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家居绿色生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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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十定律

第一,食物一旦煮好就应尽快吃掉。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4~5小时的煮过的食物有危险。

第二,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煮熟是指使食物的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第三,应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例如,选择已加工消毒的牛奶而不是生牛奶。

第四,食物煮好后常常难于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4~5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6℃)或低温(接近或低于1℃)的条件下保存。常见的错误是,把大量的、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

第五,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至7℃才能食用。第六,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触。第七,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应用干净的布揩干擦净。这块揩布的使用不应超过1天,下次使用前应把揩布在沸水中煮一下。如有条件,不用揩布,而用活水冲洗用具,再晾干。

第八,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第九,不要让昆虫、兔、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动物通常都带有致病的微生物。

第十,饮用水和准备食品时所需的水应纯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