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1]数穷,不如守中[2]。
[1]言:学问、道理。
[2]守中:守者,从寸。寸者,法度也,意为对法度和规范的遵守、秉持。中者,中和、中性。《老子》思想中的“中”与“中庸”的核心思想相近。“守中”,即遵守和秉持“道”的“中性”“中和”的价值观。
本章主要是阐明《老子》的价值观。首句以“天地”对应“万物”,以“圣人”对应“百姓”,因此需要结合起来加以分析。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因此本章首句中的“天地”与“万物”分别对应着“无”和“有”这两个《老子》思想中的基础哲学元素。二者同生于“道”,对应着“圣人”与“百姓”同生于人类社会之中。结合后文中“道,常无,名朴”来看,首句以“天地”代指的“无”虽然不等同于“道”,但却可以部分代表“道”的常态。而“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就更加具体地说明了《老子》宇宙观中的万物衍化的顺序及关系——“无”中生“有”,“有”生万物这样一个递进的过程。这便是首句中“天地”和“万物”的关系。
后半句中的“圣人”与“百姓”之间的关系,联系我们上面对前半句的分析,就能看出《老子》思想的社会观。中国古代社会中,能够被后世尊为“圣人”的历史人物,以尧、舜、禹、汤以及伏羲和炎黄二帝为主要人物。后世又出现了“文圣”孔夫子和“武圣”关公。孔夫子虽与老子大致处在同时代,但其被尊为“至圣先师”也是后人之事,而关公则是更加后期了。因此分析《老子》所谓的“圣人”,就要从早于《老子》时代的远古时期的三皇五帝来算。综合来看,这些中华民族的古代圣人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使得他们被后世子孙尊为圣人,那就是他们都是大大推进了整个民族的文明程度,使之向前发展之人。他们以自身的智慧广施善政,引领了中华文明的进步,而不同于西方文明的圣人——基督教的耶稣和他的门徒们,或者伊斯兰教的圣人——先知穆罕默德,更多是依靠背后的一个拥有超自然力量的神祇,而被自己宗教中的教众封圣。因此我们知道,《老子》的社会观中并没有宗教和超自然的神祇的位置,所谓“圣人”也同样是人类社会中的一员,其与“百姓”的区别仅在于他们掌握了引领整个民族、整个文明向前发展进步的真理。《老子》所谓“圣人”,并非是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品格完美无瑕的、超越了人性的,而是中性的、质朴的、不需要带有感情色彩来看待和评价的。
同时我们要注意到,《老子》所谓“圣人”并非与“百姓”形成狭隘的二元对立的关系。圣人并非凭空出现的,“圣人”这个称谓也并非自封的。要想成为《老子》所说的“圣人”,那么其思想和行为必须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圣人”二字乃是虚指,如同前面所说,标准就在于他是否能够引领人类社会和文明顺应“道”的规律和潮流向前积极发展和前进。借用毛泽东主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对人民有用的人”。
接下来再看首句中的一个“仁”字。从孔子开创儒家思想学派,并为“仁”字赋予儒家思想的价值观以来,可以说这是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中最重要的一个字,它代表着贯穿了从先秦时期一直到今天这个时代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价值观的核心。要学习国学、学习中国古典哲学,就绕不开这个“仁”字。通过学习《老子》的思想我们知道,《老子》倡导“道”而非“仁”,但如果我们不搞清楚“仁”,也就很难掌握《老子》之“道”。这二者的关系非常微妙,如同《老子》在第二章中对几组相反相成的概念的论述一样。
《说文》曰:“仁,亲也。从人,从二。仁者兼爱,故从二。”可见“仁”在《说文》成书的汉代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的“亲”属于儒家思想的价值观;第二层意思的“兼爱”则是墨家价值观。《说文》曰:“亲,至也。至,鸟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不上去而至下。”从“至”字古义我们能看出,其象征一只鸟从天空中落于地面——由上至下贯穿天地的一个连贯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往回推导,我们就不难发现,儒家价值观所倡导的亲爱、仁爱,正是如这个“至”字的会意一般,乃是一种有差等的社会关系——例如天地、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此五种关系本身就是由上至下的五个差等,而这些构成儒家价值观的社会关系词语,皆是主在前而从随后,例如地从天、臣从君、子从父。由此,我们不难揣测,“仁”字从二,这个“二”的上下两横即象征天地和以天地为代表的有差等的等级关系;从人,即引申为人类社会。人与二合写为“仁”,就回到了“亲”——儒家价值观给出的带有差等之亲爱。上文提到的《说文》给出的“仁”的第二层墨家“兼爱”思想的含义,其核心内涵简而言之就是反对儒家的有差等的社会关系之亲爱,提倡没有差等的、完全平等的社会关系和亲爱感情。
然而无论儒家的仁爱还是墨家的兼爱,都带有丰富的积极正面的感情色彩,都以唯心主义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因此不少学者在注释本章本句时,都将这个“仁”释义为“仁爱”“恩德”,因而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的感情色彩。而所谓“不仁”即不仁爱、不施以恩德,哪怕是靠拢向墨家的兼爱,也至多是不施以偏恩偏爱。如此来理解“不仁”并结合本章首句的完整意思,那么看起来《老子》的思想以及“道”的规律和法则就变成我们寻常所说的冷酷无情了(无情本身也是一种感情)——天地和圣人是不施恩不偏爱的,任由万物及百姓自生自灭。可以说,这种释义仅仅将《老子》的本意理解了一半。何以支持我的看法呢?见《第八章》“上善若水……故几于道”,《三十五章》“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以及《四十一章》“夫唯道,善,贷且成”的释义。“道”本身是客观、中和、自然而然的,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因此也就无所谓世俗的仁爱恩德;但“道”又是引导天地万物以及人类文明发展前进的根本法则和规律,因此必然也不是“冷酷无情的”,而是以朴素的客观唯物主义的,纯粹中性的性质,推动和引领万物向前发展和进步,这才是“道”的主旋律和主要价值观。
明代谏臣杨涟曾有名言“雷霆雨露,莫非天恩”,这句话,尤其这个“恩”字,就流露出典型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儒家思想价值观。在儒家看来,人从天,臣从君,因此君王对臣子要杀要剐,臣子都应当心甘情愿领受而没有异议。但如果从道家思想来看,这句话就应当讲作“雷霆雨露,莫非天象”。天象仅仅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对人来说无恩也无怨,因此上天降下春雨,人就顺应并利用这个时机在田地里播种而无须感恩戴德;上天降下暴雨引发洪水,人也只需采取力所能及的手段躲避洪水降低损失,而无须过多施加感情,更无须给自然天象引发的灾害加上“天谴”的含义。
因此结合本章及全文来看,我们就会得出所谓“不仁”的全部含义——“道”是中性的、客观的,是唯物主义的,因此引领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前进的“圣人”之“为”也应当是中性的、客观的、不以自身感情好恶为出发点的,是以谓之“无为”。天地和“圣人”对待万物和百姓既不会为了施恩而施恩,当然也不会完全置之不理、视若草芥。恩与罚,仅仅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方法和手段,而绝非目的,更加不是本质。真正的“圣人”治世,施“仁政”是道,施“不仁之政”也是道,仁与不仁仅仅是以世俗眼光做出的看法和评价标准,而“圣人之政”的本质,却是以整个文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为最终目的。就如同我们对待和看待刍狗一样,仅以“道”的客观规律和法则为标准来看待事物的存在价值和意义,顺应“道”的发展潮流和价值观而“为”。而“道”的规律正如天地间之橐龠一般,虽然看似虚无缥缈,但却不为外物或者人的主观想法和愿望所影响,动静张弛之间仅以纯粹中性客观的标准进行作用。
所以《老子》在本章最后一句提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天下各门各类的学问道理虽多,但穷究其理,也不如遵照中性客观的“道”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