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君无聊的走过一条街。
一只癞皮狗--看来已经活着多年了。--全身已没有一根光滑的毛,只有正在霉烂的皮和肉,看得使人发疹。它的后两腿已不能走,大概因偷吃的缘故,被人家打断脚骨。当它走起路来,只是前两脚一步一步的爬,后两腿跟着拖去。但走不到一丈路,又停住,喘着,两颗使人讨厌的眼睛,左右乱望,恐惧地,又迟钝地,它好像要求别人给它东西吃。但当别人走近它时,它又怯怯地爬去了拖着后两条腿。
果然,谁也没有东西给它吃。只有强壮的男子要在它的身上踢一脚,小孩子也要用棒向它的头上敲一下,因为它还能呜呜的叫。
未君有些忿忿,代狗不平似的。他先用手挥开孩子,以后说道:
“可恶的畜生,它为什么不自杀呢?贪恋些什么?还要贪恋!生命真值得这样贪恋么?”
过一息,他更起劲的:
“可怜的畜生,已经变做一只人类都讨厌的死物。它不应该在人类面前呜呜的叫,它应该自杀,跳到一条河里去!”
这时我说,--我是有些冷淡的。
“自杀是权利呀,自杀不是义务呀,但有这种权利的,怕还不会使用这种权利呢!否则,你看,谁还愿帖耳伏首的活,地球上只怕剩着几人享福了。”
“哼,人类是有责任,狗有什么责任呢?”未君血气沸腾的,不以我为然。一息,他又说:
“革命,反抗,和恶势力宣战,人类是会造成有幸福的将来。”
“但狗这样的活,也是勇敢的,忍耐的。它也还希望它有幸福的将来,虽则它有幸福的将来,或只仅仅是一块别人所遗落的猪肉骨头而已。它的偷生,我想,倒比我们更有实在性的。”
我微笑地说了,未君却更忿忿地,几乎对我发起怒来。
“你真没有道理,人有向上性,狗有向上性么?”
“怕不见得。”我说,“我不相信,我只觉得人有奴隶性,处处表现他的动物的劣等的样子。依赖,仗势,贪利,胡闹等等,你看,满目都是。”
未君一时默然。以后说:
“人总没有自杀的充分的理由,像这只狗,实在可以去跳河而死了!”
我说:“你不要在狗的前面骄傲,它到这样的地步还活给你看,这真是它应在你的前面骄傲的地方呢!狗无论你们如何打它,踢它,它饿着肚皮,它还是这么说,--我要活,我怎样也要活!这真是它厉害的地方。人有这样的勇气么?”
未君没有再说,但他心里还是对我不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