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一室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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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苏,cherry,一室阳光

我听得怔住,想不到只多了一句话就变成了这个模样,一事已平一事又起,我傻了眼,又不能扇自己的耳光后悔,只好硬起头皮,和她又是一轮奋战。

后来我们都躺下了,还是餐厅的服务员翻我的包摸出学生证找到老师又打了家里电话才把我们送回去,幸亏那天等在我家里的是夏平而不是爸爸,再后来我和萧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说得没错,我比她妹妹窝心多了,而我喜欢她独有的那一份沧桑和烈性,听她对形形色色人或事的评价与说明,果然见地新鲜耳目一新。

仔细算来,她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女朋友,可她比夏平还像是个男人,豪言壮语,大刀阔斧麻利的多。

自我认识她第一天起,就不停的听到她在换工作,好像所有的职业到了她手里,没有玩得过三个月去的,可是她又特别骄傲,说若只是为了赚钱还不如直接卖身来得快,这段时间,她告诉我,她在酒吧里找了个工作,是负责端酒上菜的那种性质。

“有空来玩吧。”她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名片丢给我:“我们的酒吧是搞原创音乐的,有几个哥们真正有些才华。”

我接住,展开看,一张黑色底面的片子,上面用莹白颜料龙飞凤舞地写了——雅客吧。翻过来翻过去,居然只有这点名堂,墨黑加莹白,雅客吧。

“我要去上班了,夜班。”她叹了口气,站起来,“这酒吧不是那种吃摇头丸倒迷魂药乱来的地方,有自己的乐队和调酒师,很有些意思,改天带几个朋友一起来玩吧。”

“改天带朋友做什么?”我笑:“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今晚我也没事,不如跟你去上班吧。”

“你不怕你爸爸啦?”她奇怪:“这么晚了还可以往外面蹦?”

“他不在,出差去了。”我拿了外套,跟她走。

本城的酒吧一向很是景气,好像只要立出个主题什么的噱头爆料立马就能赚钱,萧瑟工作的地方同样如此,不过特别安静些,没有什么高声喊喝人头拥挤的场面,连音乐也是抒情多过激情,每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眼过去像是个咖啡厅。

她把我领到吧台上坐下来,又向人介绍:“我妹妹,给她橙汁。”

“小样。”我肚里骂:“又不是没和你喝过酒,到这里来给我装淑女腔。”脸上却笑得平静,接过橙汁,在一边用两根吸管慢慢地啜。

这里的乐队的确不错,主唱的是个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声音出奇的悦耳磁性,现在他正抱着麦克风做面无表情的一种表情:“他们说你已动身去了远处,那里有一年四季的冬日,我想这样也是好,冰雪下,你可以回忆,曾经,我们如何相识,如何相依为命。”

这样的歌听上去不坏,既不愤青也不矫情,而且周围实在是静,除了乐队与唱手,所有的人都小声噤音,我乐得抱着橙汁在一边打量周围众态。

仔细看,乐队里是很有几个帅哥的,除了主唱,其他的人都是一米七八以上面目清俊可人,可惜,我想,怪不得乐队专辑不如个人专辑销路好,长得俊的手艺差,唱得红得又长不好。

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正自转动着手里酒杯,半天,抬起头,看到我的目光,淡淡一笑。

我想说:“妈妈咪呀。这男人怎么长成这样。”

不,他不丑,他是唇红齿白,俊美到了极处,我并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眼直嘴大的花痴女,人人都说夏平长得好,我看也就是那么回事,就连现在舞池中的那几个一米七八以上人材,看了一眼,我都懒得再回头看第二次。

但现在我已在偷偷瞟看那个男人,从两根吸管间,幸好他已经低下了头,重又埋首到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五步路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挺秀的轮廓,和一脸刚毅的神情。

不知道是不是背景音乐换了,我突然觉得缠绵牵连,气氛有些诡异,哈,空气里仿佛粘扯了丝丝的糖,糖汁将滴欲滴。

我想这样可不行,如果就这么错过了,今晚回去我还不要后悔吐血而亡。想了想,丢了吸管,“咕咚咕咚”把杯子里的橙汁一气喝完。

“那个……什么,劳驾帮我换一杯新的饮料。”

调酒师微笑,递过来一张酒单,我名正言顺,接过,向他那里挪了几步位置,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研究饮料单。

床地之间、激情海岸、椰林飘香、马提尼之星……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我有些犹豫,想了半天,说:“香堤。”

偷偷又看他一眼,没有什么不妥,他正低着头,在一张纸片上缓缓写字。

我再也不肯动位置,死死霸着原地,等调酒师把我的饮料送上来,长圆锥的平底杯,里面黄浑冰冷的一整杯,尝一口,原来是啤酒,滋味淡得出鸟来。

这时,那男人离座,摸出手机大概是去打电话。

良机不可失,我猛地轧头过去,伸手取看他桌上的纸片,原来是酒吧的杯垫子,反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立在风中,看夕阳凝视晚霞,沉默,可以听到声音,是千古空阔处死者的呼吸。”

“悲欢离合不过只是种际遇,在一个路角转身,同直行一样危险重重,互相依赖或是离弃,结局终归如此,不必愤然怨言。”

他是诗人么?还是个作家,此刻我不知是因好色引发的好奇或是好奇又调动好色,暗淡的空气下我只怕已是眼发绿光,不住握着纸垫子贪婪细看。

句子下面,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苏,cherry,一室阳光。

“小姐。”有人在耳边轻轻道。

我如做贼被抓,脸红耳赤,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对不起,我拿错垫子了。”我只好说:“抱歉。”

他微笑,神清气定地接过去,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

“谢谢。”我说,接过来,舍不得用,按在掌心里,问他:“先生是一个人来的?只是为了听歌?”

话没说完,只见他以拳捂嘴,掩不住的笑意,我顿时自己也发觉不对,怎么听上去像吧台流莺,寻人搭客的货色,立时三分,脸上又是大红。

“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们,不要想,为今天。”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快乐、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你丫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吃了迷魂药了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我下一辈子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不顶嘴,只是温柔的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地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十八岁,但我知道优秀的男子该是个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