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名家经典散文选:滴水见阳光·哲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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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溺身于情/培根

有人说:“人生不过是一座大舞台”,但我不赞同这种说法。好像一个本该思考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应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官的奴隶--虽说还不是与禽兽无异的奴隶,但毕竟也只是娱目色相的奴隶。难道上帝赐给人类眼睛的目的不是看更高尚的东西吗?

过度的爱情,必然会夸张对象的性质和价值。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那种浮夸谄媚的辞令。而在其他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古人有云:“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但对情人的奉承应算例外。因为再伟大的人也甘愿拜倒在情人的脚下。所以古人说得好:“恋爱者难保神智清明。”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爱者的眼中也会很明显,除非她(他)也在爱他(她)。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若得不到要求的爱,那就只有得到轻蔑。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使人丧失自己。

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人早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舍弃了天后和巴立斯的礼物。这就是说溺身于情的人是甘愿放弃一切的,包括金钱和思想。

爱情在人心最空虚、最寂寞的时候最容易进入,也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窘困、孤独、凄凉的时候。虽然在后一情境中不易得到爱情,但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的火焰中。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爱也会加以控制,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因为爱情一旦干扰事业,就等于在人与目标之间筑起了一道高墙。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使许多军人更容易堕入情网,也许这正像他们嗜爱饮酒一样,是因为欢乐可以缓解长久的紧张状态。

人心中都有一种博爱,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就必然施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像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之爱,使人类繁衍;朋友之爱,致人于完善。但那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给人带来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