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史记全鉴
6846700000085

第85章 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

【原典】

张廷尉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有兄仲同居。以訾为骑郎①,事孝文帝,十岁不得调,无所知名。释之曰:“久宦减仲之产,不遂。”欲自免归。中郎将袁盎知其贤,惜其去,乃请徙释之补谒者。释之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②,毋甚高论,令今可施行也。”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而汉所以兴者久之。文帝称善,乃拜释之为谒者仆射。

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馀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文帝曰:“吏不当若是邪?尉无赖!”乃诏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释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长者也。”又复问:“东阳侯张相如何如人也?”上复曰:“长者。”释之曰:“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③!且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无恻隐之实。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④,举错不可不审也。”文帝曰:“善。”乃止不拜啬夫。

上就车,召释之参乘,徐行,问释之秦之敝。具以质言。至宫,上拜释之为公车令。

顷之,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⑤,奏之。薄太后闻之,文帝免冠谢曰:“教儿子不谨。”薄太后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文帝由是奇释之,拜为中大夫。

顷之,至中郎将。从行至霸陵,居北临厕。是时慎夫人从,上指示慎夫人新丰道,曰:“此走邯郸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惨凄悲怀,顾谓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为椁,用纻絮斮陈⑥,蕠漆其间⑦,岂可动哉!”左右皆曰:“善。”释之前进曰:“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郄;使其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戚焉!”文帝称善。其后拜释之为廷尉。

【注释】

①訾(zī):同“资”。资财,钱财。

②卑之:说话要有事实依据,不要随意说大话。

③(xué):同“学”。利口捷给:口才好反应快,能言善辩。

④景:通“影”。

⑤劾(hé):弹劾,揭发罪行。

⑥斮(zhuó):斩,切。

⑦蕠(rú):黏着。

张释之,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县东)人,历任谒者仆射、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文帝三年升任廷尉,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他认为廷尉是“天下之平”,如果执法不公,天下都会有法不依而轻重失当,百姓于是会手足无措。他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他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如果皇帝以个人意志随意修改或废止法律,“是法不信于民也”。他的言行在皇帝****、言出法随的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

由于张释之执法严明,依法办事并敢于坚持正确主张,不以个人好恶来论罪,对皇上也不阿谀逢迎,所以在他任廷尉期间避免了许多冤案,受到了当时广大臣民的敬慕。他以法治国的精神在我国历代一直受到称颂。

历史上有记载说:“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