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书,实在无事可做,于是下楼等她。我坐在大厅会客区叫了杯西瓜汁边喝边等。外面阳光灿烂,出入的学生半数戴着墨镜,女生人人头顶一把太阳伞,大家全副武装对付北京的毒太阳。北京作为首都的特征我认为有两个:一个是超级大,居然有六环路;另一个是天天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杜方君三点准时到我边上。当时,我正望着小吃店里的正在拉面的师傅发呆。杜方君拍拍我后背叫醒我。
“看哪个美女呢?看得发呆。”杜方君笑着说。
“看拉面师傅拉面呢。”我挠挠头。
“走吧。”
“去哪儿?”
“你说呢?”
“还是你定吧。”
“东单。”
“好,东单好。”
我们走出大厅,强烈的日照袭来,杜方君把太阳伞递给我,我把伞打开。这伞跟我开玩笑,打开的时候呼地一下向上翻起,看起来活像高脚杯。我有点尴尬,因为几个路过的女生忍不住笑了。于是我用力将伞往前冲,使得伞恢复原形,但我这个动作做得不雅,符合“前挺后撅”的女性曲线标准。杜方君皱皱眉头,但没说什么。
我先陪她去取款机取钱。学校北门外有一个24小时自助银行,取款方便,不像以前要在学校里唯一的一个取款机前排长长的队伍。如果其中某位磨蹭三分钟以上,后面的人就不耐烦。
我们进入自助银行。我站距杜方君两米的后面,杜方君在前面取钱,在第一个取款机插卡输密码,屏幕显示系统故障,于是到第二个机子取钱。正输密码,旁边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走到杜方君边上,拽着杜方君的衣角叫道:“妈妈,妈妈……”杜方君吓一跳,密码都输错了。这孩子他妈同样吓一跳,肯定心想,这狼心狗肺的孩子,怎么见谁都叫妈呀!她走过来把孩子拉走,不好意思地跟杜方君说对不起。杜方君笑笑说没关系。然后她们各自分别继续取钱。杜方君的钱刚取到手,那孩子又步履蹒跚走过来,拉杜方君衣角叫道:“妈妈,妈妈……”这次杜方君忍不住笑了。但孩子他妈笑不起来,气得脸都红了,上来一把把孩子拽走,冲孩子骂骂咧咧,还在孩子屁股上打了一下,孩子哇哇地哭了。
取完钱,我们走出银行,杜方君纳闷道:“我就长得那么像妈妈?”
“可能你有母性光辉,孩子忍不住就叫你妈了。”
“母性光辉?”
“就是有亲和力。”我赶紧补充。
“那小孩太可爱了,脸肉嘟嘟的,真喜欢他。”杜方君满心欢喜的表情。
我们乘坐地铁,车上有空座,我们并排坐下来。
走起路来倒还好,可以走路兼聊天。一旦静止,就不知该说什么。过一会,杜方君打破沉默说:“今天好热啊!”我说:“是啊,好热啊!”然后就没了下文。一般来说两个人开始谈论天气,就肯定是没话找话。因为天气就摆在天上,不用聊,一看就知道。谈完天气,杜方君说她有点困,于是把头轻轻靠我肩上。我被她这一动作搞得受宠若惊,感到左肩一种异样的酥麻,刹那间传遍全身。这感觉和李淼靠我肩上大为不同。
我的肩膀僵在那里一动不动,生怕变了造型使她不舒服,尽管杜方君头上翘起的几丝头发在我脸上划来划去让我痒得想撞墙。
坐到第四站地,地铁门一开,进来一个被烧伤的乞讨者,此人被严重烧伤,简直可以说是面目全非,彻底变形的脸让人触目惊心。我和方君不约而同将目光收回。只听到喂喂喂试话筒的声音,声音巨大,紧接着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歌声。这个乞讨者背着书包,书包里装着音响,声音正从那里传出来。他唱道: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儿,有人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啊这个人就是娘啊这个人就是妈……
地铁里众人躲闪,唯恐触碰到他,特别是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露出惊异的神色,连连躲闪,好像躲避恐怖分子。杜方君一边拽着我的胳膊,一边掏提包。乞讨者走到我们跟前的时候,杜方君正好找到一元钱,递过去。乞讨者伸出一只破边的搪瓷茶缸,接过一元钱。他说了声谢谢,并鞠了一躬,然后继续一路唱过去。杜方君摸摸胸口小声说:“吓死我了。”
我们来到东方新天地。这里逛街比较舒服,全不像西单那样挤,也不用在户外忍受太阳的毒晒。
进去后冷气袭人,我们顿时凉快下来,酷热的世界被我们抛在身后。杜方君问我吃午饭了没。我说没吃。正好她也没吃。于是我们来到“大食代”,点了一个干锅和若干麻辣烫,坐下来边吃饭边聊天。
“我发现你特别不爱说话。”杜方君说。
“本来也不这样,但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你就说不出话。”
“那你讲讲你自己呗。”杜方君一边说一边挑了一缕金针菇吃。
“讲我什么?”
“随便,讲什么都可以。”
“我挺喜欢看书,你爱看书吗?”
“还行。”方君吸了一口饮料说。
“你最喜欢谁的书?”
“喜欢三毛、张爱玲、钱钟书。”她一下子罗列了三个。
“我也喜欢钱钟书。他的文笔特别好,知识丰富,而且很幽默。”
“不过我更偏爱三毛。她的文字让人身临其境。”
“我听说她写书的时候把自己关起来,几天几夜不出门,家人送来的饭也不吃,就像走火入魔一样。”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她写的东西才很有画面感。”
于是我们逐个讨论我们所喜欢的作家。继而讨论四大名著。直到后来杜方君忍不住说:“咱们就不能说点别的吗?”
于是我问杜方君有没有谈过恋爱。虽然我实在不愿听这种历史,但又忍不住要问。
她说她上初三时在桥头碰见一个长得挺帅的人。这个人长得像金城武。他骑自行车经过她时,后座上夹的一本杂志掉到地上。杜方君喊住那人,把杂志捡起来递给他。后来在短短两个月内他们竟然三次邂逅。他们都觉得这是缘分,于是互留通信地址,开始书信往来。那人比杜方君大七岁,刚刚大学毕业。他们书信往来整整三年。杜方君原本学习很好,但到高三时,学习成绩严重下滑。那个男人决定和她中断往来,说担心这样下去影响她学习,于是给她寄去了最后一封信,跟她了断,从此音信全无。杜方君给他打电话他永远也不接。后来再打过去,接电话的人说他早就搬走了。
“到现在也没回音?”我问。
“没有。”杜方君摇摇头。
“那他也太过分了!”我已经愤愤不平了。
“我觉得他是真为我好才跟我分手的。”
“要真是这样,这人还挺伟大。”我表面上夸他,但心里极不舒服,甚至恨得牙痒痒。这人真操蛋,玩弄杜方君!杜方君对他那么痴情,他凭什么那么做?
后来我们吃完饭,在商场里漫无目的地瞎溜达。听了杜方君的这段恋爱故事,我闷闷不乐,心里像堵了块大石头,以至于原本就在她面前寡言少语的我,更加无话可说了。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们闷着逛了半小时,杜方君也情绪不佳,甚至流露出后悔出门的神情。我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于是鼓起兴致,建议去看电影,这多少是一件让人娱乐的事。
大学以前,我很少进电影院看电影,印象中只有两次。一次是九岁被爸妈带去看《红高粱》。没看懂,就觉得眼前红红的一片,而且越来越红,到最后近乎刺眼了。我想晕血的人看了这部电影恐怕也晕。但我看懂一个地方,就是“野合”那段。可见孩子很早熟,家长不可掉以轻心。当时大热天影院没空调而且没风扇,使我汗流浃背。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家都汗流浃背,荧幕反射的光使大家脑门儿亮晶晶的,本身的气温再加上电影的色调让我们如同洗桑拿浴。我看完《红高粱》一出门便向爸妈要钱买冰棍儿吃。五分钱一根冰棍儿,着实好吃而且降温。另一次,是看《泰坦尼克号》。这部影片使我深受震动。但我最失策的就是没把第一次留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儿,而是带了个同班男生去看,俩小老爷们儿看《泰坦尼克号》真浪费。我想如果和我喜欢的女孩一起看,肯定当场就成一对儿了,说不定她会扑我怀里哭,而且事后回家的路上肯定也被包围在浪漫的氛围里,说不定初吻就在那儿解决了。但实际情况是,我只能和那哥们儿侃电影特效,真没劲。
此刻,和我看电影的是杜方君,想到这一点我就有了幸福感。同时不免拿杜方君和我中学时曾经暗恋过的对象作比较。虽然那时也很美好,但女主角有着天壤之别。今天的逛街证明这一点,路过的行人不时回头看我们,但我仔细辨清目光方向后,发现那些人都在看杜方君。杜方君在人群中形成一道亮丽风景。她扎着两条小辫子,身着黑白相间的连衣裙,脚上一双白鞋,显得小巧可爱。总之就是个美少女。
我们买了可乐和爆米花进入剧场,荧幕上正在播放广告以及预告片。我们摸黑找到座位,坐了下来。影院的冷气过分地冷,好像我浑身的汗毛也由于我体温降低嫌弃了我,奋力地向外逃,根根竖起。几分钟后,电影开演了,一阵眼花缭乱的特技镜头和震耳欲聋的音效过后,荧幕上赫然出现三个大字:蜘蛛侠。
电影很好看。蜘蛛侠在黑夜的楼丛间荡秋千。这感觉一定很爽,因为我常常做飞翔的梦,大概和这个感觉差不多。
好莱坞大片的特征就是能把观众牢牢地固定在座位上,让你不顾一切继续投入地观看。好莱坞是造梦机器。我时常想,梦其实和电影很相像,也是由若干“镜头”组成的。只不过梦里的“蒙太奇”更大胆,而且常常乱了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