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公司就是朝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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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操盘变革 (4)

神宗点将,“拗相公”问题如影随形

当时的王安石正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宋神宗先是命其知江宁府,半年后,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到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又擢升参知政事,次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开始全面推行组织变革。其擢升速度之快,世所罕见。

宋神宗何以会对王安石如此器重,以至于要破格提拔呢?原因其实很简单—王安石的个性及理念符合宋神宗对其心目中公司组织操盘手的理想设计,以至于他成了操盘组织变革的不二人选。

王安石曾在嘉祐三年(1058年)向当时的北宋公司董事长宋仁宗赵祯写了一封长达万言的组织变革书—《言事书》。《言事书》中,王安石以汉亡于黄巾、唐亡于黄巢的历史经验教训为鉴,提出公司组织变革已经迫在眉睫。但宋仁宗并没有对《言事书》引起足够重视,而是搁置一旁。现如今神宗上位,再次翻开王安石的《言事书》,深为其中观点所吸引。时年二十五岁的宋神宗很有建功立业的想法,这才不拘一格降人才,破格提拔王安石行组织变法事宜。

另外一点,王安石我行我素的个性也深得神宗赏识。王安石上《言事书》后不久,朝廷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却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没办法,只好改任他为知制诰,司职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可王安石却因坚持原则直言犯上,难以在这个岗位上继续待下去,不得已只能在嘉祐八年(1063年)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而英宗即位后(1063年—1067年),曾经屡召王安石赴京为官,王安石却来了脾气,总是以服母丧和自己有病为由,不肯入朝。宋神宗正是从王安石的这些官场履历上得知,此人非随俗、趋炎附势之辈,不以个人荣辱浮沉为意。行组织变法,要的就是非同寻常之辈。

但北宋公司组织中的很多高管却对王安石的上位深表疑虑。当宋神宗向判大名府(河北大名府最高行政长官)韩琦征求意见时,韩对他这样说:“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侍读孙固则告知神宗说:“安石文行甚高,处侍从献纳之职可矣。宰相自有度,安石狷狭少容……”直言王安石气度不够,难以承担宰相的重任。参知政事唐介获知神宗欲起用王安石为相时也极力反对,称:“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议论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意思是王安石好学但是思想古板,以前一起讨论问题的时候,他的思想行为不切实际事理,如果此人做了官,(他的)政策肯定经常变更。

这些人直言王安石个性执拗,果真如此吗?宋人王铚在《黙记》中曾经讲了这么一个故事:王安石中进士后,枢密使晏殊很欣赏他,召其到府上,推心置腹地说,我们都是江西老乡,送给你八个字共勉吧,“能容于物,物亦容矣”。王安石却在回到客舍后对他人言及此事时,颇为不屑地说:“晏公为大臣而教人者以此,何其卑也!”此后他一直看不起晏殊,讥笑其说:“为丞相而喜填小词,能把国家治好吗?”(晏殊为北宋著名词人,王安石故有此说。)而群牧司判官司马光有一次则回忆说:包公在群牧司衙门里置酒赏花,他和王安石都被宴请。自己虽然不喜欢酒,不过包公劝酒时,他还是勉力喝了几杯,要的就是大家面子都过得去。可王安石却不管包公如何劝,始终滴酒不沾,原则性很强,是个倔犟之人。综合以上种种,难怪《宋史》会如此评价王安石:“安石性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

正因如此,王安石被时人称之为“拗相公”。明末冯梦龙作品《警世通言》里也有“因他(王安石)性子执拗,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的说法。

如此“拗相公”被神宗相中,操盘公司组织变革大事,优点在于自信和执着,缺点则在于固执己见、难以容人。这其实是一个操盘手的大忌,也是公司隐忧。接下来,宋神宗很快就觉察出来,王安石既是来解决问题和麻烦的,同时也是问题和麻烦的制造者。很多高管因为他的到来纷纷求去,而王安石团队自身也矛盾重重,组织变革遭遇到绕不过去的瓶颈。

公司变革触动利益集团,考验操盘手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开始推行新法。自熙宁三年至七年间,以王安石为首的公司组织变革者陆续推行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条约以及保甲法等一系列新法。

我们且来看一下这些新法对公司组织来说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熙宁二年九月,青苗法颁布,规定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颁行后虽然有一些利息产生,但相比于当时百分之二三百的高利贷而言,青苗法可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于受到“兼并之家”的盘剥,朝廷也从中获得大量利息,是谓一举两得之举。这其实体现了王安石所提出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组织变革意图,当是善法无疑。

熙宁三年(1070年)十月,免役法在全国实施。此前,北宋的纳税户,都要依照他们户等的高低轮流到各州县去服差役(也叫职役)。免役法推行后,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另外,凡农村的上三等户和城市中的上五等户,即当时被公认为“兼并之家”的,都要在原有课税之外,再交纳一份免役钱或助役钱。免役法的实施,可以说即使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也对兼并之家形成一种打击,同时增加了宋公司的财政收入。

同年,保甲法颁行,规定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保丁平时耕种,战时征召入伍。此举用以防止农民反抗,并节省军费。对公司组织来说,其重要意义在于它的稳定作用。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方田均税条约》出台。此前,北宋公司组织内部的潜规则是豪强兼并之家可以肆意兼并土地,并且享受免税免役的特权。对公司组织来说,这是个潜在的冲突因素和不稳定之源。《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和“均税”两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主持土地丈量活动,按土壤肥瘠程度定为五等,“均税”则以丈量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新法的颁行,既解决了豪强兼并之家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的问题,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是对宋公司利益的良性整合。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市易法颁行,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于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对北宋公司组织而言,市易法调整了内部流通秩序,优化了贸易结构,既限制巨商富贾操纵垄断市场的企图,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政收入。

以上种种公司组织变革,无一不触动既有利益集团,对变革操盘手的考验尤为艰巨。

拒绝权变变通,将异见者逼成反对派

在王安石变法团队的外围,有一个本可以为其所用的智囊团,像韩琦、富弼、司马光、文彦博、范纯仁(范仲淹之子)以及苏轼兄弟等,但在王安石推行新法的过程中,这些人却纷纷与其反目,走到了组织变革的对立面。个中原因究竟为何?

熙宁二年(1069年)青苗法颁布后,宰相富弼即称病辞职,出判亳州。宰相曾公亮起初积极帮助王安石实施变法措施,后因在青苗法问题的争论过程中保持中立态度而受到王安石非议—王安石屡次在神宗面前数落曾公亮,迫使后者以身患疾病为由提出辞职,最终罢相。

时任翰林学士的司马光则在青苗法颁布以后,写下《与(王)介甫书》,认为实施新法会产生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希望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以为回应,攻击司马光:“(司马光)外托酬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当神宗准备重用司马光出任枢密副使时,王安石竟说:“今用光,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现在如果启用司马光,是给反对派树立一面红旗啊!王安石还赌气托病居家,上书神宗,请求解除自己的职务,直至神宗权衡利弊决定支持他时才继续出来工作。这之后,王安石、司马光两人关系完全决裂,司马光于熙宁四年初,“请判西京御史台归洛,自是绝口不论事”。

当欧阳修提出实施青苗法弊大于利,“请止散青苗钱”(不要再发放青苗钱,意指停止青苗贷款)时,王安石在神宗面前称他“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欧阳修就因为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该项政策,被王安石排挤出朝廷,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

文彦博在英宗时就任枢密使,可谓德高望重的老臣。当王安石开始变法后,文彦博与王安石所持之论有异,对其中市易、青苗诸法伤民弊端多所论及,提出“朝廷行事,务合人心,宜兼采众论,以静重为先……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举之弊尔”。王安石反驳他说:“求去民害,何为不可?若万事隳脞(指不可为或对事情苛责过细),乃西晋之风,何益于治?”文彦博后来也被王安石排挤出朝廷,改任地方官,最后退休了事。

面对朝中大臣纷纷求去,熙宁四年(1071)七月,御史中丞杨绘上疏说:“老成之人,不可不惜,当今旧臣多引疾求去,范镇年六十有三,吕诲年五十有八,欧阳修年六十有五而致仕,富弼年六十有八而引疾;司马光、王陶皆五十而求散地,陛下可不思其故乎?”王安石看到此疏后,竟勃然大怒,建议神宗将杨绘贬至岭外荒凉之地。神宗或许是有些于心不忍,折中了一下,将杨绘贬为亳州知州。

从王安石与上述人等的交锋可见,司马光对王安石变法虽有不同意见,却绝非党争。但王安石拒绝容纳不同意见和势力,从而在有意无意间促成反对派阵营的迅速形成并日益扩大,致使公司组织当中的互动关系缺乏缓冲带和润滑剂,成二元对立结构,组织变革风险和成本加剧。

而从王安石与这些人等的私人关系看,其实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韩维、吕公著等人原是王安石的靠山,早在神宗为太子之时,韩维即为太子司文书事,对王安石很是欣赏。他对朝政提建议,每每获得神宗认可时,都会说:“此非臣之意见,乃王安石之意见耳。”因为这个原因,神宗才对王安石渐生好感,并请其出山主持变法大局。吕公著在神宗继位后被召为翰林学士,他与欧阳修、王安石等相交,是当时著名的文学之士,在神宗面前对王安石多有美言,对王安石出山也起到一定作用。

文彦博、欧阳修等人则原是王安石的荐主。王安石当年任舒州通判时结识了曾巩,曾巩惜其才,向欧阳修写信推荐,欧阳修也爱才,不仅向当时的宰相文彦博推荐,而且和文彦博一起向仁宗推荐,王安石这才一步步走到权力中心来,成为组织变革的操盘手。

而如富弼、韩琦等人则原是王安石的上司。富弼早在至和二年(1055年),就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同日拜相,是三朝元老,神宗特许其肩舆(轿子)直进殿门,可以不必叩拜,坐下说话。王安石进京拜相之前,富弼一直官居其上。而王安石科举入仕后担当的第一任官职是扬州知州韩琦手下的佥书判官,即韩琦曾是他的顶头上司。

另外,范镇、司马光等人则原是王安石的朋友。司马光和王安石有十多年的交情。“游处相好之日久”,“平生相善”。他在《与(王)介甫书》中写道:“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光不材,不足以辱介甫为友;然自接侍以来,十有余年,屡尝同僚,亦不可谓之无一日之雅也。”司马光这是承认他和王安石两人是益友关系。财政官员范镇和王安石之间也曾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两人以文章惺惺相惜,过从甚密。

观察王安石与上述人等的交锋史,或许不能说他的人品有什么问题,只能说王安石由于使命和个性使然,拒绝权变与变通,在容纳不同意见和势力方面屡屡失误,这才导致朝中大臣多与他决裂。

§§§第二节

操盘手王安石识人、用人之大误

团队人才流失严重,潜伏的为何都是小人

北宋名儒邵伯温在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曾如是说:“王荆公(王安石)晚年于钟山书院多写‘福建子’三字,盖悔恨于吕惠卿者:恨为惠卿所陷,悔为惠卿所误也。”吕惠卿是福建泉州人,王安石故有“福建子”一说。那么,王安石为什么会对这个公司组织变革团队的主要干将如此悔恨交加呢?这其实要归之于他识人之误。

考察王安石变革团队成员情况,不难看出其识人、用人之大误。吕惠卿之外,曾布、邓绾以及唐坰等一干小人潜伏,在变法团队内部互相攻讦,导致组织变革走向崩溃之旅。而苏辙、程颢等少数可堪一用的正直人才,却因执行新法过程中提出自己的保留意见而不为王安石所用,被先后逐出,变法团队人才流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