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机构改革转型,着力支持实体经济。一是注重监管政策引导,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各项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信贷资金支持,提升对小微企业、“三农”领域以及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三家银行全年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88.71亿元,占全省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的13.93%;新发放涉农贷款221.92亿元,占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的8.42%。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支柱产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推动工作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加大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作用。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充分发挥营业网点遍布城乡的有利条件,以小额贷款业务为依托,积极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二是注重机构改革转型,发展方式得到有效转变。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针对在商业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独立发挥作用的合规和风险管控机制以及适应中长期业务特点的考核机制,防止业绩考核短期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重点强化政策性功能,严格限制自营性业务,根据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和保障,更好地发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和作用。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突出二类支行改革工作,按照“成熟一家,改革一家”原则,完成二类支行改革147个,完成机构改革计划82%以上。三家银行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内审稽核的独立性,强化与监管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二、强化重点风险管控,着力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一是注重把握重点风险,平台贷款得到有效规范。严格执行银监会平台贷款风险监管指导意见,以“控制总量风险、缓释存量风险、消除到期风险、防止断链风险”为工作目标,督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建立平台贷款到期情况台账统计制度,对2012年到期的平台贷款逐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到期贷款偿还方案,对以后年度到期的贷款,按照风险程度,分户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和预案。对新增平台贷款发放,坚持审慎信贷标准和要求,严把信贷资金的投向和流向关口,防止假借续建之名违规放贷。二是注重强化督查落实,案防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三家银行继续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总体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重点业务的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汇总分类和分析;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针对案件和操作性风险、农业发展银行针对中长期贷款道德风险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案防组织体系,加快合规建设,将案防工作统一纳入操作风险的防控范畴,建立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按照银监会有关要求,邮政储蓄银行与邮政企业明确界定双方在代理营业机构操作风险管控方面的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案件防控工作要求,加大对网点硬件设施投入,邮储网点安防设施达标率由整治前的44%提高至75%,得到银监会四部和案件稽查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进行经验通报交流。通过监管督导、现场抽查、高管谈话和叫停业务等方式,开展对三家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核查工作,切实维护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三是注重坚守风险底线,风控能力得到有效加强。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更加重视贷款集中度风险,严格设定产业和行业授信集中度限额,运用银团贷款的方式安排融资,分散集中度风险。邮政储蓄银行严格执行国家“限购”、“限贷”政策,审慎发放个人按揭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认真落实国别风险管理要求,完善国别风险评估和评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督促三家银行充分认识票据业务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求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切实防范票据业务的操作和案件风险。三家银行严密防控新业务风险,严格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监管要求,加强信息科技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具体整改要求。
三、强化监管手段运用,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一是注重非现场前瞻性,预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强化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收集审核和监测分析报告等基础性工作,完善对被监管机构的定期监管走访机制,准确传达监管政策和要求,对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监管通报,提出监管意见和工作要求。加强与银监会四部的汇报及各银监分局的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对国家开发银行差异化监管、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及平台贷款情况和三家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状况等专题调研,提出相应的监管意见和建议,突出风险导向,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和指导作用。二是注重现场检查针对性,检查质效得到有效提高。严格按照《甘肃银监局现场检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不断改进检查方式,针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导落实,提高检查工作质效。2012年,共组织开展对三家银行现场检查8次,投入工作日4935个,检查机构628个,检查发现问题238个,涉及金额52.59亿元,提出整改意见222条,落实整改意见203条。三是注重规范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准确、完整的审查、核准和备案。全年全省共核准三家银行高管任职资格65人;受理审批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机构设立、迁址、临时停业等准入变更事项197项,审查邮政储蓄银行新开办业务资料报备3项。组织开展全省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股改更名换证工作。
(芦晓莉)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2012年,甘肃银监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守风险底线,坚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一司一策,分类监管,进一步推进辖区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以非现场监管为核心,密切关注非银机构风险状况。一是督促各机构按照非现场监管报表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数据,确保非现场监管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二是做好非现场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及时对非现场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对报表的异常变化进行监测和分析,完成各项数据的汇总工作,生成监管报表,完成撰写年度监管报告、编制机构概览和信托监管评级的工作。三是做好其他日常监管工作。配合银监会银行四部做好其他临时性数据、报告的报送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专项调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完成对金川、酒钢财务公司开展准入后风险状况摸底检查。此次检查现场共投入420个工作日,对两家新设立财务公司截至2011年底的业务开展情况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共查出两家公司内部控制、超范围开展业务等三方面共计20个问题,提出8条监管意见,为辖区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业务范围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促进辖区财务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增强合规经营意识、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完成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商业化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围绕资产管理、投融资、委托代理等商业化新业务的管理、风险、内部控制等环节进行,对商业化业务开展中的制度建设、风险管理、授权和审批程序、尽职调查、财务收支、绩效考评机制等情况作出评价。三是开展对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和业务经营情况及2011年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现场检查,共查出三个方面10个问题,提出6条监管意见和建议,达到预期目的。四是开展对信达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质量及管理情况的后续现场检查,共查出七个方面9个问题,对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分析,提出监管具体意见与建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扎实的资料依据,对促进公司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法人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和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维护机构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效果。
三、审慎推进,提前介入,继续做好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工作。一是完成酒钢财务公司贷款类业务的初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非银部准入监管实质性审核要求,依法对酒钢财务公司申请开办贷款类业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银监会同意酒钢财务公司开办成员单位间贷款类业务。二是严格落实高管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加强高官任职资格审核。2012年受理7名非银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完成了4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许可工作。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改制更名、迁址等事项予以许可。三是编纂资产管理公司高管题库。根据银监会四部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五大类共计440道题目的编写工作,有力支持银监会监管四部高管题库的建立。四是稳妥做好历史遗留租赁公司风险处置工作。按照原西部租赁风险处置工作安排,督促信达租赁尽快完成小股东清退工作。
四、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一是强化机构监管体制下主监管员的责任意识。实行按机构类别各设一名主监管员,主监管员负责该类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准入监管,有效发挥非现场、现场和准入监管的协同效应。认真执行非银部主监管员考核各项指标,提高监管员自我约束能力。二是派出各机构主监管员参加ESTA系统、财务公司监管业务、资产公司准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现场检查等各类培训,在全处内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监管团队的整体业务素质。
(张波)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2012年,甘肃银监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监管中心工作,结合全省实际,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持续不断的政策指导、改革引导和监管督导,辖区内机构的经营理念、风险意识、合规行为和经营业绩明显提高。
一、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有效管控重点风险,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一是全力化解集中度风险。通过监管激励与监管强制“两手抓”,制定实施集中度风险化解方案,督促省联社将贷款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各法人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将集中度风险化解与市场准入挂钩,及时叫停集中度超标行社的大额非农贷款业务和高管准入申请,集中度风险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着力做实贷款五级分类工作。针对非现场监测中暴露出贷款质量不实的各类问题,集中监管资源,及时全面开展对全省农合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真实性检查,督促机构采取清收、核销、调账等措施做实贷款五级分类;先后多次约见省联社、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示风险,限期压降,有效防控贷款质量不实风险。三是狠抓案件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下发《2012年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意见》,提出“二三四五”综合措施防控案件风险,督促机构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全年保持对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全年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生案件1起,实现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发案率“三下降”目标。四是促进监管指标达标升级。针对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指标现状,一方面上下联动,监管部门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时间,就操作风险、集中度风险、不良贷款风险、中间业务风险等重大风险问题约见高管谈话,通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严格要求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内外联动,有效发挥省联社6家区域稽核审计中心的作用,督促加强对各机构信贷、会计、高管等要害岗位人员的日常行为监督。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指标大幅改善,呈现出“五增两降”趋势,存款增长27.66%,贷款增长31.46%,利润增长112.25%,拨备覆盖率提高49.7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提高2.10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下降1.84个百分点,单一贷款集中度下降16.56个百分点。五是严防票据、信托业务风险。针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管理混乱、发展无序和信托业务超规模增长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采取“四个不得”的限制性监管措施;督促省联社开展票据业务和信托业务专项整顿,对票据业务合规性进行自查自纠,责成超资本净额比例行社限期收回超额信托投资,票据业务和信托投资业务不规范经营行为得到纠正。六是防范化解灾后重建贷款风险。面对灾后重建贷款集中到期,风险集中暴露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组织陇南、甘南、天水分局开展灾后重建贷款现场检查和快速调查,制定风险处置应急预案,提出“分类处置、分步推进、分工负责”的管控方案,及时缓释陇南等地灾后重建贷款集中爆发的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