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快速地抓住那纸条,把灯移到跟前,在桌子上铺开那纸条,专心致志地看着。我离开椅子,从他的身后盯着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格莱夫森特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是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后提高了声音,“这不会是您先生的笔迹,您先生的字会这么潦草吗?”
“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这样想,不管写信的人是谁,他都得先搞清地址。”
“您怎么能这样认为?”
“您想,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别的字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所以看上去呈灰黑色。如果一气呵成,再用吸墨水吸干,那么,它的颜色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是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收信人的地址,这自然是小事,但往往小事却值得重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他的信,不错!随信还附件东西呢!”
“是,那东西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急匆匆时使用的一种笔迹,和他平时写的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误,就需要花费一段时间来加以纠正。
请耐心地等待。
内维尔“这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从格莱夫森特把信寄出来的。哈,信封口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人在封信口时,一直在嚼着烟草。太太,你敢肯定这笔迹是您丈夫的吗?”
“我敢肯定。这一定是纳维尔的字。”
“信物还是今天从格莱夫森特寄出的。哦,太太,乌云已散去了,但我还不敢下结论说危险已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活在世上,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转移视线。那枚戒指,到底说明什么了呢,它可以从您丈夫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一定是他的亲笔写的啊!”
“不错。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它也许是在礼拜一写的,到今天才发出来。”
“这有可能。”
“若是这样的话,这段时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情。”
“哎,您别总是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准没事。我们两口子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假如他遇到不幸,我一定会感觉出。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将手割破了,我当时在餐厅里,心里就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我就立即跑上楼。您想,这么一件小事都能引起我的反应,对于他的生命大事,我不会连一点感应都没有吧?”
“我经历的事情多了,据我所知一位妇女的感应似乎有时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准确。从这封信来看,你确实得到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您的看法。不过,如果您丈夫还在世,并且还可以自由写信,那为什么不回家,何必在外边呢?”
“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
“礼拜一那天,他在离家之前对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瞧见他时,是不是挺惊奇。”
“可吃惊了。”
“那窗户是敞开的吗?”
“是的。”
“他是在呼唤您吗?”
“是这样。”
“据我了解,他仅是发出不清楚的呼叫声。”
“我不这样认为,他挥动了双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声吃惊的叫喊。他是由于惊奇地看到您而发生的,以至于他举起了双手,你不觉得是这样?”
“也有可能。”
“您觉得他是被别人从窗口硬拽回去的吗?”
“他一眨眼就不见了,真是太快。”
“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跳了回去,您没有看见房间还有别人吗?”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印度阿三。”
“正是这样。当时您所见到的,您丈夫穿的是平时那件衣服吗?”
“是的,不过没有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光着脖子。
“你查觉他抽过鸦片吗?”
“从来没有。”
“圣克莱尔太太,谢谢您。这些正是我要弄清楚的。让我们先来吃点东西,然后去就寝,明天我们还要忙碌一天呢。”
圣克莱尔太太为我们准备的房间很舒适,里面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钻进被窝,准备睡觉。因为这一夜的奔波之后太疲倦了。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精力十足,他是这样一个人,当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困扰他心头时,他就会废寝忘食一连几天,甚至反复思考一星期。他在头脑里重新梳理自己已经掌握的各种信息,并从不同的角度探索,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我对我的朋友这种务实的性格已十分熟悉了。我想,今晚他又要熬一个通宵了。他把上衣和背心脱下来,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接着他找遍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将那些床上的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全都收拢起来。然后,他用这些东西做了一个简单的东方式的沙发。他在沙发上盘着腿,在面前放着一盎斯强味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下,只见他端坐着,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沉静无声,纹丝不动。灯火闪耀着,正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早已进入了梦乡,我的朋友却一直那样坐着。陶醉在他的世界里。有时,我大叫一声从恶梦中惊醒,他还是保持原来的姿态,静静地坐着。最后,我睁开眼睛,夏日的煦阳正照进房内。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浓重的烟雾弥漫满屋,前夜所看到的一堆烟丝,已找不到了。
“华生,你睡醒了吗?”他问道。
“醒了。”
“你愿意早上出去赶车玩玩吗?”
“怎么不愿意。”
“那好,快些准备。现在还没起床。不过,我知道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去把他叫醒。”他的神色同昨晚那个紧锁着眉头思考的样子大不相同,他边说边开心地笑着,两眼炯炯有神。
我穿衣时看了一下表,现在刚好四点二十五分。我穿好衣服时,福尔摩斯走进来告诉我,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我要验证一下我的小小的推论,”他说着穿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现在正站在一个全欧洲最大的笨蛋面前!应当找个人把我踹到查里兖洛斯去!不过,我已找到了开启这个案子的锁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笑着问道。
“在洗手间,”他回答说,“哦,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看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我刚去过那里,已经把钥匙拿出来了,放进克拉特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走吧,朋友,让我们试一下能否打开那把锁。”
我们一块下了楼梯,怕惊醒了别人,就小心翼翼地放轻脚步,一出房门,浑身便洒满明媚的晨曦。他衣服还未穿好,马僮已把马套好了。站在马头的一边静静地等着他。我们两人一跃上车,就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农村大车在走动,它们是运载蔬菜进城的。道路两侧一排排的别墅仍然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犹如梦中的城市。
“这桩案子看上去显得复杂,”福尔摩斯说着,朝马抽了一鞭,催促它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傻得像鼹鼠。不过,即使聪明得晚了些,但总比在迷圈里乱转好得多。”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这座城里起床最早的人正睡眼惺忪地望着窗外的晨光。马车驶过滑铁卢大桥,急速地穿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门旁站着的两个巡捕都认识福尔摩斯。他们一个把马牵了过去,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布莱斯特·里特警官,先生。”
“啊,布莱斯特·里特,你好!”福尔摩斯和一个警察打着招呼,“我们想和你单独谈点事。”一位身材高大魁伟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上走下来,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鸭舌便帽,身上穿着一件夹克衫,那衣服上带有盘花的纽扣。
“不错,福尔摩斯先生。上我的房间来坐一坐,谈谈情况。”
我们走进一间小小的类似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对面墙上安装着一部电话。警官在桌边坐下了。
“我能帮你什么吗,福尔摩斯先生?”他问。
“我是为休·卜恩案子来的,就是那个乞丐。这个人被指控与李镇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已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守规矩吗?”
“哦,一点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太脏了。”
“脏得很?”
“对,我们做到的只能让他洗洗手。他的脸黑得像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案件审判了以后,他得按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看见了他,您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想见见他吗?那很容易。我领您去,不过这提包得放在这里。”
“不,我想,还是放在我身边吧。”
“好吧!请跟我来吧!”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走下去,我们来到一处刷着白色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