的眼光,也会让我拒不进门。

第二天,秦榛便成了我们初二(3)班的一员。而且,不偏不倚地,做我的邻桌。老师介绍完,他向我走过来的时候,秦榛装作不在意地看了我一眼,竟是一下子被我抓住了,眼神里点点的激动与兴奋。

此后便会像双方的父母说的,一块来去。秦榛的话不多,但一出口便像是我想象中的东北的烈风,尖锐得会划破人的肌肤。有一次我问他,东北好玩吗?他习惯性地沉默了几分钟,随口丢给我一句:比你们这儿好玩一千倍!他很鲜明地把我与他划分了开来,语气里有难以化解的坚硬与隔膜。

我看看他渐显东北人硬朗轮廓的面容,还有粗硬浓密的短发,故意当着秦叔叔的面,招呼也不打一声,便飞快飞快地丢下他跑开了。

大院里的男孩子像土匪。周末的时候,他们会穿上大人的军装,扎了褐色的皮带,插上一把仿真的玩具枪,在一个头头的带领下,从这家“洗劫”到那家。都是矮矮的院墙,三下五除二便能爬过去。他们很兴奋寻到了一种可以当木马来跳的新玩意儿。有一次跳到一家院子里,却发现对面已到了大院的边界。五米多高的森严的石墙,爬上去,容易;想下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等到秦榛怒气冲冲地开门出来,要赶他们走时,那为首的头头突然狡黠地冲秦榛一笑,道:嗨,东北人,听说你们那儿的人都很野,那敢不敢从这面墙上跳下来,向我们军人的英勇子弟们证明一下?

这样的挑衅,让恰好从旁边经过的我看了,都有些惊讶和气愤。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秦榛早已嗖嗖地爬上那堵处处有尖厉棱角的高墙,又英雄一般大义凛然地站立着,准备奋不顾身地跳下来了。

原本嗷嗷叫嚷起哄的人群突然间静下来,齐唰唰地将略带恐惧和惊骇的视线,投向昂首挺胸、高高站立着的秦榛,我几乎是带着哭腔失声地高叫起来:秦榛,你别逞能,否则我再也不会陪你上学!秦榛淡淡地瞟了一眼奋力想挤过那帮“土匪”的我,神色却是很奇怪地变得愈加地坚定执著起来。

秦榛像鹰一样,展翅从蓝得逼人落泪的半空“飞”下来的时候,我死命地闭上双眼,又狠狠抓住了身旁一个男生打颤的胳膊。

终于在一片杂沓慌乱的脚步声和痛苦又愤怒的喊叫声里,睁开眼睛的时候,秦榛已被闻讯赶来的大人和军医,抬进了卧室。秦叔叔的咆哮声里,我听见秦榛声嘶力竭的喊叫:我就要向每一个人证明,我不是孬种!我是个堂堂的男子汉!!我也是军人的后代!!!

像是巴掌,啪地一声脆响过后,屋子便只剩医用器械的冰冷的碰撞声,以及母亲们才会有的,隐忍又撕心裂肺般的哭泣。

我是在那一天的晚上,才知道,秦叔叔其实也是一个极优秀的军人;可是有一年的中秋,因为忍不住对千里之外妻儿和父母的思念,偷偷坐火车跑回东北去,受到了组织上很严厉的处分。是爸爸,背着“袒护部下”的名声,一次次地为他求情,最终将处分减到了最低。可是从此,他在上级眼中的形象,却因此再也难以翻身。家属的调动问题,也是直到五年后爸爸的多方奔波,才终于得以解决。

而今秦榛的“壮举”,再一次把活得小心翼翼、近乎忍辱负重的秦叔叔,推到更难堪的境地。

那晚我听着客厅里大段的沉默和爸爸大段的陈词,突然想起秦榛随口丢给我的一句话:九岁的时候,我开始疯狂地爱上东北,爱上它逼人的英气和冷硬到底的质地。秦榛原来早已在心里,想向大院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为自己,或者说是为他的爸爸,证明一些东西了。

秦榛疗伤的那一段日子,我没去看他。我知道秦榛不需要外人的同情和安慰。他从高高的墙上跳下来的时候,心里充满的,其实是一种终于寻到机会,证明自己的骄傲和满足。

我把每一堂课的笔记都整理好,又交人用电脑打印输出一份,交给秦叔叔;并告诉她,这只是老师发下来的讲义,让我转交的。

十几天后,秦榛出院。而我,也要跟随调动了工作的爸爸,去坐落在北京的另一个军区大院。临走的那一天,许多人来送。我坐在笨重的吉普车里,侧头看外面不舍的人群,还有红砖青瓦的一座座平房。想着那个倔强的秦榛,不知看没看到我夹在讲义里的纸条,会不会像上面说的那样,孤独的时候,给我写上只言片语?

车快开的时候,帮我们搬家的一个军人,急急地从车窗里塞给我一封信,又高声嚷着:是从门缝里塞进去,刚刚发现的。我迅速打开来,只看了一眼,便侧过脸去看窗外哗哗倒退的人群。在最远处的角落里,我看到一抹年轻的微笑,在徐徐地向我绽开。

秦榛在信里说:安安,只能在信里,才会鼓起勇气,对你说声谢谢。九岁那年爸爸犯错的时候,就该说的;爸爸总是说,每每看到你甜美的微笑,他便会默默地鼓励自己,为了一家人的团圆,努力地用行动去擦掉人生路上的污点。可是我的自尊,却不容忍爸爸用求人的方式,换来家人的团聚。所以,才会将这份怨恨,不公平地转嫁于你。而且,用极端的方式,向每一个人证明,我的血液里,也有军人的勇敢与尊严……你与肖伯伯的宽容与关爱,其实我早已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这次爸爸演习中的立功,亦是肖伯伯,无私地给予了机会。安安,我会像你说的那样,好好地爱这个大院里的一切;就像,你曾经那样深深地,爱它们一样……

有了秦榛在这儿守着我的记忆,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离开我深爱的大院,和我深爱的故乡。

旱冰鞋上的十七岁。

省师大毕业的哥哥去市一中报到的当天,就履行了他的诺言,将我自打填了市一中的志愿起,便日日觊觎着的一双银灰色旱冰鞋,买回来做为我考入市一中的奖赏。

九月份开学的第一天,我既不屑乘出租,也不乐意坐哥哥的单车,非要着了酷酷的旱冰鞋,自己闲闲蹓跶过去。家到学校也就四里路的样子,但却要过四、五个拥挤繁忙的十字路口。起初哥哥还不放心我的技术,非要我拉着他的后车架,慢慢滑。我骄傲地一扬下巴,嗖地落下他,在形形色色的车缝里鱼一样自由穿梭起来。在我箭一般飞快飞快地冲过两个车喇叭几乎成奏交响乐的路口之后,哥哥终于气喘吁吁地赶上来,大叫:“别逞能了,唐飞,I服了You啦!

我终于放慢了速度,抓着他的车把,头也不抬地高声嚷:“哥哥,学校里有没有新来的漂亮女老师啊?”“你小子还有恋师情结啊,小心我在咱妈面前告你一状!”“好啊,我就说替她老人家找的大儿媳妇,看不乐坏她才怪!”疯狂的滑速里无意中瞥哥哥一眼,发现他神采飞扬的眸子里,竟满是我不熟悉的温暖和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