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的商人中,千百年来流传着一条所谓“黄金法则”。据说这条法则威力无比,十分灵验;遵循它,运用它,就可以建立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很容易获得他人的理解与协助,逐步登上成功的高峰;无视它,违背它,人们就会陷于孤立、贫困和悲伤,甚至会造成世界性的悲剧。因此,许多人都把这条法则称为“人类行为的伟大法则”、“一项永恒的法则”、“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力量”,是“金字塔的最高点”……
那么,这条带有神秘色彩的“黄金法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法则呢?美国巴比伦成功学院的创办人史蒂夫先生所揭示的“黄金法则”的奥秘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还为这条法则加了注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由此可见,这条黄金法则的实质内容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具有明显的渊源关系。我们可以一字不差地从我国古代经典著作中找到它的根。至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本来就是我国妇孺皆知的传统格言。
构成黄金法则的古老格言,我们实在是太熟悉了。它确实可以说源自中国的传统文化。但可惜的是,我们许多人对这个法则往往笼而统之地理解为:好人好事有好报,坏人坏事得恶报,而没有把这种回报效应深入贯彻在具体细致的人际交往的过程中。一个有好心的好人未必不被别人挑毛病、泼冷水。当别人误解或攻击自己的时候,也未必不责怪反击对方,以牙还牙,争占上风。有个现象很怪,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可是不讲文明,没有礼仪的责骂争吵却是随处可见。此起彼伏。要知道,那些争吵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好人。并非歹徒!当然,争吵分两种。一种是原则性之争,不得不应战;一种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谁无意中踩了谁一脚,或撞了谁一下,一个不肯道歉,一个不依不饶,这就吵起来了。实际上,遇到原则性之争,却很少有人争辩。凡是动不动就争吵起来,恶语相向的,哪有什么原则性可言?大都是小来小去而引发的大吵大闹。虽说会使某些人觉得有趣,凑近来围观,但究竟不是文明之举,何必要在这种场合一逞豪强呢?
听说深圳人很少争吵。他们为什么比较文明?依据尚嫌不足,但“时间就是金钱”是因素之一,吵架花时间等于花钱,他们不干。忙于工作的人哪有闲工夫吵架?据说西方人是更珍惜时间的,即使你把他撞个跟头。有的人还会爬起来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好像是他撞了你似的。瞬间之内,矛盾消解。各走各的;或是借此相识,交了朋友。有句成语叫“无事生非”,看来是忙是闲对人的表现是有影响的。可是息事良方、文明交往若要全靠没工夫争吵,这恐怕是建筑在沙滩上的精神文明。我们只有真正理解和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法则,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与关系中学会有效交流,移情交流,做到善解人意,这才是可靠的做人处世的精神文明。
了解他人与移情交流是相辅相成的。“移情”是指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设身处地的含义是具有参与他人思想感情的能力。意识到“我也会有这样的时候,我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这是设身处地、移情交流的前提。这种意识和能力是一个深刻的应酬心态的转变,是一种真正的应酬本领。它会把自己和他人拉得最近,并能化解许多矛盾和冲突。所以,我们在说话办事之前,最好稍作停顿自问“我了解对方吗?他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别人对我这样,我会有什么感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