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晚上正在家里看电视,迪迪那家伙打电话过来。我懒洋洋地问:“还没睡啊。”那边静默片刻,然后用无比沉痛的声音回答我:“夕,我回来了。”什么?! 我跳起来,什么时候回来的?车次多少?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要我接?!我在这边惊喜着假装愤怒地撒娇。哦,是昨天凌晨到的,这小子还记着我爱睡懒觉的习惯,怎么忍心我睡眼朦胧地在出站口接他呢。可是电话那边很安静,等我发嗲完了,才哼哧出一句:“夕,明天中午和我们一起出来吃饭,有些话,我们见了面才能说得清楚。”接着电话被果断挂掉,再打过去,一直是盲音。我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和他们一起吃饭?有他,还有谁?虽然我做了非常充分的思想准备,可是真正见了面,还是忍不住掉泪。那个女孩子长得真的很恬美,笑的样子非常清纯。但是说话太刺耳,就连说:“对不起。”在我听来都像冷硬的牙。迪迪说,她是他在广州那家公司的同事,他爱她超过爱我,这是真的。
迪迪把他在长沙经营的,也是他走后我一直精心打理的那家酒吧给了我。酒吧的名字叫玻璃心,名字还是三年前我取的。而这一刻,我的心,就像玻璃般轻轻地碎裂了。一场预言似的。真是太没面子,我最后哭着跑掉。一个星期后我把玻璃心转让给了一个叫罗的男人,听说后来他又转让给了别人,无所谓了。一个月后我在城北找了份收银的工作,我决定彻底忘掉迪迪,和玻璃心。可是事不凑巧,有一天去上班时路上堵车,只有从那条酒街绕道。我努力说服自己却仍然回头去望,酒吧的招牌居然还是老样子,连落地玻璃窗中的贴画都在,我的心,就生生疼了一下。晚上,我又一次失眠。我想他,那个叫迪迪的,有一头好看的卷发和明亮眼睛的大男孩。索性穿好衣服出去走走,不觉地,就到了玻璃心门口。迟疑片刻终于推门而入,酒吧里一切都没有变,还是那些有机玻璃的圆桌和小凳,以及迷离的灯光和低调的乐声。我一个人坐到角落里,叫了几瓶冰火激情。喝着酒,抽着烟,醉了醉了,泪就旁若无人地流来了。
可能是心理作用,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吧台里放碟的男待还真有几分像迪迪。至少也是个英俊的男孩子,穿一身得体的休闲装。他发现我在看他的时候,就会转过脸来对我笑一下,挺职业的那种笑,没有一点暧昧气息,于是整个昏暗的酒吧豁然明亮。我开始在每个寂寞的晚上都去那里。男孩子叫可云,很秀气的名字。慢慢地混熟了,我问,什么时候接手的?他答,两个月前。再问,都是你自己装修的吗?他笑,NO,是前任老板。他说,接手的时候就是看中了酒吧的名字和室内的陈设,都是冥冥中他的设计,默契得让他惊讶和感动。我就坐在高高的吧凳上托了高脚杯跟他碰了又碰,心里独自得意。有一个晚上,自己把麦克风拿过来坐在吧凳上唱那英的歌,忽然感到了混乱中男人猎艳的眼睛。唱到最后一句 “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时跟不上趟,可是掌声四下而起,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悄悄靠过来与我碰杯,我握着百威细长的瓶颈坏笑。他讪讪地将一张老脸俯到我脸上说:“小姐,做生意吗?”虽然那一刻非常嘈杂,可我还是听清楚并且弄明白了他的意思。接着一只胖手无声地搭到我腿上。
我跳了下来,他立刻伸出手臂似要拥抱,就在那一瞬间,我毫无预兆地抓起百威的空瓶死命朝他头上砸了下去,不知欲望从何而来。瓶子碎裂之后我看到有黑色的液体顺着他的脖子淌了下来。马上身边围过一群男人,为首的那一个微笑着给了我两下,第一下使我的鼻血喷涌而出,第二下他食指上硕大的戒指使我下巴上相应的一小块皮肉如花般绽放。有人劝架,有人叫骂。慌乱中一个男人拽着我的手把我拖进洗手间。他把我的头扳得高高仰起,一边拿冷水敷我的脑门,一边唠叨着不要害怕,男待会摆平他们之类的话。我从面盆前的镜子里偷看到他,清俊的面庞和疼惜的目光,然后我听见自己说,可云,我想哭。可云正在拧毛巾的手慢了下来,就那样慢慢地,慢慢地,他抱住了我。那个夜里我没有走。两个人就这样坐在吧凳上一直说话。你住在哪儿,为什么总是一个人跑出来喝酒,为什么喝那么多,知道一个女孩子这样有多危险吗。我乐,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呢?可云一愣一愣地看着我,一下一下干涩地笑。
他说:“夕,你是个有伤的女孩,这世间只有情最伤人。”想了想又说:“我觉得,我是喜欢上你了。”分别在暗蓝的黎明,我们站在街口吻别的时候,起了很大的风。我这么快就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孩子。很快辞去工作,白天写字和睡觉,晚上去玻璃心算账和收钱找钱。酒吧打烊了就到街边的大排档里吃烧烤,可云教我划拳,或者我们拿筷子敲着桌子喊杠子打老虎。我输了还会耍赖,一边用皮鞋尖尖的头踢他一边拍着桌子叫重来重来。可云看我的眼睛总是温和而平静的,满满地写着溺爱与纵容。可云就是这样,我说脏话他也不恼,他只是喜欢纠正我而已。有时候天快亮了他送我回家,路过二十多层的宾馆大楼,我拍着可云的肩问:“宝贝,这是我们长沙的楼,比你老家的牛B吧?”可云缩着脖子乐:“是挺那个的。女孩子不能说脏字啊,你应该说,看看,这是我们长沙的楼,比你们老家的楼排场吧?”可云还喜欢我喝酒,他居然说喜欢我微醉时的眼神,放纵而霸道的,像个男人。他说我挨打那天真的很酷。
我做喷饭状:“嘻,你省省吧,酷个头啊酷。”可云再次纠正:“女孩子应该文明,不能说裤头。”我忍住笑问:“那我怎么说?”可云想了很久,最后费力地回答:“就说内衣吧。”什么驴唇不对马嘴的东西啊,我KAO。他又说了:“不能说我KAO,要说花哨!”我俩同时笑倒。只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忘掉迪迪。是的,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他,认识可云是因为他,爱上可云是因为他。甚至一直都希望某一天我会在熙来攘往的人流中遇见他,然后把可云介绍给他,让他为之灵魂震颤:这世间竟会有自己的赝品。我希望他懂得我,我的爱,和我的心。所以可云第一次吻我的那个晚上,我哭了。可云握住我的手指和他的掌心都绝对是迪迪的翻版。月光那么好,可云有些不知所措地吻我的泪水,慌乱地说:“对不起,夕。”那一刻我疯了一样环住他的腰,惟一的愿望就是想说:“迪迪,不要离开我。”这样想着,就说了。可云的身体在我臂间僵硬了一刻,然后他轻轻地把我的手拿开。我一点和他解释的心情都没有,难过得扭头跑开。
跑出很远再回头,他出乎我意料地没有追上来。我索性关掉手机,企图开始一种足不出户的生活。我想我也许不该伤害到可云的,可是爱情让我力不从心。我对迪迪又爱又恨,偏偏不能忘记,要我怎么办呢?第二天红着眼睛的可云找到我,坐在沙发上不说话。我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可云,对不起。我希望我们可以在一起,可是原谅我这一生都不能忘掉迪迪。”可云冷冷地说:“你没有对不起我。”是的,我在心里说,我在对不起我自己,我分明是在折磨我自己。也许,我们需要冷静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分开。可云低低地说,你可以去找他,如果他还愿意和你在一起,你就随便吧。你什么时候想回心转意了,就来玻璃心找我,我等着。他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只是不想成为这样的角色,我要成为你的惟一。不等我回答,他就走过来吻吻我的额,独自出去了。我很烦,随手翻开一本时尚杂志,只看到一句话:“一个不能让我哭的男人就是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男人。”我想,可云让我哭过吗?没有,我都是在为迪迪流泪,流了又流。那么就是说可云与我毫无关系了?这么寒心啊。
十二月,我去了广州,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就是哪怕不远万里想到什么都会冲动地去做,不计任何后果。迪迪没有拒绝见我,但是见面依然没有拥抱,和上次一样。我在这里心潮澎湃,他在那里神情淡漠,若无其事。街边播着阿哲的歌,很老的歌:“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你要的再也不是我能给。”“我快要结婚了,夕。”我说,我没有问你这个。迪迪,我这么深这么深地爱着你,哪怕你不肯给我一句承诺让我有梦可以等,但是不要再这样恣意地伤害好不好。迪迪不说话。我又说,只是希望每一天都可以看到你的影子听到你的声音而已。迪迪,不要离开我。迪迪的眼神有点不耐烦了。我们一起去吃饭,他不懂得为我拉门,也不知道为我叫我喜欢吃的皮蛋。吃完饭拦的士,他自己坐在前面,我担心如果我不及时拉开后面的门,他就会坐进车里像鱼一样从我的视野里游开。广州真是花园城市,楼那么高,人那么多,天气那么温暖。我说,迪迪,带我在广州玩两天吧。他咳嗽一声:“我还要上班呢。”我闭上眼睛,心冷如三九的坚冰。
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告诉可云,却不知道他怎么晓得我回来了。还是那副笑嘻嘻的脸,漫不经心地问,回来了?回来了。没准备找我?我正准备去呢。可云笑了,我却低下头去。我说:“宝贝,我去广州惟一的收获就是发现一个男人怎么长得那么像你啊,简直就是你的赝品。”“倒底谁是真品呢?你现在分辨出来了没有?”我做沉思状:“那么只有考考你了。牛B怎么说?”“排场!”“酷个头怎么说?”“内衣!”“我KAO!”“花哨!”“考试及格……”我的鼻子酸酸的。也许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有生以来惟一的一次打架,就是因为喜欢上吧台后面英俊的男人,于瞬息产生了最原始的表现欲。他的解救成了我报答的最充分理由,我的受伤是他走近的借口。我们彼此沉溺。很多回忆在脑海里一闪而过:那些独自怆然的夜晚,在血管里一点一点燃烧和沸腾的酒精,从面盆前的镜子里折射过来的疼惜目光,那些浸透了他毛巾的殷红液体,温暖的记忆。原来认识迪迪,只是为了认识可云啊。我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陷在沙发里剪指甲,可云说,夕,我要你做我的女人。我笑笑地看着指甲屑从刀缝里蹦出来,蹦出来,然后就看不清楚了,眼睛里都是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