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青春到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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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当离家遇上出走 (2)

你说这叫什么问题,不是流浪歌手我是什么,流浪吉他手?难道这只比叫花子高雅那么一点点的职业也有人冒充。但顾客就是上帝,上帝说什么都是对的,上帝问的问题不好回答也得回答。于是我停下手,抬起头冲她坏笑了一下道:“你说呢?小施主?”

“像,也不像。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就当你是吧!这是十块钱,你先拿着,可别嫌少,明天我多叫几个朋友,多给你点。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她往我手里塞了张新版十元纸币,就走了。我拿着这钱看了看,突然感觉毛主席的脸庞是这么的亲切。没走多远她又站住了,回过头说:“你把模样改一下,你这个样子没人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我低头一看,恍然大悟,怪不得没人肯施舍给我银子。我穿新鞋着新装,连吉他都闪闪发亮,哪象个卖唱的。不过没有什么比改变自己的形象更容易的了。我把头绳一解,任长发四散开来。打开包把那件由于来的匆忙没来得及洗的烟灰色上衣穿上。又到对面的垃圾筒里捡了个铁盒放到脚边,再往里面丢几个硬币,一切准备就绪。

你可以发挥想象,想象自己真的看到,京杭运河之畔,一棵枝不繁叶不茂的柳树在夕阳的照耀下泛着金光。柳树下坐着一个长发披肩的落魄少年,正在弹着一把断弦的吉他唱着一首跑调的歌。多美的画面啊!可不一会儿就被两个大盖帽残忍的破坏了。

只见他们从远处走来,带着微笑,也带来了我的烦恼。于是,文章开始时的结局出现了。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你说我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宣传法轮功。只是赚点生活费,怎么就违法了呢?罚款的理由更是严重的打击了我的自尊心。他们说我坐在街头卖艺影响市容。晕!怎么说我也是一五星级的帅哥啊!

这下我只有五十七块七毛钱了,夜幕即将降临,我虽然知道那个朋友的地址,可他的家人都不认识我,我贸然前去岂不尴尬。为了省钱,我只得露宿街头。还好是夏季,不必担心跟“卖火柴的小女孩”有同样的命运。我用七毛钱在邮政报刊亭里买了几张旧报纸,铺在一块人迹罕至的水泥地上,再往报纸上铺几件衣服。头枕着吉他和背包,天为被,地当床。感觉还不错。

正待入梦,耳边突然传来一阵蚊子的的叫声,接着胳膊上就被叮了一下,特痛,痛过之后还特痒,于是我禁不住怀念起家乡的蚊子来,家乡的蚊子可没这么厉害,就是有一两只厉害的角色也很懂事,根本不会对我这么瘦弱的人下口。可再不舒服也得认了,毕竟是人家的地盘。一念至此。心里也就坦然了。不料这时脚上又被叮了一下,我暗想这只蚊子一定饿坏了,否则不会厚颜无耻,三番两次向单身客人下口。接着我想到我也好久没吃东西了。于是坐起来,打开包,打算把在火车上吃剩下的那半块面包消灭掉,肚子倒挺知足,刚吃几口,就饱了。

吃完面包再躺下,就原谅了那只不懂事的蚊子,甚至还为它感到难过。它一定也流浪了一天,好不容易遇到了个好主顾,却如此单薄。哎!我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还有心情同情一只素不相识的蚊子,真是无可救药。

还是睡吧!我这么想。可惜没等我见到周公的面,那该死的蚊子又叮的我一下。TMD,当我是东郭先生吗?我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打算灭了它以报这不共戴天之仇。可寻寻觅觅忙活了半天,还是只闻其声不见其蚊。无奈之下只得劝自己别跟昆虫一般见识。

再次躺下,我下定决心不再起来了。它若咬我的腿,我把胳膊也给它,吃饱了喝足了它可能就老实了。至于我,就当我人蚊友好往来做贡献了。想不到它竟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刚躺下它就回来了,不但如此,还叫来了几个同事一起进攻。不一会我身上便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矗立起了一座座红色的小山,煞是壮观。我真怀疑这蚊子是不是孙猴子变的,可我也不是妖怪啊!不管怎么说毕竟做了那么久火车,刚刚又走了那么多路,痛着痒着我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我惊讶的发现,吉他,包,钱连同我垫在身下的衣服全不见了。我就纳闷我睡的怎么就这么死,这贼怎么就这么狠,连件换洗的衣服都不给我留。我沮丧的走在异乡的大街上,心想这下终于山穷水尽了。这可恶的小偷,被我抓住了非用油炸了他不可。

正想着用芝麻油还是花生油的时候,一个钱包落入了我的眼帘。我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捡起来一看发现竟然是我的。钱当然不会有了,身份证却还在。青青的照片也没被抽走,我禁不住笑着贼子没眼光,我妹妹这么漂亮他都没发现。

转念一想,也可能是个女贼。看着照片中笑的傻乎乎的青青,我禁不住泪流满面。我真没出息。

太阳生起来了,渐渐由红变白,看样子今天是个好天气。苏州的水道很多,只可惜水大都很脏,上面漂着五颜六色的塑料袋,浊臭逼人。我又走了一段路,终于找到一条还算干净的河。凑合着把脸洗了,刷牙也就免了,洗完脸整个人精神的许多,心中的乌云也散去了不少。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只吃了半块面包,肚子已经气的咕咕叫了。可我身上只有一元钱了,还是那枚能给我带来好运的神币,这币特灵,是师傅(师傅是谁,下文交代)留给我的。没了它很多事情我都决定不了,当然不能花了。幸好我一直把它放在鞋子里,要不然昨晚一定也丢了。也许我应该再睡一会儿,没准一觉醒来一切就又回来了。呵呵!我好象饿糊涂了。

走着走着,我看到前面一个背影甚是眼熟,尤其是那颗光亮的后脑勺,非常像我多年未见的一个哥们儿。于是我一不小心想起了许多往事。那时我还在读初中,记得是初三的时候吧!我跟小羽,阿达,文龙分到了一个班。其实早在读初一的时候我们彼此就都认识。初二的时候被“红色娘子军”(当时学校的一个黑社会组织,因其全是女子而得名。)称做中原四大风流才子。我不幸位居首位。分到一个班后。我们由于臭味太相投了,就结为兄弟。着实疯狂了一阵子,想起我们当时那不可一世的嘴脸,我就感到后背发凉。后来弄出来了人命,就各奔东西了。

一晃三年了,三年中我一直忙着搞乐队,也没打听过他们几个的下落,渐渐的就要将他们埋藏在记忆深处了。谁曾想今天,在这荷花盛开的季节,在这异乡的马路上,我竟又看到了小羽那颗光亮的后脑勺。小羽那满是青春痘的笑脸,在我脑海中不住的盘旋。记得我们当年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我们能象江南四才子那样流芳百世。泡遍世间美女,赏遍天下美景,然后醉死竹林。现在呢?现在我觉得有块烧饼吃就很不错了。

小羽最喜欢下象棋,当年他跟我对局只需两车一炮就能把我杀的片甲不留。现在呢?他是否还会在上课的时候翻墙出去跟街边摆残局的老头儿切磋棋艺呢?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前面那人手中提了个布袋,袋中鼓鼓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里面一定是棋子。难道真的是小羽?这也太他妈的充满戏剧性了。难到人生四大快事之一的“他乡遇故知”就要降临到我的头上?

我再次从鞋中抠出那枚神币,心中暗道:是的话就是数字否则就是国徽,硬币在空中翻飞,我的命运仿佛就在这一刹那间决定,是正面。

这结果另我欲仙欲死。下面发生的事我不说大家也能猜到,但为了照顾个别不喜欢想象的读者我还是接着说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大叫一声:小羽!那颗光亮的脑袋就转了过来,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把我上下打量了一遍,确定我不是傻子之后,道:“天气挺好的,哪来的小雨?”

我定睛一看,差点晕过去,这人胡子比我头发都长。看来我真的是饿昏了头了。可神币怎么也不灵了呢?他妈的。既然不灵了,干脆买烧饼吃吧!至今,我还认为那天梦中我在苏州一家不知名的小店买的那两个烧饼是我十八年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那个香甜酥脆啊!想起来就让人口水直流。

突然,一个熟悉的面孔跃入了我的眼帘。这次我很清醒,没错!正是昨天施舍给我十块钱的那个小姑娘,虽然她今天把披肩发扎成了两个小辫,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不属于那种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女孩。但那慈祥的面孔叫人看过一次就再也无法忘记。纵使我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臭记性也不例外。

客观上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但我讨厌所有客观的东西。世间的是非对错我全依赖主观意识判断。我觉得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因为客观上的第一次见面我太被动了。所以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您可以持反对意见,但请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