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趣味斗智谋划(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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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身份案(2)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我接手了你的案子,就一定会给你一个答复的,这毫无疑问。现在一切看我的,你不用再操心了。首先,把霍斯莫先生给忘掉吧,就像他的突然消失一样。”

“你是说我不会再见到他了吗?”

“恐怕不会了。”

“那他到底怎么了?”

“这个问题就交给我了,我现在想看看他写给你的信件。”

“我在上周六的《纪事报》上登过寻人启事,就在这。这里还有他写给我的四封信。”

“好,你的地址呢?”

“坎伯韦尔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不知道这安吉尔先生住哪里,那么,你父亲在哪里工作?”

“他是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公司的旅行推销员。”

“好的,情况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把这些文件留给我吧。请记住我对你的劝告,事情已经结束了,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福尔摩斯先生,你真好,可我忘不掉他,我要忠实于他,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就什么时候结婚。”

尽管玛丽小姐头上有一顶古怪的帽子,她的神情也怅然若失,但她的纯朴和对爱情的忠诚,却值得我们敬佩。她把文件放在桌上就离开了,临走说如果需要,她马上来。

福尔摩斯还是手指尖顶着手指尖,两腿伸直,眼睛盯着天花板。他沉默了一会儿后,从架子上取下他的陶制烟斗,这是一只他用了很多年,满是油腻的烟斗,这烟斗对他来说,简直是一个老参谋。他点燃烟丝,靠在椅背上,他一边思考着什么,一边吐着蓝色的烟圈。

“这个姑娘本身就很值得研究,她比她的案子更有意思。”福尔摩斯说,“其实,她的案子很简单、平常。如果查一下我的档案中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就能找到类似的例子,而且去年海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那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我看这里面只有那么两个情节比较新鲜。不过,这位姑娘本人值得我们去深思。”

我说:“你好像从她身上看出了很多我看不出的东西。”

“华生,不是你看不出,是你没主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会忽略很重要的东西。你不知道袖子的重要性和如何从大拇指中、鞋带上去发现问题。好,你来描述一下你所看到的吧。”

“嗯,她头戴蓝灰色宽边草帽,上面插有一根砖红色羽毛,她身穿灰黑色短外套,外套上缀着黑珠子,边上镶有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比咖啡还要深的褐色,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紫色的长条毛绒。浅灰色的手套食指磨破了。她的鞋我没注意到。她有点胖,戴着金耳坠,总的看来,是位长相一般、自由自在的阔小姐。”

福尔摩斯边听边微笑着轻拍着掌。

“华生,不是我夸你,你进步很大。你观察得很仔细。虽然你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但方法还是掌握了。你对颜色的辨别能力很强,但是,老兄,我们应该集中注意细节,不能只看大体的印象。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男人的膝盖。你看到了,这位姑娘的袖子上有长条毛绒,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她手腕上面有两条纹路,说明她是打字员。纹路是打字时在桌上压出来的。手摇式缝纫机也能形成类似的痕迹,但,那是在左臂,离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且,不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宽的部分。随后我看了她的脸,发现宽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睛留下的凹痕,所以,当我说她是打字员和有点近视的时候,她觉得很吃惊。”

“我也一样吃惊。”

“可我没说错。我接着往下看,很吃惊又很好笑地发现她穿的靴子,尽管不是完全不同,但确实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是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不是;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只有第二和第四个扣子没扣。华生,当你看到一位穿戴很整齐的姑娘,脚上却穿着只扣上一半而且不配对的靴子时,会不会很容易就推测出她是匆匆忙忙从家里出来的呢?”

“还有呢?”我问道,对他的推理,我非常有兴趣。

“我还知道她离家之前写了一张纸条,而且是在穿戴好之后写的。你只看到她右手套手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发现她的手套和食指都沾了些墨水,说明她写得很急,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这肯定是今早的事,否则,墨迹不会留在她手指上,这些虽然很简单,但非常有趣。好了,我们言归正转,华生,帮我念一念那个寻找霍斯莫·安吉尔的启事好吗?”

我拿着那张报纸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位名叫霍斯莫·安吉尔的先生失踪了。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身材高大,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胡子,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皮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经理。若有人……“好了,”福尔摩斯说,“至于这些信件,”他看了一眼,接着说,“除了引用过一次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他很一般,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莫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你会很奇怪的。”

“这些信是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的,你看,信末那几个打得很工整的小字:霍斯莫·安吉尔。有写信日期,但地址只是莱登霍尔街,这很不明确。这个签名很有问题,甚至,是决定性的问题。”

“针对哪一方面?”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在本案中的关键作用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只是想不让别人找到他违约的凭据而已。”

“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我来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大公司,另一封给年轻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让他明晚六点到这里来,我们不妨跟她的男亲属打打交道,说不定问题能就此弄清。好了,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我们没什么事要做了,这个小小的问题可以暂时放一边去。”

我相信我朋友的推理能力和旺盛的精力,他面对各种疑案时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原因就在于此。他只在波希米亚丑闻案中失败过一次。可是,当我想起“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中那些不寻常的案件时,就觉得要是连福尔摩斯都拿不下的案子,那真是太神奇的疑案了。

我走的时候,他还在抽烟,我想等我明晚再来时,他肯定已经找到了有关失踪新郎是何身份的线索。

我当时有一个病情严重的病人,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忙碌了一整天。快到六点钟时,事情忙完了,我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奔贝克街,生怕去晚了,帮不上福尔摩斯的忙。我赶到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他半睡半醒地蜷在深陷的扶手椅中,旁边的一排排烧瓶与试管发出令人害怕的盐酸味,看来,他又做了一天化学试验。

“喂,事情解决了吗?”我一进门就问。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我说的是那个案子!”我叫道。

“哦,那个呀,我还以为是问我做的试验呢。我昨天已经说过,这个案子很简单,有些细节倒蛮有意思。我现在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哪条法律能惩处那个坏蛋。”

“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抛弃玛丽小姐呢?”

我刚把话问完,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就在楼道里响了起来,接着,有人敲门了。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他写信告诉我他六点钟来。请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