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典
《尉缭子》是战国晚期一部颇有影响的论述军事、政治的著作,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共5卷24篇。
对《尉缭子》的真伪、作者、成书年代和书的归类,历来有不同说法。直到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尉缭子》残简后,才证明其并非伪书。对于它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一种意见认为是梁惠王时期尉缭所著,成书于战国中期。另一种意见认为是秦始皇时期尉缭所著,成书于战国晚期。一般认为前一种说法较为可信。现在一般认为,今本《尉缭子》的前身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杂家”《尉缭》29篇。“杂家”兼合儒墨名法之说。“杂家”《尉缭》属“商君学”,除论述军事外,还论及政治和经济。《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杂家”《尉缭子》5卷。这与今存《尉缭子》的内容和卷数相同,今存《尉缭子》即“杂家”《尉缭子》。宋代将“杂家”《尉缭子》收入《武经七书》,归入兵家,所以后人多认为《尉缭子》是兵书。
作者尉缭,生平不详,战国后期军事理论家。有人说尉缭是鬼谷子的高足,学成后即过着隐居生活,后应魏惠王的召见,曾向其陈述兵法。
《尉缭子》继承并发展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等兵书的军事思想,并具有战国后期的时代特点。
在战争观上,《尉缭子》反对“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的迷信观念,提出“天官时日,不若人事”的进步观点,强调政治、经济对军事的决定性作用。他将军事和政治形象地比喻为“植”、“种”和“表”、“里”,指出“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意思是政治是根本,军事从属于政治;经济是治国之本,是进行战争的物质基础。
《尉缭子》注重战前准备,包括思想、物质和组织等方面,主张“权敌审将而后用兵”,“凡兴师,必审内外之权,以计其去,兵有备阙,粮食有余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后兴师伐乱,必能入之”。注重奇正的灵活运用,认为“故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主张集中,认为“专一则胜,离散则败”。进攻时,主张出其不意,先发制人;防守时,主张守军和援军要里外接应,守与攻相结合。
《尉缭子》的治军思想很丰富,它重视将帅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身先士卒,为人表率;重视部队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
今本《尉缭子》共5卷。卷1包括《天官》、《兵谈》、《制谈》、《战略》、《攻权》5篇,主要论述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关系,攻城与作战的原则,主张行事依赖人的智慧。卷2包括《守议》、《十二陵》、《武议》、《将理》、《原官》5篇,主要论述战争的性质、作用和守城原则。卷3包括《治本》、《战权》、《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5篇,主要讲述用兵的原则、军队的纪律和奖惩制度。卷4包括《束伍令》、《经卒令》、《勒卒令》、《将令》、《踵军令》5篇,主要叙述战场法纪、部队的编组、标志和指挥信号,以及行军序列。卷5包括《兵教上》、《兵教下》、《兵令上》、《兵令下》4篇,主要论述军队的训练和取胜之道。
尉缭以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出治军经验:“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预备;谨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果断;得众在于下人。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详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意思是,树立威信,不轻易变更号令;给人恩惠,奖赏及时;当机立断,顺应事态变化;战胜敌人,在于掌握敌我双方的士气;进攻取胜,在于出其不意;防守坚固,在于修整防御工事;不犯错误,在于守法度;不陷于困境,在于有准备;谨慎,在于防微杜渐;明智,在于能处置大事;消除祸害,在于果敢善断;得众心,在于谦恭待人。
《尉缭子》思想中糅合了儒、法、道各家观点,“议兼儒、墨,合名、法;论诛暴乱,禁不义”,这也许是它被纳入杂家的主要原因。后半部《重刑令》以下十二篇,着重记述各种军事条令,对研究战国时代的军法很有价值,所以有人把此书作为兵书来看待。在军事理论方面,它具有较强的兼容性,一方面继承先秦兵家的思想,一方面吸收战国法家的观点,成为学术整合的产物。
《尉缭子》问世后,受到历代统治者和兵家的重视。唐代魏徵将其收进用于经邦治国的《群书治要》中,宋代被定为武学经书,后世兵家多有引述。它很早就传到日本,日本研究、译注《尉缭子》的兵书有庆长十一年(公元1600年)元佶《校定训点尉缭子》、林道春《尉缭子评判》等三十余种。此外还有朝鲜刊本。
《尉缭子》中的赏罚激励谋略
在军队建设方面,《尉缭子》与《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司马法》等兵书相比较,最突出的一点是其对具体的军事法令的详细记录。《尉缭子》用一半的篇幅来叙述各种军事法令,有的专门叙述军事法令,有的涉及军事法令内容。这充分体现了尉缭崇尚法治原则。汉代刘向称“缭为商鞅学”,明代刘寅也说:“《尉缭子》乃商鞅之学,儒者所不谈。”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尉缭主张治军必须先立法制,并要执法严明,这样才能整齐统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坚阵敢攻,做到“天下莫能当其战”。对违背军纪、军令者要施以重刑,严惩战败、投降、逃跑的将领和士兵,使上下畏惧,专心向敌。
尉缭注重通过人员激励来建设军队。人员的激励可以分为赏与罚,这对于调动军队的积极性和增强军队战斗力是至关重要的。“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明确的奖赏和严酷的刑罚是禁止邪恶的一种有效办法。在治军中,“赏如山,罚如溪。太上无过,其次补过,使人无得私语。”意思是,赏功要像山那样重,罚过要像溪水湍流那样急,赏罚最好没有过失,即使有了过失也要及时纠正,使人们无可非议。严格的赏罚制度能使军队秩序稳定,士气高昂,这样才能赢得战争的胜利。
《尉缭子》中的激励方式有多种,有榜样激励、关爱激励、赏罚激励、士气激励等。榜样激励即通过将帅的良好言行来鼓励士卒;关爱激励是通过对士卒的关心和爱护来鼓励;赏罚激励即通过奖励和惩罚等手段来激励士卒;士气激励是将帅要提高军队的斗志。
原典
故为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
——《尉缭子·战威》
[译文]所以用兵作战的人,必须以身作则来激励全军将士,就可以像用心来指挥四肢一样自如。不激励士气,士卒就不会为国献身,士卒没有献身精神,军队即使多也不会有战斗力。
原典
夫勤劳之师,将必先己,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身同之。如此,师虽久而不老不弊。
——《尉缭子·战威》
[译文]勤勉而能耐劳苦的军队,将帅一定要身先士卒。酷暑不躲在伞下,严寒不多穿衣服,遇到危险下车与士卒同行,水井挖成士兵喝到水自己再喝,饭做熟后士兵吃上饭自己再吃,军营驻扎好然后自己才休息,劳苦与安逸都与士卒相通。这样军队即使长期作战也可以不疲惫不衰败。
原典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
——《尉缭子·制谈》
[译文]民众并不生来就是喜欢死而厌恶生。号令严明,法制健全,就能使士兵勇往直前。赏罚制度事先申明,并能坚决实施,这样出兵作战就能获胜,行动也可以成功。
原典
举贤任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
——《尉缭子·战威》
[译文]推举贤士,任用能人,不选择吉日良辰也能办事顺利;严明法令,不用占卜问卦也能遇事吉利;尊崇有功之人,优待为国操劳的人,不用祈祷神灵也能得到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