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J.S.密尔最重要的政治著作,共5章,完成于1859年。全书以公民自由为中心,对自由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阐述。中心论题有三个:(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论个性自由;(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
密尔认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的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他认为人格的价值不仅是形而上学的教条,而是在实际条件下要实现的东西。
《论自由》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密尔对自由的讨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