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胡竹峰作品:民国的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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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朱湘

文史研究工作者提到朱湘,总会说鲁迅曾喻他是中国的济慈,以示显赫。对此颇有疑问,鲁迅和朱湘基本没有交集。再说了,中国的济慈也不是多高的评价,好上天了,也不过第二,别人的影子而已。奇怪的是,朱湘研究者们津津乐道。大概研究现代文学的人,不攀上鲁迅衣角,总觉得气短。

“中国的济慈”一语出自鲁迅一九二五年写给向培良的一封信,结尾说:

《莽原》第一期上,发了《槟榔集》两篇。第三篇斥朱湘的,我想可以删去,而移第四为第三。因为朱湘似乎也已经掉下去,没人提他了——虽然是中国的济慈。

这封信的内容,明显带有批评的笔调。为什么要删掉斥他的文章呢?因为“朱湘似乎也已经掉下去,没人提他了”。朱湘在鲁迅心中的位置,可想而知。鲁迅又说“虽然是中国的济慈”,并且在前面加了一个破折号,这是明显讽刺的一个暗记。“虽然是”三字,实则说明当时文坛有人认为朱湘是中国的济慈,鲁迅不过拿来一用而已,“中国的济慈”云云,并非赞誉。

我读到朱湘的第一首诗是《采莲曲》:

小船呀轻飘,

杨柳呀风里颠摇。

荷叶呀翠盖,

荷花呀人样妖娆。

……

那时候,正当青春年少,文字间极度的轻灵与柔美,一见之下,被勾住了。如今回头看,不觉得这样的诗歌多差,但也不认为有多好。民国旧人的新诗,读过一些,朱湘的东西别有风味,从旧诗词里点化而出,五言七言,长短句,随意取用,安排得熨帖妥当,营造出一种很好的意境,同代诗人并不多见。

《采莲曲》写于朱湘婚后,但文艺归文艺,生活是生活。因为和妻子是指腹为婚,接受过新思想的朱湘内心里有排斥。婚礼上大兄要他按旧有的程式行跪拜礼,朱湘只肯鞠躬。大兄面子上挂不住,大闹洞房,龙凤喜烛打成两截。朱湘一气之下,当即搬到了二嫂薛琪英家里。本是同根生的兄弟,自此形同路人,相逢仿佛不识。

和诗歌相比,朱湘的散文还入不了上品。一来数量太少,二则个性不够鲜明。散文写作,见解、知识、阅历固然重要,更需要字里行间的个性光芒。朱湘的散文平静,秀美,偶有洞察处,《北海纪游》《烟卷》《书》《徒步旅行者》《江行的晨暮》等几篇可圈可点,也最能表现独有的风格。《北海纪游》有这么一段:“……最后,白杨萧萧的叹起气来,惋惜舞蹈之易终以及墓中人的逐渐零落投阳去了。一群面庞黄瘪的小草也跟着点头,飒飒的微语,说是这些话不错。”清明澄澈的行文有一些萧瑟幽冷的气息。

朱湘喜欢写死亡,年轻时候写有一首《葬我》:

葬我在荷花池内,

耳边有水蚓拖声,

在绿荷叶的灯上,

萤火虫时暗时明——

葬我在马缨花下,

永做着芬芳的梦——

葬我在泰山之巅,

风声呜咽过孤松——

不然,就烧我成灰,

投入泛滥的春江,

与落花一同漂去,

无人知道的地方。

生老病死,死放在人生的最后,也是人生不可绕开的一个永恒话题。死是身体的寂灭,原本该是悲伤的,朱湘笔下却有种菩提树下佛陀涅槃时的安详淡然。

长期寄人篱下和被异视,给朱湘带来了极其沉闷的心理重负,自卑中生出仇视,又表现为极端的自尊。这种情形下,几个兄弟姐妹也不喜欢朱湘,始终将他看作外人。

后来,朱湘性格越发孤傲乖僻,说胡适的《尝试集》“内容粗浅,艺术幼稚”。《采莲曲》没有被徐志摩发《诗镌》头条,于是骂徐志摩是一个“瓷人”,“瞧他那一张尖嘴,就不像写诗的人”,又评价徐志摩“爱情诗本色当行。哲理诗是枯瘠的荒径,此巷不通。散文诗是逼窄的小巷,路径很短。土白话是末节的街道岔入陌生的胡同。总之,徐君没汪静之的灵感,郭沫若的奔放,闻一多的幽微……只有选用徐君的朋友批评他的话——浮浅”。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又忘了也曾骂过郭沫若的诗“粗”,“一本诗集只四行可读”。

对同行的批评,终于转化为对现实的不满,敌视那个时代,敌视周围的一切人、事、物。朱湘频频写诗,写诗评,棒杀别人的同时,也捧杀了自己。他这么做,不能仅仅归咎于简单的自恋,更多的还是与时代格格不入。朱湘似乎是儿童人格,得不到时代承认,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只好用扭曲、压抑的方式发泄,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不断自戕。

朱湘太爱诗歌了,这是一个为诗歌而生的人。

在清华念书,毕业前夕,被校方开除了。因为朱湘钟情于文学,对必修课不感兴趣,终因点名累计不到三次被开除学籍。友人与校方交涉,终使让步,只要朱湘认错,便可收回成命。朱湘一意为之,坚持无错可认,宁可离开清华,也不低头俯就。朱湘说“清华则生活是非人的……清华只是钻分数”“至于清华中最高尚的生活,却逃不出一个假,矫揉”。

三年后的一九二六年,朱湘由朋友力保再回清华,自办《新文》月刊,专发新诗,自诩五年内遍及全国。然事与愿违,这本月刊总发行才二十份。

一九二七年,朱湘赴美,在劳伦斯大学留学,外教读的一篇文章把中国人比作猴子,朱湘愤然转投芝加哥大学。一九二九年,朱湘因教授怀疑他借书未还,加之一女士不愿与其同桌再次离学。朱湘说:“博士学位任何人经过努力都可拿到,但诗非朱湘不能写。”同年九月,朱湘回国,任安徽大学英文系主任,月薪三百元,朱湘却因校方把英文文学系改为英文学系又一次愤然离去。并且大骂称教师出卖智力,小工出卖力气,妓女出卖肉体,其实都是一回事:出卖自己!

朱湘是狂妄的,狂妄得严肃而认真,这种个性,任何时代也不大容得。这是性格,性格决定了命运。

朱湘慨叹人生有三件大事:朋友、性、文章。由于性格原因,友情和爱情成了镜中之花,“穷”得只剩下诗了。朱湘的生活里除了诗,了无其他,甚至没了自己。当时就有人说朱湘“他很需要朋友,又爱得罪朋友”。

一个人为世不容,为时代不容,除了死,似乎别无选择。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五日,上海至南京的客轮上,朱湘纵身一跃。冬天的江水很冷,但他不能回头了。一语成谶,这个“每天二十四小时写诗的人”终“与落花一同漂去无人知道的地方”。

据说朱湘最后时刻,一边饮酒,一边吟诗。随身携带的两本书,一本是海涅的,另一本是自己的。那张三等舱的船票,是亲戚接济的。那瓶酒,是用他妻子工钱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