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冰箱里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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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三只手 (2)

一天,一个县令的太太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会睁开了眼睛,而且还用双手握紧拳头不放,县令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全生。全生聪明伶俐,五岁便已熟背唐诗三百首,但男孩却有一个毛病,总喜欢偷人家的东西,有一次连他父亲的官印都被他偷了。县令气得把全生一顿暴打,可这孩子还是不听话,还是偷东西。后来县令由于清政廉洁,官越做越来越大,直至做到了丞相。这时的全生也有二十几岁了,此时的全生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聪慧好学了,整日沉浸在睹场里,而且看到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就要想方设法把人家的东西偷过来,据为已有。

丞相在官场中逐渐成一个大贪官,这样全生也更是浑金如土,有一日,全生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此后,他便寝食难安,下决心一定要娶这位女子为妻。他派人打探这位女子的出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他最喜爱的这位女子,竟然是当今的公主,公主有两上爱好,一是喜欢蓝色的宝石,二是喜欢吟诗作画。

全生把自己想娶公主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如果想娶公主为妻就要考取状元,全生生性率直,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想,想做的事也觉得一定会做成。于是,他便闭门苦读诗书两年,一朝考中了状元。

考中状元的他便求父亲到皇上那里为他提亲,皇上非常赏识全生,但更尊重公主的意愿,便约定全生在八月十五在岳阳楼与公主见面。

全生决定送给公主一个见面礼,他知道公主喜欢蓝宝石,便决定送蓝宝石,可是他找遍了自家的所有珠宝,也没有找到一块可以看得上眼的蓝宝石,于是,他就问了很多人,在哪里可以找到上等的蓝宝石,他问了很多人,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最后,一个老人告诉他,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就是当皇上的皇冠上。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全生只身闯入了皇宫,盗走了皇冠上的那颗蓝宝石,他将一个和那颗宝石一模一样的仿真品镶在了皇冠上,自始至终也没有被人发现,全生暗自庆幸自己的万无一失。

八月十五那天,全生把那颗他从皇冠上偷来的蓝宝石送给了公主,公主看到蓝宝石的时候惊叹不已,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宝石,笑靥如花。全生问公主对自己意下如何时,公主突然大笑起来,随后,全生感到脖子凉凉的,两把锋利的刀已经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公主大喝一声:“大胆全生,竟敢偷皇上的蓝宝石!”

“这不可能,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全生大喊着,满头大汗,他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他的胳膊已被两个待卫用绳子捆上了,他跪在地上,低着头,豆大的汗珠滴在青石板上,映出他那扭曲而狰狞的脸,他的大脑飞快地回快起多天来的一幕幕经历,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出错,事情怎么会败露呢?

公主背过身去,少顷,她又缓缓转过身来,她让全生抬起头。

全生的头发被待卫蛮横地一提,他抬起了头,看到的不是公主,却是是一位老人,就是那天告诉全生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在皇冠上的那个老人。原来老人就是公主装扮的。

公主说:“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好人,打算嫁给你,便想试探一下,没想到你竟然这样一个卑鄙无耻的人。”

全生没有向公主乞求宽恕,也没有大喊大叫,因为他知道公主是不会原谅他的,他不想让公主瞧不起他,他要勇敢地面对死亡。

他被待卫拖出了,那雄伟、庄严,象征着皇权的宫殿在他的视线中一点点地变小,变小,最后他只看到了一片浑浊、昏暗的天空……

全生被处以极刑,被挖掉了右眼,砍掉了右手,被流放到了西北,不久便死了。

可是当公主兴致勃勃地将从全生那里拿来的宝石交给皇上时,却被告知公主手上的蓝宝石也是假的。所有人都认为是公主换了宝石,宫廷内外对她议论纷纷,连普通百姓都认为公主是一个不地道的女人,利用全生的生命偷取了皇帝的宝石,又将他残忍杀害,她从一个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人人唾弃的蛇蝎女人……公主有口难辨,她所有的言语都已变得软弱无力,父王已经不再信任她了。

公主知道,这一切问题都出自全生,她太小看他了,她终于明白,爱情是不能任意试探的。

不久,公主便疯了,谁也不知道那块上等的蓝宝石究竟到哪里去了?

旋涡又转了圈,里面漫漫浮现出一些梳长辫子的人,叶晓觉得这应该是清朝。

这的确是清朝,是全生死后一百年的清初。

一个盗墓者挖开了一个古墓,古墓中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具一只手的骷髅。

盗墓者用脚狠狠地踹了一下骷髅的头,骂道:“穷鬼!”

他的话刚说完,一颗蓝宝石从骷髅的口中滚落了出来,盗墓者捧起那闪烁蓝色光芒、硕大无比的蓝宝石,惊喜万分,激动得差点留出泪来。

盗墓者把宝石卖给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是个奸商,以买卖人口为生。

一天,商人从人贩子里买来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女,少女跪在商人面前请求商人放了她,商人根本就听不进去,少女整整在商人的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商人高价把少女卖给了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少女临走时指着商人骂道:“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商人把卖少女得来的银子拿到他家的密室中,放在那颗蓝宝石的旁边。

商人拿起那颗蓝宝石,高高地捧在手中,心里想着宝石该以怎样的天价出手?这时,宝石突然发出了一股刺眼的蓝光。

商人吓了大叫了一声,商人发现自己的衣服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商人的衣服破了,从里面长出了一只长着眼睛的大手,大手说:“做了坏事的人就会长出第三只手!”

商人一屁股坐到地上,没了呼吸,他被吓死了。

叶晓吓得浑身发抖,他突然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自己胸前的第三只手会对自己下毒手。

旋涡漫漫合拢,回旋,又漫漫散开……

旋涡中出现了一座大房子,叶晓觉得这房子有些眼熟,他记起来了,这房子就是叶晓找到蓝宝石的那座别墅。叶晓正有事奇怪,突然,旋涡变大了,变得越来越大,直至把叶晓吞没了。

这时,叶晓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别墅的门口,别墅四周过往的人很多,他们都各自走各自的路,没有一个人看到叶晓,叶晓便径直走进了院子,整个院子里只住着一对夫妇和一个婴儿。

男人总是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很多的钱,女人看到钱的时候便问男人钱是从哪里来的,男人说是他做生意挣的,女人没有再往下问,依然每天给男人做饭,洗衣服,收拾那座大房子。

大房子是女人的父亲留给她和男人的,女人的父亲当时看到男人一表人才,而且还会做生意,总是拿回来很多钱,人又老实,便心甘情愿地把女儿嫁给了男人。也把大房子留给了男人。

有一天,女人终于忍不住了,问男人他每天拿回来的钱到底是哪里来的,男人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只好告诉女人,他是一个小偷,整日以偷别人的东西为生。

女人知道真相后大哭了一场,再也不理这个男人了,要将他赶出家门,男人在外面敲门,可女人就是不给他开门,女人怀里的婴儿大哭不止。

后来,有一天,男人说要看看自己的孩子,求女人给他开门,女人给他开了门,男人看着自己的孩子痛哭流涕,然后便扭头大步向大门走去,大门口正停着一辆警车。

女人抱着孩子跑出了门外,可警车早已远去。女人走回房子时,发现婴儿的襁褓中,有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叶晓决定上前去劝那个女人,可是不管他说什么,那个女人都看不到他,因为在这个世界中,谁也看不到叶晓。

后来警察来了,封了女人住的房子,女人把那颗蓝宝石也留在了房子里,房子里的东西她一样也没有带走。她走的那天晚上,那座房子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场大火,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叶晓跟随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接下来,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因为这就是他的童年。

女人以为别人缝补衣服为生,养着她的孩子。

她们露宿街头,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欺负,孩子大了,却上不起学,孩子整日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孩子学会了偷东西了,像他的爸爸一样,偷来的东西给她的妈妈,还编造各种理由说是自己挣来的,直到有一天,孩子偷了一个富家子弟的钱,那富家子弟找来了一群打手来抱负,那些人追着女人和孩子,打得女人遍体鳞伤,幸好警察及时赶到,女人才没有被打死,女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也会是一个小偷,不久,女人便死了。

孩子依然是一个小偷,他没有什么好做的,他整日游手好闲,只知道偷。

孩子终于成长了大人,一天晚上,他上了一辆巴士,他在巴士上睡着了,醒来时到达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他走进了一所别墅,在别墅中,他找到了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在他拿到那颗蓝宝石的同时,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手,那第三只手的掌心还有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站在别墅里,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站在那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到了过去,他哭了很久,很久。

叶晓看到了自己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轻轻地张手掌心,掌心的那只眼睛也在流泪,他听到了自己第三只手的哭声。

第三只手说:“一个人只有亲眼看自己伤疤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痛,才知道什么是对和错。”第三只手他也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到站了,到站了!”售票员在喊。

叶晓这时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大巴里,他的手依然像握手一样伸在老人面前,老人问叶晓:“孩子,你需要帮忙吗?”

叶晓摇了摇头。

叶晓下了车,抬起头,他看到了自己居住的那个小屋的窗子。

阳光很足,直刺叶晓的眼睛,他下意识地想用手挡一挡阳光,这时,他才惊异地才发现,胸前的第三只手早已不知去向,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衣袋,那颗硕大的蓝宝石也消失了,这一切到底是真还是假,那第三只手真的无缘无故的消失了,还是从来就没有过?

叶晓是个流浪儿,他过去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