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将《吉诃德先生传》续译完书之后,便颇倦于译事,以为这种工作究属太机械,于人于己都没有多大好处,不如趁我这无几的余年,多做一点不为他人作嫁的笔墨,或许可以比较心安理得。所以当时我曾对朋友们宣说:《吉诃德先生传》是我最后一部译稿了。
今年夏初,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前曾译作《随风而去》)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上海的居民大起其哄,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纪录,同时本书的翻印本也成了轰动一时的读物,甚至有人采用它做英文教科书了,我却还像一个初到上海的乡下人,全不晓得这回事。当电影开映的前几日,有些朋友怂恿我译这本书,意思甚是殷切,仿佛这书的翻译非我莫属似的。那时我厌倦译书工作的心理并未改变,又以为一部时髦书未必一定就是一部好书,所以迟疑不决,停顿了近一月。直至书的内容涉猎过了,电影也领教过了,才觉得它虽不能和古代名家的杰作等量齐观,却也断不是那种低级趣味的时髦小说可比——它的风行不是没有理由的,它确实还值得一译。同时那位怂恿我译的朋友又告诉我,这书日本已经有两个译本,都销得很好。于是我就发了一股傻劲,把事情决定下来——他们有,我们怎么能没有?
但是这么一部百余万言的巨著,碰在这么一个纸昂墨贵的时期,即使我自己不怕精力的中折,又哪有不怕资本亏折的出版家呢?真是事有凑巧,那时节国华编译社刚刚组织起来,听到我有意思要译这部书,立即派代表跟我接洽。我们彼此至诚相见,三言两语就把事情商妥了。于是我从六月二十五日动起笔来,现在邀天之幸,总算可以如期出版上册了,下册的时间比较从容,而且已经驾轻就熟,大约可以不成问题的。
以上就是我翻译这书的缘起。读者诸君如果读了之后觉得还不大失望,那我可以代替诸君谢谢那几位怂恿我译的朋友,以及国华编译社的诸君,因为没有他们的怂恿和帮忙,这一个译本是无从产生的。
照理,译者已将一部译本奉献在读者面前,他的任务就已算尽了,无须再说什么了。但是为对读者诸君特别表示殷勤起见,有几句话似乎不能不说一说。
从前我们的诗人李义山指出“杀风景”的事情一共十二件,如“花间喝道”“月下把火”之类(见《杂纂》)。我现在要给他补上一件,就是“给艺术品戴帽子”。譬如我们从前的老先生们不许年轻人看《红楼梦》《水浒》(虽然他们自己都是看过的,并且也喜欢看的,不然的话,他们怎么知道应该不许人看呢),说它们是“诲淫诲盗之书”,便是“给艺术品戴帽子”的一种方式。现在这种方式的帽子已经没有人戴了,但是红红绿绿的新式帽子仍旧是层出不穷。虽则凡是好的艺术品总一定是真金不怕火炼,决不是一顶帽子所掩没得了的;但是,譬如是一块纯净无瑕的白璧,凭空给它涂上了一笔颜色,那也不是大杀风景吗?
凡是真正的艺术品,它的结构必定都是极复杂极精微的,尽可由鉴赏者自己去见仁见智,但决不容人一眼看穿。单以好的小说而论,你若要从人物方面去看它,你总可以看出里面有一些是你在哪里见过的,有一些是你的朋友,甚至有一些就是你自己。但是实际上,那些人物决不会和你所见过的人或是你的朋友或是你自己完全一样。你在那些人物身上见出来的你见过的人或是你的朋友或是你自己,都不过是那些人物的一部分,决不是那些人物的全体。因若不然,那部小说就没有具备创造性,因而也不能成其伟大了。就如本书的女主人公郝思嘉,你有时觉得她很面熟,有时又觉得她很陌生,有时你很能谅解她,有时却要觉得莫名其妙,然而你始终都会觉得她十分真实,始终都会觉得作者的写法无懈可击。这一点,就是一个人物描写成功的要素,而惟其具有这一种要素,这一个人物就不容你给她戴帽子了。
再从小说的情节方面看,那就比较容易引起歪曲的解释。歪曲解释的一个极普通的方式,就是从情节里去断章取义,不加分析地抽取教训,或抽取批判的标准。即如现在这本书,我已经听见有人给它加上“和平主义”四字的考语了。究竟这一个帽子是荣是辱,当然要以那给与者的心理为转移,客观上是无从论定的。但是我极不愿意给这本书戴上这样一个帽子,更不愿意读这书的人先有这一句考语横梗在胸中。因为本书的作者不过要借一段真实的史迹来烘托几个特殊的人物,来刻画一番普遍的人情,此外并无任何的主义,也根本不想宣传什么、鼓吹什么,我们何苦要这样诬陷她呢?何况她这书里所描写的是美国的南北战争,和我们现在时隔八十年,地隔数万里,又跟我们自己的事情有什么相干呢?所以我对于这种断章取义的考语家,唯有名之曰“杀风景”而已。
关于这书的译法,我得向读者诸君请求一点自由权。因为译这样的书,与译Classics究竟两样,如果一定要字真句确地译,恐怕读起来反要沉闷。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气力。对话方面也力求译得像中国话,有许多幽默的、尖刻的、下流的成语,都用我们自己的成语代替进去,以期阅读时可获如闻其声的效果。还有一些冗长的描写和心理的分析,觉得它跟情节的发展没有多大关系,并且要使读者厌倦的,那我就老实不客气地将它整段删节了。但是这样的地方并不多。总之,我的目的是在求忠实于全书的趣味精神,不在求忠实于一枝一节。倘使批评家们要替我吹毛求疵,说我某字某句译错了,那我预先在这里心领谨谢。
最后关于本书的译名,也得稍稍解释一下。原名Gone with the Wind取义见于本书的第二十四章,原意是说本书主人公的故乡已经“随风飘去”了。上海电影院起初译为“随风而去”,与原名固然切合,但有些不像书名,后来改为“乱世佳人”,那是只好让电影去专用的。现在改为“飘”,“飘”的本义为“回风”,就是“暴风”,原名Wind本属广义,这里分明是指暴风而说的;“飘”又有“飘扬”“飘逝”之义,又把Gone的意味也包含在内了。所以我觉得有这一个字已经足够表达原名的蕴义。
傅东华
一九四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