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柔美风韵之外,还带有一种描写不出奇异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发笑的,然而是这样的动人的情绪又会使人心酸。
——Hawthorne-Marble Faun(霍桑《玉石雕像》)
传说火葬之后,心还不会烧化的雪莱,曾悱恻地唱:“我堕在人生荆棘上面!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处都长着荆棘,这是无可讳言的事实。但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够避免常常被刺,就是万不得已皮肤给那尖硬的木针抓破了,我们要去哪里找止血的灵药呢?一切恋着人生的人,对这问题都觉有细想的必要。查理斯·兰姆是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导师。George Eliot(乔治·艾略特)在那使她失丢青春的长篇小说Rornola(《罗慕拉》)里面说“生命没有给人一种它自己医不好的创伤”。兰姆的一生是证明这句话最好的例子,而且由他的作品,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精妙的生活术。
查理斯·兰姆——Coleridge(柯勒律治)叫他做“心地温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个性情慈爱诸事随便的律师Samuel Salt(塞缪尔·索尔特)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说书记又非书记式的雇员。他父亲约翰·兰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的信任。兰姆的幼年就住在这个律师所住的寺院里,八岁进基督学校(Christ 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岁就离开学校去做事来持家了。基督学校的房子本来也是中古时代一个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过去的。他那本来易感沉闷的心情,再受这寺院中寂静恬适的空气的影响,更使他耽于思索不爱干事了。他在学校时候与浪漫派诗人和批评家S.T.Coleridge(柯勒律治)订交。他们的交谊继续五十年,没有一些破裂。兰姆这几年学校生活可以说是他环境最好的时期。他十五岁就在南海公司做书记,过两年转到东印度公司会计课办事,在那里过记账生活三十三年,才得养老金回家过闲暇时光。
不止他中年这么劳苦,他年青时候还遇着了极不幸的事。当他二十一岁时候,他同一位名叫Ann Simmons(安妮·西蒙斯)姑娘发生爱情,后来失恋了,他得了疯病,在疯人院过了六个礼拜。他出院没有多久,比他长十岁的姊姊玛利·兰姆一天忽然发狂起来,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当她母亲来劝止时候,她母亲被误杀了。玛利自然立刻关在疯人院了。后来玛利虽然经法庭判做无罪,但是对于玛利将来生活问题,兰姆却有许多踌躇。玛利在她母亲死后没有多久时候渐渐地好了,若使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应的,把一个精神健全,不过一年有几天神经会错乱的人关在疯人院里,兰姆觉得是太残酷了。并且玛利是个极聪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爱,所以只有在外面另赁房子一个办法。不过兰姆以前入仅敷出,虽然有位哥哥,可是这个大哥自私自利只注意自己的脚痛,别的什么也不管,而且坚持将玛利永久关在疯人院里。兰姆在这万分困难环境之下,定个决心,将玛利由疯人院领出,保证他自己一生都看护她。
他恐怕结婚会使他对于玛利招扶(照拂)不周到,他自定终身不娶。一个二十一岁青年已背上这么重负担,有这么凄惨的事情占在记忆中间,也可谓极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亲死了。以后他天天忙着公司办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时还要做些文章,得点钱,来勉强维持家用。玛利有时疯病复发,当有些预征时候,他携着她的手,含一泡眼泪送入疯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里痴痴地愁闷。在这许多困苦中间,兰姆全靠着他的美妙乐天的心灵同几个知心朋友Wordsworth,Coleridge,Hazlttt,Manning(曼宁),Rickman(里克曼),Earton Burney(勃尼),Carey(凯里)等的安慰来支持着。他虽然厌恶工作,可是当他得年金后,因为工作已成种习惯,所以他又有无聊空虚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形暗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老是在半知觉状态之下,还活十三年。这是和他的计划相反的,因为他希望他能够比他姊姊后死,免得她一个人在世上过凄凉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里偷闲做的。
人生的内容是这样子纷纭错杂、毫无头绪,除了大天才像莎士比亚这般人外多半都只看人生的一方面。有的理想主义者不看人生,只在那里做他的好梦,天天过云雾里生活,Emerson(爱默生)是个好例。也有明知人生里充满了缺陷同丑恶,却掉过头来专向太阳照到地方注目,满口歌颂自然人生的美,努力去忘记一切他所不愿意有的事情,十九世纪末叶英国有名散文家John Brown(约翰·布朗)医生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人整个心给人世各种龌龊事扰乱了,对于一切虚伪,残酷,麻木,无耻,攻击同厌恶得太厉害了,仿佛世上只有毒蛇猛兽,所有歌鸟吟虫全忘记了。斯夫特主教同近代小说家Butier(勃特勒)都是这一类人。他们用显微镜来观察人生的斑点,弄得只看见缺陷,所以斯夫特只好疯了。以上三种人,第一种痴人说梦,根本上就不知道人生是怎么一回事,第二种人躲避人生,没有胆量正正地睨着人生,既是缺乏勇气,而且这样同人生捉迷藏,也抓不到人生真正乐趣。
若使不愿意看人生缺陷同丑恶,而人生缺陷同丑恶偏排在眼前,那又要怎么好呢?第三种人诅咒人生,当他谩骂时候,把一切快乐都一笔勾销了。只有真真地跑到生活里面,把一切事都用宽大通达的眼光来细细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赞美,缺陷里头也要去找出美点出来;或者用法子来解释,使这缺陷不令人讨厌,这种态度才能够使我们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这种态度,最重要的是广大无边的同情心。那是能够对于人们所有举动都明白其所以然;因为同是人类,只要我们能够虚心,各种人们动作,我们全能找出可原谅的地方。因为我们自己也有做各种错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谅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会体贴别人的苦衷,设身处地去想一下,不是仅仅容忍就算了。用这样眼光去观察世态,自然只有欣欢的同情,真挚的怜悯,博大的宽容,而只觉得一切的可爱,自己生活也增加了无限的趣味了。兰姆是有这精神的一个人。有一回一个朋友问他恨不恨某人,他答道:“我怎么能恨他呢?我不是认得他?我从来不能恨我认识过的人。
”他年青的时候曾在一篇叫做《伦敦人》的文章上面说:“往常当我在家觉得烦腻或者愁倦,我跑到伦敦的热闹大街上,任情观察,等到我的双颊给眼泪淌湿,因为对着伦敦无时不有像哑剧各幕的动人拥挤的景况的同情。”在一篇杂感上他又说:“在大家全厌弃的坏人的性格上发现出好点来,这是件非常高兴的事,只要找出一些同普通人相同的地方就够了。从我知道他爱吃南野的羊肉起,我对Wilks(威尔克斯)也没有十分坏的意见。”兰姆不求坏人别有什么过人地方,然后才去原谅,只要有带些人性,他的心立刻软下去。
他到处体贴人情,没有时候忘记自己也是个会做错事说错话的人,所以他无论看什么。心中总是春气盎然,什么地方都生同情,都觉有趣味,所以无往而不自得。这种执著人生,看清人生然后抱着人生接吻的精神,和中国文人逢场作戏,游戏人间的态度,外表有些仿佛,实在骨子里有天壤之隔。中国文人没有挫折时,已经装出好多身世凄凉的架子,只要稍稍磨折,就哼哼地怨天尤人,将人生打得粉碎,仅仅剩个空虚的骄傲同无聊的睥睨。哪里有兰姆这样看遍人生的全圆,千灾百难底下,始终保持着颠扑不破的和人生和谐的精神,同那世故所不能损害毫毛的包括一切的同情心。这种大勇主义是值得赞美,值得一学的。
兰姆既然有这么广大的同情心,所以普通生活零星事件都供给他极好的冥想对象,他没有通常文学家习气,一定要在王公大人,惊心动魄事情里面,或者良辰美景,旖旎风光时节,要不然也由自己的天外奇思,空中楼阁里找出文学材料,他相信天天在他面前经过的事情,只要费心去吟味一下,总可想出很有意思的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