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管叔鲜、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载。冉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①,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
武王已克殷纣,平天下,封功臣昆弟。于是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治殷遗民②。封叔旦于鲁而相周,为周公。封叔振铎于曹,封叔武于成,封叔处于霍。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
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专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而分殷馀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以续殷祀;其一封康叔为卫君,是为卫康叔。封季载于冉。冉季、康叔皆有驯行,于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冉季为周司空,以佐成王治,皆有令名于天下。
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馀五叔皆就国,无为天子吏者。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奔彘,共和行政,诸侯多叛周。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厘侯所事立。
厘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秦始得列为诸侯。
四十八年,厘侯卒,子共侯兴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鲁弑其君隐公。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息侯亦娶陈。息夫人将归③,过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④。蔡侯怒,嫁其弟。齐桓公怒,伐蔡;蔡溃,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齐侯归蔡侯。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
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征舒。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醳之⑤。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⑥。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公。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伏甲饮之,醉而杀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
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后。
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献其一于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于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十三年春,与卫灵公会邵陵。蔡侯私于周苌弘以求长于卫;卫使史言康叔之功德,乃长卫。夏,为晋灭沈,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为质于吴,以共伐楚。冬,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蔡怨子常,子常恐,奔郑。十四年,吴去而楚昭王复国。十六年,楚令尹为其民泣以谋蔡,蔡昭侯惧。二十六年,孔子如蔡。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于吴。吴为蔡远,约迁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许,不与大夫计。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二十八年,昭侯将朝于吴,大夫恐其复迁,乃令贼利杀昭侯;已而诛贼利以解过,而立昭侯子朔,是为成侯。
成侯四年,宋灭曹。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十三年,楚灭陈。十九年,成侯卒,子声侯产立。声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齐立。
侯齐四年,楚惠王灭蔡,蔡侯齐亡,蔡遂绝祀⑦。后陈灭三十三年。
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武王发,其后为周,有本纪言。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周公旦,其后为鲁,有世家言。蔡叔度,其后为蔡,有世家言。曹叔振铎,有后为曹,有世家言。成叔武,其后世无所见。霍叔处,其后晋献公时灭霍。康叔封,其后为卫,有世家言。冉季载,其后世无所见。
太史公曰: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⑧,是以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
【注释】
①昆弟:兄弟。
②遗民:亡国之民。
③归:出嫁。
④归:使归。此处指齐桓公把蔡女轰回娘家。
⑤醳(shì):通“释”,释放。
⑥通:通奸。
⑦绝祀:宗庙祭祀断绝,象征亡国。
⑧拂:通“弼”,辅佐。
本篇内容主要是周武王的弟弟管叔、蔡叔的事迹,其中穿插了蔡、曹两国的兴衰历程。
西周立国伊始,即实行以血缘关系来维系国家统治的宗法制度,把各个王室成员分封到各地为诸侯。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由于周公旦摄政而引起了管叔、蔡叔的怀疑不满。他们利用自己封地内殷族余民的力量叛周,后被武力平息。在本篇中,司马迁既从维护统一的立场出发,批评了管叔、蔡叔的分裂行为,又站在客观的立场,辩证地指出了二人叛国的真实思想根源:“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司马迁没有像那些极端的卫道者一样,把管蔡之乱完全归咎于管蔡个人品质的顽劣,体现出作者尊重史实、不偏不倚的实录精神,以及作为一个史学家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