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差点就挂了!”我也急出一身汗。
甄晓回过神来,用手撑着坐起来,缓缓说道:“我刚去了趟那边,满天都是流星。太他妈美了!”
此后,甄晓宣布戒酒。
我们从报纸上得知,“非典”,终于结束了。
一天下午,我和方君坐在一间咖啡屋里,百无聊赖。咖啡屋窗外一对情侣甜蜜地依偎着走路,女孩不时仰起幸福的脸看看男孩,男孩看到女孩看他,就用嘴唇在女孩额头上轻轻一触。大约三十米的距离,他们轮回了三遍。
这是2:3年的冬天,窗外下着大雪,雪花飞舞,缔造着晶莹世界。
我时常喜欢雨天或者雪天,这样的天气总让我陷入小我的情绪而不能自拔,我喜欢这种感觉。在室内,开一盏小灯,最好是黄色灯光,假如是雨天,就打开窗户,拉上窗帘,窗帘轻轻舞动,起伏间,送来被雨水打湿而散发出来的泥土的芬芳,我在灯下捧一本钟爱的书,细细品味,夹杂着淅沥的雨声,陷入遐想。如果是雪天,则窗户紧闭,暖气温热,拉开窗帘,高反射率的雪地,把洁白的光洒向室内,而我,还是捧一本书。
此刻,我却不想满足于一本书。我想与方君在上述的天气里,钻进被窝。
“咱们租个房子吧。”我用小勺搅动着咖啡说。
“这样不好。我姐跟我说千万别跟男朋友租房子住,时间长了会没有新鲜感。”
这也是我们的不同,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方君是个悲观主义者。而我的理想主义,往往停留在表面,口头上,内心容易被揭露,被刺痛。方君却恰恰喜欢一语道破。
“不会的。”我只好这么说。
“咱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我们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很温馨,舒舒服服住在一起,一起看碟,一起做饭,多好。”
“可是……”
“我们已经大三了。年纪不小了。”
“那,那好吧。”
方君没有让我费更多的口舌,看我一脸诚恳,一脸向往,她答应了。
我们去马俊和马宁曾经住过的那片平房找房子,因为平房比楼房便宜。来来回回看了几处,选中一处比较干净的,但同时也是非常小的屋子。房东是五十多岁的夫妻俩,但明显是女的说了算,因为女的身材魁梧,一脸横肉,眼白远远多于眼仁,长得像开黑店的,而男的特别猥琐,胡子拉碴,身高不足一米六。
看了女房东的形象,我本想扭头就走,但在掉头的一瞬间,回顾了一下刚刚看过的其他房子,根本难以住人,而只有这一间,没有杂物,窗明几净。
“几个人住啊?”女房东上下打量着我们,嘴里嗑着瓜子。
“一个人。”我说,因为我不知道她接下来会说什么,以为她不让男女同住。
“谁住呀?”
“我住。”
“那怎么两人一起看房呀?”
“周末的时候她也可能来住住。”我说的是实情。我和方君本来就是这么打算的。
“一人住三百,两人住五百。到底是几个人住?”
“平时我住周末她也来住。多少钱?”
“五百!”女房东吐了一口瓜子皮说。
“我看别处还有两百的房子。”
“那你住两百的去呗!”女房东不客气地说。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放在手上吃。
“四百行吗?”方君问。
“四百太少了,你看我这房子比别人家的好得多。这样吧,四百五,不能再低了。”
“我们是学生,没什么钱。”我说。这是我们跟人搞价的常用语。
“算了算了,四百!”女房东说。话刚说完,她身后的屋子(房东住的屋子)里蹿出一条大狗,模样挺像比特犬(就是斗狗常用的犬)。这狗龇牙咧嘴看着我们,喘着白气。
方君啊地尖叫了一声,躲到我身后说:“阿姨我怕狗!”
这时,女房东老公从屋里出来,说:“这种狗不咬人,只咬同类,对人很友好。”我们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租这间屋子。
我们回宿舍取东西。走在路上,方君挽着我的手臂说:“咱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我怕那只狗,长得那么凶,女房东也凶。”
“你别说,房东和那只狗长得挺像,尤其是眼睛那块儿,一模一样。”说着我把自己的眼角用手提起来,学着女房东的模样。
“我说真的呢,咱们还是住宿舍吧。”
“押金都交了,咱们先住着,反正就一个季度,不行了以后就不住了。”
“那好吧。”方君撅着嘴说。
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我们搬进这间小屋。小屋的窗帘是绿色的,地面是绿色的,桌布也是绿色的,猛一看,春意盎然。但是,屋内却十分冷,这一点我们当时考虑不周。只听房东说有暖气,但此刻我摸摸墙上的所谓暖气,只是微微地有点温度,还不如我的脸热。我去跟房东反映,房东的反应是:“土暖气都这样。”
没办法,既来之则安之。
住进小屋的第一天晚上,我胸口长了一粒红痘,第二天,红痘增至十几个,第三天,脸上也长了。与此同时,红痘变成透明的痘,奇痒无比。
眼看着这些痘子越长越多,我只好去医院。检查完医生说我出水痘了。给我开了些药,告诫我少吃辛辣食物多吃清淡食物,告诫我与其他人隔离,以免传染他人,告诫我不要四处乱走动,要多休息。
返回宿舍,我仰起满是痘的脸看着甄晓和马俊。甄晓走到我面前仔细看看我的脸,说:“水痘不是儿童病吗?怎么让你给得了?”
马俊说:“成人也会得,而且挺危险,这病传染性很强。”
甄晓立刻跳到三米开外,说:“我靠!”
马俊说:“得过的人就有了抗体,再不会被传染了。我没关系,我小时候得过了。”甄晓说:“我可没得过。”
马俊说:“注意千万别挠,挠破了会留疤。”
我说:“好的。你们别担心,我租了房子,搬外面住了。”
于是,我把常用的东西搬进小屋。女房东在院子里取蜂窝煤,看我搬了许多东西进来,就对我说:“怎么,你俩都想搬进来?”
“没有,我最近得病了,在这里养养病。”
“得病了?什么病?”女房东警觉起来。
“不是‘非典’,是水痘。”我没好气地说。
“水痘也传染,你可小心点。”说完,夹着一块煤回屋了。
傍晚,我发烧了,而且浑身酸痛。我躺在床上,方君坐在床头看着我说:“你怎么会得水痘?”
“不知道。你小时候得过没?”
“没有。”
“那这几天你别再来找我了,我怕传染给你。”
“那你怎么吃饭?”
“你给我送饭,送完就走。”
“你一个人孤单呢?”
“这个水痘长在脸上,万一抠破了,会留疤。你要是得了这病,把脸弄花了怎么办?”我看着方君在台灯的黄光照明下,皮肤光洁细腻,轮廓柔和,分外迷人,真的开始担心传染给她,弄坏了她这张脸。
“那好吧,我每天给你送饭,送各种好吃的。”
“你快走吧。趁现在天还没黑。一会儿天黑了不好走。”
方君起身走到门口,回头冲我笑笑,走了。
晚上,我独处室内,开始觉得惆怅。我从床上下来,立在地上,觉得头重脚轻,走到门口的镜子前照自己,发现脸上的水痘势不可当。数了数,面积不大的脸上,囤积了十八颗痘,有些是红色的,有些是透明的,有些干瘪了,各种各样的都有。当我保持静态,注意力集中的时候,脸上就开始瘙痒,而且越来越痒,仿佛脸上爬满了苍蝇。
为了抵消这种痒,我捧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想借引人入胜的故事分散注意力。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水痘比福尔摩斯更厉害,我根本看不进去。我开始咬嘴唇,靠痛觉抵消痒。
临近午夜,我收到李淼的莫名其妙的短信:你有空吗?我想见见你。
我回:恐怕见不成了,我长水痘了,见着你就会传染给你,而且我现在住在外面。
李淼道:那我去找你吧。
我回:千万别,我现在在一个小破屋里,这地方可不好找,大夜里的,也不安全。
李淼问:你确定你不想见我?
我回:我确定你别来。
李淼道:好吧,我说过,我们有缘无分,你好好养病,祝你和你女朋友幸福!保重!
她最后这条短信弄得我一头雾水,怎么跟要永别了似的。不过正好,这短信一发,我分了神,脸上不觉得痒了,我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吃方君带来的零食,算作早餐。吃完后,我喝口水躺床上,眼睛迷茫地望着四壁,突然生出一股莫名的厌倦。突然,一只大号蟑螂步入眼帘,在靠床的墙壁上慢吞吞地爬。我就联想到这床挨着墙,它这么爬下去,岂不是要爬到我被窝里?于是赶紧拿起手边的报纸,将其对折,变成一个拍子,握在手里,虎视眈眈地盯着蟑螂。待摸清了它的速度,计算好它将要走到的地点后,我举起了报纸,狠狠地拍下去。拍得太狠了,蟑螂被拍烂了,躯壳连同内脏一起粘在了报纸上。我小心翼翼下地,把报纸扔到了门外,正碰上方君过来。
“你干吗呢?”方君问。
“打蟑螂呢。”
“啊?有蟑螂啊!最怕蟑螂了!”
我赶紧说:“据我观察,只有这么一只,还被我打死了。”
这时,方君的目光移到我的脸上,并做惊恐状。
“怎么了?”我迷惑地问。
“你快照照你的脸!”
本来没觉得怎么样,方君这么一说,我又到镜子前一看,发现我这张脸的确没法看了,痘子和痘子几乎连在一起,感觉脸已经变形了,这张脸使我想起了卡西莫多。
这情况促使我又去了趟医院。
还是上次那个医生,她看了看说:“没关系,既没有溃烂也没有感染,不会有大问题。但一定不要挠,挠破了,万一感染了会有危险。北京风大,不要乱跑,要卧床休息,按时吃药。”
我照她说的做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再苦再难,我也不挠。一周后,水痘都结了痂,又过了几天,痂掉了,我的病也算好了。
但是,方君却开始长水痘了,她终于被我传染了。
所幸的是,她的水痘不严重,只在后背长了一些,脸上基本没长。于是我们颠倒了角色,我开始伺候她。她躺在小屋床上,我寸步不离,只在吃饭时间外出,给她买吃的。与此同时,给她讲各种笑话以及好玩的事,逗她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