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哈维斯的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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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异瞳(二)

【Chapter2】  【塞维拉群岛?神之森?神族部落】  【塞维拉群岛】坐落在无边的海域,由无数个大小不一的岛屿组成,我的家就在一座最大的岛屿之上,那里一年四季都是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神族的人们世世代代都在这里定居。神之森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在神之森的最中心,是我们神族的聚集地,那里宁静而安详。大地被石化的参天古木覆盖,巨大的枝干昂然向日,可容数十人同坐在上面。神族人就地取材,从【灵域】里搜罗来了各种建筑材料,在枝干上编制起了小木屋。沿枝干盘旋而上,小木屋错落有致,等级分明。神族的高层们居住在古木的最顶层,方便警戒、御敌、以及日常工作的指挥调度,同时也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膜拜感。  神之森的外围充斥着吃人的灵兽,数量之多简直是不可胜数,然而灵域是我们的天然屏障,那里到处是神族的生灵,它们会毫不犹豫地阻拦甚至杀死非神族血统的入侵者。这也是神族的大人们放心让我们去灵域的原因,但同时也下了禁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到灵域外围,违者一律关禁闭。  捕鱼在我们这里被视为勇敢者的游戏,这很奇怪吧。

但仔细想想又一点儿也不奇怪,位于神之森最深处的我们,要想下海捕鱼,就得先穿过神之森外围,那里可没有神族生灵的保护了,说不定脚下踩的就是一头灵兽的背脊。到了海边,看似一切稀松平常,是一望无际的海洋,但是据说海底潜藏着许多更为凶猛的灵兽,它们会出其不意地探出脑袋,然后连同海水把你卷进胃里去。  以上的种种我虽不曾亲眼见识过,但是经常出海捕鱼的霍尔曼叔叔就是这么和我说的。  霍尔曼叔叔以前是神族军队的一名战士,见过不少大场面,按他自己的话说,他亲自率军参与过与【冥族】的战争,杀死了不少冥族士兵,立了大功,族长还因此大大夸奖了他一番,说要所有神族的孩子都向他看齐学习。  这些话我本是不信的,如今他一瘸一拐的样子实在很难让我联想到他曾是一名英勇的战士,不过有一次当他把上衣掀开的时候,我吓呆了的同时又被他给深深折服了。  “很漂亮吧。

”霍尔曼叔叔说,他浑浊的瞳人里难得地泛起了一层温润的华光,他用他布满茧子的大手摩挲着身上的一道道沟壑,棱角分明的脸上不再是铁一般的刚毅,取而代之的是一脉柔情。  我和弗兰还有布鲁诺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他的上半身没有一片完好的皮肤,有的一大片已经焦黑枯死,有的是各种武器击穿身体后留下的深浅不一的创口,虽然已经完全愈合,然而那些伤疤像一条条扭曲的蜈蚣爬在他的躯体上,说不出的狰狞可怖。那是经历过生死的见证,是一名浴血奋战的战士退下战线后留给自己的唯一犒赏,那证明自己曾经战斗过。残酷的战争在他的身上刻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  “你们长大以后要是见到冥族的余党,可要杀光他们呀,如果可能的话,把他们连根拔除。”霍尔曼叔叔说,一边放下上衣,重新坐回椅子上。  那时候的我们还不知道冥族是怎样的一个种族,不过但凡神族的人们,说起冥族都有一种莫名的厌恶,似乎冥族天生就是恶毒、卑劣的代名词。

从小的耳濡目染,在我的心里种下了一颗仇恨的种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会生根发芽,但至少现在还不会。周围的大人孩子们总是热衷于在茶余饭后嚼些关于“神族军队这次又歼灭了大批的冥族余党”、“冥族余党藏在了某个小岛之上”、“他们应该快死绝了”等等等等,并且从不感到疲累,他们以此为乐。  我们点头向霍尔曼叔叔表示以后一定会,面色凝重。  霍尔曼叔叔脸上的皱纹绽开,他的笑一如和煦的春风,将刚才有些沉重的气氛给融化了开来。孩童的天性总是对未知的东西充满好奇,“冥族人长什么样?有我们神族人好看么?”一旁的弗兰突然问。  “他们黑眼睛黑头发,在外形和气质上与我们比不得,我们可是高贵的金色头发蓝色眼睛。他们专使一些诡秘之极的【灵术】,最擅长在夜晚战斗,据说他们的眼睛能看清黑夜里的东西。”  “这么厉害!?”  “厉害个屁,上天给予每个人的总是公平的,冥族人也有弱点。”  “在白天打不过我们?”弗兰说。  “对,对。”霍尔曼叔叔爱怜地抚摸着弗兰蓬松的金色卷发。

“那霍尔曼叔叔你的腿……?”  “是在一次冥族的偷袭中给废了的。”霍尔曼叔叔的眼神里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哀伤。  “我在书上曾看过什么……什么【灵王】?霍尔曼叔叔他们是神族人还是冥族人啊?是不是很厉害啊?”弗兰又问。  这问题仿佛问到了点上,霍尔曼叔叔来了兴致,话匣子大开,说:“灵王们住在一座神秘的小岛上,几乎具有无穷无尽的生命,从不参与神族与冥族之间的战争,所以应该不是神族人也不是冥族人。他们来自一片遥远的大陆,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来到了塞维拉群岛,听我的一位老战友说,他所在的神族军队为了追杀冥族人,误打误撞闯入了一座有着乱石堆的小岛,结果被一个神秘人物发现,只见他连眼皮也不用抬,整支军队几百号人就被一股海啸般的气浪掀翻,军队只好仓惶狼狈而逃,我的这位老战友回来和我说起这件事,我还笑他你不会当场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吧。”霍尔曼叔叔呵呵地笑开了,“怎么样,灵王够厉害吧?但是灵王真正发飙的时候还没人看见过,我想,那应该和世界末日差不多。”  “哇——”我们三人同时发出一声惊叹,眼睛瞪得快吐了出来。

每每和我们讲外面世界的故事,霍尔曼叔叔总是会仔细留意我们反应的神情,或惊或喜或怒,他都会觉得特别开心。他喜欢别人专心听他倾诉的满足感。  “灵王在三百年前就存在了,那时候塞维拉群岛非常混乱,绝大部分的小岛都被残暴的灵兽所占据,神族军队和冥族军队组成联军,拼死顽抗,眼看最后的一点土地就要被吞没,幸运的是一位叫娜美尼亚的灵王出现了,他制服了主宰塞维拉群岛的一头最厉害的灵兽,其余的灵兽看见自己的主子不行了,落荒而散,我们神族才能在平静的生活中繁衍壮大,所以我们要感谢他。但是谣传后来他已经死了。

”  气氛凝重了起来,霍尔曼叔叔见我们有些难过,话锋一转,说:“你们一定要好好努力,争取将来能为神族多做点事,你们想好长大后要做什么了么?”  弗兰立刻双眼放光,嚷道:“灵王这么厉害,我要当灵王!”  布鲁诺的身子陷在了椅子扶手的空间里,他艰难地挪了挪,跟着说:“我也要!”  霍尔曼叔叔扭头看向还未表态的我,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总觉得我骨子里对打打杀杀就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感,但是又不好说出来,因为对于好战的神族人来说,这无异于说了句“神族人都是混蛋”这类话。  我说:“我也想当灵王,要当个保护神族人的灵王,不让任何一个神族人死于战争。”  霍尔曼叔叔笑了笑,“你们三个以为灵王这么好当啊?塞维拉群岛上的灵王非常稀少。

“说着,霍尔曼叔叔伸出一只手,摊开了手掌,“只有这个数。”  布鲁诺一反平常的愚钝,立即说:“哇,五位数,这么少啊!”  “笨蛋,是五!”弗兰拍了下布鲁诺的圆脑袋,啪的声响激起了笑声的涟漪,一时间屋子里笑声潺潺,布鲁诺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抚着被打痛了的脑袋傻呵呵地笑。  从霍尔曼叔叔口中,我第一次听到了灵王的故事,那是个很令人热血沸腾的故事,那时候的我们最崇拜的就是以一手之力拯救苍生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大英雄了,没有什么能比这个更令我们着迷。  我们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经常缠着霍尔曼叔叔给我们讲更多关于灵王的故事,他也欣然应允,但是后来才知道那是霍尔曼叔叔瞎编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灵王的那些事毕竟离我们太遥远,对我们这种才开始接触灵术的孩童来说,远得仿佛隔了几个世纪。霍尔曼叔叔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