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韩非子全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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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有度(1)

【原典】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①,而荆以亡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③,袭涿、方城④,残齐⑤,平中山⑥,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厘王攻燕救赵⑦,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⑧;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⑨;攻韩拔管⑩,胜于淇下[11];睢阳之事[12],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13],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厘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厘,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注释】

①氓:通“泯”,灭,死。②亡:此处实际指衰落。以下各国的情况与此类似。③蓟:燕国的都城,在今北京西南。④涿:燕国地名,在今河北涿州。方城:燕国地名,在今河北固安西南。⑤残齐:攻破齐国。燕昭王二十八年(前284年),燕联合秦国、赵国、韩国、魏国等诸侯国攻打齐国,攻占了齐国七十多座城池。⑥平中山:指燕昭王十七年(前295年),燕国帮助赵国消灭中山国一事。⑦魏安厘王攻燕救赵:指魏安厘王五年(前272年)魏国攻打燕国和魏安厘王二十年(前257年)援救赵国一事。⑧陶:定陶,在今山东定陶县北。魏:指卫国。战国后期,卫国的疆域仅仅剩下今河南濮阳一带,和定陶相接壤,长期依附于魏国,后来被魏国消灭。因此此处以“魏”代“卫”。⑨平陆:战国时期齐国的五个都城之一,在今山东汶上西北。⑩攻韩拔管:指魏公子无忌兴兵攻打韩国管地一事。[11]淇:淇水,卫河的支流,在今河南东北部。[12]睢阳:宋国的地名,在今河南商丘南。[13]蔡:指上蔡,楚国的地名,在今河南上蔡西南。召陵:楚国的地名,在今河南郾城东。

【译文】

一个国家不可能永久强盛,也不可能永久衰弱。奉行法度的君主坚决实行法治,国家就强盛;奉行法度的君主软弱无力,国家就衰弱。楚庄王并吞国家二十六个,开拓疆土三千里,但当楚庄王丢下国家身亡之后,楚国也就衰弱了。齐桓公吞并国家三十个,开辟疆土三千里,但当齐桓公去世之后,齐国也就衰弱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作为国都,又把涿和方城作为国都外围的屏障,攻破了齐国,平定了中山国,在当时,燕国支持的国家就会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没有得到燕国支持的国家就会为人们所看不起;但当昭襄王丢下自己的国家去世之后,燕国也就衰弱了。魏安厘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河东地,攻占定陶、卫国的全部土地;对齐国用兵,占领齐国的都城平陆;进攻韩国,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边;在睢阳发生的魏、楚两国战事之中,楚国的军队被击溃而逃;上蔡、召陵之战,楚国的军队被魏国摧毁了;当时,魏国的军队遍布天下,威震中原各国;可等到安厘王去世之后,魏国随即衰弱。所以有楚庄王、齐桓公在,楚、齐两国就可以称霸;有燕昭襄王、魏安厘王在,燕、魏两国就可以强盛。如今这些国家都衰弱了,是因为它们的群臣百官都一心去干那些使国家混乱之事了,而不致力于使国家安稳的事务。这些国家混乱衰弱了,又都丢掉国法去营私舞弊,这就好比是背着干柴去救火,国家混乱、衰弱的程度只会进一步加剧罢了。

【原典】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庆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①,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②,故主雠法则可也。

【注释】

①弊:通“蔽”,引申为埋没。②辩:通“辨”。

【译文】

所以在当今这个时代,能排除私欲而遵守公正法令的国家,百姓就可安宁而社会就会稳定;能够排除图谋私利而推行公正法令的国家,就会兵力强大而使敌人衰弱。所以可以明察得失、推行法律制度的君主,就能够凌驾于群臣之上,君主就不会被臣下狡诈虚伪的手段所欺骗;可以明察得失而又以推行法律制度为准则的君主,在听取、处理远方事情时,就不可能被臣下将天下大事轻重颠倒的手段所欺骗。现在若按声誉选用人才,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相互勾结;若凭朋党关系举用官吏,百姓就会致力于社交而不必再依法办事以求得任用。所以官吏不称职的,国家就会混乱。凭好名声行赏,凭坏名声处罚,那么好赏恶罚的人,就会丢掉国家法定的指责,玩弄个人手段,紧密勾结来互相包庇利用;臣下就会抛弃正直的行为而在朝廷外忙于私交,利用机会引进他的党羽,那么这些人中为君主出力的就少了。交情广,党羽多,内外结成死党,那么他们即使犯了大罪,为他掩饰的人却很多。因此忠臣在无罪的情况下,却会遭难而死,奸臣无功却安然得利。忠臣遭难而死,并不是因为有罪,那么贤臣就会隐退不出;奸臣安然得利并不是因为有功,那么奸臣就会得寸进尺。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源。如果是这样的话,群臣就会废弃法治而注重私利、轻视国法了。他们频繁地登门拜访奸佞的权臣,一次也不到君主的朝堂上;他们千方百计考虑私家的利益,一点也不为君主的国家着想。君主的大臣虽然很多,但都不是尊重君主的大臣;各种官员虽然一应俱全,却不能用来担当国事。这样,君主就徒有其虚名,而实际上是依附于群臣的私家。所以我说:衰弱国家的朝廷中没有臣子。朝廷中没有臣子,并非指朝廷中臣子少。私家致力于互谋私利,不致力于富强国家;大臣致力于互相推崇,不致力于尊奉君主;小臣拿俸禄来供养私下结交的党徒,不把自己的官职当回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君主在上面不能够依法决断政事,而听凭臣下胡作非为。所以贤明的君主选拔人才,不凭借自己的意愿来任用他们;一定会按照法度来考核臣下的功劳,而不凭借自己的感觉随便估量。有才能的人不可能被埋没,有错误的人不可能得到掩饰,徒有虚名的人不能进用,遭受诽谤的人不能被免职,仅受非议的人不可能被斥退,那么君主对臣下就辨得清楚而易于控制了,所以君主依法办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