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你要寄到这里啊!这好像是~”阿姨有些疑惑,“你才18哦!寄这么多钱!”阿姨说着翻了翻身边的小本。
“我就说我在哪里看见过,这个是南安福利院的账号啊!你要往这里寄钱啊?”阿姨有些不相信。
我点了点头,声音坦坦荡荡,“对!这是我假期做家教赚的钱,自己也花不了多少,就给福利院的小朋友添些小物件也好!”
柜台阿姨赞许地看了看我,“哟!你这个小伙子心底真是好!阿姨这就给你办啊!”
“麻烦阿姨了,但是能不能匿名捐赠!我还是个学生,这事不希望太多人知道!”我低声对阿姨说道。
阿姨捂着嘴笑了笑,“好好!阿姨知道!给你保密!”
阿姨给我办好了手续,我又询问她能不能办张卡每月定期往这个固定账号汇钱。阿姨又给我办了这个业务。
等到所有事情完了,我这才想起那个女孩,跟着大堂的阿姨以买产品的借口唠了唠嗑。
我这才知道她是今年考得公务员,工作后分到邮局,比我大三岁,可是看着她的脸明明就是个高中生的模样,相比起,我这个每天都在外面打鬼的人更像个大人。
从那时起,我就常常借口去寄东西或者在某宝买东西要求他们寄邮政,只是为了能和小姐姐搭讪。
后来,小姐姐租了房子住在了我家楼上301,那我们之间的距离就更近了。
然后,我们就成了很好的?....闺蜜,男闺蜜就是我,我为自己代盐。
你问我为啥不向小姐姐表明心意,有个短暂的爱情也好。
这原因有二,一,初恋都是美好的,小姐姐也对我没意思;二,问题最严重,我的眼睛能看的平凡人看不到的东西,你想象一下,我们正在逛街,我忽然被鬼追着跑,和不存在的空气对话,和不不存在的东西对打,有可能满身伤痕的告诉你别动,你背后有东西,在你看来我是不是像一个神经病!谁会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在一起。
所以,我还是一个人待着就好。
在我十九岁的生涯里,我曾爱过一个女孩,真心的那种,所幸我的真心只维持了三天,便死心了。
那是个递情书给我的女孩,是我第一次收到情书,她扎着双马尾,穿着校服,缺生生地递给了我,那时我还是个小混混,她大概是被我的英雄气概所折服,问我要不要交往,我答应了。
她曾是个学习很好的女孩,但为了她居然旷课,我骑着单车带她骑过街巷,去过我长大的地方,但,她吓着了,被那些该死的鬼魂吓到了,住了院,她的父母得知消息将我打了一顿。
我看着她躺在病床上,飘飘呼呼的灵魂缺少了不少,我这知道她被那些鬼吓出了魂,我抹了一把鼻血,抄起一根棒子找到了吓到她的鬼魂,将她的残缺的魂魄抢了回来,趁着晚上溜进了病房,用老道士的符咒将她的魂魄按在她的身上,我见她心跳地很好便悄然离去。
第二天我从别人那里知道她醒了,只是不记得我了,后来她的父母带她转了学,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便想着以后可不能再轻易地喜欢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