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礼守德,比不过无理无赖。自持自重,比不过死不要脸。
这个道理,是许天晴和李归雁一起教给许霏雨的。
自从十岁的李归雁恶劣的捏疼了还不到五岁的许霏雨嫩嫩的小鼻子,许霏雨就记住了这个爱欺负人的邻家少年。
总的来说,她的童年过得很好。体弱但是慈爱的父亲,什么事都难不倒的大哥,还有这个鬼主意一堆的便宜二哥。所有人都把她当成手中宝。所以当父亲去世,这两个哥哥离家去了天策府,只剩下她一个人徘徊在李家小小的温馨的后花园以后,她第一次觉得日子如此寂寞难捱。故而没两年,她也执意进了天策府。
但是,看着两位哥哥不知何时长得挺拔俊秀只余少年依稀轮廓,她突然领悟到,两年的空白终究还是产生了她不了解的东西。
比如大哥的白发,比如二哥的沉默。
日轮山城是许霏雨第一次出任务的地方。许天晴和李归雁鬼鬼祟祟偷偷跟了她一路,她佯装着没发现,故意买了个破绽,引得二人大惊失色的冲出来救人。虽然事后被罚跪了一个时辰,但当时三人冲出敌阵,倒在沙滩上,看着一轮明月映潮生,银辉如水,异样得醉人,傻傻的笑成一团的情景刻骨铭心。
最喜欢的地方。
有最喜欢的人的地方。
其实,许霏雨一点都不喜欢天策。哪怕天策是大哥心心念念的,是二哥闭口不谈的,哪怕是他们心尖的刺,手中的茧,重要到无法分割,她还是不喜欢。
在她看来,这份重要就如一只怪兽,一不留神,便会将一切啃得支离破碎。
但是,他们在这里啊……
他们在,战场就不可怕。
他们在,训练就不苦。
他们在,就好。
她在她最不喜欢的地方,在最喜欢的人身边,慢慢长大,慢慢学会了区分喜欢之间的差别。
长大了的李归雁很怪。
他奇怪的地方并不是很显眼。比如说他爱美人如痴,却只看不动;他嗜美酒如命,却从不曾喝醉;他爱兵器如狂,却从不怜惜使用它们战场厮杀。没干劲,不出头,武艺也从不显山露水,在一大波朝气蓬勃的汉子中间,怪的,让许霏雨无比嫌弃,却又挪不开视线。
——哈哈,这么粘我,小霏雨长大后干脆嫁给我好了。
本以为,故事的结局会像幼时的约定,可走近了才发现,两个人所看着的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方向。
后来,许霏雨又去了一次日轮山城。只是上一次去的时候,她还嘲笑李归雁的一身银甲亮瞎眼,而今独自一人,日轮突然黑得可怕了。
她蹲在那片隐秘的小沙滩上,看执子之手孔明灯缓缓升起,澄明灯火,莫名冷寂。
她恍惚的想到,也许,先动心的那个人,永远在栽培一场离别。
再后来,哥哥们领兵出府,安禄山兵变,烽火连城。从前线辗转传回的消息里是这样说的:枫华谷驻军大败,威远将军许天晴遭骁骑校尉李归雁枭首。
怪兽终于还是开口了。
将一切,吞噬殆尽。
*
叶荀和方红莲等的十分心焦。从他们回避到现在至少已经过了一个时辰,可还是不见人影。
叶荀蹙着眉,不停的来回踱步,脚下一片泥泞不堪。
在他心里李归雁这人很奇怪。立场什么的可以随便放弃,信念这种东西也薄弱的可怜。可一旦他打定主意,费尽心思揣测,也不见得能猜中他心中几分。
方红莲在恶人谷呆的年头不短,在他看来李归雁身上有不少恶人的特质,可偏偏少了自私自利。无论是生病还是受伤,快乐还是痛苦,这男人什么都不会说,一句也不说。
等着这样的一个人总是会不安的。虽然他必然会来,但是再见之时他是否还是那个你已习惯了的他?
无人知晓。
幸好,在他们失去耐性之前,李归雁总算是出现在了飞扬的大雪里。叶荀和方红莲相视一眼,暗自松了口气,一同迎上前。
李归雁身边碎魂不在,手中倒提着殷虹如血的长枪,牵着的马背上倒伏着之前那个与他相识的姑娘,姑娘的肩头紧紧地束着布条,应是受了伤,人也似乎已经昏厥了。
“哥……”
姑娘紧闭的眼角里渗出点点泪光,滴落进长长的马鬃里,无迹可寻。李归雁轻轻擦去了那脸颊上遗留的水痕,动作满是怜惜和心疼。
“方道长。”
方红莲微微蹙眉没有答话,李归雁却是走到他面前一撩衣袍双膝跪地。
“我有一事相托。请道长将这孩子带回恶人谷,李某,感激不尽。”
方红莲眯着眼睛看着面前低微的男人,冷意渗透进他的唇舌:“贫道,为何要帮你。”
李归雁动也不动,泪珠就这样一滴滴沿着他面颊流下,惨然一笑:“大概,是因为道长只是为了杀我才会出现在这里吧……我已经,无人可托。”
叶荀听到这里呼吸一滞,面色苍白。可惜,事情都是自己作出来的,怨不得天,尤不得人。
“你欠我,等我来讨。”
方红莲沉默片刻,绕过李归雁牵起了那匹麟驹,翻身上马,破风而去。
“好。我等着。”
李归雁没有回头看他们的背影,拍拍脸站起来,他直视着叶荀,眉间阴霾尽扫,多日黯淡的眸也亮了起来,恍惚间好像还是那个爱笑的红袍银甲少年郎,一点不曾变。
“一别七年,我可还是你认识的那个人?”
叶荀浑身一震,惊诧的张大了眼睛:“你……记起我了?”
“呵……你现在的表情,和我第一次看见的可是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