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1967)作曲家。湖南湘潭人。幼时广泛接触民间音乐,并学习演奏多种民族乐器。后就读于长沙高等师范学校。1916年后曾参加北京大学音乐团(后为音乐研究所)的活动。受“五四”运动以后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热心于推广国语和改革普通音乐教育活动,主张“学国语最好从唱歌入手”,创作了一批儿童歌舞剧和儿童歌舞表演曲。1920年至1927年在上海任职于中华书局,主编《小朋友》周刊,并创办了中国第一所训练歌舞人才的学校“中华歌舞专科学校”。1928年组织“中华歌舞团”(后改名“明月歌剧社”)赴南洋一带演出。1929年以后,在腐朽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创作曾一度误入歧途,创作了一些混合着中国城市小调与外国商业性歌舞音乐相结合的所谓“黎派歌舞风格”的作品。1936年全国抗日救亡运动高涨后,他转变了创作立场和作风,写了一些宣传抗日救亡的爱国歌曲。新中国成立后,任职于上海电影制片厂,并被聘为中国音乐研究所通讯研究员。黎锦晖一生对中国音乐的最显著贡献体现在其儿童音乐创作上。代表作有:儿童歌舞剧《麻雀与小孩》、《小小画家》、《神仙妹妹》、《葡萄仙子》、《小羊救母》;儿童歌舞表演曲《好朋友来了》、《三个小宝贝》、《谁和我玩》、《可怜的秋香》以及内容消极的歌舞曲《毛毛雨》、《妹妹我爱你》等。