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一笑而过。它引发的后续反应是我当时没想到的。
后来一群人聚会,男男女女三三两两说说笑笑,那个讲生活趣事的朋友到得晚些,来后便和几乎所有人打招呼,却是目光像水银,从我的身上轻巧滑过,不肯停留片刻。看来大家对“城府”这个词普遍反感,生怕自己心眼缺缺,别人七窍玲珑,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卖了,所以对盖了“有城府”的戳子的人,为自保起见,有多远离多远。
真冤。
《三国演义》里,曹操奔逃途中,借宿老头吕伯奢家,老吕的家人在后院商议宰猪宰羊招待贵客,“先宰哪个?”惹他生疑,以为要害自己,心头怒起,屠了吕家满门。这个人心性奸狡,长一双鬼眼,看出去的世界自然也是鬼影幢幢;《乱世佳人》里的玫兰妮,被斯佳丽恬不知耻地爱着自己的老公,还当自己是情敌,恨不得掐死了事,她却拿斯佳丽当闺中密友,坚决站在因和自己丈夫拥抱而身败名裂的斯佳丽身边,用实际行动维护对方清誉。这人天生长就一双佛眼,看到的人人都纯净美好,整个世界金碧辉煌、佛光普照。
身外世界原本就是自己心理的一个投射,一千人眼中准有一千个哈姆莱特。鬼眼看鬼,佛眼看佛,凡人好比走钢丝,左摇右摆,半鬼半佛。一个“有城府”的评价害我莫名其妙遭冷落,从这个角度讲我是受害者;可是万一人家没这么想,只不过一时疏忽,忘记和我打招呼呢?我却派人家这么个大不是,我岂不也成了一个心怀鬼胎的人,一个害人者?
所以周国平会说,我们生活的世界风尘弥漫,道路纵横,稍有偏颇就会误入歧途;我们的心灵更复杂,混沌迷茫,无所适从,稍有执著就会走火入魔。所以有必要把大脑的温度降低一点,保持平常心,才不会被妄念和偏执所控制,成为头脑清醒、事理畅达、境界超然、充满智慧的人,人生也会更超然,更洒脱。换句话说,他的意思就是要把王国维笔下“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有我之境”,变成无拘无碍、透明清澈的“无我”,才能活得更轻松、更快乐。到这个时候,管他别人城府有多深,作用于自己身上也好比捉影捕风,徒劳无功,又有什么好害怕和要紧的?
一个小女孩跟着妈妈坐火车,中途上来一个面目阴沉的乘客,衣着肮脏,所过之处众人无不掩鼻,面露睥睨之色,而且都不自觉地捂紧了钱包。看到这些举动,这个年轻的乘客眼神变得阴鸷狠毒。他在小孩的身边找到一个空位,疲惫地坐下闭目养神。忽然,一双小手拉了拉他的衣角,他睁开眼看,小姑娘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正甜甜地笑着,口齿不清地说:“叔叔,吃果果。”他的手伸出去,简直不是手,就是一双在土里刨来刨去找虫子吃的鸡爪子,干瘦、漆黑、羸弱。捧着这只红红的大苹果,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下子泪如雨落。
半夜,人们昏昏而睡,这个神秘的乘客下车了。小女孩面前的小桌上放着一张字条:“亲爱的小姑娘,我输血感染了艾滋病,痛恨命运不公,原打算把病毒散播给所有人,是你救了我的心灵,我会好好走完剩下的生命旅程,然后在天堂微笑着向你送上祝福……”
你看,就像一本《来自水的讯息》的书里所说的,如果你对着一杯水,发射“善良、感恩、神圣”等美好信息,水分子就会结晶成无比美丽的图形;而一旦把“怨恨、痛苦、焦躁、嫉妒、猜疑、怨恨”等不良信息投射到这杯水上面,水分子的结晶就会变得支离破碎、形态丑陋。人眼看人,佛眼看佛,用一双透明纯净的眼睛看世界,这个世界就会变得,而不是显得,更美好。
合上日历。
取下手表的电池。
开个人生的小差。
合上书本,给时间放一天或半天假。
我们美其名曰:放时间一马。
你不觉得吗?那永不停息的时间有时有点累了,我们甚至能听到那悬在天庭之外的生锈的发条“咯咯咯”的声音。
我们走到户外,对着一棵树或一片云发呆,冲着一条河谈着我们似乎触手可及又遥不可知的未来。
邻桌的小耗对我说:你先走吧,我还想挣扎几分钟。我不想听。
几分钟是挣扎了,但他实在分不清几分钟和几年的区别,又在原地复读了几年,最后才赶上一所大学的末班车。我在为他感慨的时候,常常取笑他:名字是没有取错的,小耗小耗,实际上是消耗消耗,耗掉了人生极为宝贵的岁月,也错过了窗外迷人的风景。
老李在出租屋,用大裤头包着头顶的大灯泡,把所有的光线聚焦在堆满资料的书桌上。我不想看到。
八年,最终才到了一个三流的学校读书。八年呢,战坏了一个人的眼睛,更可怕的是战伤了一个人的心灵。我很想告诉他,真正的生活在书桌之外,如果眼前的生活不叫生活,那未来的岁月又如何称得上岁月?
我摇摇头,让他继续。
我挺挺胸,迈开脚步。
转身的远处,学校的方向还有灯光。关灯后,还有那些自费买蜡烛的同学。他们不愿看一眼远天的月亮和星光,他们说它们来得总是太早。这时,我笑一笑,我说你们归得总是太迟。
农村的高中,从小学到高三十几年的时间,几乎要把所有的农家子弟耗得弹尽粮绝,奄奄一息,眼看就再也无力支撑。而更撑不下的却往往是我们的父母。
于是,傍晚的校园里,有时你会看到有个年迈的男子,拿着一根长长的棍子,把我高三的同窗追得满校园乱跑。边追边说村上的同龄人早已找好了媳妇,边敲着棍子边说有的人孩子早已满村跑来跑去,边喘着边骂这个不肖子孙糟蹋了大把的光阴。
既然光阴可以糟蹋,当然也可以节约。
我把它种在一颗蒲公英的种子里,等待它明年花开。我把它放上折好的纸船,等到高考后出去相会。我把它放在虚无里,什么也不想,等到想用的时候再偷偷找回来。
有时候,我总觉得,我们和时间走在两条道路上,像是两条直线,本没有交点,可偏偏有些人走弯了道路,走到了时间的皮鞭之下。我有时也觉得,时间太累,是因为我们的追赶,拿了人生的短短几十年和走了成百上千上万年的老者赛跑。我有时还觉得,我们可以和时间相处得很好,我们可以站在彼此的那条线上,打个招呼,或者聊一聊。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看厌了那么多的人。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你要知道你是谁。
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不要让人类活得太累。
我看孤独,如陌上赏花,满目照眼成春。
有的花蓝色、忧郁,像二胡拉出来的《二泉映月》,幽哑,低凉,深微。
有的花淡白、微细,针一般尖锐,如张爱玲。身边的人都在热火朝天地过日子,只有她看见华丽斗篷底下的破里子,而在现实里回看理想,理想又成了吃在嘴里的纸,真是孤独至死。
有的花红艳、浓烈,像梅艳芳扮演的红姑娘如花,地下苦等,爱人却仍留恋阳世。等她千辛万苦寻上来,才发现数十年光阴已把他变得背驼皮皱,堪堪一老翁。此时她转身离去的背影,鲜艳、凄怆、缥缈,一缕死了也孤独的魂。
有的花朵大、透明,似气球紧裹住人,走到哪里都像推土机一样把一切东西推到五米之外。这样的孤独人们看不见,如苏轼,人们只看见他嬉笑欢宴的热闹,却不知道他的“拣尽寒枝不肯栖”,他才是那片五米世界的孤独之王。
朋友深夜看《色·戒》,看完《色·戒》发信息:“睡不着,突然间觉得很是颓废。似乎在这个城市存在的理由、自己一直以来苦苦坚守的东西乃至于我那些让别人称道的东西,都变得没有意义。很想找人发短信说此时的感觉,自然是怕影响人家,便作罢。北京的寒夜,便只有属于自己。”
我毫不留情给他回:“你迷惘的时候我不迷惘,我迷惘的时候你不迷惘,你睡得着的时候我睡不着,我睡得着的时候你睡不着。说到底,人还是要各自保重,独自担当。”
真是这样。生、死、爱、欲、喜、怒、忧、伤,全都是一个人的事。最真切的孤独总是在人群里。那满满的人群,看似热闹、华丽,如攒三聚五的一囊水晶球的白菊,却是每一朵花都打上了孤独的霞光。
读《红楼梦》,青年男女聚在一起吃蟹吟诗。“林黛玉因不大吃酒,又不吃螃蟹,自令人掇了一个绣墩倚栏杆坐着,拿着钓竿钓鱼。宝钗手里拿着一枝桂花玩了一回,俯在窗槛上掐了桂蕊掷向水面,引的游鱼浮上来唼喋。湘云出一回神,又让一回袭人等,又招呼山坡下的众人只管放量吃。探春和李纨惜春立在垂柳阴中看鸥鹭。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宝玉又看了一回黛玉钓鱼,一回又俯在宝钗旁边说笑两句,一回又看袭人等吃螃蟹,自己也陪他饮两口酒。袭人又剥一壳肉给他吃……”
除了宝玉像穿花蝴蝶穿梭来去,其他人全都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一粒孤独的蕾。
《圣经故事》里有座巴别塔,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代子孙心有不甘,联合起来想造一座通天塔。上帝一见,大为着慌,大手一挥,变乱了人们的语言,你说东我说西,你打狗我撵鸡,塔也造不成了,上帝位置得保,整个世界就此四分五裂。可是不对,我们明明生活在同一块大陆,每天说同样的话,做同样的事,却是每个人的心里都竖着一座高高的巴别塔,你走不进来,我走不出去。
孤独像块大石头,里头藏着什么,命运不肯说,只能靠自己。只有剔去多余的部分,才能显出那是个什么物事。所以你看,那么多人都在孤独里做着只有孤独才能做好的事,读书、写字、做学问、捏泥人、做豆腐、拍电影……
而一生,就在一锤一凿,叮叮当当,碎屑下落如雨中,过去了。
经常受邀参加各种文学聚会,纳闷得要死:为什么大家一起写作,一起讨论文学,那么热情洋溢地互相鼓励,却不见一篇像样的作品问世?原来就在这种你吹捧我,我吹捧你的太虚幻境里,每个人都自谓李杜重生、三苏再世,把真实一脚踢飞,剩下的,就是孤独这根探海神针无用武之地的一片鱼虾斑斓的浅水。
我们用这种方式排挤孤独,却不知道孤独是存在的本质,是一个人必得具备的精神独处的能力。若将生命如烛,结伴燃在金碧辉煌的厅台,结果无非是在拥挤中孤独,在孤独中拥挤。而且最怕沉黑的暗夜,有彤云,雪下得细细密密,风把落叶卷过来卷过去,旁人渐次散去,灯火熄灭,只剩一个人面对过去、现在、未来,从心里往外滋生的孤独之花啊,一霎时席卷世界。
杜拉斯说,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
初识这句话,令我毛骨悚然。细细算来,我写作怕是有一些年头了。要是按第一次世界大战计算死亡人数的方法(每分钟有四个人死去,用此乘以小时数)来说的话,我得把我的时间对等成秒。十年,那大概是315360000秒。
天啊!这上亿秒的e时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该向神灵忏悔,向给予我生命的父母忏悔,向不能自醒的本身忏悔,甚至,得向这315360000秒忏悔。
尘世间,有什么事能比浪费时间更为可怕?浪费时间,就等同于无视生命。或许,我这句话过于偏激了一点儿。可大家仔细想想,生命终是有尽头的。它的过程,不论长短,不都是由这分分秒秒组合而成的吗?你无视这分分秒秒,不是在无视生命,那是什么?
我惶恐着。有那么一秒,我无端地审视所有曾认为是人类灵魂宝库的书籍,感觉它们就是屠杀我的罪魁祸首。可过了片刻,我马上反问:有什么事不是在进行暗无天日的自杀?
周国平在《安静》中写道:作家是世界上最勤快的人,他总是处在工作状态,不停地做两件事,便是积累素材和锤炼文字。
我不是作家。但我算是一个对文字忠诚之人,热爱之人,那是否可列为最勤劳以下的比较勤劳那一类人呢?
我自认为是可以的。也就是说,杜拉斯这句话的矛头指向者里有我这一类人。
朱自清曾在散文中描述过时光的匆匆,我想大部分人是亲身领略过了。我们还未来得及回头,时间已经悄然从颈项间轻擦而过了。虽然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中提出,速度越快,时间便会相对行驶得越慢。如果有物体的速度能等同或超过光速的话,那么时光将会停止或倒流。我没有对这个理由产生怀疑。但我却知道,以目前科技尚无法达到保留时光,或让时光倒流的水平。
因为,我们只能束手等候时光降临,悄然即逝。不管我们做什么,想做什么,抑或什么都不做,时光还是照样地向前飞驰。只要时光保持流失这一状态,就说明我们的生命在不断锐减。那么,请问,有什么事可以不让时光流失?或者,有什么事不是在进行暗无天日的自杀?
世间的每一种职业,每一件事,每一种生物,都逃脱不了时光的追捕。不管他们在做什么,都是在与生命的终点逐步靠近,这不是自杀,是什么?
暗无天日这几个字我实在不能理解。想来想去,大抵是那时的思想家,作家们都是在黑夜中进行思考,写作吧,所以,他们会说出暗无天日这个词。如果是这么理解的话,那么,我想这句话对我来说是不太实用了。因为我这人比较异常,一到时间就得睡觉。比起已故的路遥先生,我是由衷地懒惰。
我的清晨就是清晨,夜晚就是夜晚。于是,我只能把该写的,该做的,全都安排在天光中进行完毕。夜幕时分,不得不赴周公约会。
此时仍记得初读诗时,北岛的一句话:生活与创作都是不可预知的。我一直觉得,不可预知的事物,都是极其美妙的。因为人总存有极度的好奇心理。这心理使人浮想,快乐。
倘若,有人要反驳这句话,硬是列举出很多不可预知的不美丽出来,那我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仅仅是想告诉大家,名人大师也是人,他们同样会偏激,犯错。我们唯有保持清醒的自我的智慧,才能保住纯真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