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在李婉眼里,王大东成了彻头彻尾的傻小子。
如果王大东不傻,怎么会自己服下折磨了她足足两个月的东西呢?
那玩意儿,可是人人避之不及的。
或许,他只是一时冲动,才做出了这样的荒唐之事,等“上瘾”发作的时候,他肯定会后悔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这就是年轻人啊。
傻。
却傻的那么可爱。
如果李婉再年轻个十几岁,恐怕就王大东做的这一件事,就足以俘获她。
如果再年轻十几岁,说不定她还要和自己的侄女儿竞争一下……
太多的如果。
但却只是如果。
很多东西,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李婉只能叹息,无奈。
被李婉叫傻小子,王大东倒也没什么意见。
反正对方是他长辈,别说是叫他傻小子,就是叫他傻蛋他也无所谓。
只要李婉能从那段阴影中走出来,心中的希望不要破灭,能够成功戒掉“上瘾”,也算是帮林诗研还掉了大部分的恩情。
对,在王大东心中,他做的这一切,也仅仅只还掉了李婉的大部分恩情,而不是全部的恩情。
原因很简单,李婉救了林诗研,这个恩情,对他来说比天大。
在得知李婉救过林诗研之后,王大东甚至在想,就算李婉要求林诗研将她的公司交给林飞,林诗研也应该照做。
生命,是他最看中的东西。
为了能活下来,牺牲什么都是值得的。
琴帝,那个比林诗研还要冷一百倍的绝对冰山,几乎没有对王大东重复说过同一句话。
而那一句话,却不只是两次三次对他说起过。
生命,是一切的根本,如果有什么威胁到了你的生命,那么做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
所以李婉觉得王大东很傻,他并不那么觉得。
他做的,比起李婉对林诗研做的,还远远不够。
但要让李婉成功戒掉“上瘾”,其难度,对王大东来说,绝对比杀死伯爵要难上很多倍。
因此,为了让李婉不要放弃,他才不惜自己服下“上瘾”。
“大东,喝点水吧。”李婉向着王大东走来。
“好的小姨。”王大东站起身。
当再次看到李婉的时候,王大东不由得微微一愣。
此时,李婉已经换了一套衣服,是一条青花瓷的旗袍。
旗袍不长不短,两侧都有开叉,开叉的位置,也恰到好处。上面的花纹并不多,大部分的面积是白色,配上李婉的身材,看起来真的就像是一只美丽的青花瓷花瓶。
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
但却又有些不敢。
因为害怕,轻轻一碰,它就会碎掉。
李婉头发盘了起来,脸上因为哭泣而花了的妆也补好了,耳朵上戴着两条长约一寸的线条形耳坠,十分简单的装扮,但却瞬间让李婉像是变了一个人。
从那个颓废、自暴自弃的形象,变为了一个高贵而冷傲的贵妇。
李婉本来就很美,这样一番打扮下来,就更美了。
二三十岁是女人最美的年华,一旦到了四十,女人的美,就会走下坡路。
皮肤变得松弛,暗淡,没有弹性。
但时光,仿佛并没有在李婉身上留下什么,三十七八岁的年纪,看起来竟然如同二十多岁,如果和林诗研站在一起,别人肯定会以为她们是姐妹。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就像一个50岁的农村妇女和一个50岁的明星站在一起,两者看起来的年纪差完全可以达到20岁,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