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月19日
我叫温西栋,同学们爱叫我温东西。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听的绰号,可能是大家觉得我比较笨吧!在班上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笨的男同学,他叫范茂源,大家爱叫他饭桶。我们俩号称班上的“温饭二人组”。
其实我个人觉得,我比范茂源要好些。至少,我的模样还算周正,虽然眼睛小了点,鼻子塌了点,但戴副眼镜,倒也显得文质彬彬。饭桶呢?肥头大耳,说话也含糊不清,把我和他组合在一起,自然是委屈了我。不过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反倒可以突出我的优势。如果把我和大帅哥陈果组合的话,会显得我更差劲。
平时老师要求写的作文我都不爱写,更别说每天记日记了。但是我的同桌朱丽叶超喜欢写日记,她每天都把一个厚厚的日记本带在身边。就连上厕所时也随身携带,生怕别人看了她的日记。
我很想看看她的日记,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秘密的事情呢?其中会不会提到我呢?有一次,我对她说:“我能看看你的日记吗?哪怕一篇也行。”
她坚决地摇摇头说:“不行,除非你也有日记,我看你一篇,你看我一篇,交换看还差不多,否则我太吃亏了。”
为了能看到她的日记,我决定加入“日记一族”的行列。于是我买了一个哈里波特封面的日记本,开始记日记。
这就是我的第一篇日记,这样写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